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通用]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名著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后感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对我们的成长成才是至关重要的。最近,我读了《灰尘的旅行》一书,受益匪浅。
这是一群环绕整个地球的旅行家,“他们细又细、微又微,没有翼、却会飞,人们见到他们,摆摆手、关门窗。”这是什么呢?对了,它们就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的灰尘。《灰尘的旅行》这本书的主角就是灰尘,作者给它们起了一个十分亲切可爱的外号“菌儿”。这个名字真的并不符合我们对于灰尘一贯的印象,大家可能觉得应该给灰尘们起一个令人厌恶、可怕的名字。但是,读了《灰尘的旅行》一书,我跟着作者换了个角度来思考,站在灰尘的视角看世界。当人类用显微镜逼到“菌儿”面前时,我看到了“菌儿”就像一群四处奔逃的难民,慌不择路、束手无策。之后,人们又把“菌儿”认作是带来灾难、传播疾病的“凶手”,被人类施以各种“酷刑”,“菌儿”有的被火炙烤化为灰烬,有的被水包围堕入大海,还有的被人类永远囚禁在各种容器中再也无法自在遨游。
作者杨九俊的想象天马行空、超出凡人,我佩服不已。他的笔触是从灰尘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世界,书本的主人公就是一粒顽强的.“菌儿”,他成功地躲过了人类的各种“毒手”,用第一人称活灵活现地描绘出了“我”作为一粒灰尘的真实生活,惟妙惟肖地讲述了“我”的喜怒哀乐。作为读者的我,始终沉浸于灰尘的世界中,与灰尘伙伴们一起克服困难、一起旅行玩耍……
《灰尘的旅行》把我带进了一片既陌生又奇妙的未知天地,激起了我探究灰尘世界的极大兴趣。科学的海洋是无边无际的,我要以“苦作舟、勤为径”的精神努力学习,从书本中汲取无穷无尽的知识。
名著读后感2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文学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这是一本很难读懂的小说,这部作品具有十分深的意味。读这本书要细细读,慢慢品。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鸳鸯、晴雯、贾政、贾赦、贾珍、贾琏等一大批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贾宝玉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他生活在腐朽、虚伪的封建大家庭里,由对它的'怀疑、憎恨发展到弃家出走,与封建统治阶级彻底决裂。他反对封建主义生活道路,对贵族生活的厌倦冷漠,是他反封建叛逆性格的最高表现。贾宝玉性格中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轻蔑、憎恨封建的世俗男子,同情、热爱受封建主义压迫与蹂躏的女子,表现出明显的民主思想。
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逃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名著读后感3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4
这一周看完了毛姆的《面纱》,看完感觉其他人的出现都是为了凯蒂完成自我的蜕变,妹妹多丽丝结婚驱使凯蒂的虚荣心让她尽快结婚,这事瓦尔登登场,瓦尔登从头到尾都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凯蒂,他的爱情很忠诚,虽然在发现妻子出轨之后想要报复她――把她带去霍乱横行的地方,但其实他内心深处已经原谅她了,在瓦尔登决定带她到霍乱的地方让她跟唐生摊牌的时候,就原谅她了。
瓦尔登想要让凯蒂认清楚唐生的丑陋嘴脸,他的自私和势利虚荣,瓦尔登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凯蒂,在这场婚姻里(我觉得单方面的喜欢不能称之为爱情),瓦尔登就是忠犬的角色,一心一意只为主人,最后他死的时候才会说:“死的只是一只狗!(出自《挽歌》)”这是对生活多么的绝望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才会如此的`决绝,在自己身上做细菌实验,不畏死亡是因为活着没有希望。
凯蒂是喜欢唐生的,即使在看清他的自私之后还是想他,但后来更多的是对他的厌恶和鄙视,在她真正了解了瓦尔登的高尚人格之后,她对瓦尔登多了崇敬,可她自始自终都没有爱过他,就像她自己说的,对他更多的只是怜悯。在霍乱地区经历了幻想的破灭和生离死别之后,生活的面纱一层层揭开,凯蒂也走上了救赎之旅,真正的成长了起来,踏上了不悔的精神成长之路。瓦尔登就是那个想要引领她走上精神成长之路的人,而唐生就代表着奢侈糜烂的生活,后者是凯蒂从小生活的环境,接受的教育就是这样,所以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尽管她知道了它是不好的,在最开始也选择义无反顾地爱下去,而瓦尔登代表的伟大高尚人格,与刚开始的她格格不入,她没有勇气接受这样的生活,她也知道自己没有这样的品质,所以她选择了逃避。夹杂在这两者之间,她确实感觉很痛苦,瓦尔登选择结束自我,最后凯蒂也走了出来,踏上精神成长之路。
