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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根据我局20xx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决定开展对农业、工业、贸易外径、能源、服务、投资、人口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等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9月30日
二、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
全县20xx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已成立的四上企业。
(二)抽查比例
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对工业、贸易等专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建设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3.其他与统计工作有联系的相关资料。
四、抽查组织实施
此次抽查由统计局法规股负责落实抽查检查工作。
(一)抽查方式及流程
1.通过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模块,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分派至管辖权的人员。
2、由执法人员以随机匹配的方式分组,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3、各单位在实施检查前,要提前做好通知,告知需要准备的检查资料,确保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公示抽查结果
各单位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三款;《XX省统计条例》第六条,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弄虚造假的,应当依法处理。
五、工作情况反馈
发现问题需要后续处理的,处理结果在双随机平台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X政办电〔X〕2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加强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具体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全市各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责任单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
市工商局负责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作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核心工作平台,开展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以及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协调管理、抽查检查督办考核等工作,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予以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权力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本部门规范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X年底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并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各部门监管对象中属于市场主体的,可依托工商部门市场主体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不属于市场主体的由本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名录信息包括监管对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建立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名录库要涵盖所有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信息包括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姓名、单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执法证件有效期等信息。(责任单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责任单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市工商局牵头协调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协调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抽查。X年年内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抓紧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加快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库等,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换,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法合规地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牵头,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息系统,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牵头,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充分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今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完成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X市实施“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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