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简史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万物简史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万物简史读后感1
同学们,提到“科学”大家会想到什么?是不是一大堆枯燥的数学公式?还是冗长乏味、晦涩难懂的长篇论文?抑或是无穷无尽的实验?读了《万物简史》才知道,原来科学是如此有趣。作者比尔?不莱森像我们一样,是一个爱提问题的小学生,他提出了我们想提的问题,然后像讲故事一样探究出问题的答案。
我们所感受到的宇宙是怎样产生的?它到底有多大?大爆炸前它又有多小?它有边界吗?如果有的话,你把头伸到边界外边会是什么样子?原来宇宙是大爆炸产生的`,它是如此之大,大到我们以光的速度跑步,一生也无法触及到他的亿分之一;他又如此之小,大爆炸前的一个奇点,一个字母“i”的一点就有它的亿亿……倍。同学们,我们能想象吗?
地球怎么来的?我们是如何产生的?原来地球是太阳系产生的粒子,在宇宙中,地球是根本肉眼看不到的、小的不能再小的微粒,但我们是如此幸运,恰巧我们就生活在这里。我们又是谁呢?你说奇怪不奇怪,我们是有一大堆没有头脑的原子构成的,这堆原子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那么你很可能就是一棵树、一只海豹或者是一头猪啊!太搞笑了!
书中除了解决类似问题,还带我们进行了时空穿越,我们见到了科学史上的大亨们,达尔文、牛顿、爱因斯坦等,他们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而他们所发现的事又是那么奇特又惊人,牛顿还用针刺自己的眼窝;富兰克林在雷电交加的天气放风筝;还有的科学家电击自己晕倒;还有个生物学家居然数不过来自己的手指头!真是太有趣了!
科学的海洋是浩瀚无垠的,我们目前所了解的只是冰山一角,同学们,虽然我们生命是有限的,但是,让我们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探索中去吧!
万物简史读后感2
这个暑假,我读了有关万物发展史的,既通俗易懂又影人入胜的书——《万物简史》
这本书讲述了许多的事物,它的发展历程。其中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神奇的原子”,院子非常非常小,它是没有生命的.。但是,他又能组成世间万物(包括:人,动物,植物,石头,土,化学元素··)原子是不会消失的,当人死了之后,人身上的原子会组成另外的事物。可能是一棵草,一块石头,一只猫,或者是另一个人身上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整个时空中,所有事物都是长久的,不是的,永恒的··
这本书还讲述了科学家们的奇闻异事:达尔文为蚯蚓弹琴;牛顿将一根针的眼缝插X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再大雷雨天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实验,
竟然到失去知觉的地步;卡尔·威尔海姆·舍勒习惯亲自“品尝”一下发现的化学元素,最后死于:汞中毒” ;爱因斯坦在还是专利局三级审查员时,发表了几篇足以改变历史的论文,但却没有一位物理尝家去重视他,原因是因为他们不重视专利局发表的东酉,于是,爱因斯坦就遭到后来在申请大学讲师,中学教员的拒绝。
《万物简史》这本书深深的吸引着我。寥阔的空宇,新时代的黎朋,处境危险的行星,人类的进化史……这本书讲述了许多我不知道却十分有趣的逗物,我觉得这是一本十分有用,让我们学习科学的好书,值得我们去读。
万物简史读后感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炎热而又充满朝气的暑假中,我阅读了由美国的比尔·布莱森先生所编写的《万物简史》。不管是混沌的宇宙还是未来的世界这本书中都有写到。他本人也曾说过这本书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
在布莱森先生风趣幽默的语言中,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使我更加的了解我所生活的宇宙、地球。这本书中一共写了五个部分,调理清晰,逻辑缜密。书中也常常提起那些一个个伟大的科学家们,让我不禁感觉到自己是在与哥白尼一起探索宇宙中心;与牛顿一起探寻地球引力;与牛顿一起探索物质的秘密。
