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锦集【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雾都孤儿》读后感1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这是某某书上说的啦,呵呵。我采用而已)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读后感2
近朱者赤,近墨者未必黑。
———题记
常言讲:“近墨者赤,近墨者乌”。然而,我却不是这样以为的。古返昔去有很多事例皆脚以证实我的这一观点:屈本身处顺境仍用性命诠释《离骚》;周敦颐身处浊境仍《没淤泥而不染》;钱教森身处物资丰盛的资标主义国度却仍然归到困窘潦倒的中国,投进到了祖邦的修设中……他们之所以能干到这些都是由于他们有着刚强的意志不替艰苦所屈不为环境所扰的意志。再次捧讫《雾都孤儿》这利书,奥害弗又让尔想伏了“近朱者赤,近朱者未必黑”这句话。
故事中的客人私奥利弗是一个出生于穷济院孤儿,他一诞生母疏就分开了人间。于是,他即从小在贫济院的童农作坊干甜力劳动。起初生活中又阅历了种种曲折。无邪的奥利弗先是被骗到伦敦市区的一个贼窝,从此他就学会了偷盗。只管如斯,他心坎那善良的原性依然没有改变,逐步意识到了妍媸擅恶,添上他底本具备的坚强的意志,在像布朗先生那样的善意己的辅助下,卑躬屈膝地取邪恶入言抗争,终极跟布朗学生一起功上了幸福美妙的'生活。
沉重地折上最后一页我不禁由衷地领出感叹,“近朱者赤,近墨者未必黑”!奥利弗用本人的仁慈的天性、顽强的意志、英勇地性情作到了这一点,他不果为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而损失从我,而在咱们的事实生涯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有地晚上,野面来了客我。饭后,我去上楼写作业,而其别人都在客厅内谈笑自若,道到乏味的事件时,会不断地传来阵阵欢啼。有几回,我老是按耐不住,想抬下手中的功课,参加到他们的走列。但转思一想,奥利弗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都没有改变自己的实质,没有失往自我,他那坚强的意志莫非不值得我学习吗?何况我点对的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诱惑罢了,岂非的我的意志就那么经不起考验吗?不,我必定要要保持,做自人当做的事,不能让外界环境来左左我自彼,奥利弗是和我一起的。最后动摇地意志末于使我克服了引诱,安口的卧下来学习。
固然我们有时不能转变恶劣的环境,但是我们能够一直地磨难大家,像奥利弗这样用坚强的意志来战胜外界不良环境对我们的影响,我们须时刻牢记:近朱者赤,近墨者未必黑!
《雾都孤儿》读后感3
早在寒假来临的前几周,我就计划阅读狄更斯的经典之著--“雾都孤儿”。在此之前,我所有阅读的名著大多数都是以爱情为主题的,如“简爱”,“荆棘鸟”。写有关孤儿的故事,然后阐述某种深刻含义或者嘲讽当时社会不良风气的名著,我还是第一次读到。
就像书的名字,故事发生在雾都,也就是英国伦敦。
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是一个孤儿,从出生起就身世不明,在平民习艺所里生活,那里不仅环境恶劣,而且那些趾高气扬的领导们还扮成绅士,以突出自己的善良。后来,他被卖到一位做棺材的人的店里当伙计,因忍受不了他们的冷眼而出逃,但又不幸误入贼窝,在一位老绅士的帮助下,他一度成功逃脱,遗憾的是他再次被抓回,变成了老犹太人贼首的筹码。一次偷窃事件败露后,他被枪击中,不省人事,被一户好心的人家收养,并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之后,两个队奥利弗很好的家庭相聚在一次,揭开了他的身世之谜。最终,恶人去了他们的归宿,而幸福的人必将永远相依。
书中详细描写了伦敦的许多偏僻小巷,那里是最黑暗,最污秽的地方,走进那里的人,就很难再恢复自己的原本模样了。但是,为什么奥利弗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呢?我想,应当是他那颗春节的心帮助了他,邪恶的种子还没来得及生根发芽就已经被过滤了。他不像那些大人一切只为追求自己的利益-金钱,为之不择手段。他会忍受,不会轻易地宣泄自己的感情,他遇到了许多对他很和善的朋友,收养他的家庭也富有爱心。
尽管命运坎坷,但奥利弗仍旧在好心人的呵护下逐渐成长。他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
相比而言,另一些人的不幸程度就远超过他。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人的基本灵魂。贫民习艺所的干事班布尔先生,总是竭力希望在弱者面前展现自己的威信,突出自己的仁义和英明,但他这样做是无用的,他的行为已经证明他其实只是一副空架子。如果不将自己看得低些,真正地充满爱与怜悯,而总是在高处俯视别人,是很难得到尊重的。
书中塑造的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物,以他们独特的性格与行为在雾都伦敦走着两种不同的人生路,在那个年代,他们走的路偶尔相交,于是产生了贫富,人们创立了贫民习艺所,形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4
最近读了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是我今年读书计划的第一本书。我随着本书故事情节的不断深入而迷醉在里面,为狄更斯那幽默、富有想象力的写作技能禁不住地不停地啧啧称羡。
首先狄更斯爱憎分明,对奥利弗退斯特的成长经历给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邦布尔先生的官僚作风,对贼首老犹太——费金的阴毒嘴脸……给予了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一切看上去又是那么顺理成章——罪恶总将毁灭,善良总将有好报!
