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3-08-02 18:29:5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名著读后感优秀(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名著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名著读后感优秀(15篇)

名著读后感1

  古语说:人生短暂。每个人上了年龄,都会化作轻烟飘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知道自己熬不过去,就接受命运的安排,自暴自弃,放弃人生。有人却很坚强,要和命运战斗,用坚强征服厄运,利用自己剩下的时间为所有人服务,为全世界服务。

  霍金的一生波浪重重,童年时候的霍金就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他总喜欢细细观察事物,经过他不懈的努力,他终于读上了牛津大学,1963年,压倒性的病魔落在了霍金的身上,他患上了运动神经细胞萎缩症,医生说他只有两年命。这对他的打击可想而知,但他没放弃,顽强地工作,每次跌倒都奇迹般地站起来,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但我们的霍爷爷缺依然顽强地生活着。后来还写出世界闻名的《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震撼了全世界。

  看了霍爷爷的经历,我受益匪浅,我想: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但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坚强面对,不向困难低头,时刻提醒自己:不要想着困难有多大,只要想着它只是小菜一盘,把大困难分解为小困难,慢慢攻破的话,你就会如同一艘勇敢的小船,逆流而上,在汹涌的波浪中始终把握着前进的航向,直到抵达你要到的地方。那时候,你便可以自豪地回头看看你所走的成功之路,你会看到小草在向你摆手,花朵在向你微笑,小鸟在为你欢呼。一如不变的是,不轮你成功或者失败,明天依然会向你挥手。

  霍金的奇迹,也许是他顽强不屈的精神感动了上天。而我也曾有过一段感动过上天的经历。虽然,和霍金爷爷相比,我那些算不了什么。但我确实切身体会到了坚强的力量。

  我出世时双脚侧骨明显凸出,导致我双脚向外拐,治了几年还不见起色,看到爸爸妈妈把他们辛辛苦苦赚回来的钱放在我的身上,我流下了眼泪。那是我出世来最艰难的考验,每天我都要依着医生的'吩咐,用一个夹子来纠正我的脚,那种痛楚不是一个5岁的小孩可以承受的,有时候我实在没法忍受,不断挣扎,想弄掉夹子,但这样做的话,以前的治疗就会前功尽废。那时候我甚至想死,我心里想着:死了就不用连累全家人,死了就不用承受痛苦,死了就…呜呜呜……每当我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会情不自禁地流出来,这时候另一种力量就会在我心里鼓励我:浩佳,你要撑下去,撑下去……想到这些话,我又很自然地继续生活。凭着我的坚强,最后,我终于熬过了那段艰难的日子。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虽然有暴风雨,有荆棘来阻碍你,但是你千万不要遭遇暴风雨而退缩,你也千万不要遇着荆棘而不前,你要知道,光明之城,在暴风雨中,在荆棘之后啊。

  我们要向霍爷爷学习,跌到了要学会振作,重新站起来。朋友们,人是可以战胜命运的,如果你现在还被困难迷惑着,快点醒来,发挥你的聪明才干,把它打倒,重新踏上你多姿多彩的人生!

名著读后感2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

  著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只是说说而已。

  中国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所在。如果中国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中国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中国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中国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名著读后感3

  读罢《水浒》,阖上双目。复杂的心绪像带刺的荆棘,缠绕在心头。心中有种情绪,像是前些日子对孔乙己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又不是。梁山一百零八名英雄,再加之书中的其他无名,甚至无姓的好汉,哪一个不是在争?为活着争取。不然宋公明不会上梁山,卢俊义亦不会落草为寇。那心情究竟是什么呢?

  有恨愤吧。北宋末年,皇帝昏庸,四大奸臣当道。高俅为了个人恩怨在朝廷用人之际赶走武艺高强的王进,又因自己干儿子看上林冲之妻而害林冲全家。他几次攻梁山未成,全军覆没却知情不报。这等逆贼在朝野之中为害社稷,国家岂能兴?蔡京为一代庸相,儿子、女婿皆以其名搜刮民脂民膏,载舟之水已苦不堪言,国家岂能兴?童贯、杨戬也都是为私怨或利益大打梁山忠义之士的小人,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人为官,国家岂能兴?国无国法,残害忠良,以封建之制摧残人才,这一切的一切宣示着一句话:此朝将亡矣!

