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飘》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飘》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1
一部伟大的作品,是能冲击心灵的封印,或给予解脱,或施与重压,令人欲罢不能。当它完整地呈现时,即便是低沉的哀鸣,也能给人一种向上的张力。你的世界与它的世界无声地融洽,其他的便都没了意义,又都有了意义。
而此刻,我的脑海又一次被它俘虏。那是在十二橡树身着翠绿色低胸礼服,魅力在空气中扩散的斯佳丽;是在几乎荒废的塔拉,用颤抖的双手扣动扳机,北方佬应声毙命的斯佳丽;是在木材厂黑暗、阴冷的财务间,倚偎在艾希礼的怀里,无声地落泪的斯佳丽;是在自己的第三个新房,眼睁睁望着真爱离去。仍然痴痴等待着“明天”的斯佳丽………这样,她的青春在风中独舞,所有幻想在风中逝去,只剩下一个希望的躯壳,伴她等待着“明天”。
她是亚特兰大最最精明的女性,在商界穿梭,巾帼不让须眉,却在爱情上单纯得可怜,她爱上了一个幻象,用自己的青春和真爱偿得了他的真面目,却也永远地失去了一切——虽然被永远停留在二十八岁的.她仍然在追寻。
也许每一位读她的人都会喜爱她,即使她冷酷自私、虚荣任性的性格不可隐匿,但是她的身上散发的美丽绝不仅仅是外表,更是一种坚韧的品质,我们在书里看到了她的软弱和被逼的坚强,不由自主地都会心疼,而在她身边,离她最近的爱人却未能察觉。瑞特的爱一点一点地殆尽,于是最后他说,“关于你的未来,”“我才不在乎呢,亲爱的。”斯佳丽经历过肉体的残酷折磨,一次次都可以站起来与命运搏斗,但我想,这个时刻的她却是最无助。没有什么比失去一个灵魂的伴侣更痛苦。
爱可以战胜一切,同时又异常脆弱,它需要表达,它在当下。斯佳丽与瑞特,本当是历经重重磨难得以结合的一对,却是在最近的距离相离最远,终于使感情趋于干涸。瑞特希望的是事事迁就她,她就会真正属于自己;斯佳丽却从未有过安全感——虽然她住着豪宅,驾着良马。瑞特的爱在斯佳丽看来成了无所谓、放纵,致使她从未理清自己芳心何许。瑞特把爱隐藏得太深,以致斯佳丽对存在感的感知薄弱,所以她另寻出路,仍开着木材厂,把灵魂寄托于他物,却少了灵魂的根基与最坚实的依靠。
不同于《傲慢与偏见》、《简爱》等,攀越多个山峰后山回路转柳暗花明,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部悲剧,《飘》的魅力在于有了无限多的可能性。我们扼腕叹息,同时深深希冀,在某一个平行时空,斯佳丽会追回她的所爱,让风之逝给我们的警醒,让斯佳丽与瑞特于风中曼舞,永不停止。
太多感动与震撼,于阅读闪现,难以捕捉,更无法用言语表达,姑且狭隘地将它局限于“爱”的范围,让这种无法用文字阐明的微妙关系有了某种借鉴意义吧!
《飘》读后感2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3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与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与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与一生的感动。
《飘》读后感4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啦,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啦,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啦,已经累啦,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啦。他选择离开啦。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啦,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啦。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啦。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啦。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啦,而到啦小说的最后也说啦。
《飘》读后感5
“Tomorrowisanothrday‘’不错,这就话正是出自《飘》这部书,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正如书中的人物,每一个都值得回味。
像思嘉这个人,让我看了是又爱又恨又同情。爱他的勇敢,坚强,执着,他不为失去爱的人而一蹶不振,,而放弃他,只是更加努力得去追寻他,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征服;不为自己出身贵族,而对土地置之不理,她可以放下以前所说的一切教育和优质感,去下地干起粗活来;不为他人的想法而放弃事业,他可以挺着大肚子,盯着陌生人异样的眼光,干自己想要的事业。
恨他的自私无视他人,以自我为中心。他只为自己爱的艾希礼,而无视白瑞德对他的爱;他只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去抢别人的老公,虽然最后没有得到;他只为自己的一点怀疑之心,而去偷看艾希礼写给媚兰的信。
同情他悲惨的婚姻,她嫁了三次。第一次为了赌气,很快,她老公因为害了肺炎,又染上麻疹,毫无光彩的离开了人间;第二次为了钱,起拯救保卫家族的那片红土地,但不久她老公又被枪弹击穿了头去世了;第三次它虽然是为了乐趣而结婚,但当她爱上白瑞德时,他已绝望了,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了。这告诉我们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在这本书中,媚兰也是我非常敬佩的人物,佩服她的外柔内刚,佩服她的`默默无闻,佩服她的善解人意。他一直在艾希礼背后默默支持,守候他,就算北老进城,有将近分娩,她依然镇定自若。当他听到别人说艾希礼和思嘉抱在一起时,即使他亲眼看到,也执意相信他们,维护思嘉的自尊心。当她。思嘉和其他人没有吃穿时,虽然身体虚弱。但也和思嘉一起下地干活。当他看到思嘉杀了北老时,没有一点慌张,而是和思嘉一起搜刮北老的钱财埋藏尸体。
还有一位主人公叫白瑞德,我喜欢他勇敢,对爱的执着。它可以几十年深爱这思嘉,可以为了她冒死去偷马,冒死保护她。但当思嘉醒悟时,他的爱早已消失了,就像他说的“即使是最最牢固的爱,也会有消失的时候”
他的爱国情怀也不亚于对思嘉的爱,到最后关头,即使他知道这场仗必死无疑,但还是入军了。
我喜欢这部书,正因为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字优美,人物生动逼真,饱含作者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思想情绪。
《飘》——一部历久不衰的历史传奇!
