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16 09:07:5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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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祭扫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导学生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系列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各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网上祭英活动。要求各班学生登陆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网等网站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和心声,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

  2、学校团委和初二年级部将在20xx年4月5日(七周二)上午8点组织初二年级各班团员(含预备团员)去烈士陵园为革命先烈扫墓,每班限额20人。

  3、号召学生回乡探亲祭祖,积极撰写祭先烈征文和办一期手抄报(或电脑报)。征文主题:慎终追远、缅怀先烈,弘扬传统、报效祖国,争做有道德的人。形式:体裁、篇幅不限。内容:表达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的感受和体会,抒发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的志向和情怀。下周三各班选出优秀征文和手抄报(或电脑报)各5份上交学校团委,征文要求手写稿。

  三、扫墓具体活动要求

  1、班级自制花环一个(大小自定),每位同学佩带白色小花

  2、听从带队班主任和老师的指挥,不擅自行动,注意安全。

  3、扫墓期间,严肃认真,不嘻戏、追逐。

  四、具体扫墓程序

  1、9:30集合出发,在学校后操场集中整队,步行至烈士陵墓前。大约10:15到达济宁烈士陵园门口。

  2、整队,学生主持仪式,奏国歌,默衷三分钟,向革命先烈敬献花圈。

  3、学生代表演讲,教师代表发表讲话,介绍先烈英勇事迹。

  4、绕烈士墓一周参观烈士陵园革命展览。

  5、各班以班级为单位自由缅怀先烈。

  6、大约上午10:50左右活动结束,请同学们在烈士陵园门口整队集合,各班级整队返回学校步行返校,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五、注意事项

  1、组织参加本次活动,各班级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纪律及卫生教育,带班的班主任和老师为班级安全第一责任人。

  2、参加活动的学生服装整洁、规范,统一穿校服,佩戴团徽、校徽,一律步行。严禁擅自离队。身体不适者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在家休息,同时进行安全教育。

  3、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严禁带任何食品、mp3等,行走途中注意力要集中,在队伍行进中一定要整齐,跟班教师负责清点班级人数;组织好活动,严禁学生单独行动,严禁从事危险活动。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学校要求,一言一行符合共青团员的身份。

  六、活动准备

  1、专人负责勘察线路,做好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安全。

  2、每位参加活动的学生人手准备一朵小白花。

  3、准备校旗,团旗,音响设备,花篮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2

  为应对20xx年清明节祭扫高峰,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实现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优质服务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宏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促进作用。

  二、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建立平安清明的工作机制

  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

  民政部门作为殡葬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并在祭扫期间,作为省市观察点,按时报告情况。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清明节期间,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要为社会各界瞻仰先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安排值班人员,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确保瞻仰活动井然有序。

  公安机关要针对20xx年清明节祭扫活动制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派出足够的警力,切实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严防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对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及时处理;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及早组织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切实维护好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的客流特点,切实加强客运管理,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各客运站要加强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力度,加强对公路、运输情况的监控。

  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近期各地森林火险情况,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城管部门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三、宣传引导,形成文明清明的舆论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级宣传、民政部门要主动组织开展一些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向群众提供错峰祭扫等信息,积极倡导文明现代的祭扫方式,宣传传统民俗文化,宣传殡葬事业的发展成果,宣传殡葬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一要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倡导文明祭扫。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既能满足群众精神需求,又符合殡葬改革方向和精神文明要求的祭扫形式和文明礼仪,引导群众形成爱护自然、尊重生命的意识。二要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推进殡葬改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支持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三要宣传殡葬事业的社会责任,维护殡葬事业的社会形象。殡葬事业是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特殊领域,承担着保障民生的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宣传殡葬事业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宣传殡葬改革的发展历程、宣传殡葬行业的先进典型,传播现念,加强沟通,减少误解,消除偏见,增进社会对殡葬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提供文明安全有序的祭扫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是否满意、秩序是否良好、祭扫是否文明、舆论导向是否正确作为判断标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领导。