名著读后感5
大家认为四大名著中哪个最好看?有人觉得《水浒传》比较好看,有人觉得《三国演义》比较精彩。可我觉得《红楼梦》最为贴近现实。
《红楼梦》中讲述了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由盛转衰以及各种人物的命运。我觉得四大家族的衰落主要是因为他们安于享乐、奢侈浪费导致的。
在荣国府里,那些公子小姐天天吃喝玩乐,喝酒吟诗,而且每个人的'生活都十分奢侈。每个主人都有许多个丫鬟和小厮伺候:他们有的负责伺候主人,有的煮水泡茶,有的在外头站岗,有的看管主人的物品,有的干粗活等等。主子们吃的米饭都是上等的米,就连沏茶也要用澄清的雨水。平时贾府中的主子们吃饭的时候,都要摆一大桌宴席,鱼肉,羊肉,牛肉,猪肉,鹿肉应有尽有。然而他们只吃一点,其他的全部都浪费了。后来贾家因为太过奢侈,入不敷出,再加上贾家有人犯错,导致朝廷抄家。贾家一下子破败了。树倒猕猴散,林黛玉、贾母、王熙凤等相继去世,后来宝玉也出家了。荣国府这座“大厦”就这么彻底地倒塌了。
安于享乐、奢侈浪费,不仅会毁灭一个家族,同样也会毁灭掉一个国家甚至个人。比如大唐王朝,本来是强盛富贵的,可是后来唐玄宗吃喝玩乐,不理国事,于是整个大唐帝国毁于安史之乱,最后灭亡。许多朝代的灭亡也莫不如此。要是我们青少年在该努力的年华安于享乐,不思进取奢侈浪费,同样也会毁了我们的自己,最后也会落得“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十年磨一剑,曹雪芹先生花了十年时间写出了《红楼梦》,它就像一面镜子提醒着我们,所以我们要多读《红楼梦》,多反思自己。
名著读后感6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坐在台灯下,一口气看完了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是关于一个乡村男孩青铜和一个城市女孩向日葵的故事。向日葵跟着父亲去一个叫“大麦地”的小村庄接受劳动改造。他的父亲在回家的路上淹死了。向日葵变成了孤儿。这时,大麦地上最穷的家庭青铜收养了向日葵。他们成了兄弟姐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和成长。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全家人都在努力抚养葵花,青铜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照顾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一切:青铜放弃了上学的梦想;为了葵花晚上做作业,聪明的青铜抓住了许多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灯;为了葵花报纸的美丽,青铜巧妙地做了一串冰项链……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少互相帮助,共同努力,艰辛却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葵花12岁的时候,命运把她召回了城市。从那以后,男孩的青铜经常看着芦苇的尽头,看着女孩向日葵的方向,幻想着向日葵能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有一天,哑巴喊出了“向日葵”的名字……
最让我感动的是“冰项链”的情节。“冰项链”意味着葵花在学校跳得很好。老师让她在新年参加一个舞蹈节目,并建议她戴一条银项链。葵花是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条漂亮的银项链啊!但是青铜家太穷了,向日葵回去只告诉青铜这件事。青铜知道了,他决心让妹妹向日葵成为晚会上最漂亮的小女孩。冰雪晶莹剔透的冰珠让青铜产生灵感。他在盘子上放了一条非常坚固的细线,然后用杯子舀了一点水,把盘子端到外面,让水滴滴在网上。它瞬间变成了一个晶莹剔透的小冰晶。青铜花了很长时间让水滴滴在网上。最后,一串美丽耀眼的冰项链在阳光下做成。那天晚上葵花表演的时候,青铜拿出冰项链,葵花惊喜万分。整个晚上,葵花和她的冰项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名著读后感7
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后,我非常伤心,虽然长相相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一个出生在贫穷而不幸家庭的汤姆,另一个则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两个人的命运互相交换,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向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想象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游玩。而汤姆则生长在贫穷又暴力的家庭,爱喝酒又会打人的爸爸,还会逼他去偷东西。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先从王子是乞丐说起:王子出去城堡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变低了,是要服从别人的使唤,就算是乞讨也不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会怎样……我不说您也知道。
