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工作方案1
征兵工作在县人武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乡派出所的支持配合下,在各村共同努力下,确保了征兵任务。
一、好的方面
1、各村比较重视。绝大多数村能够将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议事日程,能站在我乡完成征兵任务的政治高度,加强多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王店村、曹庄村、李寨村、周集村,党支部专题召开研究部署征兵工作,区分责任,明确时间,强势推进,抓的比较实、比较紧。
2、宣传声势浩大。各村通过开广播会、贴标语、拉横幅、发传单,使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军,圆满完成了征兵任务。
二、存在问题
1、适龄青年择业观念发生了变化。广大适龄青年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择业观念和价值观取向发生了很大变化。
2、人员流动性较大。由于广大适龄青年毕业后随父母到外地,家乡人很难掌握其具体情况。问题日益突出。
3、少数村对征兵工作的'认识不高,国防意识不强,落实不好。
三、夏季征兵工作方案
1、各行政村、民兵营长要注重把宣传工作贯彻征兵准备全过程,利用广播、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高学历青年参军优惠政策,浓厚的社会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范围。
2、要创新宣传方法。各村民兵营长采取发短信的形式,给每位青年及家长发送一条关于征兵工作的短信,切实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
3、针对兵源征集主题的调整,乡政府租用征兵宣传车,到11个村宣传征兵,由冬季征兵改为夏秋季征兵,7、8月份开始征集,9月1日批准入伍,9月底全部入营,为适应征兵时间调整,扎实做好征兵准备,宣传部队锻炼对青年人的综合素质,激发他们参军入伍的内动力。
在思想上要实现由临时突击征集向长期准备转变,由坐等上门被动征集向主动挑选兵员转变,由满足完成征集任务向好中选优转变,确保今年征兵质量,圆满完成任务。
最新工作方案2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有效整治XXX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并举,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我乡农村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由乡人大主席任组长,综治办主任 、派出所长汪兴宝任副组长,乡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涂必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
1、盗窃、抢夺、诈骗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等侵财类案件问题;
2、盗窃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等),盗割“三电”设施问题;
3、农村乡霸、村霸、路霸,结伙斗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问题;
4、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问题;
5、具有安全隐患的非法生产、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炮竹问题;
6、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问题;
7、违规经营、不当用火等存在火灾隐患问题。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
1、入室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多发的村;
2、治安问题突出边缘结合部,偏远地带和交通道路沿线;
3、街道、公共复杂场所、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的路边商店;
4、农村地区两劳回归人员、高危人群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5、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的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要在主要干道、路口、集市张贴标语,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积极检举和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各村深入排查本村农村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矛盾纠纷突出等治安秩序混乱重点情况,切实掌握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查处打击。派出所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侵财犯罪和团伙犯罪进行强力攻坚,力争“破现案、带积案,破一案、带一串”。
(四)加强巡逻。适时组织巡逻,盘查嫌疑车辆和人员,加大路面控制。
(五)以防促打。各村两委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确保我乡农村地区冬季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方针,加大巡逻防范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可防性案件发现和防范能力。促进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严格执法,增强实效。对于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坚持依法处理,坚决杜绝降格处理,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最新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联合招生为契机,以扩大办学规模为重点,以拓宽生源渠道为核心,逐步完善学校的招生体系,不断强化学校的招生工作,建立一个面广、点多、运行有序、操作规范、生源稳定的招生网络。
二、培训目的
为了使学校的招生网络能够实现有效运转,故对学校招生网络所属的各招生办公室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使学校所属各招生办公室主任懂业务、会管理、善经营,使进京就业招生工作依法开展、合法运作、有序发展,最终使学校的招生工作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上质量,从而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早日进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培训原则
为了强化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培训原则是: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突出培训工作的操作性、实用性和有序性。
四、培训方式
为了使培训目的和培训效果实现统一,培训方式是:举办讲座、典型教学、综合测试、阶段总结。
五、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是: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识之士,性别不限、户口不限、具有较好的外部形象、综合素质以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独立工作能力。
六、对象来源
在华中人才市场进行招聘。
七、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学校简介、招生简章、咨询接待词、广告发行词、日常宣传工作程序、学员咨询接待程序、学员报名工作程序、护送学员进京程序、进武汉回来工作程序、内勤管理工作程序、内勤工作人员职责、后期服务工作程序、学校接待工作程序、到校以后工作程序、室内宣传必备资料、招生具体措施、致家长的一封信、进武汉就业说明会培训提纲、招生工作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八、培训时间
为了使学校所属各招生办公室主任全面掌握招生工作的技能和措施,这次业务培训的时间,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九、培训地点
北大青鸟计算机专修学校。
十、培训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工作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对被培训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是被培训人员必须同学校签订培训协议书。二是被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制度,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三是被培训人员必须集中全部精力认真接受培训,并做好培训笔记。四是被培训人员必须服从领导,主动接受业务指导。五是培训结束后,被培训人员必须自觉地参加学校的技能测试。
