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间:2024-07-06 15:44:1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精品)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精品)

《乡土中国》读后感1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

  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

  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一、土的重要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二、聚而居: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三、乡下人的“愚”: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四、无讼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

  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2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老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而来的制度相互切磋。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不断推陈出新,但骨子里还是有永远不会褪去的东西——乡土。中央电视台有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中除了美食的诱惑,更多的,是庞大的外出人口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舌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里,正如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前言中写道:“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情感,一种牵连,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几千年来,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饭碗,就是生存,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长久下来,土地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全面,渐渐地流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和骨髓中,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于是,中国人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土,所有中国人的心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土地上,因而,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入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文明流传,安定的人生追求,中国人于是有了深深的乡土气息。

  自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一个内向的,封闭性的完整聚居环境,其中的每一户人家存在实际或理论上,或多或少的某种关系,这是亲密而纯粹的,邻里之间保持着基于善意的密切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乡土的.;而现今更多人迁入城市,特别是超大型城市的高层建筑居住,一个个水泥的方格分割了人与人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心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现在的人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立,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又缺乏相互支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一家三口,自我中心和人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钢铁的。乡土社会与之不同,虽然村与村之间相互隔绝独立存在,但在内部有足够的交流和相互支持,村落得以建立,最初的一批创始人必然相互存在高度的信任,这种信任和心理的亲近随着繁衍而延续,人与人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相对熟悉,经过数代的延续,就成为一地的故土感情,这造成了人与人、村落与村落的差异,乡土味与钢铁味的差异,也造就了中国人的代代乡愁

  时代在发展,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而有些变化则很难界定其性质。如费孝通先生提及的,钢铁的城里人看乡土的村落人,会因为其文化认知的相对不足而以为其“愚”,相应的,乡土的村落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钢铁的城里人,因为基本生存能力的相对缺失,也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乡土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土的,是真正的乡土中国,而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土中国向不同的方向在发展。在乡土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也是其完整精神结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接受同一种意识的基础。乡土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人之间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人感觉到是自然的。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而言,乡土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表面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面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时至今日,城市化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土的情怀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怀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色,中国要发展,不可能牺牲甚至舍弃关于乡土的这一份,无论是政策,还是感情。未来,无论是探索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还是发展有着更旺盛生命力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生的这一部《乡土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土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

《乡土中国》读后感3

  社会学系的同学推荐给我一本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先生是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泰斗,虽然已故,但他的思想仍然在我们学界及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怀着敬重的心情,我看完了这本书。

  看完后我感慨这本书与其说是本社会学的著作,不如说是本近代中国社会的缩影与哲学书,它的每句话都富含哲理,让人深思与回味,不禁感慨民国时期学者治学之严谨。这本书以这些方面分别展开,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私人道德、家族亲友、男女关系、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家族亲友、血缘地缘、名实分离、欲望需要。我才疏学浅,不知深会其知识于万一,我谨从熟人社会这方面来谈谈我的读后感。

  费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所以,熟人社会又可以称之为“关系社会”、“背景社会”。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

  因“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典型话语的缘故,所以有人把“熟人社会”亦称之为“关系社会”、“后门社会”。“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办事大多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熟程度、感情深浅程度,关系越亲密就越有可能被中心成员用来实现其“利益目标”,在这里责、权、利的界线较为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在公共事务中则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等。

  费先生认为“熟人社会”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和规则。但是,并不一定是从“熟悉得到信任”,真正能够让人产生信任感并且促使规则形成的是“自己人认同”。因“内部化机制”的无形和有形的存在与制约,人情往来使得面子、信任、规则等在“熟人社会”内部发挥作用,并且成为熟人社会一个恒定的规则。

  中国历来是一个“人情社会”,注重“礼尚往来”,有时甚至是礼大于法,这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其实熟人社会在当今的中国体现在方方面面。从为子女求职就业到医院寻医问诊,从买票买号到行政审批,从同学聚会到同乡老乡会。可以说“熟人社会”的影子在乡土中国简直是无孔不入,托人、找人之风盛行,的确熟人社会给人们的.感觉就是熟人好办事,熟人办事放心,事情容易解决。