再说说乞丐变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会怎样呢?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宫廷里的`上一代,王子做继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语,汤姆会拉丁语的,所以能流利对答。你要装不会一种技能很简单,但你要在短时间内学会是不可能的。本来汤姆想用这个“误区”来证明自己不是王子,谁知他说,一个穷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又遭到质疑。
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名著读后感8
在蒙尘的书柜间细细寻觅,手指轻佻地跳过那些闪烁的模糊文字。末了,思索着抽出一本书,暗暗端详这个名字,朝花,夕拾。
书是上个世纪的版本。装订线磨得有些粗细不均,精装的书皮泛着牛皮纸的黄。吹去书脊上错落的灰,小心翼翼地翻开封页,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半文言的字体欲语还休,诉说着那个时代孩提的鱼戏莲叶间。
从百草园的妙趣横生,到三味书屋的勤学如春起之苗;从百草园的忙趁东风放纸鸢,到三味书屋的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那些田野间质朴的童年,在百草园的角落里嬉戏。
轻捷的叫天子在云霄间穿梭,肥胖的黄蜂蛰伏在菜花的安详间,人形的何首乌在地底等待着有缘人的采撷,小珊瑚珠似的覆盆子酸甜可口,雪地捕鸟乐趣无穷??
天真烂漫和着油蛉的`低吟,一同演绎着蟋蟀们的协奏曲,勾勒着儿时的浅墨画秋容。 然而,当小时候也染上了名为成长的瘾时,一切又都成长得那么陌生。
一根无形的戒尺像驱使蚕不断吐丝,不断地鞭打在稚嫩的认知上,不断地在纯净的灵魂上镂刻着一成不变的的古板,不断地,用食之乏味的不明所以模仿自以为是的书卷气。 折一枝腊梅,享受萦绕鼻尖的暗香浮动。忙里偷闲,在书屋的小园中怡然自乐,或是与同窗一共嬉耍,玩闹。偶尔忘了时辰,耽误了上书对课。先生也不恼,只是瞪几眼,怒斥几声罢了。
而今当下,再无百草园这样浑然天成的儿时乐园,也无三味书屋这样文邹邹却又不甚谨严的私塾学院。童年只是循规蹈矩的在托儿所中枯燥地煎熬着,课业在那个不知烦忧的年纪悄然降临,用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紧紧束缚住我们对世俗的遐想与天真。
而这些,在升学的压力前又那么不值一提。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当一间私塾变成了四座学府,所有人都妄想挤进那些拥有极方正、质朴、博学的教书先生的名师高校。而我们,就被推搡着、无以抗拒地推向争执的风口浪尖。
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名著读后感9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出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终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但是,即使如此,在人生怨患困顿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制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毕生精力。贝多芬用苦痛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为后人留下了享受不尽的精神食粮;米开朗基罗用一生的血泪制造出了不朽的杰作;托尔斯泰则在他的小说里描写了千万生命的渺小和宏大,他用他的作品向世界传播爱的种子。
有哪种成功能与他们的成就相比?拿破仑的那场战斗?奥斯特历茨那天的太阳?这种辉煌是精神力气所从未取得过的殊荣。他们用困难锻造自己。正如贝多芬用一句话概括了他的一生,这句话已经成了在这个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名人传》。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的法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这本书分别叙述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讲诉了在艺术方面不同领域的三位伟人,分别是音乐家、雕塑家、作家。他们虽然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患的因顿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制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这本书说的是三个名人在以前那布满了野心、邪恶等人人不公平的社会中如何生存,获得荣誉和名利全失。贝多芬,是一个在音乐领域上德高权重的人,同样也是一个不畏强权的人。米开朗琪罗是一个著名的雕塑家,制造了很多不朽的杰作流于后人欣赏,他为了自己的作品挥洒了很多的汗水。托尔斯泰为后人留下了经典的文学作品,用文字传播着爱的种子。他们三个虽然在各自不同领域进展,但是却有一个吻共同的特点,就是对自己的抱负从未有放弃过。这是多么令人仰慕啊!