十一、培训标准:一是能够掌握国家教育部门所制订的招生政策。二是能够有效地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三是具有一定的攻关能力和沟通能力。四是熟练掌握招生工作的各种程序,能够准确地运用招生工作的各种技巧。五是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能够独立地开展进武汉就业招生工作。六是很好的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
最新工作方案4
为深入贯彻沙区关于20xx年低保家庭核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规范我街道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低保管理长效机制,使我街道低保工作健康、有序、阳光、公平、公正,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创新工作管理,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辖区稳定,促进低保公平、公正、应保尽保,不断提升我街道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
按照“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原则,对街道现有低保对象通过重新登记、分类自查、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清理核查,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我街道低保工作更科学、更规范、群众更满意。
自查时间从20xx年5月7日—5月14日。互查时间安排从20xx年5月15日——5月20日
互查方式安排:
XX社区查XX社区
XX社区查XX社区
XX社区查XX社区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专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工作流程,做到人人皆知,确保我街道低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与派出所协调,收集所有低保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户籍信息,为普查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三)与社保所协调,将所有享受养老退休待遇的`人员信息进行收集,为信息核对做好充分准备。
(四)分类自查。在以上工作准备全面的基础上,要区分不同对象和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程序和不同方式组织自查。
一是社区日常对重病、重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情况了解祥实的重点保障家庭,可免去年度自查,但要按要求登记记录并补齐相关手续和信息资料。
二是家中有固定收入享受低保的,要认真做好信息对比,查验是否有社保开支、统发工资等情况,并提供单位是否有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证明,对证据不充分或没有证据的,要依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测算。三是有劳动能力享受低保的,要交代低保政策,采取多种调查方式结合,仔细核查是否存在在外打工等情况,社保政策,能够就业的鼓励走再就业,对部分要查验保障对象实际年龄是否在法定劳动年龄段之内,并查验其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身体健康情况,如果丧失劳动能力需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三是人户分离享受低保的,一是通知本人将户口迁移居住地享受;二是在规定时间内(三个月)不办理相关手续的逐步取消。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接到《方案》通知后,各社区要立即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统筹协调,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严格程序,务求实效。要增强做好此次自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比对,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在自查工作中,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层层分解责任,责任落实到人。此次自查工作要严格按
政策执行,又要尊重客观事实,避免出现不稳定问题。同时,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故设障碍、扰乱杧核查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最新工作方案5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颁布实施,高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怀。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可以从根本上杜绝经输血途径造成的疾病传播,保证输血安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状况如何,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和单位的精神文明状况。为切实做好今年我镇无偿献血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献血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现将20xx年度各有关单位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及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献血时间:3月21日、22日上午8:00开始
二、献血地点:镇政府机关院内
三、基本指标
(一)机关、学校、卫生院等单位按在职职工总数的10%下达任务;
(二)各村(社区)按总人口的3‰下达任务;
(三)各企业按照规模下达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任顾问,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发展办,由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主职挂帅负责,切实动员和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今年的无偿献血任务重、时间紧,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完成任务。
(二)广泛发动。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无偿献血的意义及适量献血有益健康等知识和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相关政策,消除广大群众对献血的疑虑和恐惧心理,让适龄健康人员主动参与无偿献血。要深入动员共产党员、机关干部、共青团员和青年带头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强化措施。
各单位要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件大事来抓,并落实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献血任务按时完成。镇政府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组织好适龄健康公民,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按照规定时间统一参加献血活动。社会事务发展办要做好采血环境卫生、献血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确保献血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最新工作方案6
根据《四川省20xx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宜宾市20xx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防范化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风险,实施好我市20xx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合法合规获取医疗保险基金,规范医疗机构管理,防范经济运行风险,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立行立改”和“健全机制”两个方面,对医保基金获取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及时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成立XX卫生院20xx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职责:积极履行整改和自查自纠主体责任,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建立台账,研究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切实整改到位。同时,同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审计对照,梳理检查问题和风险,剖析问题原因,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管理,规范行为,防范问题发生。