原来人类对宇宙的探索比我想象中还要早得多,早在几千年前古人就已经在探索宇宙起源的奥秘了,只不过在他们的认知思维中,宇宙是一个被神所支配的奇怪世界。在不同的国家都存在着不同的神话。在古埃及神话中人们认为是图阿姆创造了世界,古巴比伦人认为是阿卜苏和提亚马特,印度人认为普鲁沙,在中国则是家都很熟悉的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了。这些无非是古人研究宇宙最好的证明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也诞生了更加科学的看法。历史上也先后特朗·罗苏提出“地心说”,和哥白伦提出的“日心说”。“日心说”的发表可以说的上是非常艰难的`,在这过程中还有不少科学家因为认同“日心说”而因此丧命,好在这一更加科学的说法渐渐让人们认同。这一伟大的发现使人类对宇宙有了新的看法。在科学的继续发展下,科学家们开始研究宇宙是什么时候诞生的?是一个宇宙还是多个宇宙?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希望在未来的不断探索中,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一个精确的答案。
其实不光是宇宙,人类也在不断的探索地球。从“天圆地方说”再到麦哲伦航海,从地质学上的争论再到“大陆漂移学说”从猜想到证明都是一次次的震惊世人。
除了浩瀚的宇宙,一望无际的地球这些庞然大物,人类同时也在探索那些微小的事物。在没有先进仪器的情况下,著名化学家金勒最终发现了八种元素。这一伟大发现足以载入史册。
地球是充满生机的,它孕育了无数生命.。但是现在的地球对于人类来说有些小。从很早之前,科学家们就开始在宇宙中探索适宜地球移居的星球。在浩瀚的宇宙中寻找,和地球拥有类似条件的行星系统.行星大小.有一颗巨大的天然卫星的有利条件.行星拥有磁场权和相应的板块运动等等等等这一系列的条件无疑很难。
除了这些内容,书中让我最感兴趣的还是“生命的进化之旅”。布森特先生在这一部分中介绍了生命的起源,进化,以及一部分生物的灭绝,和新生命的开始。
这真是一本有意思的书。
万物简史读后感4
“人是从地球上第一批动物演化而来的吗?一个人的DNA有多少个亿的密码字母?一个普通身材的成年人,躯体怎么可能包含着30颗氢弹爆炸的能量?”带着一连串疑问,我翻开了这本厚厚的《万物简史》。
这是一部有关现代科学发展史的既通俗易懂又引人入胜的书,作者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门捷列夫发现化学元素的周期规律,是从北美洲的单人纸牌游戏中获得了灵感;达尔文为蚯蚓弹起了钢琴,是为了研究声音和震动对它们的`影响;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科学从未如此引人入胜,我们所居住的世界也从未如此充满惊奇和美妙。
《万物简史》大大的拓展了我的视野,它引领我去探索宇宙,地球,生命和人类的产生,变化和发展的进程。使我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神奇,让我对人类永不止步的探索精神充满敬意。唤起了我对生命的崇敬之情。
“一个星球,一次试验”。我想对待对待生命的最好方式是珍惜她的美好,并要为她创造更多的价值!
万物简史读后感5
进入校长室,我的眼球被这本书吸引去了,我在想,难道这本书是记载每个事物的发生、发展和死亡过程吗?我好奇,决定暑假期间抽空把这本书看好。
《万物简史》的作者是一个很有名的美国作家——肯﹒威尔伯,从整体上看,本书内容精炼而紧凑,分三大篇章,第一编《演化中的大精神》,第二编《演化中的大精神所达到的境界,第三编《平地》。题为“万物简史”十分宏大,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它恰恰陈述了它所陈诺的内容,它有着宽广的历史跨度,从创世大爆炸直到枯竭的后现代的今天。沿着这条路,肯﹒威尔伯采用一种简单的、让人容易接受的对话体娓娓道来,试图弄清楚人类在物质、感情、智力、道德、灵性上经常被困忧的一些矛盾的形式。
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说看过这本书的人,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因此我对它来了兴趣,我认真地阅读这本书的简介、作者译者、序言、目录、引言。哦,幸运的是,这些在我看来并不怎么有用的东西,在这本书里显得尤为生动。以下我摘录引言中的一段话:‘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的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乍看一下,好像是在贬低人类一样(至少我有过这种感觉,但我不介意),但是这段话确实形象的描述了生物的进化史,或者说是组成细胞的原子的一生。就像书里说的,也许我身上的某一粒原子,在它那绵长的生命中,曾经是秦始皇龙袍的组成部分也说不定。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但我发誓在我看过的章节中,我还记得最多的东西是出自第三部。