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

时间:2023-04-23 11:57: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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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1

  前几天,姐姐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听到名字就特别好奇,莎士比亚不是个人吗?怎么偷呢?为什么叫“偷莎士比亚的贼”呢?

  这本书的内容是:十四岁的仔仔没有双亲,在孤儿院长大。有一天,他被白医生买回了家做了徒儿,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后来,仔仔又被巴先生买走了,巴先生让仔仔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记录下剧团表演《哈姆雷特》时中说的每一句话,在交给巴先生。可是一场火灾把剧本给丢了,之后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剧院留下来做学徒,可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最终没有偷走剧本。可黑衣人法肯纳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中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仔仔也成为了剧团中的.一名演员。

  这本书写出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写出了仔仔的勇敢、聪明,巴先生的邪恶、卑鄙,阿敏先生的善良、勇敢和莎士比亚先生的热情、幽默。仔仔剧团里的山德、居里安成为了好朋友,并在他们无私的帮助下,实现了梦想,成为了真正的演员。这让我明白了:友谊,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人靠他实现了梦想,有些人靠他完成了心愿,俄国诗人普希金也说过“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代替亲密的友谊。”法国著名的文学家罗曼·罗兰也说过“有了朋友,生命才显出它全部的价值。”

  我们不能没有朋友,朋友是我们最亲密的人。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2

  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冒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年代,这就是《偷莎士比亚的贼》。

  莎士比亚那样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恐惧”,心里充满善良于勇敢的主人公,有着一番精彩人生经历。

  这本书以真实的历史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有着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他能够同步记录别人所说的'每一句话。在那个时代戏剧是人们主要娱乐方式,好剧本当然有好票房。所以剧本是一个剧团最重要的秘密,通常都要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用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无法反抗,只好溜进剧院。没想到一系列阴差阳错的事情发生之后,仔仔竟然成了莎士比亚剧团里的一名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这部小说让我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那个活生生的莎士比亚和那个古老而又充满激情的英国。也许故事很精彩,我完全忽略了历史的痕迹,也只是在故事的一波三折中寻找丝丝入扣的线索。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善与恶,美与丑。仔仔的勇敢、发肯纳的卑鄙、阿敏先生的包容和莎士比亚的热情和幽默,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跃然纸上。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3

  近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它让我知道了宽容可以让一个人有一个质的飞跃。

  本书的主人公是仔仔,十四岁的他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却有一手从白医生那里学来的速记本领。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因此必须小心上锁,并且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剧院突然失火了,仔仔被人发现了,还稀里糊涂的`成为了剧院的演员,生活得十分快乐。可是,仔仔的主人再次讨要剧本,仔仔没有办法,只好去偷。没想到,仔仔的主人已经买通了尼克去偷剧本······后来,这些行动被人发现了,但是,莎士比亚和演员们却原谅了仔仔,仔仔从此成为了一个好演员。

  读完了此书,我想到:“宽容可以让一个人改变。有一次,一个员工因为操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在监狱中,他十分后悔,但却没有消沉,而是努力的改过自新。在出狱的前一天,他给公司经理寄了一封信:如果你们能原谅我,请插上一面红旗在公司门口,我见旗下车,否则,我将到火车能带我走过的最远地方。”他出狱了,怀着绝望的心情坐上了火车,到了公司门口,他惊奇地发现公司门口插着一面大红旗,员工和领导都拿着小旗欢迎他,他激动极了,流下了眼泪,跳下了车子,回到了公司,最终形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员工······这些事例告诉我们要对身边的人多一些理解和宽容,这有可能带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让我们对身边的人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吧!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4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那本书非常好看。

  十四岁的男孩子仔仔没有双有亲,还没有真正的名字,一但他却有一手记速得好本领。在十六世纪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记速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 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剧院失火了……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这一本书,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环节“朋友”和“家庭”这个环节主要是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和仔仔的心理描写很清晰。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那段我最喜欢的一句是:阿敏先生很轻易地就能挡住法肯纳功过来的招式,但是却没办法功击回去。

  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冒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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