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

时间:2024-06-20 07:33:4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呐喊》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呐喊》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呐喊》读后感

《呐喊》读后感1

  《明天》是收录在鲁迅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主要讲述了单四嫂子失去儿子宝儿,失去了希望这样一个故事。而鲁迅在《呐喊》自序中提到“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从开始接触鲁迅的作品,我便不大喜爱他的文章,总觉得很深奥读不懂,甚至有时会觉得他的文字有些极端化,基于一定的时代背景完成的一篇篇小说,倘若不了解那背景,小说中的内容恐怕也无法理解。鲁迅在一次观看幻灯片的过程中,发现围观者的麻木不仁,这比身体上的病态更可怕,面对那时中国社会上的百姓精神上的决定弃医从文,希望能够唤醒国人内心的良知希望能够从这个方面拯救中国的“明天”。

  《明天》中宝儿是因为生病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而死去,可害死他的究竟是谁?鲁迅在文中对此的交代似有似无。首先,何小仙这一人物与宝儿的死有很大关系,庸医怎能医好病人?鲁迅的父亲是因为生病去世,他自己对庸医很是憎恶。何小仙只是让单四嫂子给宝儿照药方抓药,还强调保婴活命丸必须是贾家济世老店才有,宝儿的病不碍事,可最终宝儿还是死了,指不定是与贾家有什么勾当,偏叫单四嫂子去他家买药,其次,对于王九妈、蓝皮阿五、咸亨的掌柜、红鼻子老拱似乎对于宝儿的死没有什么关系,甚至都在好心的帮着单四嫂子,蓝皮阿五帮忙抱过宝儿,他们几个人在宝儿死去后又帮忙打理丧

  事。看起来似乎都是为单四嫂子好,可阿五从单四嫂子手中接过宝儿的时候还不忘占她的便宜,或许这才是他的.主要目的。与单四嫂子说话又被冷落,后来干脆说自己和朋友约好吃饭的时间到了,便把宝儿还回她的手上。自己得不到好处自然不愿意继续帮忙。至于王九妈,在见到单四嫂子抱着宝儿看完医生回来时,端详了宝儿一番,把头点了两点,摇了两摇。这是什么意思?又没有表明,宝儿死后也在热心的打点着,但却让人觉得她很冷血因为在合棺时她对单四嫂子的哭很不耐烦,可正常的女人不是应该在这样的场面好好劝说单四嫂子吗?甚至。咸亨掌柜受托帮助弄来棺材,看样子似乎是一个好人,但是却总让人觉得他从单四嫂子那一副耳环和一支裹金的银簪上捞到什么好处。最后,也是最不像害死宝儿的人,他的母亲,单四嫂子,按说单四嫂子的生活是一场悲剧,在那样的社会中,寡妇死了儿子还能有什么希望呢,还能有怎样的明天呢?她是一个粗笨的女人,在为儿子治病上,她几乎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神签也求过了,愿也许过了,单方也吃过了,可宝儿的病就是不见好,这是为什么?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法治疗,自然好不了。当然,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中,单四嫂子的所作所为很正常,换做是任何一个母亲都会跟她一样,有哪位母亲愿意自己的孩子死去呢?单四嫂子的人生就是一场悲剧,而造成这场悲剧的又是谁?当时的社会又有多少不是这样的状态呢?所以说麻木不仁永远是那群人的共同特点。这是让鲁迅等有志青年的所感到痛心的。

  在《明天》中宝儿是单四嫂子的明天,但是宝儿最终还是离开了,

  这让单四嫂子的明天更加灰暗。明天,本来是给人以希望的一个词,现在却让这场悲剧加重了悲伤的色彩。单四嫂子的悲剧是个人的,更是这个社会的。但是,鲁迅笔下的看客看到的不是单四嫂子失去了希望,反倒是她失去了精神支柱后的孤独。他们所考虑的是所有的事情会不会给自己带来好处,会不会让自己感到快乐,其余人的喜怒哀乐才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最多是人们在茶余饭后所讨论的八卦罢了,如此一来,便是国民愚昧的且不愿意改变现状。

  总而言之,《明天》中依旧是鲁迅风格的展现,他的写作方式始终是那样的辛辣和讽刺。明天也是他一直所追寻的,致力于其中,一生不悔。“只有那暗夜想变成明天,却仍在这寂静里奔波。”单四嫂子的明天是个悲剧,但是整个社会的明天在有志之士的努力下很美好!