三、审计整改及自查自纠重点
根据20xx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20xx年以来串换药品耗材、串换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等十二个方面的医保基金使用风险点进行重点自查和整改:
1.串换药品耗材套取医保基金;
2.串换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
3.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
4.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过度医疗;
5.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
6.公立医院违规线下采购高值耗材;
7.公立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
8.挂床等套取医保基金;
9.药品货款结算不及时(含国家集中带量采购);
10.虚开西药等骗取医保基金;
11.虚开诊疗项目骗取医保基金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12.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四、具体工作安排
针对审计整改和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从纠正不规范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其中,能够立行立改的,要采取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措施,马上进行整改;涉及体制机制或相关制度政策不完善的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不到位的,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改革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具体整改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分2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XX副院长负责):清查摸排,立行立改阶段(20xx年9月-10月)。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对照审计查出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轻重缓急,在10月31日前,能整改的逐项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也要确定整改工作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如实填报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第二阶段(XX负责):完成整改,健全机制阶段(20xx年11月-12月)。在12月31日前要对审计及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并认真分析查出问题的主要原因,针对政策、机制、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手段,推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整改工作,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违法违规获取基本医保基金的危害性,妨碍了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有效落实,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改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大惩戒力度
针对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基本医保基金的行为,研究实施切实可行的惩戒手段和工作措施,充分利用正在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将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联合部署、协同推进。
(三)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
XX副院长牵头,XX科长负责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送审计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以及健全机制有关情况。
最新工作方案7
根据市政府消防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防火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确保我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全面负责,齐抓共管,把消防工作当做重点工作来抓,落实责任,最大限度排除火灾隐患,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严防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村屯的柴草垛。柴草垛着火对房屋、财产、人的生命威胁很大。对乱堆乱放的柴草垛进行排查整治,特别是道路两侧的柴草要清理干净,防止扔烟头引起火灾。对乱堆乱放易引发火灾的个别户进行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二)稻田、旱田放荒。稻田、旱田放荒容易引起绿色通道着火,烧毁树木和威胁村屯,造成房屋、财产烧毁,后果很严重,各村要有组织的放荒,严禁私自放荒,进行清剿。
(三)线路老化、电器陈旧破损、易燃品的.安全摆放和使用。线路着火、易燃品着火几年来形势也非常严峻,是火灾的重大隐患,要排查整治。
(四)对人们宣传教育管理。由于人们防火意识薄弱,对火灾忽视,引起火灾,形势也很严峻。如扔烟头引起火灾,放荒引起火灾多有发生。因此对人们宣传教育管理,提高防火意识,清剿人为火灾隐患。
(五)冷库、粮库、学校、草站、超市、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派出所要定期检查,对消防设施不力,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令进行整改、整治。
三、实施步骤
冬防工作从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3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
镇党委、政府召开全镇消防会议,部署消防工作,贯彻落实市、镇冬季消防会议精神动员各村、各单位开展冬季防火工作,提高人们防火意识。
(二)清剿火患阶段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反复排查,反复整治。每月一次,实行月排查、月整治制度。政府、派出所定期不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落实情况至2月21日完成,全面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个屯、不漏一户、不漏一个单位及每个死角尽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阶段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排查整治情况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政府要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巩固深化战役的成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党委成立领导组织。组长为党委书记,副组长为人大主席,成员为党委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下设办公室,主任为综治办主任,副主任为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成员为派出所成员、司法所成员,各村、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组织、工作组织,深入贯彻落实防火工作。
