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3-08-20 16:14: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

《家》读后感1

  其实并不十分喜欢《家》这部小说。虽然无论写作手法还是情节设置都十分出色,但我并不喜欢它对于思想内容的表现过于直白。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明显是那个时期三类最具代表性的青年人物形象。觉新的“无抵抗主义”、“作揖主义”是对封建势力反对却不反抗的懦弱表现。觉慧则显得有些过于激进,觉民则摇摆不定、立场不明。

  小说在很多方面映射封建社会对人的压迫。例如钱梅芬的死。同时也在很多方面表现了封建社会迷信思想对人的思想的毒害。例如瑞钰的死。小说中的人物要么引人同情,要么引人厌恶。鸣凤刚烈的性情和纯洁的'爱情仿佛是有意地映射觉慧的寡情。

  或许因为同样身为女子,鸣凤的爱情无法换来觉慧同等地对待让我由衷地愤慨。觉慧以事业、理想作为自己轻易摧毁一个美好女子生命与爱情的借口。我发自内心地唾弃这种行径。另一方面觉慧虽参与许多先进组织,如办报社等,或是坚持不坐轿子,但骨子里仍是由封建残余。他虽然赞美鸣凤的爱情,却不是以一个平等的地位去接受那份爱情。

  或许残缺的人性,也是那时代的悲哀吧!

《家》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3

  一头驴每天辛苦的磨麦子,他老了,磨不动了,主人打算把他杀掉,驴逃跑了,打算去不来没镇上当音乐家。路上又遇到了狗,猫和公鸡,遭遇都和他一样,他们一起去不莱梅镇上当音乐家,一天晚上,他们到了一个树林里,正准备休息时,看到远处有一点火光,于是就去找吃的,那是一座强盗的'房子,强盗正在大吃大喝,,四个音乐家,一起奏乐,吓走了强盗,最后他们幸福快乐的住在了那里。

  这个故事,写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什么困难都能战胜,想想我们自己,看了不感到惭愧吗?

  前几天,学校开展拔河比赛,轮到我们班比时,第一局,我们都听从老师的安排,所以,我们战胜了四班。

  可是第二局,我们两班交换场地,由于某些人不按老师安排,随意和伙伴站在一起,也没有听拉拉队的口号,自私自利,使得我们班本来是可以战胜四班的,现在变成了倒数第一。

  为什么总有那些个别的人,自由散漫,把学校当成自由市场,当成自己的家,拖我们班的后退呢?在“不莱梅真的音乐家”这个经典故事中,在我们眼中都是些不懂情感的老弱病残的动物。可是,他们却也利用团结,战胜了强盗,在房子中住了下来。

  团结就是力量,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家》读后感4

  巴金,很多人都皆知,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创做了3部曲《家》,《春》,《秋》。而今天,我要说的是《家》。

  《家》这本书,在刚拿到这本书时,我本以为它是写有关巴金和他家人的故事。但是,并不是如此,更多的还是对封建家庭的看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管是否喜欢对方,都必须服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可言。

  觉新,是长子长孙,他的性格格外的`软弱,不知不觉之中,社会的风气也影响了他,还有一方面家族的原因,在许多的事情面前,总是选择去逃避,去忍耐和顺从,他选择了顺从,而不是去反抗。他喜欢梅,但,却被另安排娶钰!两人见面时,给了他无限的痛苦,这同样也是主干,一个因为旧制度而没有了反抗的青年人!社会的腐败,让他没有余力去挣扎,只能忍受心灵中的痛。他的不幸,不仅是自己的懦弱,还是由于时代,才带来了这样的悲剧!

  但是,在《家》中,勇敢的人物还是有的觉慧,她勇敢又天真。在高家,觉慧对很多的事情都感到不平和愤怒,常常反对一切旧的礼俗。封建礼教扼杀了太多的生命,这,让觉慧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必须参与革命,做勇敢的抗争。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封建不会长久的,要不,会使家庭四分五裂!还有又一次次的造成悲剧,不仅仅会毁掉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甚至是一个世界!