《呐喊》读后感2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社会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又印象深刻,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呐喊》读后感3

  上个星期,因为生病住院的原故,颇为闲散,在医院里打完点滴之后,就可以在街上闲走,偶然在旧书滩上见有七册鲁迅先生的小册子,就以十二元的索价买回,依次是《呐喊》、《野草》、《坟》、《二心集》、《伪自由书》、《且介亭杂文》、《准风月谈》,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北京版,重印鲁迅先生1918年到1934年间的文章。原书的定价不等,我望着这七本三十年前出版的书不知如何是好,怕闲居斋中的懒散,只好带至空巢工作闲暇时阅读,这便是这篇小文的缘起。

  鲁迅先生的文章,多少在以前是读了一些的,本着“故书不厌百回读”的精神,我首先拿起了《呐喊》,鲁迅先生自己说:“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去的寂寞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自序》)这让我多少有相同的感觉,也许文人的心是相通的;而年龄与观察考量时序也是让人玩味的,试看《呐喊》所集的文章:

  自序,1922年12月3日,年41岁。

  狂人日记,1918年4月,年37岁。

  孔乙己,1919年3月,年38岁。

  药,1919年4月,年38岁。

  明天,1920年6月,年39岁。

  一件小事,1920年7月,年39岁。

  头发的故事,1920年10月,年39岁。

  风波,1920年10月,年39岁。

  故乡,1921年1月,年40岁。

  阿Q正传,1921年12月,年40岁。

  端午节,1922年6月,年41岁。

  白光,1922年6月,年41岁。

  兔和猫,1922年10月,年41岁。

  鸭的喜剧,1922年10月,年41岁。

  社戏,1922年10月,年41岁。

  这使我想起另一首先生的诗:

  “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何妨赌肥头,抵当辩证法。”

  钱玄同先生曾经说过“人到四十就该死,不死也该枪毙。”确实,四十岁的'年龄,实在是一个尴尬的年龄段!也许我已经到了“向不惑”的年龄,对此深有感受!有意思的是:鲁迅先生开始写小说得益于钱玄同与陈独秀两位先生,而后来却都分道扬镳了!这是始料所不及的。《狂人日记》里的“狂人”影响了几代人?去年我作《阿五外传》,除了我的排行是“老五”外,“陈老五”的影响也可能是一种巧合?

  人血馒头何尝又在现在的中国消失?“”只不过是换了另一个人血馒头的面孔而已!孔乙己、闰土已经绝迹了吗?至于赵秀才、假洋鬼子在我们的周围依然地活跃和繁衍生息不已!有时候我真的有些悲哀:何以中国的“国粹”如此的坚强?鲁迅先生在酒醉和抄写古碑之后,奋起呐喊,但又能唤醒几个人?

  阿Q因为向赵府的吴妈求爱,便失去了工作的机会,并且是“从此不得踏进赵府的门槛”!在我们的生活中又有多少阿Q想进赵府而不能?小D进了赵府便也看不上阿Q,并大声地说“没有,没有!你出去!”阿Q只能说“记着罢,妈妈的……”昨天听某先生说我位列考古所“四大散帮”之一,我倒有些“宠若受惊”了!有时候看小D与阿Q撕打,实在是不知道怎么样做才好:既不能作和事佬——多事不如少一事、说了也白说,也不能起哄——“良心”说不过去,只能是冷眼静观了!这,在先生的《呐喊》面前多少有点自现形污了!