2、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和政府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制定消防公约,建立考核机制。
3、各单位、各村、各社组建消防队伍,准备设立消防设施能做到及时扑灭火灾的能力,预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建立值班和信息畅通制度。政府领导轮流值班值宿,及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派出所24小时值班值宿,电话手机畅通,各村各单位安排好值班值宿,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除火灾事故。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对各村、各单位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火灾事故要查清事实,追究责任,对纵火者要依法严处。
最新工作方案8
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防汛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防汛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校就汛期安全工作作如下布置: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徐肖松 副组长:谢建钢
办公室:黄异波
组员:全体行政干部和教师
二、职责分工:
1、组长、副组长(徐肖松、谢建钢)负责与上级领导联系和整体安全工作协调。
2、办公室(黄异波)负责传达汛期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撰写相关工作文字材料。
3、总务处(张桂林)负责排查学校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等主要建筑的安全情况;校园内树木、线路的安全情况;校内外沟渠的.疏通情况;学校周边护坡、护墙、护栏、等对学校安全的影响情况;学生上学、放学的主要路口安全情况。
要经常检查学校玻璃窗、悬挂花盆、走廊栏杆的稳固情况并及时加以处置;要经常清理校园内树木枯枝;要加强校园内施工现场的监管工作;要加强饮用水源的管理和监测,严防水源污染。
4、教育处(何海珠)负责组织班主任开展班级“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关爱生命,提醒学生安全出行。同时也要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并且要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5、教务处(王仙芝)负责督促教师利用校本、综合实践等教学课时间开展预防雷电、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6、卫生室(罗映明)负责加强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汛期是各种传染病易发季节,提高学生疾病预防能力。
7、其它教师也要参加本年防汛安全工作,随时补位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积极完成各项安全防范。
三、注意事项:
1、本校处于防汛一级地区,其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全体教师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期间安全各项工作。
2、如有安全临时性工作,学校所有教师务必服从安排。
3、其它事项。
最新工作方案9
总体要求
一提:即突出园林造景工作主题,以绿化、美化、彩化和打造精品景观为重点,全力实施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计划;两化:即坚持专业绿化和社会绿化并举,在加快专业绿化的同时,全面推动社会绿化;三线:即以白河、内河和主次干道为主线,通过改造提升和重要节点绿化,建设一批绿化精品景观;四级联动:实施市、区、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层层负责,四级联动;五园:即新建4个大型公园,提升改造人民公园。六组团:即对六大入市口实施组团式绿化,扮靓城市窗口形象;七大工程:即实施门户绿化美化、白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美化、道路绿化美化、社会绿化、公园游园绿地绿化美化、内河绿化美化和农运会场馆周边绿化美化等七大提升工程。
主要目标
2011年中心城区新增绿地130万平方米,使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增加6.3%、1.3%、1.3平方米。新改建公园5个,新建游园30个,绿化城市内河4条,扮靓六大入市口,培育鲜花500万盆,制作植物造景100组,完成44条主次干道沿线垂直绿化,完成60条背街小巷绿化,创建省级、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30个,完成18条主次干道景观节点及绿化带改造。
重点任务
强力实施门户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白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美化提升工程,道路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社会绿化提升工程,公园、游园、绿地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内河绿化美化工程,农运会场馆周边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一)门户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以南唐、南新、南邓、南镇、南石、南郑六大入市口绿化美化为重点,突出农运主题,以“五圣”文化、玉文化、体育文化为主要内容,凸显竞技、韵律、健身三大元素,集中展示南阳丰富的历史文化风貌和加快发展的时代主题。
(二)白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的方针,以湿地展示区和游览活动区为重要景观核心地段,以完善滨河台地绿化美化为重点,实施5项绿化提升工程,绿化总面积35.21万平方米。
1.白河右岸槐香湾上游段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白河湿地公园右岸台地盐政大楼至盆窑街段,总长3800米。采用因地制宜、随坡就势的'建设理念,突出湿地原生态保护区特色。
2.白河大桥北端西侧台地(原同心湖区域)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白河湿地公园右岸台地原同心湖区域,在杨树林的合适位置修建小型广场和花坛,以现有杨树为基调树种,间配色彩丰富的桂花、合欢等开花植物以调节色彩,形成万绿丛中片片花的绿化效果。
3.滨河西路三里河至四坝区间台地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白河湿地公园右岸台地三里河至四坝段,在台地适当位置修筑小型广场及装饰花坛,临河修筑主车道,并修筑连接广场或车道间的小园路;在小园路两侧种植金叶女贞、红叶石楠等,在楸树之间种植不同品种的高大乔木或球状灌木等,在花坛内种植时令花卉,组成色块造型,形成滨河亲水、曲径相通、小广场相连、四季常青的休闲生态绿地。
4.白河左岸卧龙大桥至白河大桥区间台地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白河湿地公园左岸台地卧龙大桥至白河大桥段,拟大量自然式种植乔灌地被植物,体现原生态的绿化效果。
5.氵育阳桥南头东西两侧白河台地绿化工程。该项目绿化面积1.64万平方米。桥头东侧废弃体育场所,修建文化碑林;西侧台地建设名人雕塑园,做到滨水生态绿地与文化名市建设交相辉映。
(三)道路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滨河路绿化改造。对原有植物进行整合,通过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构筑植物群落,创建独具南阳特色的景观大道。
2.白河大道绿化改造。充分利用多种植物的不同形态、色彩,形成独特的种植模式,营造气势磅礴的景观效果。
3.迎宾大道绿化改造。在前景设计上,加大各种花卉种植力度,做到错落有致、姹紫嫣红。
4.独山大道绿化改造。拟在不改变原有景观的情况下,对独山大道节点景观进行鲜花造景。
(四)社会绿化提升工程
1.44条主次干道垂直绿化。沿街单位围墙实施拆墙透绿,对铁护栏等采取栽植藤本月季、凌霄、常春藤、爬墙虎等攀援类植物的办法,墙上挂绿,满街披绿,确保沿线适宜垂直绿化的地段垂直绿化率达80%以上。2011年5月底前完成。
2.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全年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30个,并力争分别创建3个以上省级园林小区、省级园林单位。2011年年底前完成。
3.背街小巷绿化。完成60条背街小巷绿化任务,总绿化面积8.38万平方米。
(五)公园、游园、绿地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梅城公园位于滨河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西两侧(含解放广场),占地面积21.2公顷。
2.汉风苑公园位于车站路与汉画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4.77公顷。
