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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的文章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鲁迅的文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鲁迅的文章读后感1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关于鲁迅的文章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关于鲁迅的文章读后感3
暑假,我阅读了鲁迅的《呐喊》这本书,其中《孔乙己》让我印象很深刻。
“孔乙己”很爱读书,也拥有很高的读书人的尊严。可是,他很穷,很多人不相信他是个读书人,而且他平时一直只穿着长衫,以维持自己是一个读书人。如今,我们不用穿长衫,不用像他那样了,就更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孔乙己常去偷一些读书人的书,每到酒楼,很多人就因此的取笑他,可他每次都说,这不是“偷”,这是“窃”,不能算偷。他这是在用读书人的方法去维持自己是读书人,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来反驳那此取笑他的人,用我们普通人想不到的.“窃”字告诉他们,他这样做对吗?这值得我好好思考。
有一回,他为了显示才华,就问“我”说“你读过书吗?”“我”点了点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孔乙己”见“我”没回答,就说“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我一副看不起他,不想搭理孔乙己”。虽然是一个简单的“茴”字,我们现在的人也都认识,但是谁会这样考别人呢?我想,这是孔乙己,对自己拥有学问的一种自豪感,由内而发。
文中最后的时刻,孔乙己偷了举人家中的书,被打断了腿,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穿长衫去喝酒。他对读书人的唯一他向往,在最后一刻没有改变。读到这,我为孔乙己感到惋惜。我想,如果他生活在现在,会是怎样的呢?
我终于明白了,是社会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结局,他只是为读书而读书。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今后怎能立足于社会呢?更谈不上实现“百年中华梦”。
关于鲁迅的文章读后感4
每次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会有一股激昂之情在心头腾涌。可当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书时,它让我感受到的则是童年的美好和那渐渐遗忘的乐趣。
《朝花夕拾》这册杂文集就具有这样的魔力。它用淳朴,清新的语言描写出了鲁迅童年是种种有趣的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则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鲁迅写出了他对《山海经》是如此的渴望,甚至彻夜难眠。而长妈则是为了完成鲁迅日夜渴求的愿望,让鲁迅得到知识的果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种朴实而真挚的`爱着实令我大为感动。
在那个年代里,小孩子能得到一本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汲取知识的养分而苦苦渴慕。而在我们生活的现代,书店,网站遍布,各式各样的书籍随手可得,可又有多少人用心地去阅读?大的、小的书店、书城林立,在其中的人却寥寥无几。特别是中,小学生,他们一部分整日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像阅读这样能让人精神愉悦的事却很少有人去做,这难道不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鲁迅的童年充满欢乐,那是一种淳朴,自然的欢乐。而现代孩子们的欢乐却来自于网络游戏,以及一些本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该做的事,却乐在其中。我多想像鲁迅那样与大自然做朋友,与可爱的小虫们为邻,而不是整天在钢筋水泥间穿梭,可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会实现呢?
这也正是我们再阅读《朝花夕拾》中应该有的反思,如此才会有进步。
关于鲁迅的文章读后感5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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