  有嘲讽吧。呼保义尽管有无数江湖中人支持,仍一心只想受朝廷招安:于公,是为百姓谋福,不让朝廷乃至天下被贼人荼毒;于私,也只为光耀门楣,而不图什么富贵荣华。虽然有好心,但他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也太低估了统治者的贪婪。于是,他终究没有躲过上位者的忌讳,高俅的一杯毒酒,了结了他的性命。可笑,这么对他的朝廷,他竟不怨,就算是死,也怕李逵聚集众人攻打朝廷,拉着好兄弟同死在毒酒之下。迂腐,只懂得愚忠,却到底不知什么才能真正为百姓获到安定生活。最后还拉着李逵与他同尽——为了那真正给百姓带来灾难的朝廷。这样,就算是英雄,是众将之首,也磨灭不了他带领一百零八将没落的'罪过。朝中有臣,却只有奸臣像高俅和庸臣如宋江来左右天子,这也是北宋在宋徽宗时期衰败的原因啊!

  有同情吧。卢俊义仪表堂堂,武艺高强,本又为员外,气度不凡。即使入了梁山,也自有一番潇洒姿态。他和宋江一样,也是愿意受到朝廷招安的,却被那四个贼臣设计陷害,将水银放在天子赐他的膳食中,以至于他回庐州不能骑马,而在淮河立于船上消遣时,因此册立不牢,失足落水而亡。本是一代骄子的堂堂玉麒麟竟会落得“屈作水中冤抑鬼”的可悲下场,让我不禁唏嘘不已,心中免不了一阵同情。

  有敬佩吧。吴用满腹经纶,足智多谋,担任着梁山军师一职,但这并不是让我敬佩的最主要原因。我的敬意来源于他对宋江的情义。在我看来,以学究的才智,无论到哪,都会被委以重任,予以款待,即使他曾是梁山上人,徽宗也定会招安重用他。可他宁愿追随公明,在他坟头自缢,也不愿任皇帝调遣,就可见其重义之心。他以死亡的方式诉说对公明之情,虽然这种方式我不尽认同,但此精神却令我感动、敬佩。想替公明说一句:得友如此,夫复何求?

  对同高俅等一样的奸臣们愤恨,对如呼保义一般的庸臣们嘲讽,对同玉麒麟一样的好汉们同情,对如吴学究一般的英雄们敬佩。

  这便是我读完《水浒传》后的感想。

名著读后感4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评现实主义的奠基著作。小说环绕主人公于连自己奋斗的阅历与终究失利,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绘,广泛地展示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公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激烈地打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抗,教会的漆黑和资产阶层新贵的卑鄙庸俗,自私自利。因而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日子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长于从爱情中反映严重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年代风云严密相连,这是其时阶层比赛的一种体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实在的豪情,但开端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思。因而,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分,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美好,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成功,是“狂欢”和“高兴”,是报复心思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比赛,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固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以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操纵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奋发向上的布衣青年。同于连结成夫妻,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以为与玛蒂尔德小姐成婚能够爬上高位,平步青云,因而不吝去骗取她的爱情。

  可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终究仍是失利了。这是由于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獗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层圈子里的人,那个阶层决不会忍受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情的塑造、匀称的艺术构造和白描方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果,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由于他在《红与黑》中体现了杰出的心思描绘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侧重细节的实在,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侧重描绘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心里活动的详尽和传神,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曩昔,而对其心里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吝翰墨,爱情心思描绘更是丝丝入扣,扣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露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详尽描绘。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高兴、苦楚、悔过而又不甘抛弃美好的杂乱心思的展示,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过分漫长的进程,由于时间已给了作家和著作最忘我而又公平的评判,我的阅览情绪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模棱两可。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年代攀谈,要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求和考虑。

名著读后感5

  最近读了《教师行为的50个细节》,透过读书让我觉得,读书是一种幸福,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读这些教育专著时,我边看边与自我平时的教育实际相比较,不禁有了感触,有了共鸣。这些书在教我将来如何成为一个好老师的同时,也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以下是我的一些体会:

  一、教师教育行为细节

  育人是教师工作的重要资料。教师的教育行为要发挥理想的效果,务必摆脱枯燥与乏味的单一说教,关注自身行为的细节,从细小之处来影响学生。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的教育片段,常常源自与不经意间的一个细节。一句平常但是的话,一个细小但是的动作,都有可能给学生的心灵烙下痕迹。一次无意的非言语行为失误,一句脱口而出的伤人之语,则有可能疏远师生之间的关系,使教育产生的真实影响与预期的目标背道而驰。

  二、教师教学行为细节

  课堂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是教师的基本教学工作。教师在课堂中的教学行为,能够对学生产生教育影响,这些行为也体现了教师个人的基本素养。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表现出来的行为细节,不管是言语行为,还是非言语行为,不管是有意表现出来的行为,还是无意流露出来的行为,都可能对学生的课堂学习,乃至日常生活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以教师在课堂上的言语行为为例,假如教师表现出得当的言语行为,那么就能够感染学生,引导学生的情绪变化,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和热情;假如教师表现出失当的言语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打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疏远师生之间的'情感,影响课堂教学的质量。

  三、教师管理行为细节

  在学校教育世界里,教师经常承担着管理者的主角。在课堂教学中,要进行课堂管理或者教学管理;在课余与学生的互动中,要进行学生管理。教师在管理课堂、管理学生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自我的行为细节,努力从细节之处做好管理工作。教师与学生打交道比较多,尤其要注意管理自我的管理行为细节。

  四、教师学习行为细节

  古人云,“活到老,学到老”。在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知识激增的当代,作为以“传道、授业、解惑”为己任的教师,需要抓住各种学习的机会,不断充实自我的知识,提高自我的素养,促进自我的专业发展。因而,不管参加有组织的学习活动还是自我学习,教师都要管理好自我的行为细节,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教师日常行为细节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在校园之中的日常行为,也要时时注意细节,以免给学生传递不良信息。在很多时候,教师日常的行为细节,就是对学生的一次次“身教”,而且这种教育比“”言教更具影响力。

名著读后感6

  《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法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作者以小王子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美丽、骄傲的玫瑰花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缓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它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从小王子的话里我们能感知到,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表面性与真实性,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表面的事情而忽略了内在的意义。小王子牢记了狐狸的话“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于是他说:“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儿,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啊,小王子的内心真是很丰富的。很多事物,因为我们用肉眼无法看到,才显得神秘。其实得到这些又是那么的简单,只需要一颗充满爱的心。

  在这篇文章里有太多的想象空间,也有太多令人寻味的意思。或许我没读懂,或许因为年龄限制我读不懂。请读一读《小王子》,你将发现生活不再苦闷、无趣,然而最重要的是你得抛开世俗的眼光,保持一份童稚的纯真。没有人永远停留在童年,可是我们可以永远保持一份纯真的童心。然而文章里的意思肯定不止这些,因为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名著读后感7

  是“粗”汉,还是“硬”汉?捕鲸大王内德·兰德,说话粗鲁,却做事沉稳;相貌蛮横,却又待人和善。或许,在这些表面的深处,是更让人为之赞叹的内心,带着对内德·兰德的疑惑,我走进了《海底两万里》。

  乘着海风,走进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初次见到你,你竟生的是那般凶狠的模样,身材魁梧,神情严肃,胡子长得与头发相连,眉毛横竖着,双目圆瞪而炯炯有神。你卷起袖子,一手握着鱼叉,赤着脚走在烫脚的甲板上。认识你的第一天,你与阿罗纳克斯先生交谈着,你语含讥讽地说:“您坚持认为有一种巨型鲸类存在?”听了阿罗纳克斯先生的回答后,你又轻声哼了一声,摇了摇头,一副不为所动的神态。听了几个惊人的数字后,我认为你应该觉得的确有巨型鲸类存在,可你还是不服气,哼哼唧唧地回答着:“是啊……确实……也许。”你的固执让我对你有点反感,我觉得你就是一个十足的“粗”汉。

  书一页一页地翻过,我对你的`看法却一点一点地改变……

  在捕捉鲸鱼时,你凭着高超的捕鱼技术,捕到两头“门罗”号也未能捕到的鲸鱼,我惊叹你的技艺高超,对你有了些敬佩。当“最可怕的动物”(“鹦鹉螺”号)临近“亚伯拉罕·林肯”号时,你并没有袖手旁观,而是下定决心,绝不离开这个搏斗的舞台,你将捕鲸叉用力掷向它。虽然后来才知道,它是根本击不穿的“鹦鹉螺”号,但是这一掷在我心中划过你勇猛无畏的形象。

