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日记范文汇编7篇
一天终于结束了,我们对人和事情也有了新的看法,是时候认真地写好日记了。可是怎样写日记才能出彩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日记7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书日记 篇1
原谅我过了这么久才写了这篇评论,每每打算动笔的时候,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是打断他。我觉得,《瑟雷娜日记》是我这段时间来读灯笼的作品最喜欢的一本,没有之一。
我从来都说不出来文章到底哪里好,甚至连感情也说不上来,但总有模模糊糊的感受摆在那里,告诉我我懂了。它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情的存在,我感受到了它,并为之倾倒。我说不出来,理智与大脑分析不出来,感情与灵魂却早已解读。
从当年读《喇叭芽小姐》到如今的《瑟蕾娜日记》,灯笼的文风改变了不少。记得大约一年半之前吧,在晋江上读了《喇叭芽小姐》,文字很有压迫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但就在那种缺氧的状态下,我翻来覆去地把它读了好几遍,体味心脏隐隐钝痛的'感觉,这是一种自虐般的快感。再之后读的是《船蛆》,它与《喇叭芽小姐》是一种风格,但有一种东西在《船蛆》中表现得更明显,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这种东西从最初一直贯穿到了现在,也是我持续不断阅读下去的源动力。中间也有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感觉总是缺了点什么,读起来乏味了许多,可我仍觉得要再等等、再等等,然后我等到了《瑟蕾娜日记》。翻开第一章,读了两页,我就知道我等到了,它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正如当时在PMO上坐在灯笼旁边的人说的那样,它太酷炫了,从封面到内容,都超级酷炫。我被他迷住了,不能自拔。瑟蕾娜在哪?我是谁?这两个问题一直缠绕着我,迫使我不断思考。再之后在lof上看到那篇用太阳做意象的短文,我就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我觉得我像是中毒了,中了名叫“灯笼”的毒。
我还记得去pmo的前几天,当得知灯笼会去的时候,我激动的在床上打滚,面对衣柜纠结的样子,心里想着到时候该说什么。我怀抱着一年时间积攒起来的勇气与活力,却在看到她的瞬间溃不成军。一年时间的改变带给我的是根基不稳的的外向性格,我以为我变了,实际上十多年的内向仍影响着我,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甚至连名字也不能好好说出。我落荒而逃。
读书日记 篇2
《女生日记》是一本让我感动、让我流泪、让我难忘的书。书中每个人都那么宽容友爱。每当我和同学、朋友闹矛盾,心情不好的时候,只要看到这本书,就会忘记所有的不快,变得快乐起来。记得那天,表弟到我家来玩。他是个顽皮的孩子,平时我都不太喜欢和他玩。这次,由于受书的影响,我决定做个友爱的人,好好陪陪表弟。于是,我就和他玩起了他最喜欢的赛车游戏。我们俩各自精挑细选了一辆赛车,开始比赛。第一次我赢了,表弟耍赖,说不算,硬要重赛,我皱了皱眉,不想理他。可我突然想到了书中的人物,想到自己此次所做的目的.,决定再陪他一次。看到我这样,表弟开心的笑了。可是,这次他还是输了。他依旧不服气,好要再比。我顿时恼火了,说:“没意思!不和你玩了!”转身走了,留下表弟一个人傻楞楞地站在那儿。回到房间,我一眼瞥到了书桌上那本《女生日记》,我的脸红了。弟弟还小,我为什么就不能宽容他一些呢?还说要学习书中的人,怎么就半途而废了呢?想到这儿,我急匆匆跑下去,对表弟说:“来!姐姐再陪你玩。”表弟高兴地一蹦三尺高。就这样,我陪表弟玩了一下午。妈妈回家后,直夸我懂事了,像个姐姐样了。我心中暗想:多亏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宽容。
这本书不光陪我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更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道理。这真是一本值得看的好书!
读书日记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这本书让我震撼不已,如果,我们的时代也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们要怎么办?
