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高考作文300字6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考作文300字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考作文300字 篇1
一位姑娘被玻璃片扎了鞋,满怀感概地说一声:“唉,中国人的公德心呀……”然而她自己却也是全然不理那扎人的玻璃碴儿,指袖而去,这真是应了一句古语:“君子动口不动手”。我不由想到:动手比动口更为重要。
诚然,动口总还是必要的,然而光动口不去动手干,是很难解决什么实际问题的。有人在评价闻一多先生时说:“他,是口的巨人;他,是行动的高标。”这正是将动口与动手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如果闻一多先生只是“口的巨人”,那他也不可能成为民盟的领袖人物,就是能成为领袖也不会有突出的业绩。
动口总是无济大事,真正成事还靠动手。玻璃扎了鞋,不动手扫开它,它仍会扎鞋;树上的果子你不去摘它,它不会自动跑进筐子里,这是很明白的道理。爱因斯坦成功的“公式”中就有“少说空话”这一条。
多动手去干,这对于我们现在来说尤为重要。改革光凭口是“改不出来”的;全国人民的“小康”,也不是光凭口说出来的。要改革,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在“动口”的同时,尤其注意“动手”,真抓实干,坚持到底。
高考作文300字 篇2
高考者,人生之转折也,可谓十二年之厚积在此一搏,其功不可不谓之大,其意义不可不谓之深远。
高考者,虽谓九百万之考生之任也,实则为我十四万万之国人万众一心也,炎炎夏日,骄阳似火,但见我中国之景象生机勃勃,毫无炽热疲倦之景象,但凡所见,警车开道鸣笛,民众鸣炮相庆,武警警戒考场,考官毫不疏忽,考生运筹帷幄。是非胜败在此乎,千帆竞发逞英雄,磨刀砺剑十二年,奋笔疾书此二天。
高考者,非考试也,非功名也,万人空巷,非有益于考生也,实乃为之民族精神,团结,自强,奋进,勇敢。
中国之高考,非异国之考试,其意义超过知识本身,实体现为公平公正,中国之千万青年如千万条溪水汇入长江,汇入黄河,汇入东海,汇入渤海,汇入我中国之社会主义建设之海,谓之朝气,谓之奋发,谓之中国之中流砥柱。
我观中国之高考也,乃考生之未来,乃国人之精神,乃中华之伟大复兴之根基。
高考作文300字 篇3
又是一年高考时,河畔的桃花又开了,不知这是为谁惋惜又是为谁喜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不知自己度过了多少个高考时,终于恍然大悟,我十二岁了!
这个时刻,这年高考,有人欢喜有人忧,我不知道,自己在那一天的来临之时,是欢喜还是忧,心中不知为何波澜,为何惆怅。也许,是有我的影子,有拼搏的汗水,有悲伤而又坚强的泪水,凝聚成了那个希望!
只是如今,成绩愈况愈下,太多的惆怅,使我迷失了方向,我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我思索:假如没有来到这所优秀的学校,也就不会想起她,我的朋友。也就不会考得那么差,也就不会……
又是一年高考时,我思索着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拼搏,付出,又在于什么呢?我暗暗的下决心,因为,我不想在那个时刻,成为忧伤中的一个人。
高考作文300字 篇4
当然“过去属于死神”并不意味着忘记过去,“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它只是让你把过去的成功与失败、欢乐与泪水都融进今天的奋斗中。“再回首”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回过头来,潇洒地迎接一个崭新的太阳。那样,你才会有属于自己的未来,才会坚定而自信地说:“我的未来不是梦!”
人生是由无数个昨天、今天和明天组成的。昨天永远是昨天,今天终究要成为昨天,明天也要变成今天,抓住了今天,你就抓住了明天,抓住了未来。如果总是哭泣过去,那么失去的不仅仅是昨天。摔倒了,再爬起来,人生不就是这样一次次艰辛的跋涉,一次次壮丽的出海吗?努力下去,前面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成功了把它忘在脑后,明天就从零开始。
朋友,忘记过去,因为“过去属于死神”;朋友,去拥抱明天的太阳吧,因为“未来属于你自己”!(《未来属于你自己》)
高考作文300字 篇5
一、大家闺秀篇
或许这个标题是百年来人们对这位商贩小姐统一的评价吧。不错,宝钗是一位恪守封建礼教、严格遵守道德规范的小姐,可正是她的沉稳与规范才让她令人刮目相看。小小年纪就能够处理好上下关系。老夫人喜欢,丫头们乐意,这样的好小姐上哪儿去找啊。
宝钗处事能力强却从不外露,仅是在凤姐儿生病的时候,她推辞不过,只好帮忙处理一些家事。可是从这对事情的处理中,便能看出她的睿智与过人之处。
其次,在大观园中要比的便是美貌与才能,这两样她都具备,此乃天下奇女子。
其实宝钗是规矩的,宽容的,她不介意一得一失。她有宽广的'心胸,她敢于承担生活所有的不幸。宝钗啊,你就像是一个圆,毫无棱角可言,从不刺痛别人,又善于帮助别人,你的心胸是那么宽,你为人是那么好。
你让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特有的温和。
高考作文300字 篇6
阅渎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60分)
在非洲草原上,有一种不超眼的动物叫吸血蝙蝠。它身体极小,却是野马的天敌,这种蝙蝠靠吸动物的血生存,它在攻击野马时,常附在马腿上,用锋利的牙齿极敏捷地刺破野马的腿,然后用尖尖的嘴吸血.无论野马怎样蹦跳,狂奔,都无法驱逐这种骗蝠。蝙蝠却可以从容地吸附在野马身上,落在野马头上,直到吸饱吸足,才满意地飞去.而野马常常在暴怒、狂奔、流血中无可奈何地死去。
动物学家在分析这一问题时,一致认为吸血蝙蝠所吸的血量是微不足道的,远不会让野马死去,野马的死亡是它暴怒的习性和狂奔所致。
对于以上现象,你怎么看?要求自选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诗歌除外),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范围.不抄袭,不套作,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书写规范,正确使用标点。阅渎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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