这并不是说别的章节不好,而是说明了人的记忆力有限。我想,第三部带给我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比如说,如果你想在一滴水中用肉眼看清一只草履虫,那么你需要把这滴水的直径放大到12米,如果你想看到同一滴水里的一个原子,那你则需要把水滴的直径放大到24公里宽。比如说,一个原子的寿命有十的三十五次幂年,或者还要多,所以你的一部分极有可能比地球还要古老。又比如说,一个原子中真正有很大的密度的是它那小的.可怜的原子核,而如果没有原子核外面的电荷的话,你可以从墙上穿过去,所以与其说你是坐在板凳上,不如说你是因为电荷之间的排斥而与板凳保持很小的距离浮在板凳上。也许你看不懂,那么你可以去看看《万物简史》。还比如说,人的指甲一生大约只长两米,当然这不是主要内容。再比如说,不管空调还是冰箱还是什么其他的一些常用物品都在向空中散出一种叫含氯氟烃的物质,这种东西增加温室效应的本事,要比二氧化碳强上10000倍左右。其实这些都不是感受,看了这本书后真正让我感受到的,总的来说可以总结成几点:
1、作者的知识真渊博。
2、世界真奇妙。
3、人类为了追求永远也追求不完的真理做出了极大的付出,这种精神难能可贵。
4、穿插在文章大的支架中的,人类的无知、傲慢、狂妄、自私、贪婪,以及人类的善良、认真…让我想到了许多。
万物简史读后感6
你听过下面这个带着一点点可怕的小故事吗?
一次,一个叫小克劳奇的人在偶然的时机下发现了铅这种含有剧毒的矿物质。他发现铅添加到汽油里面不仅可以让汽车更省油,而且跑得更快。他大量生产,而生产的结果是钱倒是赚了不少,但生产加铅汽油的工人每年也会出现大批大批的死亡。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一个小道理:每一个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只看到一面是推断不出来它的另外一面。
你知道这个小故事是在哪里出现的吗?答案是在一本名叫《万物简史》的书里。这本书的比尔·布兰森,就像导游一样带着我游览科学的.世界。
他带着我游览了浩大的宇宙。让我知道宇宙的大小无法衡量,因为它太大了;宇宙也非常古老,古老得让我们难以极难计算宇宙;宇宙还像一个巨大无比的千层蛋糕,最大的一层是宇宙,下面依次是许多银河系,许多太阳系和许多星球。
他带着我进入了生物世界。让我知道生命在大约40亿年前就出现了,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可能只是一个细小细胞,微微躁动一下,于是就有了生命。他说生物世界有三类:植物、动物和细菌。细菌非常小,数量却极多,一个普通枕头就可能有15万个细菌。
他带着我认识了很多科学家,有象爱因斯坦、达尔文、牛顿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科学家,还有埃文斯、牧师霍尔丹等好多没有听说过的科学家。他们为探索地球做出了很多的奉献,比方霍尔父子,为了探索海洋,连生命危险都不曾考虑。
看完这本书,这次科学之旅就结束了,我发现原来科学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其实它并不神秘,只要我们用心去观察、去研究,总有新的发现。总是说人类是幸运的。是呀,宇宙很大,人很渺小,但在宇宙的太阳系中,目前只发现地球是最适合人类生存。所以,我们应该保护地球。
最初从同事那看见这本书,我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因为根据认识,某某简史,总是一堆的乱七八糟词汇加深奥难解或者是屁话一堆。既然他推荐说不错,我就拿回来看看。
吃过晚饭,翻开书目,哟,内容还很广泛,从宏观到微观都有涉及。翻翻几页就想到头睡觉。搁置一段时间想起来就翻翻,后来到渐渐进入的世界,觉察自己进入了一个全新,从未接触过的新奇思想世界里。
万物简史读后感7
《万物简史》讲述了宇宙中的许多秘密,从微小的粒子、原子的组成到生命的来源;从伽利略发明的单筒望远镜到现代化大型哈勃天文望远镜;从小小的单细胞到丰富多彩的动植物;它从物理、化学、天文、地理、数学等几个方面解释了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就像一个百变魔盒。原子、粒子的组成、牛顿的万有引力、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狭义相对论……这些纷繁复杂的科学概念通过科学家的讲述变成了非常有趣的东西。