  在下海参观马纳尔海滩时,尼摩艇长为搭救那个不幸的采珠人,引开鲨鱼,他站直身子,举起匕首,朝鲨鱼扑过去。鲨鱼向艇长冲来,把艇长掀翻在地,鲨鱼张开它那好似巨剪似的血盆大口。阿罗纳克斯立即被恐惧慑住似的钉在原地,挪不动步,空气仿佛在那时凝固了。说时迟,那时快,内德·兰德如闪电般冲向鲨鱼,用锋利的捕鲸叉刺中鲨鱼的要害。我多见了内德的暴躁、顽固、粗鲁,没想到竟在关键时刻显现出他的英雄本色!“谢谢你,兰德师傅。”艇长说道。“这是对您的盛情款待的报答,艇长。”内德·兰德回答道,“我一直欠您这个人情。”读完这句话,我被兰德此时的温文尔雅,谦逊有礼所感动。是的,你在“鹦鹉螺”号上,曾经背后说过艇长的坏话,你也曾经计划逃跑过。也许你有时嘴贱,但透过你的心,可以看出你的光辉伟大。你心里一直替他人着想,你希望看到每个人都好好的活着。你有时表现得不讨人喜欢,可你却有着一颗讨人喜欢的心。

  回顾这本书,就像回顾一次刻骨铭心的人生之旅。内德·兰德,一个伟大的捕鲸手,你遇事冷静,做事沉稳;你勇敢无畏,有勇有谋;你有情有义,忠肝义胆。你是一个“硬”汉!朗硬而坚毅!男子汉就应该做像内德·兰德一样勇敢坚毅的“硬”汉!

名著读后感8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名著读后感9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最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哪个?”,“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哪个怜?”这个朝代,腐朽的王朝在堕落,那里没亲情,没仁义,却有着凄凉无情但又纯美如水的感情。

  黛玉是水,这已无可非议。即是从姑苏水乡走来的女子,是为白甘露之恩的降珠仙子下凡投胎,她自然携带股清甜的水气。“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有着喜怒无常的性格特点,爱哭的脾气,与那作诗作词的.才情,无一不携带水的特点——柔美,空灵,变化无常。然而黛玉有她坚守的一面:对宝玉的感情,用情之深深至泣血。我感觉,这种感情视富贵官爵为泥土,打造在互相赏析,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干净飘渺。但,它一直是空虚的,如肥皂泡通常,会随时破灭。“春恨秋悲皆自惹,出水芙蓉为哪个妍”,“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宝钗则不然,她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且不论她在“宝黛恋”中的主角,看她为人处事:和气中携带坚强,为人处世亲厚、同等看待,在被言语冒犯后一笑置之,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遭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宝钗如山,稳重,守分,才知。她的柳絮词更托出她的沉稳,贾母不也这样夸她!“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感情是大伙认定的金玉良缘。

  只可惜宝玉是个情种,他只看到山水各自的好,看到钗黛各自的美,最后选了一瓢水。或许曹雪芹想歌颂的就是这样干净纯美的感情。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所有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罪名。但这并不现实,在封建社会里,把握如水的感情是非常难的,即使它灵动纯洁漂亮,也只不过从大家的手中一点一点滑落罢了。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所以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华,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亦写尽了在这所有繁华掩盖下的因男尊女卑引起的重重杯具:被折磨至死的迎春,青春守寡的李执,远嫁的探春,跳井而死的金钏……想到那些我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女子,最后都逃不了的凄苦运势,真感觉造化弄人。有貌如何?有才如何?有家世又如何?那些以往拥有些所有居然没办法换取一个容易幸福的生活,这才是她们最大的悲哀。如此的红楼,是对这个人情冷暖世间的社会的无情的鞭挞。但,任是无情也动人!