《名人传》这本书令我获益良多,让我明白了这些人物风光的背后忍藏着让人难以理解的苦痛。这会这个假期让我收获最多的一本书。
名著读后感10
童年是风,吹来朵朵白云;童年是云,化作新春的雨;童年是雨,滋润出生的花……最近,我看了曹文轩的《白栅栏》深有感触,仿佛也看到了作者眼中充满稚气的童年时代。
很多人最初的爱恋对象都是小时候的老师,然而作者也不例外。在他记忆里的老师,温柔甜美亲切,跟妈妈的唠叨、姐姐的凶悍、同学的小气鸡婆,全然不同,她美如维纳斯,像优雅的栀子花……而《白栅栏》这本书,作者主要记述了七岁到十二岁对老师的'“暗恋”……
童年是金色而无杂质的,每个人的童年都充满稚拙、清纯,我也是如此。在我的童年中,做得最多的就是傻事。记得有一次,我和奶奶一起去菜园子。菜园子里到处是绿色蔬菜,奶奶在那儿拔菜,而我呢,站在一旁傻愣愣地呆着,无聊极了。我把手伸进了口袋里,想找点乐子。“咦?什么东东,摸起来圆溜溜的?”我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一个红枣。“哦!对了!”我看着红枣突发奇想道,“把龙眼的核种进泥土里,能长嫩芽来;把火龙果的籽种进泥土里,会栽出绿叶;要是我把刚刚煮熟过的红枣核栽进泥土里,肯定能再张出红枣来。”
我选了一小块地,准备把红枣核种进泥土里。我拿来一把铲子,先挖出一个坑,在里面浇了一点水,再把核埋进土里,最后,再把泥土弄平。“大功告成!”我拍了拍,揉了揉肩,心里充满了期待和喜悦,真希望红枣能快点长出来。以后的每一天,我都去看看红枣长出来没,一个月,两个月,红枣还是没有长出来,我的心情一下子从喜悦转为期待,再从期待最后转为失落。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红枣核埋在泥土里根本不会长出红枣,更别说煮熟的了,看来我还真是异想天开。
是呀!正如作者所说“每个人的童年都会有一些微妙、朦胧、扑朔迷离的感觉。这些感觉到生命的一星火花熄灭前的顷刻,会突然浮现……这个人又梦幻地回到了稚拙、清纯、金泽闪闪、充满花朵气息的童年时代。”
名著读后感11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续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会成为一部杰作呢?除了由于巴尔扎克为情节提供了一个真实的行动背景外,由小说作者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巴尔扎克对索缪的描写,无非是为了提供一个人物活动所需的典型场所,它可以是索缪,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艺术真实的感染力来自他对观察所得的提炼和加工,来自他以此塑造的人物在读者心目中获得的认同。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莫里哀的阿巴公
名著读后感12
这个寒假,我读了女作家的散文集《目送》。它,是一本适合三代人共读的人生之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寒假,我虽然只读了其中二十六篇,却已经深深感动。