  在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毫无疑问,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治”的功能,以“关系”代替“契约”,“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威严,很容易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人情”中发生倾斜,“人情网”对制度执行的干扰,是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其次,以“人情”代替“竞争”,淡化了“竞争”的激励,将亲情、交情、友情这种温情脉脉的手段移植到管理企业、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中来,导致经济管理中丧失了“利润”的冲动,社会管理丧失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励。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引发社会xx,社会风气的败坏。因此,“熟人社会”的过分发育,是对法治社会的腐蚀、市场经济的摧残、和谐社会的瓦解。

  费先生认为,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成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也就是说,只有当社会发展到“生人社会”时,熟人社会才会被打破。但是,仅靠社会的自身发展,“生人社会”的形成将会变得漫长而不可期待。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来推动“生人社会”的形成。

  首先,要健全民主法制。民主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也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民主和法治的。因为一旦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治的原则办事,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会成为多余。所以,打破熟人社会,首先就是要实现民主法治。而要实现民主法治,首先要有透明的制度,要有非“是”即“否”的处理标准和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不给层层“关卡”留下漏洞,不为建立关系网埋下了伏笔。

  其次,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熟人社会里,一方面人们认为公共权力可以为所欲为,xx,致使行政行为商品化。另一方面也为那些觊觎通过权钱交易、权情交易达到个人牟利目的人提供了机会,满足了他们不断膨胀的私欲。熟人社会与权力私用的关系,决定了必须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共权力不能也不敢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从而在源头上割断熟人社会与公共权力的联系,使熟人社会回归于民间,同时也使公共权力真正用之于处理公共事务。

  再次,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公民权利的保障是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没有公民的个人权利,公民就无法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不可能建立起“陌生人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4

  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至于攻关的结果是否获得了可靠的知识,那是另一个问题。

  教师的职能是什么呢?韩愈在《师说》中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然后,他又说:“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那么,“道”是什么?

  古人学问,分为小学和大学。古人八岁入小学,向“童子之师”学习 “洒扫应对进退、礼乐射御书数”等文化基础知识和礼节;十五岁入大学,学习伦理、政治、哲学等“穷理正心,修己治人”的学问。由此可知,所谓的“道”,当具体指“穷理正心,修己治人”,或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中的“道”——也就是说,真正的老师,所传授的“道”应该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所谓师者传道、受业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传授道、教授学业、解除疑惑。其中,受业属于知识和技能,解惑属于过程和方法,传道属于情感态度价值观。

  单单一个道字可能就是有些教师穷其一生都无法教清楚的,更何况还要解惑。疑惑来源于哪?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疑惑很少,因为他们对于课本知识的要求很低,仅仅是了解大概意思,从不去深究课本之后的深层含义。但是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还是会有很多疑惑。这些疑惑的来源统统来自他们对万物的好奇,而这也是一般教师所不能解释的清楚的东西。

  那么,童子之师,到底算不算老师呢?

  答案是,不算。

  作为青年教师的我,面对班上大部分学生时,总会有一种害怕的'心态,怕他们课上会问到一些我不能回答的问题。于情理来讲,我应该帮他们解决任何疑惑,但我做不到。于自身来说,我确实各方面阅历经验不足,没有办法就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我对于教师、课堂的敬畏感就会更重,这也是我无法做到创新课堂,完全以学生为课堂主体的原因。也正是这种敬畏感,是我能够不断从课本之内之外学到很多东西和道理,我相信这就是教师与众不同的地方吧。

  从童子之师到真正的师者,是每个教师的追求。希望我每一阶段的成长,会有更多的学生见证。我们一同学习,一同进步!

《乡土中国》读后感5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经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酷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土就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

  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你不种它,它也会生长。在农村生活不用怎么花钱。空气是清新的,阳光是明媚的,水是山底泉水,清澈透明。吃的东西都是绿色食品。粮食蔬菜家家户户都可以种;田地里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有玉米棒、松树枝等。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儿糖块儿,穿点儿新衣服,吃顿饺子就过去了。农村生活简单朴素,让人清心。

  现在的城里人,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他们把农村的乡下人叫做土包子、乡巴佬。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又何以为生呢?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能离开乡里人吗?