  “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自序》)那是先生的高明和远见之处!因为实践证明,今天的阿Q与小D依然健在!并且各行其是,悠哉然哉!袁阿五夹在阿Q与小D之间,说不清楚是个什么味道!更为糟糕的还要面对假洋鬼子、赵秀才、举人老爷!

  说到这里,我大概要学一学没有破落之前的孔乙己,教一教小孩子写“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法”,然后再就着茴香豆下酒,抑或抄一抄古碑什么的?

《呐喊》读后感4

  独自一人坐在图书馆里捧着《呐喊》铭心苦想着该怎样总结这么一本让人读不通透的小说,竟不知不觉的陷入梦境……

  火,熊熊燃烧的大火。烤得我汗流浃背。一个转身突然被一双鲜血淋漓的双手捉住了手腕!我惊慌抬头正对上一双满是红血丝的眼睛。这幽怨的眼神是……我猛地睁眼,是小栓!目光向下看去:正扯着小栓衣服的渝儿、面目狰狞奋力扑打火苗的赵贵翁、目光呆滞任由大火慢慢吞噬的闰土、仰头大笑的阿Q、抱着宝儿奋力向上爬的单四嫂子、被众人踩在地底的孔乙己……我惊惶的看着他们的挣扎,听着他们的呐喊。心惊胆颤。步步后退。突然,一双有力的大手紧掐着我的脖子,目眦欲裂。我渐渐无法喘气,双手徒劳的在他脸上乱说乱闹。他狰狞的张开了他满是鲜血的嘴巴用力向我的肩膀咬去……

  我猛地睁开眼睛,冷汗将背后的衣物全部打湿,无视左右或好奇或埋怨的眼神,像失水已久的鱼儿般努力且急促的呼吸着。一阵阵的惊恐之中伴随着我的一丝小庆幸—幸亏幸亏,我不在书中,不在书中那个时代。……但如果是,我是谁?

  假如我是作者的大哥……

  我是大哥。我吃人。起初我也很害怕,因为我身边的人都吃人,他们将人肉慢慢咀嚼吃的啧啧作响,不时地舀出一碗汤来喝。看着他们吃的畅快淋漓除去害怕我竟然生出了一丝好奇。那人肉,究竟是怎样的滋味?这样想着,我竟不知何时走到了不断翻腾着人肉汤锅前。围坐在汤锅前啃着人肉的他们全都抬起头来愣愣的盯着我看。就像是在打量我那一块肉适合清蒸,哪一块适合红烧。我梗着脖子进不得也退不得,左右为难。就当我腿软的将要跪下时,一个东西突然砸向我,我条件反射的伸手去接,是一块人肉。在他们期待的眼神中我尝试着咬了一口。有些苦但是很香,于是我大口的嚼了起来。人群再次热闹起来,我们吃着人肉喝着人肉汤,有说有笑像是吃着普通家常菜那般。人来人往,不曾有人停下也不曾有人出声询问。我们就这样吃了一个又一个的人。渐渐的我发现自己无法站在阳光之下,那会使我紧张和焦虑。后来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个扔给我第一块人肉的人竟然被太阳晒成了渣滓。但是想要吃人肉的欲望越来越大。我开始将目标放在了我的亲弟弟身上。他总是出现在阳光之下享受着太阳的沐浴,这使我很嫉妒也很害怕。所以我想尽一切办法逼他自杀来满足我对人肉的欲望……我知道,我没救了。要么被太阳晒成渣子,要么因为人肉而撑死。