3.百里奚公园位于百里奚路与枣庄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19.54公顷。
4.新建动物园位于白河大道与雪枫大桥交叉口西南角。
5.提升改造人民公园。该项目包括望仙台改造提升、东北区及北大门拆迁改造和其他区域提升改造三大部分。
6.新建游园绿地。按照以人为本、节约型园林的设计理念,新建10个市级游园绿地、20个区级游园绿地,绿化面积9.69万平方米。
(六)内河绿化美化工程
1.对三里河、梅溪河、温凉河、汉城河4条河道30座主要桥梁可视段护坡进行绿化美化。
2.对三里河、梅溪河、温凉河、汉城河4条河道可视段沿河两岸建筑物立面进行绿化美化。
河道护坡绿化美化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2011年5月底前完成;沿河建筑立面绿化美化由三区负责,年底前完成。
(七)农运会场馆周边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农运会期间场馆周边鲜花造景,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
2.场馆内及周边新建道路绿化工程,由农运会场馆建设部和市住建委组织实施。
3.场馆周边新建道路两侧立体绿化由三区组织实施。
最新工作方案10
为保证我区市场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抽验程序》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年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质量抽验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药品质量监控的实际情况,特拟定区年度药品质量抽验实施方案,计划如下:
一、抽验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今年重点加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薄弱环节和重点品种抽样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隐患的能力,充分体现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目标和效能。
二、抽验总数和对象:
(一)全年计划药品监督抽验数为500件,抽验对象为区内饮片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其中420件按比例落实到具体单位,另外预留80件作为机动。
(二)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原辅料)的日常监督抽验由市局和分局按《年本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计划》(另行下达)组织实施。
(三)专项、评价抽验根据需要由市局安排另行组织。
(四)xx年度发生过药品质量问题的单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
三、重点抽验品种:
根据国家局要求和本市监管实际与药品的特点,对以下产品重点进行抽验:
(一)近两年转制、法人变更和主要管理层人员发生变化的药品批发企业的产品;
(二)05版药典提高标准的品种;
(三)高风险品种(注射剂、大输液、生物制品等);
(四)近两年各级药品质量抽验不合格企业的品种;
(五)不良反应较多的产品;
(六)本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以及本区统一采购的品种;
(七)降价幅度较大的品种和同种价格相差悬殊的低价药品。
四、计划抽验监督比例:
全年计划抽样构成比例:公立医疗机构151件,占36%;药品批发企业(含饮片生产企业)45件,占11%;零售药店104件,占25%;民办医疗机构100件,占24%,医保内设医疗机构20件,占5%;机动80件作为涉案抽样、专项抽样。
药品抽验比例为:饮片:中成药:西药比例为:04:3.6(+0.5):6(+0.5)(医院制剂、饮片生产企业抽验不列入上述比例范围)
五、抽验频度:
(一)突出对药品的源头生产企业(包括原辅料)的'抽验力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对其生产品种进行全覆盖抽验;
(二)抓好药品批发企业以及2家饮片生产企业的抽验工作,每年每家不少于2次,覆盖率100%;
(三)强化民办综合性医院、公立医院药房和经济药店的管理,全年每家2次抽验,覆盖率100%;
(四)有效提高单体药房的监管,抽样覆盖率达100%,平均每家抽样2件;
(五)适度加强区内大型企业医保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样工作,覆盖率35%,平均每家抽样3件;
六、抽验方法:
(一)由分局向被抽验单位发出《年度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书》;
(二)抽验前,先由分局向被抽验单位发出《药品抽样指令单》;
(三)分局执行任务的抽样人员按《药品抽样指令单》拟定的抽验日期、品种和件数,到被抽验单位进行抽样。(涉案、专项行动除外);
(四)对被抽验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填写“药品抽样现场检查情况表”;
(五)被抽验的检品输入抽样系统,然后送指定的药检所检验。
七、抽验要求:
(一)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每次抽样药品货值(按进货价计)不超过5000元;药品零售企业每次抽样药品货值(按进货价计)不超过1000元;
(二)为有效确保本年度药品抽验工作任务高效、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分局严格落实专人负责本年度的药品抽验工作,在药品抽验工作运行上达到“三性”即规范性、合法性、公正性。
(三)检验结果无论是合格或不合格,均在接到报告书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送达被抽验单位(合格的为邮寄送达,不合格的直接送达),对从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抽样的本市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药品应负责送达生产企业;
(四)为了体现抽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样相结合,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行为存在,可采取对药品进行抽样的措施(作为非计划抽样);
(五)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药品质量的“追踪溯源”工作,对药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帮助和促进被抽样单位完善质量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八、其他说明:
药品依法监督抽验不收取费用,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结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质量公告形式公布,对涉嫌不合格药品的由我分局依法查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最新工作方案11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步骤
按照省视频会议精神,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集中检查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在销售网点自查基础上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骗补行为,全面规范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市场秩序。
3.整改落实阶段(4月1日—8月30日)
针对各类骗补行为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防止骗补行为的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被省委、省政府列入20xx年33项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切实把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的执行效果。
2.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及省里有关要求,对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可视情将检查范围扩展至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点,找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严查各种骗补行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建立产品进销存台帐,标识卡管理是否规范,代垫直补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申领补贴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家电以旧换新的各项操作是否合规等。