名著读后感10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名著读后感11

  失败、孤独、失望,是人生中不可退避的厄运,不可摆脱的命运,但是同时,也给了人们战胜它们的勇气。

  ——题记

  疼痛对于一条汉子来说,算不上什么。桑提亚哥就这样被鱼拖着……他洗掉了粘在脸上压烂的鱼肉,然后把右手泡在水里……鱼马上要打转了,那才开始真正的较量。老人为自己打气。”

  桑提亚哥——著名作家海明威杰出作品《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是一位真正的硬汉。他面对困难,毫不退缩,永不言弃。我正是被他的顽强意志所折服,老人的身影久久在我心头萦绕……

  清楚的记得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连续出海48天,一条鱼都没有捕到。然而他从没放弃,最后他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大鱼拖着小船漂流了三天,老渔夫历尽艰难才刺死了大鱼。然而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拖回去的只剩一副光秃秃的大鱼骨架。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除了老人的身影久久的在我心头萦绕,还有一种莫名的愧疚涌上我的心头。曾记得刚上初中我就开始了住校生活,开始两天新鲜自由,可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抱怨这起早贪黑的日子,只是觉得初中生活太过辛苦:早上天还未亮就得起床,顶着一头乱发,懵懂的洗漱,急匆匆的跑向食堂排队打早餐,稀里哗啦吃完,又马不停蹄的冲向教室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去。夏天还好,可到了冬天,身上的衣服添了一件又一件,还是觉得冷。

  最要命的是冬日里洗衣服,那冻红的双手长满了冻疮,捂在被子里,睡到半夜,又疼又痒。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特别想念家中热腾腾的饭菜,暖烘烘的炉火,还有那台轰轰作响的旧洗衣机。于是我烦躁抱怨;我向妈妈哭诉;我还曾有过逃离这种生活的想法!初中的生活是无趣的,是烦躁的,是充满痛苦的,这种意识开始在我的心底扎根。

  然而,现在我的想法改变了,《老人与海》让我认识了桑提亚哥,让我觉得十分羞愧。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没有任何人的帮助,老人勇敢的与大马林鱼搏斗,用坚定的信念支撑着自己。他说:“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的震撼:我所遭遇的这点痛算什么呢!而我成天抱怨有用吗?我暗下决心,向桑提亚哥老人学习,学习他那不畏困难,勇于迎接挑战的决心和信心。松下幸之助说得好:“在荆棘的道路里,惟有信念和忍耐才能开辟出康庄大道!”我想,即使在求学的道路上充满荆棘,我们也要像桑提亚哥一样勇敢地迈过前方的障碍,开辟属于我们的康庄大道。

  我想正是生活中遭遇的这些困难才更磨炼我们的意志,我相信我会在这些历练中变得独立、勇敢、成熟。桑提亚哥一位老人尚且自信乐观,永不言弃,还青春活力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呢?面对困难永不言弃,让美好的未来因我们而精彩吧!

名著读后感12

  假日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后,受到很大的利益。

  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入口处的海面上,有一座铜像冒出水面。它告诉人们这就是丹麦,因为它是丹麦的一个象征。但它既不代表丹麦的开国元勋,也不代表丹麦某一个王朝的杰出英雄,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大海。她在沉思什么呢?谁也猜不出来。也没有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她没有腿,只有一条尾巴,原来她是人鱼—-“海的女儿”,丹麦作家安徒生所写的一篇童话的主人公。

  它她可以在那深蓝色的海底世界自由自在地度过三百年的时间,结束她无忧无滤的一生。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好几倍,但她却是一个低级生物,没有人类所特有的那种

  “不灭的灵魂”。为了获得这个灵魂,进入生命的较高级的境界,她放弃了无忧无滤

  的生活,忍受着把自己的鱼尾换成一双美丽的人腿后所带来的巨大痛苦,而热恋一个人间的王子,希望通过和他的爱情能分得一份人类的灵魂。但这个王子最后同一个人间女子结了婚。她的希望破灭了。如果她想仍然成为

  “海的女儿”继续度过她那无忧无滤的.三百年的岁月,就得在那王子结婚的早上,用尖刀刺进他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她的双腿就可以灰复成鱼尾,她就能再度回到海底世界,回到她的家人中去。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己投进海里,化为泡沫。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生得很丑,人们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变天鹅靠的正是她自己的努力。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穿着单薄的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地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我为她的死感到惋惜。

  童年,本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我的童年生活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早晨,我刚从睡梦中醒来,奶奶就为我备好早餐;中午,我刚肚子饿了,一盘盘美味佳肴便在我眼前;晚上,我非要看电视才去睡觉。然儿,卖火柴中的小女孩却像大海中的一叶篇舟,被无情的海浪吞没了……

  还有《老路灯》,《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和《拇指姑娘》中的拇指姑娘等等都具有优良品质:勤劳,勇敢,坚强的毅力,牺牲的精神,克服困难的决心,我相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一定能走向光明,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丑小鸭变天鹅不就是个例子吗?