  我们往上数三代祖辈们是不是都是农民?是不是都是乡下人?在我们祖祖辈辈们心中,“土”确实是他们的名根子,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不管时光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物,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人们美好生活后莫忘身后故土,那才是我们生命之根。

《乡土中国》读后感6

  作者指出,乡土社会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大的隔阂。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所以在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中同性更重要些,因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常见的。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而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而现在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这些转变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乡土中国》读后感7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乡土中国》是社区研究的一部比较成熟的著作,代表了费孝通先生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本文主要介绍这本书的背景,笔者个人认为是主要的章节的内容,对当下社会的意义以及笔者一些浅薄的见解。

  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已经交代了此书的写作经过,这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大所教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他认为和青年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应该探索一些有意义的课题来打开那些还没有人探究过的知识领域,而不是借用现成的教材来照本宣科,于是便有了这些一面探索一面讲授的讲义,其中的概念和观点也没有经过琢磨,都是具有讨论性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是最年轻的一门,更不用说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而本书所处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1947年),当时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抗日战争并且正在经历着解放战争,费孝通先生在如此艰难的社会环境下还能专注于这样“冷门的”学科研究,亲自到广西瑶山,云南多地农村实地考察调研,在桂期间前妻不幸溺亡,可以说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暂且不说其研究成果如何,这样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着实让我等后生敬佩!

  在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在开头就明确指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国自古便是以农耕为经济基础,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绝大多数人口是依靠农业营生的。作者认为我们想要研究中国的社会,不妨把注意力先集中在那些务农的乡下人,人说乡下人有些“土气”,当然这个土气并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反倒是准确地概括了他们离不开泥土,依靠种地谋生的事实,同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大旱兵乱等灾难性因素所带来的人口迁移的状态。费老也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人口不断增加,原有的土地容纳的人数达到饱和后,过剩的人不得不向外开辟新的土地,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老树和种子一样。

  这里我有一个切身的事例,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曾听大人们提起过,我母亲的祖上是广西人,由于饥荒和战乱,祖上携着妻儿逃难,徒步跋山涉水,找到了一处和家乡的环境相似的地方(云南师宗县五龙乡)并定居了下来,确切算来,到母亲这辈是第三代。20xx年,广西那边的后人根据祖上的书信,族谱和口头相传的话,找到了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们,我曾见过他们相认后的合影,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相,照片的背景是一条河和连绵的青山,就像外婆家的自然环境一样,我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世背后居然还有这段奇妙的故事,读到费老所提到的“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想,或许费老当年所说的“大树”和“种子”,便包括我母亲的族人。

  交代完农业人口时代定居在一片土地上,其状态是基本稳固的事实后,作者进一步指出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是由小农经营、水利合作、安全保卫、继承产业四个原因导致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但是村落间是孤立、隔膜的,正如一开始所说的人们世代定居在某一片土地上,人口流动性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就必然疏少,这样的生活是具有地方性的,在这种限制下,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人们的关系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熟人社会,在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越规矩的自由,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规矩是习俗和礼节,是传统的、世代流传下来的东西,在第四章,作者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差序格局”,我们的格局就像是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举个例子,一个人如果有钱有势,他的关系圈可以大得像一个小国,在乡下,一个人的圈子可能就仅仅局限于小家庭里,所以中国人对于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因为这是一个可以伸缩的格局,在这样的人情社会里,我们就注重攀关系,讲交情,大家都以“己”为中心,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波一样越推越薄。

  儒家讲究人伦,这个伦就是由己推及到别人所发生的一圈圈波纹的差序,也就是我们传统的社会里最基本的概念,接着在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具体指出,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建成的网络,这网络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自然也就没法超脱于人伦道德的差序而存在了,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社会里,道德和法律是可以伸缩的,因为你的站立基础是人伦道德,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能发生作用,要在问清事情是什么,对象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