  (二)加强检查,消除隐患。民政、公安、消防、交通、工商、林业、物价等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祭祀服务质量的管理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丧葬用品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场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

  (三)强化宣传,倡导新风。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呼吁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和遵守公共安全。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xx〕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早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届大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

  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xx〕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xx〕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回应群众关切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xx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4

各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xx〕x号)要求,为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清明

  各地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文明行业

  服务质量是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做到清明节祭扫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要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到实效。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采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统筹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主题,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挂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等方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倡殡葬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倡树尊老爱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四、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告

  各地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细化实化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流程工作环节有专人负责,实效全程“痕迹化”管理。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地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要求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9个省级观察点要在4月2日至4日的每天14:00前上报观察点祭扫情况(附件2)。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4月8日前将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上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兆庆,联系电话:xx(传真),电子邮箱:xx。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5

  一、活动主题:

  缅怀先烈、珍惜幸福

  二、活动目的:

  四月五号是中国民族传统节日清明节,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文化习俗。悼念为国捐躯的先烈英灵,缅怀革命前辈的丰功伟绩,继承先烈的光荣传统,激发大家的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坚定大学生志愿者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活动事项:

  1、4月5日下午3:00—5:00

  2、活动地点:XX市烈士陵园

  3、下午1:30参加扫墓的师生在学校门口集合去烈士陵园。

  4、主办: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5、承办:许昌学院学生会

  6、参加人员:校团委领导老师,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协、艺术团以及各院系学生分会学生干部、广大青年学生。

  7、主要负责人:。

  四、活动具体内容:

  1、完成活动方案策划。联系陵园管理处,联系媒体。

  2、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活动前的活动人员统计、清洁用品的安排。

  3、召开扫墓活动动员会议,强调安全、纪律等问题,要穿戴整洁(穿校服),带团徽;言行文明。

  4、准备团旗、学生会旗帜;照相机一只;横幅、花圈,扫把、簸箕、等清洁工具。

  五、活动过程:

  1、向烈士默哀并三鞠躬

  2、领导讲话

  3、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敬献鲜花.

  4、在烈士陵园内做义务劳动,主要是协助工作人员清洁陵园.

  六、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爱护周边的一草一木,不损坏公物。不能在烈士陵园中嘻嘻哈哈,打打闹闹。

  2、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切勿迟到,提前离开或其它特殊情况,请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3、参加活动的同学必需遵守现场负责人的活动安排和调度,如有问题或意见和建议,请私下提或活动结束后再反映,一切以保证活动能够正常举行为目的。

  4、如有原因无法参加者,务必及时告知组织者。

  5、活动结束后合照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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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

  二、扫墓地点:

  烈士陵墓

  三、扫墓时间:

  4月2日8:00

  四、参加对象:

  3——6年全体学生(步行)

  五、活动安排:

  8:00集合(内操场)从学校准时步行出发。

  每个班班主任外加一个跟班老师。维持秩序。

  六、祭扫烈士墓程序:

  1、全体师生向纪念碑敬献花圈、默哀。

  2、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3、学校领导讲话

  4、呼号

  5、绕墓一周献花。

  6、返校。

  七、活动要求:

  1、每名学生准备一朵小白花。

  2、学生必须系红领巾、带好中队旗。学生一律穿校服。

  3、各中队辅导员在活动前,需对“清明扫墓”的有关知识向同学们做好介绍。

  4、每位同学写“观后感”或“游记”一篇,并于4月8日上交教导处。

  5、各中队辅导员要求对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有组织、有纪律地活动。

  6、队员活动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7、学生不许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8、体育教师王老师准备一部相机。

  革命烈士事迹:

  高文源等17名革命烈士,他们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与土匪展开激烈战斗,最后光荣牺牲!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以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配合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地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注重将其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清明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

  各地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主动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值班备勤,建立健全清明信息报送制度

  为抓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的落实,省厅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清明节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清明节期间,民政部在我省设立9个殡葬服务单位群众祭扫观察点。3月24日前,各地要按照《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观察点设置情况,同时上报各市民政局的值班安排情况。各观察点要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厅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请4月7日前报省厅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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