喜欢她简单的文字,喜欢她平实随意的文字流露出来的真挚、细腻的情感,一字一句都戳中心窝,暖暖的`,“对,就是这样的‘feel’,”就是我一直想要表达却没有抒发出来的感情。从《野火集》的桀骜犀利,到《孩子你慢慢来》的慈爱温柔,到《亲爱的安德烈》的小心翼翼,再到如今的《目送》,越发丰润豁达,对生命、对亲情、对幸福的深情领悟。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年龄如你我,当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心会不会剧烈地颤动一下,压抑许久的情感是否一下子找到了出口?从读大学到现在工作,离家已有十载,离家远了,自己年龄大了,反倒觉得和父母之间的线越牵越紧了。记得上学的时候,每年寒暑假回家,刚到家的几天,不管做什么,只要是在父母的视力范围内,那目光必是紧紧追随的,笑着看我吃饭,边说“慢点吃,还有呢”;笑着听我聊校园的趣事,偶尔插一句“是吗?”,常常会被看得不自在,心想“这是肿麽了,不就是半年没回来吗?”;每次开学的前一周,父母必是睡不好的,又一次的“目光紧紧追随”,心想“至于吗?半年后不就回来了吗?”那时的我,就像一只小小鸟,只想越飞越高,挣脱那温暖的怀抱!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的,不放心的,满眼地目送。但我们从小到大只管着一心离开,从未回头张望过,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名著读后感13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有感触。
鲁滨逊刚上孤岛时,他绝望透顶。他经常对自己说自己是个倒霉蛋,生来就一直要凄凄惨惨。但这有什么用呢?上帝又不会听到这些话。就像有些同学跟别人打打闹闹,打完了痛哭一顿,哭有什么用呢?难道上帝听到了会来帮助你吗?拉克司内斯不是说眼泪无法洗去痛苦吗?在像鲁滨逊这样遇到挫折时,我们要做的不是痛骂别人,贬低自己,而是挺过去。就像鲁滨逊后来做的一样:活下去,寻求希望。
鲁滨逊生活在岛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孤独了。在有伙伴星期五之前,鲁滨逊是多么孤单啊!他独自生活,做伴的是猫狗,等待的是过往船只,考验他的是漫长的时间,用来下饭的是孤独。一般人大概会被这种环境逼疯了,但鲁滨逊没有,因为他有自己的希望,正如肖霍洛夫在《静静的顿河》里说的一句话: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才活着的。鲁滨逊就是抱着“会有船只过往”这个希望,继续活着。通过鲁滨逊,我觉得我们在最不幸的处境中,要抱着自己的希望,才有可能活下去。
光有希望也坚持不了多久,将希望存于心中的是耐心。鲁滨逊来到荒岛,就好比来到了监狱。想出监狱,就得耐心地一直等到出狱那天。在这期间,鲁滨逊是如何过日子呢?仅仅是抱着希望盯着大海吗?不是!他耐心地等,这期间,他试图让每分每秒都过得精彩。他开始写日记、种田、在洞口围栅栏、打猎……这使他的生活很精彩,也缩短了这28年的时间。假如鲁滨逊没有耐心,没有让他的生活过得精彩,而是干等,那会怎样?很遗憾,性急的他会从希望变成失望,最后变成绝望,痛苦而死。由此可见,耐心也是不可缺少的。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如何生存,还启示我们,在不幸的处境中要抱有希望,耐心地等待着光明的到来!