3.长抓不懈,务求实效。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注重实效,认真落实本次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建立防止骗补的长效机制,确保防止骗补工作贯穿“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全过程。
最新工作方案12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密消安发[xx]6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自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学校消防设施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本次活动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夯实学校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增强全市学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市学校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1.火灾隐患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饰装修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在8月30日前整治完成。
2.消防安全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消防安全常识以及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全面落实“八个一、八个100%”计划(见春防文件),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各校必须上好安全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要有安全教育课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此外,各学校还要以“预防火灾、珍惜生命”、“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等为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至少要设立一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经常性地刊播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带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整治活动。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教育局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教育局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在会议上进行专题部署;5月3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统一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利用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1.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督促相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做出消防安全承诺;督促整改和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并补好历史“欠账”。
2.教育局联合检查。安全办、督导室、基建办及包校领导将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
3.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警种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
教育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考核组,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市教育局成立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单xx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王xx任副组长,安全办、基建办、纪检监察、计财股、督导室、视导室、各学校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安全办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手抄报、专题讲座、会议等形式,公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
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广大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师生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师生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单位在排查整治期间要保持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对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整治措施要求,立即落实整改责任,注重实效。不及时整治的单位,将受到教育局检查组的严厉查处。对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厉问责,绝不姑息。
(四)定期进行工作反馈。各学校要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方案和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分别于5月29日、每月25日前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夏季消防检查总结于9月15日前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最新工作方案13
(二)安全设施设计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矿山设备及生产工艺;
(三)露天矿山(不含型材矿)应当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
(四)地下矿山设计采用斜坡道、斜井、竖井开拓系统时,原则上应当按主井、副井、风井形式布置;
(五)严格控制地下矿山井下最大班作业人数(每个工作面不得超过3人);
(六)排土场(废石场)下部安全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重要工业设施等,试生产工作方案。
第十三条[设计审查]矿山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其变更设计应当由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
其中,《安全专篇》及其变更设计的审查由盛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安全专篇》审查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三)经有关部门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证明资料;
(四)审查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五)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四条[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编制施工图设计,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开工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将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的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协议等报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矿山建设单位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和监理。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
第十七条[隐蔽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隐蔽性工程进行分阶段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延期建设]矿山建设项目经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工后,未在设计审批工期内竣工的,应当向原批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期建设申请,经原批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建设。
