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方案模板汇总八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集团公司《公交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公司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的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减少发生事故的必然因素,真正做到向管理、向安全要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排查和治理隐患能力,覆盖面100%,排查整改率100%,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领导机构
为保证此次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有序进行,不流于形式,特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卫国
副组长:桂文斤
成员:邓亮、姜小华、刘海燕、林鸿彬、杨亚香、郑剑锋。
三、排查与治理工作分工
(一)20路营运车辆的高低压电表、刹车系统、转向系统、轮胎、灯光、灭火器、逃生锤等隐患排查,治理由陈飞、蒙忠文负责。
(二)11路营运车辆的高低压电表、刹车系统、转向系统、轮胎、灯光、灭火器、逃生锤等隐患排查,治理由王志、温龙聪负责。
(三)维保车间设备、工具、充电场设备(变压器、整流柜、配电柜、环网柜、充电柜、电池平衡仪)60辆车(电机、电容、电池)充电设备连接高低压电缆,配件仓库等隐患排查治理由姜小华、郑剑锋负责。
(四)停车场应急灭火器、消防水栓、应急沙堆、避雷设备、排水通道、监控视频、停车安全通道、安全警示标语、办公区域、保安工作情况等隐患排查治理由桂文斤、林鸿彬负责。
(五)点钞室门窗、保险柜、电线线路、下箱工具等隐患排查治理由杨亚香负责。
(六)11路、20调度室门窗、电线、用电设备线路管理的三检日记、报修登记、60台车隐患复查与治理由邓亮、刘海燕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的.隐患排查(8月13日-8月18日)
各部门的隐患治理(8月18日-8月23日
(二)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培训(8月23日-8月26日)
(三)各部门的验收总结(8月26日-8月28日)
(四)公司的检查总结汇报(8月28日-8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领导要切实组织好此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及集团公司要求,按公司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检查不留死角,隐患治理要彻底,要认真负责,使此项工作达到效果。
(二)公司对各部门的检查要较真,要真正发现管理问题,要真正治理问题,要真正追究责任问题。
工作方案 篇2
征兵工作在县人武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乡派出所的支持配合下,在各村共同努力下,确保了征兵任务。
一、好的方面
1、各村比较重视。绝大多数村能够将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议事日程,能站在我乡完成征兵任务的政治高度,加强多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王店村、曹庄村、李寨村、周集村,党支部专题召开研究部署征兵工作,区分责任,明确时间,强势推进,抓的比较实、比较紧。
2、宣传声势浩大。各村通过开广播会、贴标语、拉横幅、发传单,使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军,圆满完成了征兵任务。
二、存在问题
1、适龄青年择业观念发生了变化。广大适龄青年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择业观念和价值观取向发生了很大变化。
2、人员流动性较大。由于广大适龄青年毕业后随父母到外地,家乡人很难掌握其具体情况。问题日益突出。
3、少数村对征兵工作的认识不高,国防意识不强,落实不好。
三、夏季征兵工作方案
1、各行政村、民兵营长要注重把宣传工作贯彻征兵准备全过程,利用广播、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高学历青年参军优惠政策,浓厚的社会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范围。
2、要创新宣传方法。各村民兵营长采取发短信的`形式,给每位青年及家长发送一条关于征兵工作的短信,切实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
3、针对兵源征集主题的调整,乡政府租用征兵宣传车,到11个村宣传征兵,由冬季征兵改为夏秋季征兵,7、8月份开始征集,9月1日批准入伍,9月底全部入营,为适应征兵时间调整,扎实做好征兵准备,宣传部队锻炼对青年人的综合素质,激发他们参军入伍的内动力。
在思想上要实现由临时突击征集向长期准备转变,由坐等上门被动征集向主动挑选兵员转变,由满足完成征集任务向好中选优转变,确保今年征兵质量,圆满完成任务。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
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
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 炊管人员的管理;
2. 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 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 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游泳池等重要场所。尤其是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门***通安全问题;
3.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问题;
4.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
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此次检查是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小城镇示范镇建设工作意见》及镇小城镇示范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示范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县城自来水管网延伸至镇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根据县镇小城镇示范镇建设安排,按照“拉开框架、增强功能、保障质量、提升品味”的项目建设要求,坚持“统筹规划、统一实施”的'原则,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加大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供水管网布局,提升镇供水服务辐射功能,为镇建设成功能齐全、生态优美、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小城镇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至镇村小学供水主管道安装工程,将自来水管网从县城延伸铺设至镇村,完善镇供水网络,提升供水配套服务功能,切实解决镇供水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动镇建设成为典型示范镇。
三、时间节点
1、6月底完成县城至镇圩供水主管道安装。
2、20xx年底前完成镇圩至镇村小学供水主管道安装。
四、推进措施
一是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建设资金投入。二是建立工程信息快速通道,及时掌握和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三是对工程进行时序跟进,每月汇总、分析,解决工程建设进行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实际问题,确保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五、责任领导及工作人员
责任领导:
工作队员:
工作组:县自来水公司安装维修队
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密消安发[xx]6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自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学校消防设施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本次活动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夯实学校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增强全市学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市学校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1.火灾隐患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饰装修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在8月30日前整治完成。