本书的书名叫做《雾都孤儿》,很显然小说应该围绕着奥利弗退斯特这个孤儿来写。可我看到后面,却看不到奥利弗退斯特的出现场次,相反越看到后面越是更多的出现了正、反人物的正面较量。以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为代表的正面人物在南希小姐的通风报信帮助下,一举将贼首费金、两号人物赛克斯一网打尽。这和看到这篇小说的`广大读者的心愿是完全吻合的,我一边看一边希望那些可恶的人物能够尽快消失掉。狄更斯满足了我的愿望——让赛克斯的脖子被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让老犹太走上绞刑台,走完他丑恶的一生。应该说小说着力要表达的并不完全是奥利弗退斯特的可怕遭遇,相反小说着力要表达的恰恰是作者自己的良好愿望——善必将战胜恶,正义的阳光必将普照大地!而奥利弗退斯特在其中只不过起到一个正反双方进行交手的连接点的作用,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一个孤儿带着他懵懂的眼睛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通过其不幸的遭遇揭露出人性的光芒和丑陋,善良和残忍。在经过了苦痛,在善良人的帮助下,小奥利弗退斯特才走上了正常的人生轨道,这或许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个真理——社会有时并不如我们想像得那样美好,光明和黑暗,善良和残暴,宽容和野蛮如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将会永远相互抗衡——既相互依存又互相对立着发展下去。
朋友们!睁大你雪亮的眼睛,看清楚这个你身边最真实、最丰富、最迷茫的社会现状吧!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雾都孤儿》这部小说肯定还有我的理解能力达不到的地方,这需要我继续研读本书内容,并结合我的社会实践,总结、挖掘出更多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来,愿与广大的狄更斯迷共勉!
《雾都孤儿》读后感5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小说,与《匹克威克外传》不同。这部现实主义小说对社会现实的残酷描写更加多。
前半部分讲述奥利弗出生后在贫民习艺所的生活,在这里,他受到的是穷人应有的悲惨待遇,作者深刻地批判了当时英国的慈善机构的虚伪。奥利弗有着强烈的反抗精神,如有一次向习艺所管事请求更多食物,但不但没成功,还被批评了一顿,之后在棺材店受到诺亚的侮辱,他更是用拳头对待。
中间部分奥利弗来到了伦敦,但不幸被骗到了费根的贼窟,被迫去参加偷盗,幸好两次有好心人相救,分别是布朗劳先生和洛斯本先生。因为他们相信他是个心灵淳朴的孩子,且奥利弗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使自己过上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是盗贼没有就此放弃,费根为了防止他告发他们,让南茜把他抓了回来。幸而后面遇到了洛斯本先生。
故事的最后部分则是由南茜听到费根与蒙克斯的谈话开始,蒙克斯原来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他想要独吞遗产,想要将奥利弗铲除,费根则想把他先培养成小偷。南茜出于她的善良和同情心,暗地里去告诉了与洛斯本先生关系好的露梓,她想让他们弄清奥利弗的身世,保护他,但她却又不想告发与费根同伙的赛克斯,不愿意跟他们过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矛盾的形象,又痛恨赛克斯却又无法离开这个从小就不幸陷入的圈子,导致了南茜最终的悲剧。
在作者笔下,我读到了看似光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黑暗,而奥利弗正是黑暗中的光明,宣扬了人文主义的思想。
蒙克斯的卑鄙不只是源于对遗产的渴望,奥利弗的厌恶,更多的是自身所在的'圈子污秽,成天不干正经事,这是当时社会所造成的。在故事的结局,有部分小偷最终找到了正经但苦难的职业,也许是作者认为这些人物并不坏,只是没有得到良好的环境。
这部小说我也认为是有缺点的,为何好人会对奥利弗那么好?这只能算奥利弗的运气好,在现实中则是比较少的。书名应为“奥利弗退思特”,但是在书中后半部分,更多是一些配角充当重要角色。
“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常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雾都孤儿》读后感6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雾都孤儿》这本书,这本名著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笔下。寒假里我很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我几乎是废寝忘食地读完这本书的,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同时也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刚刚出生便失去了父母,成了一个可怜的孤儿,被贫民救济所收养,在救济所里,奥利弗吃不饱穿不暖,那里的管理远员曼太太是可贪心冷酷的人,她没有爱心,一次奥利弗被误解并送出了孤儿院,从此他就开始了流亡的生活,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了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想自己比他还要大一点,我现在过得可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有妈妈的爱,爸爸的呵护,但有时还要和爸爸妈妈生气,他的`坚强我有吗?他的意志力我有吗?他的忍耐我有吗?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太美好了,所以我们才不知道什么是苦。
另一个方面也让我看到了很多好心的人,让我想到了一个善良的人总能得到好心人的同情,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但还是死死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感受到了人世间的真情和爱。这些善良的人和奥利弗非亲非故,但却对他像亲人一样,让我深受感动,让我流下感动的泪水。我想,如果我身处那个环境我也会像那些善良的人一样不顾一切地去帮助奥利弗的,让这个世界多一点爱多一丝温暖。
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的顽强、正直和善良,不要被困难所打倒,不要被邪恶征服。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这本书,去读一读吧!