  在《礼治秩序》和《无讼》两个章节里,费老依旧对法律在中国实行存在的阻碍进行了探讨:乡土社会的秩序由规矩、习俗来维持,上文也已经提及这个“规矩”。约定俗成的准则,前人留下来的经验成为了后人行事的参照标准,这样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准则,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社会关系的中心,每个人的立场与角度不同且在时空的变换下会发生变化,而现行的法采用的是个人平等主义的,这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于是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很难运行下去,它所带来的副作用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单靠制定法律条文和设立法庭是很难建立起法治秩序的,更应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方面进行改革,否则单把法律推行下去,不仅得不到法治秩序的效果,反倒破坏了礼治秩序而引起弊病的先发生。

  这些论述对于今天的法治建设仍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现在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从1997年“依法治国”的基本战略第一次提出到今天已有二十年之久,法律是越来越完善了,可是人民对于法律的了解又有多少?人民的法律意识有没有随着法制的健全而有所提高?法治中国不仅仅只是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它还包括法律所要保障的、广大的人民群众这个主体,换句话说,要让人民知法懂法,普法任务不容忽视,中国的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在《文字下乡》这章里,费老指出,之所以乡村人“愚笨”,不识字,是因为他们没有接触文字的条件和环境,并且在他们的生活里,语言已经足够表达意思,甚至有的时候,语言都是多余的,因为他们可以通过面对面、特定的符号或者表情肢体语言等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根本不需要文字,站在对方的立场设身处地地讨论其可能性。这个论述让我耳目一新,因为在以往的认知里,我认为乡下人文盲多仅仅是因为经济水平低,没有条件接收教育,所以人们受教育程度不高。分析这类问题,我只会简单地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简单笼统的结论来解释,这个章节不仅让我认识到了农村教育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更改变了我以往的认知态度,即从事情多个角度具体分析,切忌笼统,一概而论之。当然,这个论述对我国普及义务教育也有重要意义,也就是说想要提高全民教育水平,要设身处地地考虑被教育者的实际情况,改变农村孤立膈膜的状态,加大其与外界的联系与交流,营造出需要教育的环境,而不仅仅只是把教育带下乡。

《乡土中国》读后感8

  《乡土中国》以贴近生活的语言,为我们揭开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神秘面纱。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那个充满生机与矛盾、温情与冲突交织的乡村田野。书中不仅描绘了乡村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更重要的是它深刻揭示了乡土社会的基本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我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书中最吸引我的部分是对农村社会关系的细致剖析。费先生用“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形象地说明了中国农村中人际关系的复杂性。这种基于血缘、地缘和利益关系的等级序列,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在这样的格局下,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位置和应承担的角色。读完这部分内容,我不禁反思现代城市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日渐淡薄的联系,是否也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这样的紧密与温暖。

  书中对传统习俗和仪式的描述同样令人印象深刻。它们不仅仅是一些表面的风俗活动,更是维系社会秩序和传承文化的`重要方式。比如婚丧嫁娶等仪式,反映了人们对于生命过程的敬畏和对于家族、亲情的重视。这些习俗和仪式在今天许多地方仍然得以保留,虽然形式上有所变化,但依然承载着世代相传的情感和记忆。此外,费先生还指出了乡土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权力结构的不公、资源的不平等分配等。这些问题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并未完全解决。这让我认识到,传统与现代并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需要我们去不断探索和调和的复杂关系。

  在阅读《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被深深打动的是费先生对于普通农民的深切同情和理解。他没有站在高处俯视,而是深入到农民的生活中去,试图从他们的视角出发来理解这个社会。这种平民立场和人文关怀,是我们每个研究社会科学的人都应该学习的。总之,其不仅为我打开了了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大门,更激发了我对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深层次思考的兴趣。在快速变化的今天,我们不应忘记那些根植于土地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它们是我们民族精神的一部分,也是我们共同的记忆和情感所在。愿我们都能像费先生一样,带着对土地和人民的深情,去理解过去,审视现在,展望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9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10

  中国的基石是农民,他们始终秉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近年来,中国政治大力提倡关注三农问题,农民、农村、农业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尽管如此,深入讨论乡土风情人文理论的知识并不多见。