其中,我最喜欢生命这一节。生命是由无数个没有生命的原子集结在一起而成的,如果用镊子(当然很小)钳出身上的原子,人其实也就是一堆原子尘土。而且,只要是一个生命,就都是运气好得不得了:你每一个祖先都没有被烧死,被压死,被累死,被饿死,都能成功地生儿育女,在每一个你的祖先身上都有一段传奇的经历并最终产生了——你。每一个生命,都是来之不易的,而且,只要原子的排列出现了一点点的差错,哪怕是最细微的,你现在也许就是啃食岩石表面的海藻,或是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趴在岩石上晒太阳,或是在海面上喷一口气,然后钻到海底十八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既然生命是如此不易,我们当然要利用好自己的一生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帮助社会进步,“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
作者曾经不止一次说过地球是幸运的,因为我们生活在太阳比较稳定的时代,当它从星云开始形成,一直到红巨星、白矮星,最后的灭亡,这一过程大约要经过100亿年,我们正好生活在壮年的红巨星这一段时期,它不像新星那样有活力;同时又不太老,有大量的.物质可以让它以每秒钟大约400万吨的速度自由持续的挥霍,用来维持地球上所有生物的生长和生存。但最重要的不止如此,我们的地球恰好有水的存在,这是我们生命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很多鲜为人知的秘密正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去追求,而那些答案和剩下的未被人发现的秘密,还藏在那黑洞洞的宇宙深处中,人类目前已知的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想要得到那些藏在更深处的秘密,只有让我们一起去学习,去探索。
万物简史读后感8
《万物简史》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科普作品,作者比尔.布莱森先生用自己奇特、尖刻的语言带我们领略了万物由无到有的形成和演变。这段漫长又枯燥的发展史,在他的笔下却变得幽默又有趣,让你像吃完一块香甜可口的巧克力蛋糕一样,轻轻松松,不费力气。
《万物简史》主要讲述了宇宙、地球、名人、万物简史、生命和地球对人类的重要性,要知道宇宙之所以能发展成这样,主要靠两样东西:时间和物质,有时还需要一点儿运气。大爆炸无疑是形成宇宙的关键,它给宇宙带来的变化,简单概括应该是:先有了引力----然后有了电磁和核力----接着出现了粒子---然后有了太阳-----有了地球----有了月亮----然后大气形成了----最后动物以及人类也相继出现了。
在太阳系里,那么多星球中,地球是我们人类获得的最珍贵的礼物。关于地球,人们总有许多问题要问,如:地球的.周长是多少?地球距离太阳有多远?地球有多重?……关于这些问题,人们多半都已知道答案,但也还有很多谜题仍未被解答,那就是人类的“盲区”,得多一只导盲犬才行。
这本书里提到的名人有很多,有一些令我映像非常深刻,比如乔治.居维叶发现了一种新生物:乳齿象;约翰.道尔顿提出“原子有大小,也有形状”;查尔斯.莱尔认为地球的变迁是缓慢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提出了相对论……正因为有这些伟大的科学家,才使我们现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从这本书中还可以了解到人类的演变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可以分为非洲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尼安德特人---智人这五个阶段,很有趣。
当然,我认为这本书最想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保护地球,我们只有这一个地球,不管以后能否再找到另外一个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我们都要保护好这颗蓝绿色的美丽的星星。
万物简史读后感9
今天,我第二次翻开了《万物简史》。这次我又从中收获了许多想法。
从原子到宇宙,这本书都作了介绍。当我读到有关人和生物的篇章时,书中提到:“尽管生物尽九牛二虎之力保护自己,它们总是会崩溃、灭绝。”——这便是生命。在四十多亿年的地球史上出现过无穷无尽个物种,它们无不经历了各种折磨:被曝晒、被浸泡、被腐蚀……有的辉煌,有的衰败。
恐龙,曾经多么智慧,多么强大,它们的足迹曾遍布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可当末日来临之时,谁也无法阻止它们的灭亡。一个灿烂的世界瞬间被抹掉。而地衣,这种仅仅是真菌和藻类结合起来成的生物工程却能坚强的生活数万年。这无疑是最坚强不屈的可见生物。从生命的发展史中,我们极不情愿地发现,越是复杂的生物就越是脆弱的。反之,越简单就越坚强。