《雾都孤儿》读后感7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丨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忙,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资料有了大致的了解。〉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明白在他痩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完美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章。奥利弗在路99。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奧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仅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忙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作者联系自我的实际生活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想,这也是整篇读后感的精华所在。)
《雾都孤儿》读后感8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
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雾都孤儿》读后感9
小故事叙述的是一个全名是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凄惨地文化教育了9年,随后又被送至棺木老总那里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的挨饿和暴力行为及其污辱,他逃亡伦敦。又悲剧误进贼窝,期内被一位善解人意的的老紳士班布尔老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便于拯救奥利佛,不闻不问贼头的监管和威胁,向班布尔运算通风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子。南希被贼窝头目残害,警员随后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总算足以与家人团圆。
在书里并不值一提,可是不可以沒有的人便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品牌形象是世界上妈妈的品牌形象,见到可怜的然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管不顾叛变他所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管不顾自身冒着被抓,被惩处绞刑的风险,为小奥力弗逃离凄惨的生活,最终掺丧生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中。沒有过多针对南希的描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阅读者能稍微体会得出去:无奈,恼怒,分歧。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产生了独特的比照。可憎的曼太太贪欲地剥削着这些可怜的小性命,却从不给自己的个人行为觉得可耻,或许大家也不可以过多地指责于曼太太,生活的惨忍铸就了大家的惨忍。仅仅在一些勇敢的人心里残留的那一点善解人意给与了大家那麼一点感慨,可是最终的运势仍逃离不上凄惨的去世。
这本书帮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受便是主人翁小奥力弗的英勇的精神实质,尽管在黑喑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苦,可是并沒有给那么一个幸福的内心蒙上尘土。因为挨饿他向干事明确提出必须一碗稀粥时,被这些干事觉得这2小孩未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情况下他应对大家针对他妈妈的侮辱,奋起抵抗。他啊或许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所能抵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大家觉得好笑。在其中有一段话要我记忆力尤深这些全是老先生的,在我都热病快死了的情况下,是这位善心的老先生将我送到他家中去,照顾我养好啦病。哦,求大家把这种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归还他。大家叫我一辈子待在这里都能够,我但求大家把这种物品送回来,要不然她们应定会认为我逃走了的,大家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它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禁不住被他维护保养自尊的个人行为所触动。一个人活著就需要有自尊。
合上这本书也没有过多的感叹,只有一个:人活着要是不断向这理想千金不用顾忌过多,不必向运势低下头,运势始终在大家手上。
《雾都孤儿》读后感10
在一位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叙述了一个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的善良,假如罗斯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雾都孤儿》读后感11
写1000字左右的读后感是五一长假的作业,我又捧起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救济院里度过的。他是一个没爹妈疼的孩子,再想一想我们,有妈妈做饭,有爸爸送去学校,却还不知足,抱怨这抱怨那。后来奥利弗被送到棺材铺里见习,再后来因不堪老板娘的'压迫,逃向伦敦。途中,他遇上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他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挟持下入室抢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去年,初读本书时,我为奥立弗的生世,经历难过。而当今天,我又捧起这本书,又被南希这个形象所吸引。
南希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但她天良未泯。她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她绑架回贼窝时,内心充满矛盾。后来,她冒生命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南希除了是一位贼窝的一员外,她还有个身份,那就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梅莱小姐和布朗罗劝过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
可是南希仍爱着赛克斯,她不忍心撇下他。赛克斯在得知南希的所作所为后,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将南希残酷的杀害。去年,我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的人感动,为奥立弗最后拥有幸福生活而高兴。今天,我被南希这个形象打动。因为南希的举动,南希的善良,才使奥立弗成为了好人。使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善良的人。
正如一首歌中唱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看完后,我又想起了今年4月14日的青海玉树地震。有这样的一个真实的故事:4月14日,玉树州结石镇意见孤儿院坍塌,6名孤儿及1名老师被压在废墟下,逃过强震的香港义工黄福荣两次冲进废墟进行营救,但第二次却被余震埋在废墟里,当场殉难。这位普通司机,默默而来。壮烈而去。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噢,《雾都孤儿》,一本值得你细细品味的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12