读书日记 篇4
古老的中华孕育了五千年的璀灿文明,古往今来的仁者孕士,无一不是孕富五车,才高八斗。他们或在滕王阁上高吟“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或在案牍前深思何时能再“沙场秋点兵”他们从书中通晓天文地理,他们从书中剖析天下,他们从书中找到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一方高洁无瑕的净土,他们品味书中藏的黄金屋。
他们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
面对官场的尔虞我诈,面对现实的社会的黑暗,面对统治阶级的昏庸无能,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回到他五柳树下的小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时而做首小诗“颇示已志”。博览群书所引诱,他在书中拥有了高尚的`情操,书也为他提供了思想上的净土。
他们说:“读书可以重造修养”。
孙权手下叱吒风云的大将吕蒙,是个大字不识的鲁莽武夫,众人常因他不识字暗地取笑他。孙权提议让他多读些书,吕蒙答应了。在几天后的一次与人谈话,吕蒙说话彬彬有礼,行为举止都与以前大不相同,于是此人惊叹道:“士别三日,必将刮目相看。”读书让吕蒙从鲁莽变得有修养,从被人耻笑到受人敬仰。
他们还说:“读书可以知廉耻,明荣辱。”
读《史记》洞晓秦汉风云提醒后世君王切忌暴政;读《离骚》在品味优美动听的楚辞之余,感受忠臣的苦心。警示后世君主要任用贤人,虚怀纳谏;读《红楼梦》让你在视听享受之时品味那讽刺。看清世俗的黑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当你面对生活的困难,失去斗志的时候,请你读一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会向你诉说他的故事,带领你走出困难。
当你碌碌无为的时候,不妨看一看《雷锋日记》感受一下那发光的钉子精神,原来平凡的人生也可以那样出彩。
当你罪恶深重,不可自拔时,请你翻一翻《复活》,你会听到人性的呼唤,你将看到罪恶累累的人悔过之后的复活。它将告诫你“回头是岸”。
不是在灯红酒绿中迷失了求知的心,不要在茫茫的网络里祭奠幽幽墨香,不要在变幻万千的时代中遗失修养。让我们捧起“圣贤书”,找回读书心吧!
读书日记 篇5
今天,我把《安妮日记》这本旷世著作读完后,深有感触。
她是出生在德国法兰克福的犹太女孩。13时她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她用这个本子记录了和家人为逃避纳粹迫害躲在密室里度过的两年隐蔽生活。在距离16岁生日只差3个月的时候,她死在贝尔森集中营里。1947年,她死里逃生的父亲将她遗留的日记出版。这本被转译成几十种语言的日记让她的名字深深的烙在了人们的心中,她就是安妮·弗兰克。
安妮的日记从1942年6月12日写道1944年8月1日,记载了她遇难前两年藏身密室的生活与情感。她一直对生活充满希望,只是悲伤。痛苦。别离让她过早的体会到人生的苦与悲。但她的文字让我们看到了她的坚强和自信。
当我读到“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句话时,我被深深震撼了,安妮是多么的坚强与自信,她对生活有多么大的憧憬,对外面有多么大的.向往。
当我读完这本书,安妮这个名字在我脑海久久不能抹去她是多么的坚强啊!
安妮死后,他的日记被翻译成55种文字,销售约2400万册,成为仅次于圣经的一本最畅销的读物。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坚强。勇敢与自信,希望你们也能读读这本《安妮日记》。
读书日记 篇6
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山中访友》这一课的主要内容是:在一个初夏的早晨,作者带着满怀的好心情。独自去访问他的好朋友,回来时,带回了好心情好记忆。
这篇课文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写老桥的那段。作者把老桥比作德高望重的老人。你把多少人马渡过对岸,滚滚流水流向远方。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唯有老桥依然如旧。老桥的`那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很让人敬佩,同时也写出了老桥历史悠久。
在我的家乡,也有这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那就是小溪。我家乡的小溪清澈见底。村子里的妇女们拿着棍衣服和盆子去河边去打衣服。孩子们在小溪里玩耍嬉戏;仿佛在跳着优雅的舞蹈,路边的草坐着小鱼的观众。
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人或事物。我们只要用心灵去感受,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创造出美好的明天!只要我们每人出一份力,我相信,美好的明天一定会属于我们的。我们要与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能够结成最好的朋友!
读书日记 篇7
鲁迅,人们一听到这个名字便会争先恐后地说,我知道,我知道。对啊,如果围绕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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