当人类出现,我们改变了世界,我们利用自然界的材料,造出各种足以让其它物种目瞪口呆的事物。然而,我们也破坏了世界。我们试图挽回。与其说环保,还不如说是维持人类等一部分较脆弱生物的存在。当我们因环境恶化手忙脚乱的时候,那些单细胞生物一直高枕无忧。它们甚至可以在浓酸或极寒的、极高温的环境下生存。这无疑是告诉我们,生命的`真正范畴比已知的要多得多。总之,我们只能算是改变了世界,这或许能促进新生物的诞生。数千万年前若没有恐龙等爬行动物濒危,怎会有哺乳动物的繁盛;更早以前,若没有光合作用误造出有“毒”的氧气,它也不会成为如今生物赖以生存的气体。生物总是能适应新的环境。
无论大自然如何为难生物,都只会无功而返。生命,在继续。
万物简史读后感10
放下手中厚重的书籍,却久久不能忘怀,是科学的神奇?还是对自身的探索?在这本被美国著名媒体纽约时报称为“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转”的书中,作者从一种区别于普通科普图书的通俗易懂的方式,幽默诙谐的话语让我们折服。
《万物简史》是一本有关于现代科学发展史的书,其作者是美国的比尔·布莱森。
比尔·布莱森是世界知名的.旅游文学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乏味的知识在他手中会变得诙谐有趣。
布莱森曾在英国居住20年之久,在20年中他无时无地不在学习英国的人文风貌,从而使在《万物简史》中英国式的幽默和美国式的搞笑同时出现,佩服的是不仅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冲突还很好地融合了起来。
在书中涉及了宇宙、天文、物理、化学、科技、生物、古生物、航空,甚至是生命。
在书中有一节介绍了细菌世界,当你安然入睡时,你会不会感到一丝不适?其实在你的床上还住着超过200万的螨虫,它们以吞吃你的头皮屑为食,听起来很恐怖吧!
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人类多么渺小,大自然多么神奇。
可总是有人不服从大自然的安排,试图逆转大自然,可结果呢?不言而喻,与大自然的伟力相较劲的结果自然是灭亡。
作者不止一次在书中说过地球是幸运的,因为我们生活在太阳比较稳定的时代,当它从星云开始形成,一直到红巨星、白矮星,最后的灭亡,这一过程大约要结果一百亿年,我们正好生活在壮年的红巨星这一段时期,它不像新星那样有活力;同时又不太老,有大量物质可以让它以每秒钟大约400万吨的速度自由持续的挥霍,用来维持地球上所有生物的生长和生存,但最重要的不止如此,我们的地球恰好有水的存在,这是我们生命存在的最基本条件。
总而言之,这本书囊括了众多领域,读完这本书可以使我们的知识累积有一个质的飞跃。
当我真正放下这本书时,我发现世界不再沉闷了,因为我通过了《万物简史》这扇窗户了解了这个世界还有很多精彩等待我们去发现。
万物简史读后感11
《万物简史》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比尔布莱森把19~21世纪的科学开展进程记录了下来,让人们明白科学家以前的猜想和创造,更加深入的把大自然的几番不同的模样描述了一遍。全书分为六局部:寥廓的宇宙、地球的大小、一个新时代的黎明、处境危险的行星、生命本身、通向我们的路。正像《出版商周刊》说,阅读布莱森的作品,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他的故事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了解了爱因斯坦、牛顿、弗里茨兹威基等科学家。知道原子、铅、细菌的组成、形成局部。可以说是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有些内容让我非常地震惊,原己有那么多知识不知道。作为一个科学迷,必须精通各种科学奥秘,但这本书有些让我晕晕乎乎,有好多都是我看不懂的,我也没方法,只好囫囵吞枣,那些疯狂的科学家,为了荣誉而不择手段,甚至拿自己做实验,我也不敢相信牛顿也在内。毕竟这是全国著名的,特别是书背后的那些好评,让我有信心读下去,我想一生都看着这本书。买来时嫌它厚,没有图,但在看了它之后,我动心了,改变了主意,我要一辈子收藏。
其实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很简单。它能告诉我关于地球多大多重多老,它能抛开所谓的科学体系的划分甚至抛开科学这个概念大一统的说事儿,它还讲了很多科学家的趣事儿,他更加激发了我热爱科学的热情,让我对探索世界的兴趣更加浓厚。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放下手中厚重的书籍,却久久不能忘怀,是科学的神奇?还是对自身的探索?在这本被美国著名媒体称为“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的书中,以一种区别于普通科普图书的通俗易懂和引人入胜方式让我们折服。