  假如我是闰土……

  我是闰土。是六个孩子的'父亲。我很穷所以我要拼命的赚钱,但是昂贵的地租、苛刻的地主、隔三差五来收税的大官儿们几乎将我挣得钱全部掠走。曾几何时我也很怀念那些扎猹的日子,怀缅和迅哥儿捕鸟的日子。前些日子老太太说他们要搬走了,迅哥儿也回来帮忙了,让我有空了去看看迅哥儿。我听后十分激动,带着老五就出门了。但是当我站在迅哥儿家门口时我犹豫了。像我这样的长工始终都不配和迅哥儿称兄道弟吧……正当我转身准备回家的时候,老太太出来了,她像平常一样欢喜的将我领进门,这时迅哥儿也闻声赶来了。我看着他一身长衫,短而硬的头发时候我惭愧的低头看一看我自己满是补丁的衣服。终究还是在迅哥儿期待的眼神中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老爷”。当我用余光看到迅哥儿僵硬了一下身体时,我知道,我们都回不去那个时候了。

  假如我是孔乙己我会不会一身青衫去偷书被人打断双腿默默孤独地死去?假如我是阿Q我会不会一样的疯癫,空有理想而不去奋斗,充满可笑的好心态最后被枪杀?假如我是单四嫂子我会不会发现那些男人不是单纯是为了帮我,我的宝儿会不会不会因为我的迷信而死去?假如……

  生活中哪来的那么多假如?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特定的悲哀和无奈。但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我们是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而非牲畜。鲁迅先生最伟大之处就是以人性最大的丑恶来突出人性的美之所在。在这个不如此丑恶的社会,请做好自己。你就是你,不要被污浊“洗涤”了灵魂,不要放大心中的丑恶并将他具象化。永远对生活充满希望,活成自己和别人都欣赏的模样。做好自己,不忘初心。创造有爱的家构成有爱的国。

《呐喊》读后感5

  《呐喊》《彷徨》是我特别喜欢两部文学作品。

  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写到,他曾问办《新青年》的朋友:“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鲁迅说,他确实有着确信想要唤起中国当时沉睡在黑暗中的国民,于是他于1918发表了中国第一部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随后又发表了十余篇,组成了《呐喊》,在1924到1925年期间又发表了小说集《彷徨》,这两部也成为了中国现代白话文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拥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当今研究鲁迅先生小说的学者,我们就在思考,鲁迅是以怎样的确信来完成这个唤起中国百姓思想的目标?他凭什么有能力认为认为他的文章可以有这“毁坏铁屋的希望”?在我看来,这要归功于他对小说故事叙述的全新开创。

  鲁迅曾经说过:“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鲁迅对于小说的全新创造热情,才带给我们当今中国国民不一样的文学体验。

  先要问一句,什么是“故事”?中国古代文学博大精深,从古至今涌现出千千万万个经典的文学巨著,《左传》、《史记》、《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等一些名著,看似题材不同、所表达的内容不同,但是其中一个核心关键,也就是这些书得以经久不衰的原因,就在于作者对于小说故事的叙述艺术。起、承、转、合或者是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都是缺一不可的,他们精美的扣合在一起,组成最吸引人的故事。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说,小说是故事,因为“故事虽然是最低下的和最简陋的文学体制,却是小说这种非常复杂的机体中最高的要素”。巴西作家若热亚马多说:“我在写作的时候,基本上是不注重语言问题的。我关心的是如何用最好的方式把故事讲出来,如何使人们理解它。

  故事指的是真实的或虚构的用作讲述对象的事情,有连贯性,富吸引力,能感染人。关于故事的内在构成里蒙凯南女士说:“事件是怎样结合成序列的,序列又是怎样结合成故事的呢。结合的原则一是时间顺序,二是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一个好的故事要有时间上的流动,要有因有果。中国传统小说讲求首尾呼应,故事要得以完美叙述。但是,鲁迅的小说真的是为写故事而写故事吗?故事表达的流畅和华美的艺术从来不是他所追求的目标,他是希望通过故事背后的意义来启迪民众。