对这本书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其次,作者狄更斯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主要写了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世,并且没有父亲,而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反抗看作是一种罪恶;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我为小奥列弗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和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让我了解到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虽然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就奥利弗来说,他即使是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去欺骗,去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势利凛冽的面目。还有那些的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说一套做一套。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要知道,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13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也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性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存……
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
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这个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
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我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雾都孤儿》读后感14
《雾都孤儿》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外国名著,也是让我唯一不犯困的一本名著。《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在19世纪出版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以雾都伦敦作为写作背景,深刻描写了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与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其中也反映出了爱与希望。
主人公奥利弗·崔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从小忍饥挨饿,身世凄苦。由于长期受到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打,逃往了因工业发展受到污染而成为雾都的伦敦。其刚到伦敦就遇到了窃贼团伙首领费金。在一次与伙伴上街时,奥利弗被误认为偷了绅士布朗洛的手绢而遭到逮捕进入警局,后来因为书摊老板的证明,他才被释放,但由于他当时身患重病至昏迷,且因为其长相酷似布朗洛的生前好友,于是得到了布朗洛的收留,在此期间他生平第一次得到了温暖。一次,奥利弗被迫参加一次盗窃行动,窃贼们在仓惶逃跑时,将奥利弗丢在水沟,后被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女士收留。而这位罗斯女士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并不知情。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得到了真诚而温暖的对待。后面还有很多精彩的剧情,不是一篇读后感能讲完的。
奥利弗是一个善良、勇敢的男孩。在黑暗的社会摧残下,他始终保持着一份纯洁与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在一直迫害他的费金上绞刑架之前,他好心探望,善良的他依旧向上帝祈祷,希望这个作恶多端的恶人能够得到原谅。而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争夺家产用尽各种诡计对付他,但善良的奥利弗最终依旧是让出了一半的遗产,希望兄长能够改邪归正。无数的磨难并没有使得奥利弗堕落,而是在历经种种黑暗之后显得更加光彩夺目。
《雾都孤儿》对爱的表现蕴藏在黑暗中,即通过对社会的'黑暗面的描写,反衬出奥利弗等人心中的爱,使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存在光明的希望。奥利弗是个天真、勇敢、善良的男孩,但是生世凄惨,在经历了无数的磨难之后,最终获得了幸福。而现实生活中,类似奥利弗遭遇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可能饱受饥寒、缺少教育,为了生存拼尽全力,他们甚至离罪恶只有一步之遥。而现代社会大多数孩子都是温室中的花朵,但是却依然不断地抱怨着,总是不知足。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孩子们渴望着世界给予的关爱与温暖,他们憧憬着温暖的衣服与食物、向往着宽敞的教室、渴望着家庭的温暖。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里,应当有更多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拯救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孤儿,为他们的成长与成才提供一份帮助,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关怀与慰藉,为构建一个充满爱的世界协力合作。
《雾都孤儿》读后感15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一遍《雾都孤儿》,当时年幼,通篇读下去,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外国人的书没有中国人的书那么容易读懂,名字还不好记。时隔多年,如今重读《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从未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终于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虽然,那时候他还不太了解内情,最后正是睿智的布朗罗先生救了他。也正因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了污浊的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最美丽的当然要数露丝,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南茜。她是从小就生活在盗窃犯费根的阴影中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恐怕比奥利弗还要悲惨,无人怜悯。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她有了一个家,却不幸的爱上了赛克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如果不是他,南茜很可能早就改过自新了,是他掐断了南茜最后一丝关于幸福的希望。从某种程度上说,南茜爱上了赛克斯,就等于迈向了悲惨和死亡。
我很喜欢书的结尾,虽然南茜死了,可是所有善良的人都得到了最美好的结局。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有他们做伴,奥利弗也非常幸福。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的结局,这是个中国人爱用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也说明了人们心底隐藏的人性,人性本善,大家都向往善良。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们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从奥利弗身上,我们看到了善良的巨大作用,它能够把苦难变成幸福。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善良地活着。
合上这本书,我只有一个想法: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就好,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手中。
关诗煊,八年四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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