“人是从地球上第一批动物演化而来的吗?一个人的DNA有多少个亿的.字母?一个普通身材的成年人,躯体怎么可能包含着颗氢弹的能量?”带着一连串疑问,我翻开了这本厚厚的《万物简史》。
这是一部有关现代科学开展史的既通俗易懂又引人入胜的书,用清晰明了、幽默幽默的笔法,将宇宙大到人类文明开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门捷列夫发现化学元素的周期规律,是从北美洲的单人纸牌游戏中获得了灵感;达尔文为蚯蚓弹起了钢琴,是为了研究声音和震动对它们;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科学从未如此引人入胜,我们所居住的世界也从未如此充满惊奇和美妙。
万物简史读后感12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万物简史》的书。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因为这本书中讲了很多我以前从来不知道的知识。
比如,在看“时空”这一面时,让我惊讶的是,书上居然说时间是空间的组成部分,时间是可以改变的,不断变化的,甚至还有形状。
比如,我们在写作业时,我们吸引着桌子,桌子吸引着我们,我们吸引着周围的`物体,周围的物体也在吸引着我们。因此,每一个物体都在吸引周围的物体,每一个物体都有引力,只不过很小,并且质量越大的物体引力也越大。
比如,书中说大约在35亿年以前,开始发现一种新情况。只要海水浅,那里的蓝绿藻就会粘住灰尘和沙粒,形成一种古怪而又坚固的结构—“叠层石”。叠层石有时像巨大的西蓝花,有时是毛茸茸的圆柱状,露出水面几十米。……这本书中的许多有趣的知识都深深地记在我的脑海里。
这本书不仅里面的知识丰富,语言也是十分活泼、幽默、生动的,所以这本书读起来十分有趣,就像是在听着一个个有意思的故事。冰心曾经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万物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为我开启了自然科学的大门,让我对万物的规律也有了好奇心。世界是奇妙的,拥有着无穷无尽的规律,我们要多看书、看好书,才能开阔自己的眼界!
万物简史读后感13
《万物简史》这本书向咱们展现了生命的奥妙,在这一段段令人咋舌的文字的背面,是无数个科学家们为寻求天然真理的支付。在阅览的过程中,我似乎跟着作者,一同在万物前史的长河中漫游着。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巨大与美妙的时间,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简直每一个被作者描绘的事情都独特并且惊人:世界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干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或许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愈加冰冷;1815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射,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
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仅仅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作;富兰克林不管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居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境地……
在此之前,我也读过许多科普名著,可是它们都比不上这一本书,我以为《万物简史》才干称得上是真实的科普类旷世巨作。作者比尔·布莱森用诙谐幽默的写作方法,写下了一段段精彩的文字,在阅览的过程中,咱们不像是在枯燥乏味地阅读书中的故事,而像是在与作者对话,加入了“比尔·布莱森游览团”跟着导游乘坐韶光机,目击了前史上巨大的一幕幕,进行了一次异样的穿越游览。文章描绘细腻,把每一位科学家的.表面,动作描绘得分外详尽,把每一个巨大的瞬间都用慢镜头的方式出现在读者的眼前,让我读得恋恋不舍,最终使我们不由提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我想,这应该便是作者的初衷吧!