  《呐喊》创作于1918—1922这段时间,此时正处于“五四运动”时期的高潮,鲁迅便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发出自己的第一声呐喊。以《狂人日记》来说,本文不是以传统的小说叙述来写,而是以一个狂人的视角,以日记体的形式,阐述狂人看待社会和人的观念。初次读来,便因文的特色与独创所震惊。《狂人日记》以十三个小部分组成,长短不一,所表述的狂人的内心想法也是断断续续的,根本没有传统故事的起承转合等基本要素。但即使是这样,这并不妨碍鲁迅对于文章中心的完美表达。通过对狂人内心的层层剖开、递进,我们不断看到鲁迅所要表达的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和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若没有鲁迅高超的叙述模式和语言能力,这篇文被当做一个真正疯子的日记也未可知。

  《呐喊中》唯一一篇中篇小说——《阿Q正传》,它并没有写书主义上对于小说故事的叙述要求,缺少故事的整体框架。《阿q正传》当时是在报刊上连载的,这也就相当于每章都要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来吸引读者,所以鲁迅在其中是运用了相当高的写作技巧,看似无形的脉络和框架,实则细细读来会发现环环相扣。这也就是鲁迅像再一次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叙述模式。

  有不少学者认为《鸭的喜剧》不应该放入小说集《呐喊》中,但是鲁迅先生多次再版《呐喊》,最后还是把这篇文章放到其中,这也说明了鲁迅认为这的确是一篇小说。《鸭的喜剧》带有散文化的特征,情节性其实是不强的,这也是鲁迅对当代小说的一大突破。这的确也是一大开创。

《呐喊》读后感6

  鲁迅先生一直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在他诸多的作品中,我尤其喜欢的是《呐喊》这一本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根据鲁迅先生自己对这本小说集的描述,他是这么说的“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我喜欢这本小说集的原因不仅是里面收集小说之丰富,更重要的是,我觉得看透这一本小说,我们可以看清更多中国人的本质。《呐喊》收集了鲁迅先生写于五四运动前后的小说,从小说里面故事的发生年份到今也有90多个年头。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再一次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还是不由自主的沉重下去。

  初读《狂人日记》还是在中学的课本上,但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那么高的智商去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纵使老师在前面讲得慷慨激昂,我们在底下却听得糊里糊涂。看到文章写的是满篇的“吃人”,自己倒是吓了一跳,以为小说所说的“吃人”就是活生生的把一个人吃下去,那时候还觉得说古代的人怎能如此恐怖恶心。现在距离第一次读这篇文章已有七年,七年的时间过去了,再一次读完狂人日记,眼里看到的还是满篇的“吃人”,只是此“吃人”不是彼“吃人”。狂人眼里的“吃人”,是不见血肉的吃人,是封建文化对人的自由个性的践踏,从而来消灭人与人的感情,让这个世界变得冷酷无情。在狂人的世界里,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他有着变态的心理,把正常人的交往都看作是吃人的行为的一部分;他又有着混乱的逻辑,能将两个不相连的事务给联系到一起;他也是一个有着虚幻幻觉,就像是生活在幻觉世界中的人,他翻开历史一查,找到的不是年代,而是“仁义道德”。对于那个年代来说,狂人的确是个疯子,他反对封建礼教,反对封建家族制度,他是站在那个年代前列的启蒙者,不被那个年代所包容,所以,他被认为是“疯子”。

  《阿Q正传》是《呐喊》里面另外一篇我比较喜欢的小说,这一篇小说鲁迅先生写于1921年。透过这篇小说,鲁迅先生主要想向我们展现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社会现象和中国人的面貌。我喜欢这篇小说的原因是鲁迅先生透过阿Q给我们展示一个典型的传统中国人的形象。虽然很多人对阿Q精神抱着的是一种反方的态度,我则不然。打从心底里来说,我认为阿Q是一个很可爱的形象,虽说他骨子里有着民族的劣根性,但实话说,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能清高的存活着呢?鲁迅笔下的阿Q,无权无势,处在社会的底层,在封建旧社会,受到了人们的耻笑和压迫还得忍气吞声。但他又和别的人不同,别的人都安分守己,唯唯诺诺的过着自己的'生活。阿Q就不同了,不仅不单调,还敢于提高自己的身份,声称自己姓赵;自己不适应城里的生活,却反过来把城里的生活给大大嘲笑一番;对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却反过来说别人的东西不好。他时时处在不平等的状态下,却时时处在欲望和求之不得的矛盾中。他唯一的出路,只能是靠精神胜利法来维护自己的面子。阿Q和其他底层人物最大的不同就是阿Q太好面子了,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但他却时时想过上最高质量的生活。这种梦想有错吗?照我说阿Q是没错的,谁活在世上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的更好一点呢?阿Q也只是想让自己有个舒适的生活,有个女人可以陪着自己走完一生而已,这样的想法有过么?只是他生活的那个年代错了罢了。