  《乡土中国》是杰出社会学家费孝通的心血之作,既是描绘乡土生活的理论巨著,又是学界的经典之作。对于社会学者来说,这是一本不可或缺的`研究参考书。

  费孝通教授是一位脚踏实地的调研专家,他通过对中国经济模式的观察和研究,撰写了众多重要文章,为中国的农村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费孝通教授的人生并非充满传奇色彩,但他取得的成就是卓越的。他在清华大学获得社会学及人类学硕士学位,并在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他曾在多所大学任教并参与学术研究,还担任过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位。他的影响遍及文化和政治领域。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教授首先阐述了"乡土本色"的概念。他认为,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这是因为农民在中国社会中的比例庞大。乡土本色常被视为淳朴和自然的象征。

  虽然费孝通教授于20xx年离世,但他晚年仍取得了很高的学术成就。他首次提出了"文化自觉"的概念,希望人们对自己所处的文化背景有深刻的认识,理解其起源、演变过程、特点和发展趋势。

  然而,许多人并没有领会到费教授的良苦用心,我们需要通过《乡土风情》这本书,深入了解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

  有人评价费孝通教授的《乡土风情》具有自然流畅的语言和浓厚的乡土气息,让读者易于理解和接受。这是费教授一贯的叙事风格,我们在阅读中可以学习到写作技巧。

《乡土中国》读后感1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的代表之作,是一部描述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之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并有所感悟,对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与认识。

  费老先生在书中仔细阐述了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特征与内在逻辑。他指出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国农村社会形成了相当独特的乡土文化与社会结构。这种乡土文化与社会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如今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观。

  通过阅读《乡土中国》,我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家庭结构、婚姻制度、土地制度、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特点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些特征不仅反映了农村社会的经济文化状况,也影响着农民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例如,费老先生就在文中提到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即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按照亲疏远近的原则来进行排序的。这种关系观念在农村社会中特别明显,深深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和沟通方式。

  此外,费老先生还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现代化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他指出,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变革。传统的乡土文化和社会结构在现代化的冲击下正在走向逐渐瓦解,农民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然而,这种改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走过一个漫长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到农民的生活状况和发展需求,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美好发展。

  在阅读《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而且对自己的家乡和亲人们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我开始意识到,虽然我已经离开了家乡,但我的根仍然在那里,在那遥远的乡村。对于家乡的情感和记忆,将会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我也明白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我会努力学习和工作,为家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乡土社会是我们民族的根基,是我们文化的源泉。我们应该关注乡土社会的问题,努力推动乡土社会的改革和发展,使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相融合,共同构建一个繁荣昌盛的国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1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创作的社会学名作,短短十四篇论文鞭辟入里,从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色、沟通、格局、统治和动机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虽然本书从首次出版至今已有七十四年,但其学术观点对今天社会发展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将从现代法治角度对《乡土中国》中的相关观点进行分析和探讨。

  《乡土中国》中对道德与法律的有关论述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的经典概括。费孝通先生创造性地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并将其与西方的团体格局进行了对比。他认为差序格局犹如涟漪,是从己向外推的;而团体格局犹如一捆一捆、数得清的柴。这就导致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私人的道德,当公与私冲突时,要求以私人的道德为先。费孝通先生指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通过传统道德来维持规范,依靠舆论约束行为。乡土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子不教,父之过”,而打官司就成为一种羞耻丑闻,显示出教化不够。

  乡土社会与现代法治的碰撞

  (一)“亲亲相隐”与绝对正义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所要求遵守的道德规范。“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是孔子对“亲亲相隐”的经典论述。《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列举了《孟子·尽心上》中孟子的回答,孟子认为舜的父亲犯罪,舜应当“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在乡土社会的道德里,当孝的要求与国家法律冲突时,舜要先完成私人的道德。此外,“亲亲相隐”在我国古代的法律中也有所体现,例如《唐律·名例律》中规定了同居亲属有罪可相隐,相隐也会相应减轻刑罚,也有一些古代法律将相隐的范围扩大到远亲、邻里、奴婢、佣工等。但谋逆等重罪不包括在内,这意味着,除重罪之外,是鼓励亲亲相隐的`。在民国时期,《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犯罪者近亲,可以拒绝呈堂作证;藏匿犯罪的亲属可减轻处罚。目前在我国,这种“亲亲相隐”的传统往往被认为与强调公平理性、追求正义的现代法治相悖。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要求我们遵从传统、“亲亲相隐”,而现代法治要求我们作为公民履行义务,出庭作证。