2.消防安全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消防安全常识以及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全面落实“八个一、八个100%”计划(见春防文件),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各校必须上好安全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要有安全教育课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此外,各学校还要以“预防火灾、珍惜生命”、“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等为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至少要设立一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经常性地刊播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带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整治活动。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教育局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教育局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在会议上进行专题部署;5月3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统一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利用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1.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督促相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做出消防安全承诺;督促整改和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并补好历史“欠账”。
2.教育局联合检查。安全办、督导室、基建办及包校领导将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
3.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警种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
教育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考核组,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市教育局成立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单xx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王xx任副组长,安全办、基建办、纪检监察、计财股、督导室、视导室、各学校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安全办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手抄报、专题讲座、会议等形式,公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
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广大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师生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师生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单位在排查整治期间要保持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对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整治措施要求,立即落实整改责任,注重实效。不及时整治的单位,将受到教育局检查组的严厉查处。对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厉问责,绝不姑息。
(四)定期进行工作反馈。各学校要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方案和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分别于5月29日、每月25日前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夏季消防检查总结于9月15日前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工作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工作,强化班组安全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思及安全技能,夯实班组建设基础,逐步实现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安全运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班组建设方面
(一)提升员工基本素质:加强员工政治素质、职业素养、行为规范和岗位业务技能建设,从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工作业绩等多方面入手,综合考察每一位员工的岗位能力,加强岗位基本功训练,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全面加强班组队伍建设。
(二)加强基础管理:完善管控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岗位责任制和专项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落实公司、部门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岗位目标清楚、职责清晰;建立健全班组内控体系,做到全面覆盖,环环相扣,流程简约,执行有力。
(三)基层建设:以班组建设为主,发挥班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班组长模范带头作用,以部分带动整体,落实水暖站日常维护保养措施,梳理工作流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通过班组教育培训学习、实操演练,提高员工业务能力,积极反思班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强化岗位责任落实。
(四)不断提升班组人员技能水平。一是要深入开展师徒帮教活动。新员工到班组,为其选好师傅,签订好师徒帮教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师徒共同提高,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二是要加强班组员工的技能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习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三是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发现自身不足,互相学习,培养岗位核心力量。
(五)统筹调配,合理安排。合理安排,布置工作任务。班组长做该做的事,不能推给其他员工或科队,工作交接清楚,本班可以完成的工作不要推给下一班组,应该一次完成的工作,不要重复做。要尽量精简台账、资料和报表,尽量减少重复检查、考核、评比,为班组减压减负。
(六)进一步改进评比奖励办法。不断改进班组优秀员工的评比、奖励,如优秀员工、季度标兵等等;不断完善班组评比标准,不断改进班组检查评比的方法,尽量做到客观真实,班组要重视精神激励作用,合理运用表扬和批评,增强班员的团队意识,不断激发争先创优的热情,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二、提高安全裕度工作
(一)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利用安全学习时间和业余时间,组织全班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规、集团公司安全文件、安全规章制度和本行业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丰富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理念。
(二)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要求每个员工在工作中,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时刻警钟常鸣,随时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坚持按操作规程办事,杜绝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
(三)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责任。要结合本班、每个员工、每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细化职责内容,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通过安全教育和日常绩效考核,督促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各项岗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协助科室搞好安全工作。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集体主义思想,强化“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发动全员力量,人人将安全,人人落实安全责任,共同搞好安全工作,确保本科室全年安全工作平稳。
(五)积极为安全工作献计献策。动员全班员工,随时思考安全问题,及时查找安全隐患,针对本岗位、本班组、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各个时期的安全形势和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积极为企业安全工作出主意,想办法,踊跃向单位和领导提出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六)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设备故障要做到及时报告;并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订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班组成员发现安全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安排处理或上报信息。