《飘》读后感6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牐犓技牙觯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牐犓技牙龅拇蟀肷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牐犞档眯牢康氖牵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牐犜谄范痢镀》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飘》读后感7
昨天微信群里,再次看到「旸瑫」老师的这篇《又到腊肉飘香时》,细细品味,如同腊肉那般浓浓的香味飘了出来,强烈的感染着读者,画面上那悬挂的腊肉,烤肉的神态,凝注在特定的画面,腊肉呼之欲出了!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往往稍纵即逝。在美的流动中,多少人熟视无睹。本文的作者通过书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场景,抓取了一个个寻常生活的瞬间,留住了美!
文章以腊肉为线索,贯穿全文。具体的写作方法是,让腊肉在事件的各个阶段重复出现,并通过各种用途强化它的形象。
文章一开头,简洁明快:“又听冬风吟,又见雪飘眼,再闻腊肉香”通过作者的听觉,视觉,引出了嗅觉。作者触景生情,短短15个字,牢牢抓住了读者的眼球,留下了非常广阔的想象空间:腊肉是怎样制作出来的?为什么如此诱人?它寄托了作者的什么情感?
带着这些问题,跟随作者细腻的文字,如同小溪流水,缓缓流淌。
“熟悉又陌生的味道”,熟悉是因为记忆中的点点滴滴被唤醒了,陌生是由于物是人非,青春不再。
记忆的闸门随着腊肉的牵引打开,往事如同江河般奔涌而出。
山村,冬季,年,腊肉 !
制作,来历,用途,诚信。
偷肉,童年的美好记忆。现在的好多孩子们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没有经过饥饿,也体会不懂食品的香甜。
大学收到寄来的肉,吸引了看门的大爷,因为腊肉的香味里也有他的记忆!
骄傲无知的现代人不知道珍惜,我亲眼见到一个朋友把重庆回来的亲戚带回的腊肉,亲戚走后就放进了垃圾箱,“这黑不溜秋的,也不卫生啊!”
因为他不懂得:腊肉是情的寄托,爱的味道!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勾起了作者对家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无尽思念!
他深深的闻着腊肉的香味,钻到鼻孔的味道,更加催生了作者的思绪又回到那遥远的山村。那里有他的父老乡亲,有他熟悉的一切,有父母的牵挂和爱!
全篇以腊肉为线索,开头设疑—点出腊肉,中间叙事—引出腊肉,儿童偷肉—-刻画腊肉;大学寄肉—-惜别腊肉,结尾思念—-照应腊肉!腊肉有力的为主题服务。
作者对于儿童狡黠的细节描写如同鲁迅先生的《社戏》,以小见大,烘云托月。
作者通过对腊肉的描写,中间数次写出了腊肉的香,通过腊肉的香味,读到了情的寄托,品到了爱的味道!
《飘》读后感8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叔叔写的《红飘带狮王》后,心中思绪如千百烦恼丝般紧紧缠在我的心头。
我又回到了那个永远刻在心里的故事:蜂腰雌狮因为帕蒂鲁狮群的新任狮王——老杂毛与骷颅雄狮,杀死了她的两只幼狮,所以退出狮群。她想报仇雪恨,偶然间,他遇到了垂头丧气的公狮——红飘带,经历万千磨难,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打败帕蒂鲁狮群狮王,成了新的狮王。蜂腰雌狮是一只丧失过两个孩子的年轻的`雌狮,所以对幼师十分爱护。可未想红飘带居然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幼仔。这让蜂腰雌狮异常绝望,毅然决然的逃离这悲伤地地方。
我无法理解,为何红飘带要杀死所有幼狮,是自私吗?不,在我的眼里它是一个机智、勇敢、坚强的狮王,纵然再大的打击与危难,它都临危不惧。但那是为何?为何要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
“如果你是狮王呢?”爸爸一语点醒梦中人。我终于明白,那是恐惧。起初我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位勇敢坚强的狮王,怎么会害怕?但是当我看到老杂毛与骷颅雄狮的下场,我坚信了。红飘带纵然如今强大无比,但是以后老了呢。它亲手将前任狮王送上黄泉,而它是否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呢?是否将来这些幼狮会成长起来,将它推向悬崖。它的害怕、恐惧,正应了那句话“高处不胜寒“。狮王虽然养尊处优,但是慢慢的它会失去年轻时的力量,不能再傲视群雄,但它贪恋这权利,这王座,他害怕失去它。红飘带不冷血,只是社会逼迫他。如果他不狠心,那么死去的将会是它。它做了对它来说最正确的决定。可恨的是这狮子社会那新王送走旧王的制度。
在回到社会上来,看看秦桧、和?、严嵩,他们一生出来就是奸猾之辈吗?错,“人之初、性本善”。任何人都一样,对世界一无所知,只有本能罢了。那是什么引他们走上歧途。是社会,是他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它们一开始还对世界充满憧憬,立志报国,却不料当种种原因他们改变了。正如狮王一样,不得不变。越陷越深,这能怪谁?
如今社会变了,虽有种种不公平,但我们却能用冷静的智慧与严格的法律,来控制自己,控制自己的那种种邪念。我们不要做随风飘扬的红飘带,随风逐流,而是做顶天立地的旗杆,扛起中华。世间一切都会变,时间会慢慢把我们的童真抹去,但不变的是我们那颗问心无愧的心。
《飘》读后感9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笑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笑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笑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笑天交流、讨论,还鼓励笑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笑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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