  (二)排斥无讼与依法维权

  乡土社会排斥诉讼,其矛盾的解决主要依靠道德传统,理想手段是自我约束和教化,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而对司法有天然的不信任和距离感。群众往往不愿意将私事“闹”上法庭,使得家丑外扬。而现代法治则是以法律的实施为手段,追求公平正义,讲求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法治不能适应乡土社会的思想观念,生硬照搬西方司法处理模式,效果往往南辕北辙,得不到基层群众的信服。而当法律与民俗习惯存在一定冲突时,依法审判的结果有时也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有效认同。

  中国现代法治的本土化实践

  为适应乡土文化,我国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大量借鉴了西方商法理念,厘清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在涉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关系等民事纠纷时,则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较为常见,更多地考虑我国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公序良俗原则,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应用广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体现了我国现代法治的积极本土化实践,一方面,公序良俗原则体现了乡土文化中的“教化”功能,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伦理性的表现,有利于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另一方面,公序良俗是一种对法律的补充,补充了立法时不可遇见的针对一些损害国家、社会、公众以及道德秩序的种种问题的禁止性规定,同时给予法官一定的裁量权,具有灵活性。

  (一)对“亲亲相隐”有限度的保留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将“亲亲相隐”看作封建社会的糟粕,予以剔除。直到20xx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拒绝出庭作证的权利。这是我国法律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对“亲亲相隐”态度的转变,变为一种有限度的吸收。20xx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虽然现代法治要求公民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出于亲情的考量,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要求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强制出庭作证。这个范围是有限度的,仅限于法律所规定的近亲。而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第三百零七条规定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窝藏、包庇罪,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等,都没有将亲属列入例外的范围。这意味着目前“亲亲相隐”依然面临着刑罚的风险。

  然而,对于立法而言,“亲亲相隐”的容许范围、相隐的程度、形式、相隐犯罪的大小等问题都较复杂,存在争议。事实上,现代法治是否就意味着必须“大义灭亲”,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议题。“亲亲相隐”的现象并非我国独有,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都可以找到“拒绝作证权”等亲属相隐的制度。

  (二)具有本土特色的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独创的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体现了群众自治制度,20xx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在法律层面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这也是我国法治本土化的一个例证,适应了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乡土社会排斥诉讼,追求“无讼”的特点。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的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发挥以往乡土社会中长老、乡贤、乡绅的作用,其方式灵活多样,具有乡土特色,因而更亲切,当事人也更能接受。在纠纷处理的成本和效率方面,人民调解相较于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效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人民调解制度使部分民间纠纷在法院之外解决,有利于缓解法院司法压力,节约司法资源。

  由于现代法治理念是“舶来品”,推动现代法治本土化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前文所论述的“亲亲相隐”有限度保留和《人民调解法》正是有效回应了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乡土社会传统和现代司法冲突之处的典型例证。除了制度保障以外,也需要灵活的司法审判。抗日战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注重调查、尊重群众、手续简单,是一种审判和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也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灵活审判的典例。

  需要看到的是,并非所有的乡土文化都与现代法治要求相违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也为我国法治提供了借鉴之处。只有立足于我国实情,回应社会问题,积极利用、改造传统文化,才能丰富我国法治内涵,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今天依然有常读常新的魅力,从不同视角读《乡土中国》对了解当下中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13

  《乡土中国》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揭示了民间生活与乡土文化的真实面貌,被誉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之作,也是一本深入人心的名作。