《家》读后感5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这本书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6

  为了能得到一本属于自己的美德少年故事丛书,我参加了班级开展的“捡拾废旧换书”活动。一拿到散发着油墨香味的《肩挑一个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

  《肩挑一个家》里的故事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卖馒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我读了一遍又一遍。

  卖馒头的小女孩名叫谢长玉,谢长玉的爷爷早年去世,奶奶双脚残疾,父亲身患癫痫,妈妈离家出走。于是这个家就靠10岁的谢长玉卖馒头赚钱维持生计。谢长玉每天早早起床,先进县城卖掉馒头,然后去上学,放学后再把馒头拿回村里卖。有一天到了掌灯时分,依然不见长玉回来,奶奶就让长玉的叔叔去找。长玉的叔叔路过邻村村口的老榆树时,看见长玉竟躺在树下睡着了,一本书落在身旁……

  读到这里,我热泪盈眶,恨不得立刻飞到长玉身边,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她。我也不由得联想到我的生活,我在家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视我为掌上明珠,爸爸妈妈对我也是疼爱有加,可是我还不知足,稍不如意就闹点情绪,甚至会大发雷霆。跟长玉相比,我的生活就像掉入蜜罐里一样,甜蜜无比。

  肩挑一个家不容易,美德少年故事丛书带给我更多的感动的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爱。我们要从小学习做一名美德少年,用肩挑起一个“家”。

《家》读后感7

  我期待的寒假已经开始啦。可以睡到自然醒,可以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妈妈给我买了好多绘本书,插图五颜六色非常好看。

  我挑选了其中一本《罗西相当发明家》,里面的插图实在是太漂亮了。读完发现罗西这个小女孩非常的厉害,会的那么的好,我很喜欢。

  一开始罗西是一个很开朗活泼的小女孩,但是当她把她的作品送给叔叔的时候,叔叔确忍不住大笑起来了,罗西就感觉她自己做的东西不够好,所以叔叔不喜欢。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大胆的做东西了。直到有一天,她得姨妈来到她家,看到罗西做的飞机飞起来了,就开怀大笑起来,罗西当时非常害羞,因为她害怕被嘲笑,但是姨妈笑的原因是罗西太棒了,小小年纪,第一次做飞机就起飞成功了,虽然没有坚持多久,但是已经成功了飞了起来,听到姨妈的话之后,罗西倍感信心,又重新把她的飞机进行调整改造,受到姨妈鼓励后的罗西非常认真,再也不怕被嘲笑了,因为她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一次不可怕,一定要不断的尝试,一直的坚持,才能成功。

  我也想像罗西一样,长大成为一名画家和舞蹈家,我喜欢画画和街舞,我想跳酷酷的.街舞给我爸爸妈妈看,刚开始学街舞的时候跳的非常累,一直想放弃,但是我知道了罗西的故事之后,我就浑身是劲,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要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要付出努力,要不断的学习,进步,这样未来的某一天,我就能像美术老师和街舞老师一样,画出美丽的画和跳出来酷酷的街舞。

  加油,我可以的!

《家》读后感8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家》读后感9

  最近我们一直在读《夏日的音乐家》这本书。这本书是法布尔先生写的十部昆虫学巨作里面的其中一本,主要讲的是蝉短暂的一生,蝉是一位夏日的音乐家,他还是一位地下建筑师哪!从这本书里还可以知道许多关于蝉的秘密。

  书的主人公是叫“小乐”的一只公蝉,他的'妈妈把他和他的他兄弟姐妹产下之后,就虚弱的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蝉并不需要雨水,他们有一根酷似吸管的嘴巴,这张嘴巴是用来抽树汁来的,因此蝉即使遇到非常炎日的天气,仍然不缺水分。正因为这个原因,有很多昆虫都来向心地善良、心胸又宽广的小乐要树汁喝,态度都很客气,小乐也非常愿意给他们喝。可是他的一生中,一直有一只蚂蚁在骚扰他,这只蚂蚁的态度不同,他每次去问小乐要树汁喝的时候,总是像讨债一样,横蛮无理,后来小乐终于烦了,他飞到了另一个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可是没过多久小乐就过完了他短暂的一生,他的美好生活也结束了。那只蚂蚁不知怎样找到了小乐,他没有为小乐的死而伤心,反而叫来更多伙伴把小乐抬了回去,作为冬天的食物吃了。