第十九条[试生产]地下矿山和大中型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编制试生产工作方案。试生产工作方案经原批准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试生产。
试生产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延长试生产期限的,应当向批准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建设单位应当将试生产工作方案报送参与初步设计审查的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验收]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内部验收。并委托安全评价单位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其中,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由盛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安全专篇设计审查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五)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六)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七)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证明材料;
(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九)试生产情况报告;
最新工作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抓好“四个建设、六个重点”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稳步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
三、排查时间
此次排查治理工作时间开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加强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村(社区)、乡属有关部门、联村办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四、抓好“四个建设”
一是巩固基层建设。落实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财、物,强化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权、利,实现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人监管、有能力监管、有手段监管、有经费保障。将工作重心全面落实到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来,要建立村级安全协管员的准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方式,督促村级安全协管员通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及时查找和报告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协助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执法行动。
二是保障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对安全设施、设备予以保障,督促各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优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结构。以安全宣传和培训为主线,加大对安全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执法和监管水平。
四是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动态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履职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突出“六个重点”
一是矿山企业。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认真落实各村及有关部门领导联系矿井和安监员驻矿制度,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
二是道路交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行为,继续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治理,狠抓道路交通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检查管控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工作,努力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方法,完成20xx年道路安保工程,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三是建筑施工。加大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覆盖范围,确保现场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特别是深基坑、脚手架、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操作规程的遵守,杜绝违章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四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全面清理检查学校、超市、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限时整改或提请关闭。
五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强化对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切实遏制和预防事故发生。
六是食品药品。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及时查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村、乡属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企业加强班组、车间、厂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组织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依法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进一步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职业危害相关知识,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求企业对员工实行上岗前、在岗期、离岗时职业病防治检查和备案登记,强化生产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治管理,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四)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设施工、学校、沼气、消防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节假日、“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防止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吃、拿、卡、要或履职不到位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凡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实、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处理不及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查明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最新工作方案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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