  在我的阅读体验中,这本书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乡土社会的历史深度与多样性,以及灵魂上的内涵与历史进程。鲁迅以小说、随笔和评论的形式,将民间传说、风俗习惯、宗族制度、野史典故等各种元素融合,细致地刻画了中国乡土生活的真实面貌。

  其中,《故乡》一文尤为震撼人心,鲁迅在小说中运用了跨越时空的艺术手法,揭示出中国传统乡土文化的生命力,以及历史上封建礼教的种种荒谬和毒瘤。《阿Q正传》则通过一个小人物的自恋、自卑与失败,探讨了中国民族自觉的问题。这一篇尤为值得思考,因为其中的某些情节与现代社会一样,例如阿Q被打败后的自我内省,“达官显贵们听了,脸上总是哼哼一声,然后笑了。然而,人们照样到他家去请他打牌,而他也照样到别人家里去;甚至一些高人物偶尔刮目相看地同情他一下。”这种“同情”在现代社会中也有类似现象。

  除此以外,鲁迅还在《野草》中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看法与对野蛮、黑暗社会的鞭挞,表现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担忧与反思。在他看来,传统文化的道德与精神早已被腐朽的封建社会所扭曲,现代社会的进步不能建立在基于落后、黑暗、邪恶的乡土文化之上。

  对我而言,《乡土中国》不仅为我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而且为我打破了任何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偏见和误解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值得一提的是,有一篇文章,啸集著名的“农民文学”维也纳·姆普切鲁·库尔图自告奋勇之后,通篇赞弹中国传统文化之丰盛,甚至将之视为“最完整的世界文化”。在他看来,中国传统文化不仅具有审美价值、思想深度与现实指向,而且更重要的重点是具有自我反思与自我超越的内在动力,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征。这种文化的强大适应能力,对于现代社会自我转型与文化自觉也大有助益。

  总之,在当今社会中,人们的思想与观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命运的转变代表着新的时代、新的技术与新的德性,我们需要通过深入思考与不断创新,寻求更好的生存与发展之路。《乡土中国》不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一个经典集合,更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代表。我们需要学会借鉴其中的精华,并创造出一个更好更美好的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14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一年前,陌生的专有名词和专业术语,让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在老师的讲解下才基本理清思路,看到了传统中国的轮廓。时隔一年,我再次翻看这本书,又有了新的收获,找到了与我们现代社会的丝丝联系。

  文章的第一节就明确的定义了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现代社会,“土”成为了一个骂人的词汇,去讽刺乡下人见识短浅。但是作为中国人,我们从小是吃着土生土长的粮食长大的,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以牛排、面包为主食。也正是因为中国人这样靠土地吃饭的生活习惯,才使得人员不流通,形成了乡土社会。“土”这个字是中国人的依靠,如今也正是因为有庄稼人驻守在田边,才会有一袋袋米面运往超市,他们的“土”并不是一种缺点,不是人们讽刺的对象,而是对土地的执着坚守。

  现代社会,应聘会看简历,注重你的学历、文化水平,社会上不免会产生学历高低的比较和歧视。那么如果在几十年前,大学还没有普遍化,这种歧视是存在的吗?那么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又是存在的吗?不可否认,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文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贬义词,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文盲率高达80%,并且大部分是乡下人。乡下人就被扣上了“没文化”“文盲”帽子,被人低看一眼,甚至称为“愚”。“乡下人”以种地为生,“城里人”以文化谋生。乡下人之间所构成的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文字来维系的,更多应用的是语言、表情和相互之间的信任,文字是少的;城里人所处的.环境是流动的,对于事情交代的关系是薄弱的,并不可以靠语言文字进行保障,文字的使用率自然也就大大提升。但这里“愚”的恒定标准是是否认识文字,若“愚”的标准是是否会种地,当下的现象就会大相径庭。理科的实验中讲究“控制变量”,但是乡下人所处的生活的环境、学习条件都与“城里人”大不相同,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说乡下人“愚”。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进步,中国也从未停下脚步。我们不能用“土”“文盲”“愚”去评价乡下人,但是在全国共同进步的潮流中,文字的使用与工作技术都需要与时俱进,学习也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工具。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中国,也让我对那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还是浅显的,希望在第三次第四次的阅读中,会有新的收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15