  读完这本耐人寻味的童话故事我开始明白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的道路坎坷的像波浪,人们要能够趁着高潮一往无前,一定会达到光辉的顶点!

名著读后感13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我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完美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可是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可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我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感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感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杯具观众显然更容易理解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期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完美感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感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感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观,大概也仅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名著读后感14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

  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

  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

  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完全相信、理解了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的精力努力学习,多读书,读好书。

  《鲁滨逊漂流记》名著读后感500字二

  我从小就爱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便被鲁滨逊的智慧,以及他惊人得毅力所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青年,他厌倦了自己平谈无奇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要周游世界。一六五九年,他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轮船,但是却遇上了可怕的风暴,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凭借自己的智慧,自制面包,葡萄干等食物,让自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驯养了好多山羊,还勇敢的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最后凭借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奇迹般的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环境如此恶历的.情况下,仅用几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生存了二十八年,可想而知,这连常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鲁滨逊却办到了。

  他曾经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树叶,水和少量的食物做成了一种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自己信念,终于战胜病魔,他在看似很难办到的一些事情,都勇敢的办到了。

  这本书强烈的感染了我,放佛也让我与鲁滨逊一起捉山羊,与野人大战……给我带来一种真实和现场感,让我感到做人就应该有勇敢不服输和自食其力的精神。

  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上,做一个德才兼备的好学生。

名著读后感15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感觉小王子是个纯真无邪、善良、单纯、敏锐、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的小孩。

  这本书讲述的是:外星人小王子和地球人“我”结为朋友,之后,小王子因为要照顾自我星球上,唯一的一朵花,小王子不能不与地球人“我”分开,回到自我的星球。那时,他们虽然离得非常远,但他们互相思念,互有关心,遥遥相望,心心相印。他们是一对实实在在的好朋友,他们的友谊并没遭到距离的影响。大家应当学习,小王子和地球人“我”这种朋友之间的深厚友谊。

  过生日那天,母亲送给我一份非常有意义的过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母亲对我说:“小孩,母亲期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

  读了这本书,我最后了解什么叫纯净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几只口罩。对他来讲,他的玫瑰和地球上所有些玫瑰都不同,假如花儿没了,就仿佛所有些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便小王子离开了它,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的颜色。我此刻了解了,原先大大家也会做不少蠢事,大大家也不需要都对,大家小孩在长大的过程中要坚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大家真的追寻的东西。

  名著读后感7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一书,我认识到自立自强是战胜困难的法宝。

  书中写的是:鲁滨逊在航海途中遭到风暴的袭击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劳动盖起了房子,种植谷物,驯养山羊,坚强地活了下来,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

  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自立自强,勇敢地面对困难的高大形象由此我想到了自己面对困难的态度。

  去年暑假,我参加了少年军校训练。早上5点起床叠被,空着肚子,绕军营跑上五圈;烈日当头,一动也不动的训练姿势,大汗淋漓,蚊虫叮咬也不能动一下。这平常的训练却让我叫苦连天,当时我以为再也没有比>军训更苦的事情了。可是,比比鲁滨逊吃的苦这又算什么?

  我们这些小同学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小就有着优越的生活条件,得到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多少亲人无微不至的关爱,根本没有尝到过苦的滋味,干什么事总

  喜欢依赖别人,遇到困难,就常常束手无策,只会向亲友师长求助。同在荒无人烟的荒岛上的鲁滨逊相比,我们哪有一点自立自强的意识?老师说我们是社会未来个主人,可我们小事都做不好,怎么去建设未来?

  我们真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靠自己的努力克服一切困难,从小事中培养自立自强的品质;像鲁滨逊一样,不拍一无所有,不拍艰难困苦,用自立自强的法宝,去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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