名著读后感14
这个世界,从不会特定一个事实。
因为《昆虫记》中的昆虫们与法布尔的交流,不仅仅是眼神的探讨,还应具有一份饱满的真挚的情感。
他生于,长于乡间,虽谋得了一份教师工作,但一种乡土情感随时随地包裹着他,成就了属于他的一座荒石园,一个含满昆虫的大千世界。
从树上的蝉,至地下的胡蜂,上天入地,好比一座天堂,法布尔沉浸其中:国庆节的夜晚伴随着乐器的`节奏声与人们的欢腾声,此时的法布尔却无法去涉足,他并不为此沮丧,反而是感谢?他陷身于绿阴丛中绿蝈蝈中儿的歌唱与朗诵,并也暗暗陶醉于其余的伴奏者,清亮的铃音由铃蟾小心翼翼地奏起,乐声家角当优雅演唱,不料,猫头鹰的不谐音也来凑一脚的热闹。只见草叶尖上伏起了一个黑沉的影子,却不见其有任何浮动。
区区几只小昆虫的小叫声,便引来法布尔的驻足,充满人情味的国庆夜晚,想来也不如心思细腻的昆虫间的一场演奏。
法布尔深情聆听,用耳来听出节奏,用心来诠释情感,此时,法布尔的默默无声胜过他要称赞的美好。毫无疑问,法布尔在昆虫身上嵌入了人的情感。
蚂蚁对蝉的掠食,暴怒的行为与性格,显露了人性的凶残、自私。
但从迷宫珠对还未出生的幼蛛的无私爱护,展现了母爱的深入与无私的付出。
一篇又一篇,看似是对昆虫做出的报告,却又不失对人性两面的思考。每篇不一一都正面出击,他却为我们在暗地里暗示了一切。
在昆虫世界里,领会到人世的你争我夺与和谐相处。法布尔与小昆虫们在默默地证实。
通过法布尔与昆虫的存在,我们感受到了情感,所透露了无言的事实。
名著读后感15
在黑暗里用二十年去恨一些人,却从未失去善良本性,拥有这伟大灵魂的还有谁,唯有他——基督山。
也许很多人还不认识他是谁,但如果你去看一看大仲马笔下展现着锋芒的他后,你的心中也终将为他留有一席之地。这就是基督山伯爵。基督山给我的启示是:每个人都能够做自我的基督山伯爵。
小说中写道,年轻的水手堂泰斯即将接任船长并与心爱的塞苔丝完婚。但他的幸运遭到了唐格松与费尔南的嫉妒。他们相互勾结陷害了堂泰斯,写信诬告堂泰斯,从而使他被捕。而他的父亲也活活被饿死,未婚妻也被别人娶走了。阴差阳错的`,堂泰斯熟已故老船长所携带的信件也影响着检察官维尔福的前途。他也因而被判为重大政治犯,被关入了监狱之中。在黑牢里,堂泰斯与法拉亚长老成为了忘年之交,接下了父子般的感情。十四年后,堂泰斯最终逃出了牢狱,凭借着过人的毅力找到了宝藏。此后他也以基督山伯爵之名跻身巴黎社交界,开始了他残酷的复仇计划。
而在整个计划中,他全然没有被仇恨冲昏头脑,对突然事件处之泰然,但也在种种事件中展现着他高尚的人格魅力。他帮忙了以往帮忙过他的摩莱尔一家,打赢了梅塞莱丝不会去伤害仇人的儿子;他为害死了维尔福太太和她可怜的儿子感到深深的自责,他最终选择了宽恕害死自我父亲的唐格松……
他虽然背负着巨大的仇恨,却完全没有被这些仇恨所蒙蔽了自我的双眼,一向保留着自我那颗善良的心。做一个这样的人不容易,人的伟大不正在于此:放下过往的,拾起并坚持自我的。这正是这部作品给我带来的心灵震撼。
做你自我的基督山伯爵吧!放下书的那一刻起,我想到这句话,它久久萦绕在心间的一句话。从堂泰斯的身上,我们学到很多很多,但你能够学习,却不一味的去模仿他。堂泰斯就是堂泰斯,而你是你。你也能够做基督山伯爵,做你自我的基督山伯爵;其实,每个人不就是自我的“基督山伯爵”?由此,我有理由相信,自我的努力、历练与应对困境时的坚韧,必定能给人生带来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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