  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了解中国就一定要先阅读《乡土中国》。因为它可以让你了解清楚什么是中国。

  这本书回答了中国是如何崛起与什么是中国特色。《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实质的作品。全书有12篇,涉及乡土社会的人文环境、传统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文章共十四章,一环扣一环,所以当我在第一章感到疑惑时,我就知道我注定读不懂这本书,但好在坚持读完一本书后还是获得了一些感悟。

  在阅读过程中,费孝通的观点一点一点地渗入了我的脑海,像是有一只小虫子不停地在心口挪动。整本书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中国人的社会操作系统,其内涵远远流长,十分经典。所以就连外国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研究这一本书,研究这个作者。《乡土中国》是一本很成功的书,虽然页数不多,仅有100来页,但它的内涵确实是很深沉,所以这么多年来它不断更新出版,越来越多的人去阅读它,更有的人反复阅读这本书,以求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好在每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与思考。

  人们总在口头上喊着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特色和中国制度, 倘若读不懂这本书,不明白中国的本质,大多都是空想。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土人才是中国的基层,可现在的人们却是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去看待乡下人。书中讲,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所以它的发展就相对比较缓慢,尽管一直在变革但是社会性质还是没有改变,土气就成了乡下的一种特征。因为乡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早起劳作晚上归家,也没有别的活动,更不会想到其他。因此乡下人的生活被局限在了泥土里,乡下人熟悉了根植于土地的所有习惯,加上辈辈相传,无需其它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从乡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涌入的东西无法进入乡土社会生活的情景,免不了冒出一些笑话。所以乡下人被骂做老土、愚蠢,难以成为衣锦荣归的去处。

  书中作者表达的观点是,在乡土社会里不会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蠢的表现。我也是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抛离乡土社会。文字已成为现代化的工具,处处都离不开文字。乡土社会中出现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蠢,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单纯以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类人是错误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情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乡下人不是学不了文字,而是根本不需要文字,文字在乡下,没有丝毫的生存空间,所以文字下乡是很难对乡下人产生大的影响的,但这绝不是因为乡下人愚蠢,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书中也提到文字下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是建国后的社会改造,大规模发展工商业,中国完成了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型,商品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打破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打破了乡土社会的基础,文字才能成为大众的需求,所以才能带来真正的文字下乡高潮。

  其实谈到中国社会的特点,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中国人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起来是最最特别的。对于书中的差序格局,阐述了消除社会结构的特征,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了社会关系,会随着个人的实力而伸缩,代表一种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出发,所以会产生自私。中国人“自私”的印象也一直为外国人诟病。

  我认为中国人的做事准则是挺含糊的,不像外国那么严厉执法,中国是一个尽人情的国家,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的伸缩。这是我们从小生活环境就可以感受到的,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找关系办事,找亲朋好友捎根烟塞红包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时代。

  中国人同情被动的人们,所以真正地执行起司法来,一旦被惩罚,违法者摆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的原谅,而在国外,一旦被抓到,违反了法律丝毫没有情面可讲,这就是中外很大的不同,这从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便可以看出。中国在之前管得是非常的松了,因为中国人总是不忍心发狠不下心去,好在中国的规章制度一直都在不停完善,到现在21世纪中国的规章制度已经相当的完善了,即将到来的20xx年,现在也可以预见它的辉煌。

  很多的乡土性都被慢慢地被新型法所代替,现在的社会已让相同社会那种融合的事情体系认证淡化,以前最重要的人情已经难以维持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现在的社会朝着更科学更秩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旧社会沿袭下来确实会对祖祖辈辈产生影响,但在社会不断更替制度的同时,总会贯彻那么一个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社会学永远不简单,社会的发展问题,永远不会有一致的意见,人们会一直研究,一直争论,一直改进,一直进步。中国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在小学作文中的20xx年马上就要到来了,预定的计划已经大概完成,虽然没有幻想的飞船,但中国确实正欣欣向荣,全面前进!

  总之,社会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学科,要想了解社会,也得多了解,多关注,从客观实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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