  读完鲁迅先生的小说,感触有很多很多。少了一份对社会的天真,多了一份对人生的思考。虽说社会已经在向前发展,但每一时期,社会总是会有很多人可以成为鲁迅笔下的小人物,不同的只是会不会有没有像鲁迅先生这样的笔者,敢于去用尖锐的笔锋去揭穿社会的种种恶劣现象。“我以我血荐轩辕”这一句话,我想便是对鲁迅先生的高度概括了。

《呐喊》读后感7

  鲁迅先生在年轻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他也并不认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鲁迅先生说。这便是《呐喊》的来由。

  那段记忆把社会刻画得入木三分,如此独特,如此博大。鲁迅先生在《呐喊》中,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把能刻画出真相的匕首;每一段言辞,都是一捧能散发出幽香的花蕾;每一个字眼,都是一盏能照亮回忆的明灯。正如《孔子》中所领悟的——鲁迅先生本想表现出世人的凉薄,我却看到了封建时代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其强却没有地位,便毫无用处,可供卖弄的却仅有不实用的臭学问,这种学识,钳制了人们的思想,只把当时的读书人埋入了暗无天日的深渊。处在社会底层的孔乙己,因为家境贫寒,好吃懒做,无所事事,却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他在咸亨酒店中唯一穿着长衫站着的.吃酒的客人,也便成为众人的笑柄。孔乙己还还以偷为职业,被打个半死,默默离世。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时,并非像西方小说家那样大段大段地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独特之处,或许正如西方油画同咱中国国画的本质区别吧!

  还有《故乡》的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以及和迅哥从小玩到大的西瓜地里的脖项银圈的小英雄闰土,长大了见到老爷时欢喜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下层人民的麻木不仁,及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下和社会影响下的情形。《药》中亦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残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桩的痨病而拿出所有的家当去买了个血馒头的华老桩,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做了血馒头,这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的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桩的愚昧迷信,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它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阿Q正传》,“精神胜利法”不是人尽皆知么?那么它到底好在哪里呢?作文一部小说,它亦成为了世界名著,个人认为是其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但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贵,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贵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贵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可不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的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是他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到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了,这些都是阿贵想革命却又没有觉悟的表现。

  在《呐喊》这本书中,想这样的文章还有许多许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之后,能够清醒起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鼓励性质的语言,激励半梦半醒,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鲁迅先生不愧是我们民族的脊梁!

  现在的中国人民,为和平崛起而呐喊,为科学民主而呐喊,珍惜现在,为中华为未来而奋斗吧!

《呐喊》读后感8

  午后,风起,平静的湖面掀起一丝丝涟漪。轻轻地合上书,闭上眼,一本《呐喊》就此完结,但那荡气回肠之感却依旧萦绕在心间,久久不能平静……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阿Q,又一个鲁迅先生所塑造的经典人物在脑中浮现。《阿Q正传》,阿Q这个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在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在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未庄里,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而不得不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自我安慰。精神胜利法是一种麻醉剂,是它使得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现实处境,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悲惨命运,虽然受尽欺凌,却并无真正的不平。但尽管如此,阿Q作为一个劳动人民,还是表现出自发的革命要求。当辛亥革命爆发的消息传来时,他就想“投降革命党”,希望从此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他的'“革命观”是与落后农民的私欲和许多糊涂观念联系着的,他并没有真正地觉醒。这或许就是我们所替他悲哀的罢……

  随着阿Q带着他的故事远去,一个事物在我脑海中缓缓浮现——血馒头。《药》,这部作品中,人们对革命者流血牺牲不理解也就罢了,可他们竟用革命者的鲜血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就是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啊,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但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

  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呵,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啊!