正如作者所说:“一个星球,一次实验。”人间万物大约都是造物者的创作吧,读了这本书,我如同置身在前史的长河中,去领会这引人入胜的实验。
万物简史读后感14
《万物简史》第三部:“一个新时代的黎明”读后感
说起来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吧,在我有幸翻开它的书页之前,就已经三次在互联网上见过它的大名。印象最深的,是说看过这本书的人,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因此我对它来了兴趣,这也是我第一次认真地阅读一本书的简介、作者译者、序言、目录、引言。哦,幸运的是,这些在我看来并不怎么有用的东西,在这本书里显得尤为生动。以下我摘录引言中的一段话:
‘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的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乍看一下,好像是在贬低人类一样(至少我有过这种感觉,但我不介意),但是这段话确实形象的描述了生物的进化史,或者说是组成细胞的原子的一生。就像书里说的,也许我身上的某一粒原子,在它那绵长的生命中,曾经是秦始皇龙袍的组成部分也说不定。
因为这本书的每一部分都引人三思,而且我目前也没有把它看完,所以,我就只写了书的第三部:一个新时代的黎明的读后感。
事实上,现在我已经看到了这本书的第五部,但我发誓在我看过的章节中,我还记得最多的东西是出自第三部。这并不是说别的章节不好,而是说明了人的记忆力有限。我想,第三部带给我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说,如果你想在一滴水中用肉眼看清一只草履虫,那么你需要把这滴水的直径放大到12米,如果你想看到同一滴水里的一个原子,那你则需要把水滴的直径放大到24公里宽。
比如说,一个原子的寿命有十的三十五次幂年,或者还要多,所以你的一部分极有可能比地球还要古老。
比如说,一个原子中真正有很大的密度的是它那小的可怜的.原子核,而如果没有原子核外面的电荷的话,你可以从墙上穿过去,所以与其说你是坐在板凳上,不如说你是因为电荷之间的排斥而与板凳保持很小的距离浮在板凳上。也许你看不懂,那么你可以去看看《万物简史》。
还比如说,人的指甲一生大约只长两米,当然这不是主要内容。
再比如说,不管空调还是冰箱还是什么其他的一些常用物品都在向空中散出一种叫含氯氟烃的物质,这种东西增加温室效应的本事,要比二氧化碳强上10000倍左右。
其实这些都不是感受,看了这本书后真正让我感受到的,总的来说可以总结成几点:
1、世界真奇妙。
2、人类为了追求永远也追求不完的真理做出了极大的付出,这种精神难能可贵。
3、穿插在文章大的支架中的,人类的无知、傲慢、狂妄、自私、贪婪,以及人类的善良、认真……
但总的来说,我的感受就是:世界真奇妙。
中文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语言,只用五个字,便可以代替我心中的无限震撼与感悟,所以我觉得我已不用再多说什么了。
最主要的是,这本书让我感到——好好笑哇哈哈!真的是在趣味里学习了。
万物简史读后感15
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还意犹未尽,沉浸在作者比尔·布莱森笔下一个个风趣幽默的科学故事中,他的笔法不仅清晰明了而且亲切,风趣。他写的一个个原本深奥难懂的科学知识、概念,在我看来,就像是爷爷和我唠家常一样。
这本书引言的第一段话就把我牢牢的吸引住了。“欢迎,欢迎。恭喜,恭喜。我很高兴,你居然成功了。我知道,来到这个世界很不容易。事实上,我认为比你知道的还要难一些。”第一章节写的是宇宙中分子、质子、原子的大小概念。这些概念在我原来都看过的科普书中我连翻都不想翻,只有一串串枯燥的数字,而在这本书中,一切的数字都与生活中最常见的物品做了对比。举个例子吧,质子小到什么程度?书中这样描述:像字母“i”上的点这样大小的'一滴墨水,就可以拥有约莫5000亿个质子,说的更确切一点,要比组成1。5万年的秒数还多。怎么样,有感觉了吧。
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第十六章,题目是生命本身,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章,是因为我被这章所讲的一切内容震撼了,我们的地球上出现了生命,可谓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作者将其归纳成最主要的四大条件:
1、优越的位置;
2、合适的行星;
3、我们是个双字行星;
4、合适的时间。
这四条缺一不可,在这四条中,一个好的位置是最重要的,也是要求最高的,我们的地球离太阳刚刚好,不远也不近,再远一点或在近一点,温度就会变得极端,我们就不可能出现了。
现在想想,我们可以生活在这暖融融、蓝盈盈、水灵灵的地球家园中,享受着春天和煦的微风,夏日清凉的海水,秋天累累的硕果,冬天皑皑的白雪,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觉得这第十六章就像是一个半命题的作文题目,要让我填的话,我会写,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读完这章,不仅使我的知识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还使我认识到了生命的一个更深层的意义。
当然,这本厚厚,沉沉的书,绝不只有这么一点,吸引我的的还有那些科学家千奇百怪的故事: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了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中放风筝……还有那些伟大而奇妙的科学发现。
我觉得我们对这世界的万物了解的还只是皮毛,还有太多太多的东西等待着我们去发掘,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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