  小乐帮助了蚂蚁,蚂蚁却不回报小乐,小乐给了他一夏天的树汁喝,他不感激小乐,反而把自己的“恩人”当做食物,我觉得这只蚂蚁非常的无耻,像他这样的人也是非常无耻和可怕的。

《家》读后感10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12

  生活中,总有一些困难尾随着我们,摆脱不掉,只有自强自立,才能克服这些困难。

  《八岁女孩撑起一个家》中马丽是一个再困难中自立的小女孩。他爸爸在临终前叮嘱女儿:你一定要照顾好妈妈,于是爸爸去世了,他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撑起一个家。担负起照顾妈妈的重任。每天耐心的照顾妈妈,他从来没有嫌弃妈妈,每天还把妈妈照顾的无微不至。马丽生活那么艰苦,但她从来没用放弃学习,每天就在煮饭的时候借那一点火光来赶紧做作业,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感到惭愧。马丽能在坎坷的生活中学会自强,没有怨天尤人,而我只知道玩耍,只知道享受,只知道索取,在困难前退缩不前。

  记得前几个星期,我数学考差了,特别是计算以没有熟练掌握好,错了许多,为了提高自己的计算能力,于是放学我定计划,要求自己每天口算20道数学题,前几天都能做到,但到了第5天就不想练了,就放弃了。就这样,连续两个星期没练习。

  后来看了这篇文章后,我开始反省自己,与八岁女孩相比我太惭愧了,我也要努力,于是,第二天,我又开始练习,直到这个星期,数学又考试,我进步了,特别是计算部分我没有失误,数学老师表扬我了,我高兴极了!有谚语说得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一条坑洼洼的.道路,总有一些困难磨练着我们,面对困难自强的小女孩给了我一个圆满的答复。

《家》读后感13

  一本谈女性有关的书籍,听许多读书博主推荐,终于在图书馆借到了。许多新手妈妈都碰到的事情吧,或多说少都经历过绝望的时刻,觉得自己好累好累,就算是有家人或者保姆帮忙也是心力交瘁。

  回想自己在孩子第一阶段的叛逆期,也经历了这种挫败感,有时候只能把气撒在年幼的孩子身上。丈夫忙于工作完全帮不上忙,自己既要照顾孩子,还要考虑父母的感受,对孩子稍有怠慢或者没有及时安抚,父母辈立刻就跑来质问我。感觉自己很是失败,曾经有一段时间真心想到了要带着孩子一起去死。

  书中里沙子和水穗都选择了做全职妈妈,而我认为女性完全可以兼顾家庭和事业。因为可以从工作中重新找回自信,也不会与社会脱节,与同事朋友的沟通相处中慢慢从抑郁中走出来。

  书中的两位女性在和家人的沟通中也存在问题,为什么就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和家人说说呢,良好的.沟通有助于育儿而且能舒缓心理的不安。我在那段困难时期,就是哭喊着和父母和丈夫说出了自己的感受,希望他们能理解自己,和自己一起慢慢改变。

  我是妈妈,是女儿,是妻子,可是我也想做自己。

《家》读后感14

  读完《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主人公都很伟大。比如薛馥华,她虽然是个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还是蹬着三轮车,把爸爸送到了医院。虽然只有十岁,但她能够照顾好爸爸和奶奶,大人会做的事她都会做。她也是个懂事的孩子。她先帮发烧的奶奶把早饭煮好,再把犯了病的爸爸送到医院,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十二岁的丁悦媛是班级黑板报的主编,为了布置黑板报,她不得不放弃踢毽子、跳绳的课外活动课。班级大扫除时,她也会自告奋勇地让老师把任务分配给她,就连墙角的一点灰尘也逃不过她的眼睛,直到把墙角擦得干干净净才肯回家。丁悦媛不仅做起事来非常认真,下课后,她还会去安慰一些同学,是认真的同学。

  卖馒头的谢长玉是个懂礼貌的.人,她在接过别人付的钱时,不忘了说声谢谢,在卖馒头的同时,她也会不时地把课外书拿出来看。谢长玉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虽然刚开始叫卖的时候,没有人来买,这时,夕阳已经染红了天空,但谢长玉没有放弃,而是继续不停地向路人吆喝着。最后她终于把馒头卖完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同时,也可以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家》读后感15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

  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

  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

  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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