  或许,我们该感谢。感谢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还有像鲁迅先生那样清醒、有着强烈的爱国救国思想和民族责任感的人!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中国经过漫长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多少革命先辈努力的结果啊!而如今,中华巨龙已腾飞,让我们共同努力,走向明天!

  湖中的涟漪已渐渐平息,心中的呐喊却仍在继续!

《呐喊》读后感9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國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予深刻的印象,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國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國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國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呐喊》读后感10

  这是我第一次读一个女人的自传,没有莺莺燕燕的喧闹,没有生离死别的纠葛。单看书的名字,便知道里边肯定充满了苦难、挣扎和抗争。像很多人一样,我不害怕自己受苦,却不愿知道那些天可怜见的人们的痛。即使这已经成为了事实,并且写进了书里。

  我想,我看不见,心里也就不难受。可偏偏那一行字让我看见了,“其实苦难并不总是导致伟大,相反,很多时候它毁坏了人的尊严,伤害了人的心灵,扼杀了天才的创造力。一切没有选择的行为,在道德上都是没有价值的”。这句话里有慢慢的负能量,却也是赤裸裸地揭露沉甸甸的事实。是的,它激起了我的共鸣,我认定这本自传是真诚的,幸好我没有错过这本好书。

  这部自传体小说出自一个擅长报告文学的作家之手,却丝毫感觉不出生硬和严肃,就像张雅文在写作中追求的一样,看这本书就像是在听一位邻家阿姨不动声色地将她半生辛酸娓娓道来。这样的人一定是宽厚和温柔的,是经历过困难又超脱于苦难的人。她的故事注定不是悲哀的诉说,娟秀笔迹下散发的,是闪光的倔强。小说一开头就不落俗套,我读到的不是她的童年、少年、青年和中年,而是一次与死神的较量。正是搭了六根桥的心脏,成为这部小说诞生的源动力。张雅文又在以后的篇章中结合自己的报告文学作品,穿插生活经历、写作经历,让我直观地了解了这个浑身散发着光芒的'小女人。她说话的时候,我好像坐在她对面;她写作的时候,我好像站在她旁边;她远赴俄罗斯战乱地区的时候,我好像跟在她后面。一切都真实而不造作。

  她出生在一个贫寒人家。童年时候的每一次搬家,只是从一个穷山沟搬到另一个穷山沟。为了去上学,她顶着漫天大雪,在冰冻的土地上每天跋涉三十里地,几次险些丧命在大草甸里;到了体校,成为一名速滑运动员,她又被厄运击倒,频繁的伤病让争强好胜的她也无可奈何地选择了放弃;三十五六岁,生活开始一帆风顺的她又开始尝试写作,并且一定要发表出作品,一定要成为一名作家。她就是这么一个爱跟命运较劲的人。

  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东北,从小在黑龙江的暴风雪中长大。大学时期曾经穷游过哈尔滨,见识了关外凛冽的寒风和坚毅的人们,他们生活得安然又充满激情,张雅文的个性是东北的冰天雪地造就的。小说里,她遇到的生死考验就有五六次,活脱脱就是现实版的死神来了。好在大难不死,也让她能够用一颗破碎的心脏继续前行。

  苦难让她学会了感恩。他那始终怀才不遇、心高命薄的父亲,出身富贵又身有残疾的母亲,给了她所有的爱;打官司时给她提供内幕信息的神秘电话,她竟然也一直念念不忘;她的爱人,一直相互扶持,携手走过当年严酷的政治环境,她也会因为没时间做家务而自责。最让我感动的是那条大黄狗,正是它与狼群搏斗才救了她,她却因为自己的呼喊而自责。