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部署,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规划营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全面加强对桥梁、涵洞的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开展交通集中整治,使营运客车、校车、7座以上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江洪兵任组长、赵旭林任副组长,镇规划建设办、派出所、安监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规划建设办),由刘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掌握排查治理动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督导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二)加强营运客车管理;
(三)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查处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附表一)。农村道路主要排查沿线标志、标线是否完善,警示灯、警示桩等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视距不良路段、路口,临河路段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等。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逐一建档,逐一上报,逐一整改,限期完成。(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深入企业对货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参加检验。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及排查整治(附表二)。对“校车”进行摸底排查,对“校车”车主、驾驶人、车辆厂牌型号、年检、参保、运行时间、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漏一车,并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安监站、辖区学校,派出所、各村(社区)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督促车辆所有人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违法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劝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移交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辖区学校,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九打九治”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和工作时限全力开展工作,推动隐患排查和治理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指导。在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
(三)注重情况收集,建立基础台帐。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工作情况收集报送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个隐患点的相关信息,要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镇规划建设办。
工作方案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以下简称共用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以下简称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温州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市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鹿城区、龙湾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瓯海区、各县(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指定机构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
第五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三)住宅小区外用于销售的.独立非住宅。
第六条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
物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多层为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平均造价的5%,小高层、高层为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平均造价的6%。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可以适时提出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建筑安装平均造价由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温州市当年竣工实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定期公布。
第七条 拆迁安置房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交存:
(一)在9月1日前领取拆迁许可证组织拆迁的,由建设单位交存。
(二)在9月1日后领取拆迁许可证组织拆迁的,属合法拆迁面积或者视同合法拆迁面积的,由建设单位交存;增加部分面积,由业主交存。
第八条 新建物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代收代交。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之前,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和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待物业交付时向业主收取。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说明,并将该内容约定为购房合同条款。 未出售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交存,待物业出售时向业主收取。
第九条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公开选择商业银行作为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条 收取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专用票据。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会未决定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为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移交手续,并报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一)业主自主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书面报告。
(二)业主大会自主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决议。
(三)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
(四)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办法及应急支取预案。
(五)专项维修资金账目管理制度。
(六)专项维修资金有关的其他材料。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专项维修资金本息划转至业主委员会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将收支账目等有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三条 业主分户账面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续交维修资金:
(一)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代管的,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向业主出具《专项维修资金续交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委员会、社区组织;业主应当在收到续交通知之日起90日内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专项维修资金实行自主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续筹方案,通知业主续交维修资金;业主应当按照续交通知的要求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三)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组织代收代交;负责代收代交的单位,应当及时将代收代交的专项维修资金明细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并抄送所在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未建立或者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向业主出具《专项维修资金补建补交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委员会、社区组织。业主应当在接到补建补交通知之日起9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交存标准、交存方式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五条 业主未按规定续交、补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组织应当督促其交存;业主经督促仍不交存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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