小学的作文合集(4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的作文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的作文 篇1
这学期,我换了一个PK对象——陈欣阅。呀!这不是我的好朋友“鸡蛋”嘛!为什么称她为“鸡蛋”?因为在没PK之前,我俩形影不离,她给我取了个外号“小绵羊”。我也心血来潮,看她的脸又白又圆,便也给她取了个外号“鸡蛋”。
自从丁老师下了一条“咒语”:要成功先发疯,头脑简单向前冲,这枚“鸡蛋”便变得疯狂起来。唉!天空不作美,我正巧与她PK,从此,我的.PK厄运就开始了。
一切还得从我PK赢的那天开始说起。当我走上讲台领取2-3月PK获胜的贺信时,只见她直勾勾地盯着那贺信,当我回到座位上时,她转过头来,嘟着小嘴,冷冰冰地对我说了一句话:“这次输了,我很不开心!”一种前所未有的不祥预感油然而生,只见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出日记本下笔便开始“战斗”了。啊!疯狂的“鸡蛋”,你也太拼了,我真是驾驭不了呀!
呜呜呜……星期二早上,我的世界观彻底被“鸡蛋”的疯狂给震崩塌了!她一个晚上竟然写了5篇日记。我“欲哭无泪”,其中一篇的最后她还写道:“杨澍昕,这个月我若不战胜你,我就不姓陈!”够狠的!“鸡蛋”呀,你在画个圈圈诅咒我吗?你疯狂可以,但也疯过头了吧?
虽然她是个实力派,战斗力超群,但我要对她说:“鸡蛋“,无论你再怎么疯狂,对我都只是激将法,只会让我变得更强。这个月,我不再做性格温顺的小绵羊,我会做凶残厉害的大野狼。我永远是个挡箭牌,无论你是万箭齐发,还是排山倒海,对我都是白忙活一场。所以,放马过来吧,咱们开战!
小学的作文 篇2
我的弟弟今年5岁多,还在读幼儿园,他叫张子欢,我们经常叫他“欢仔”。弟弟长得虎头虎脑,皮肤黝黑,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笑起来十分可爱。
他可调皮了。有一次,他把我的枕头藏在床底下了,害得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他却笑着说:“姐姐,你好笨啦,这么明显都找不到。”我气呼呼的说:“你真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家伙。”他不以为然地说:“明明是你很笨才找不到的吗,我不跟你说了。”说完他就走了,我气得哭笑不得。
他不仅调皮也很可爱。星期六的'早上,我起床的时候,还是早上7点,弟弟呢,他却早早的就起床了,奶奶走过来说:“你呀,真是个贪睡王,要不是欢仔给你留饭,你就要饿肚子了。”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弟弟把我叫醒,让我快起来吃饭,我觉得挺可爱的。
我喜欢这个既调皮又可爱的弟弟。
小学的作文 篇3
今天下午,奶奶烧了一高压锅的菱角,吃菱角。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馋得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奶奶告诉我:“菱有许多种,但只有红色的和青色的才可以吃。”说着就做起了一个菱的谜语:“红丝线,绿丝线,迁过岸,开白花,结绸菱,好吃好卖送人情。”说完,便把一大锅的菱角倒到几个大碗里。
我随手拿了几个又大又壮的菱来吃。因为太高兴了,竟把菱连皮一起吃了下来,顿时,嘴里又苦又涩。我苦着脸跟奶奶说:“奶奶,菱太苦了,我不吃了!”“什么,苦?我怎么不知道,让我剥一个给你尝尝。”奶奶惊讶地说:“我尝了一下,不苦呀!”奶奶又说了:“你是不是连壳一起吃了?”“我想大概是吧!”我回答说。
接着,奶奶就开始细心地教我吃菱。她说:“先拿一把小刀把菱切成两半,然后再用牙签把肉挑出来。”我用奶奶教我的方法来试,果然吃到了香喷喷的.菱角肉。
啊,原来吃菱角也有那么多的学问呀!
小学的作文 篇4
大家好,我是 四(3)班的徐瑶,今年10岁。我顽皮过人,经常闹出事,妈妈常常叫我不要顽皮,可老病不时都爆发,累得妈妈常常花口水。我属猴,自称“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孙悟空。”我叫徐瑶,是因为妈妈爸爸不想我太顽皮,文静一点,不想我闹出大事,可我在妈妈的肚子时就乱踢了,长大了就更厉害。家人干脆叫我“小顽皮。”
我是一个敏慧的孩子,我有一头黑亮而柔柔的头发,像发菜一样。大大的“金睛火眼”,变化无穷,一时是小心谨慎的目光,一时是暴露无常的眼睛……我的鼻子十分敏锐,是只“电子鼻”。在我的“顺风耳”帮助下,我能一边做作业,一边听故事。我不高也不矮,身体瘦得像木杆。我的手大大的,像一只大蜘蛛。
该结束了。什么还没结束?噢,是的,还没说自己的性格。说我的性格,也是我的优点和缺点。其实我的'优点也是我的缺点,例如,英语发狂症,看书变呆症,常爱斗气病。现在就说说这几个病吧:
英语发狂症
每当上英语课时,我都会跳得高高的,像“十兄弟”里面的“高脚七”。最厉害的是那次外籍老师上课,当时提问时,我都会站起来跳来跳去,一会儿跳到第二组,一会儿跳回原组,还大声地叫。可兴奋极了,但外籍老师叫我安静时,我才慢慢安静了起来。
读书变呆症
我爱读书。每当回家,便“顺手牵羊”,拿起书来欣赏。作文书、百科书、漫画书、历史书、地理书我都爱看。我看的书加起来比我的年龄多十几倍呢!
我看书有一个坏毛病,每一有空闲时间就看。吃饭时看,上厕所看,连走路都看。因为这个毛病,爸爸妈妈说了许多次,但都没有改。有一次去音乐室我还在看书,经同学叫我,才慢慢腾腾地走向音乐室。正所谓“走路不带眼,走起来,碰个大头佛”。真讲得对,我果然稀里糊涂地撞到柱子上。我被同学们笑得前俯后仰,我还装得像个老师一样,用教训的口气说:“哼!人家这么认真读书,应该学一学,知道了吗?”可他们笑得更厉害了,还笑出了眼泪呢。我气得恨不得打他们。
看书使我增长了不少知识,懂得了不少道理,增强了想象力,所以,我爱读书。
朋友,顽皮、爱英语、爱读书,这就是我脑袋里的三名主帅。你喜欢这样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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