  苦难让她学会了抗争。我也能看到她,这个东北女人的直爽。因为自己的单纯和那个影视圈里的各种黑暗的潜规则、不公平和嫉妒心,她被折腾得心力交瘁,身体几近崩溃。但她没有向浊流妥协,而是抗争,书中她敢于指名道姓地揭露,不就是一种勇气吗?而且,我也特意百度搜索了以下,确有其人,让我也看得痛快。

  苦难让她学会了博爱。她的报告文学作品,都是在写平凡的,处于苦难中的人们,她要通过她的作品让社会去重视这些人群。有关于傻子村的,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些作品与官方的宣传口径不一致,她也从不曾退缩,坚持了自己的原则,自己却屡遭刁难。她把她的书送给死刑犯,送他最后一程;她去过打死东北虎的两兄弟家中,给他们的父母所有可能的帮助。

  古往今来,写自传的人太多了,大多是为了沽名钓誉吧。张雅文虽不是大人物,但她的这部自传体小说带给我的是真诚和震撼。她自己的“小人生”,反映的是“大时代”。摒弃冠冕堂皇的宏大叙事,她的娓娓道来让人觉得亲近,更重要的是,读了这本书,我以后可能会记不住张雅文这个人,却能记住她教给我的感恩、抗争和博爱的精神。

《呐喊》读后感11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呐喊自序》和本书前面的《我是怎样做起小说的》我一开始便看,从中我更易走进鲁迅的文学世界,而且较能深刻理解文章所表达的思想内涵。他曾用忧愤深广行容呐喊的文章基调,我通过与其他文章的对比,感到鲁迅的是要更深刻更深沉些,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其本质是吃人。作者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有病态特征。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文章的语言读起来有点乱,但实质是表达被压迫 人民的心声,然后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似狂人的象征对社会批判的一个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谴责。通过“我”的叙述来塑造人物,显得真实可信,栩栩如生。我认为从那句“窃书不能算偷”,完全展露了旧时代知识分子的那种愚钝和清高的自欺欺人的形象。

  《药》是写了革命者不被理解的牺牲了,而人民又愚昧地用革命者的鲜血做人血馒头医治痨病,发人深省地剖析革命的失败原因。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文没有明写革命者,通过写出旁观者的反应和一些人的不觉悟,更将悲壮的气氛成功渲染,最后更用坟头比喻祝寿的馒头,使人深思,文章格调阴沉,读来震撼人心。

  呐喊中最使我启发的是以上的几篇,但其他的文章也是同样的深沉,使人警醒,鲁迅的文笔幽默而讽刺,披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愤怒中的指责只是希望麻木的人民能醒觉,而尖锐有力的文字是希望沉睡的中国苏醒,焕发中华雄风。

《呐喊》读后感12

  寂静深沉的夜,薄雾弥漫在喧嚣的街头;漫步于小巷,听鹧鸪轻怨,心里别有一丝痛楚。踱步于路边,透过窗前那微弱的灯光,忽见一位面黄肌瘦的中年人重重地搁下了自己的笔,哀声叹息着。我透过窗去,轻轻望见被秋风拂过的扉页——《呐喊》。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读这部小说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此外,看完以后让我受益匪浅的还有《药》。《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就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为民众流血牺牲而不被民众所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辛亥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衬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食血者的代称,其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对此的印象及其反应,来反衬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某亭口,这正暗示着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狱卒和听众们愚妄的反应反衬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阔人祝寿的馒头比喻坟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的阴冷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他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鲁迅先生急切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之雄巍!也许,《呐喊》留给我们的不只是颇有思想色彩的小说,他留给我们的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奋发向上的力量。在人人寻求中国梦的今天,一点点的汇聚,一缕缕的奋斗,伴着对民族的责任,一同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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