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书

时间:2024-08-22 09:55:52 证明书 我要投稿

死亡证明书通用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证明吧,根据用途的不同,证明的种类也不尽相同。证明到底怎么拟定才正确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死亡证明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死亡证明书通用15篇

死亡证明书1

  ______________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 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或县)因 (死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死亡。

  特此证明

  填写人:____________

死亡证明书2

  《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填写说明

  编号: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死者姓名,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计划内外:指本次怀孕和生产是否持有准生证,有准生证者为计划内,无准生证者为计划外。 文化程度:以已毕业的文化程度为标准,如曾上过高中,但未毕业,以初中文化程度计。 经济水平:此项为估算,指人均月收入,即家庭年人均收入1/12。 居住地区:“山区”项中含半山区,坝区归在其它项目中。

  孕产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和结局怎样,都算一孕次。包括孕满28周及以后的分娩。双胎及多胎分娩,只算一孕次、一产次。双胞胎及多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一产次。 人工流产、引产次:包括药物流产,不包括自然流产及不全流产刮宫者。

  末次月经:按公历日期填写。如流产或分娩后未来月经而再次妊娠者,则此项填0;若末次月经不祥者则年月日全填9,即9999年99月99日。

  分娩时间:按公历日期填写,时间必须填写,按00~23点的格式填写;不祥者填99;如未分娩或28周以前流产者,此项填0。

  分娩地点:指胎儿娩出时,孕产妇所在的地点。未娩或28周之前流产者,此项填0,不详者填9。.省(地、市)级医院指省、地市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县(区)级医院指县区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乡、镇、街道医院也包括平级的厂矿医院。 死亡地点:类型定义同分娩地点。

  分娩方式:臀牵引术、胎头吸引、产钳术、毁胎术、内倒转术均属阴道手术产范围。 新法接生:指四消毒:即产包、接生者的手、产妇外阴部及婴儿脐带消毒,由医生、助产士、培训过的初级卫生人员或培训过的接生员接生。

  接生者:医务人员指乡级卫生院及以上的'医生、护士、助产士;乡村医生指村医或个体开业医生; 接生员指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其他人员指未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及其家属、周围邻里等。

  产前检查:如有,应填写初检孕周和孕期产检次数。

  死因诊断依据:按最高的诊断依据填写,如同时有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则填病理诊断,临床诊断包括实验室及其它的辅助检查。

  各级医疗机构评审结果及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该项暂不填写。但在该地区的《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卡》评审结束后,可将评审结果回填入副卡中。

死亡证明书3

xx安公证处:

  xxx(姓名)因赴xxxx国xxxx(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xxxx(姓名)的死亡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根据xxxxxxxxxxxxxx,兹证明:xxxxxxxxxx(姓名),xxxxxxxxxx男(或女),于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出生,其生前住,于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在省

  市(或县)因xxx(死因)死亡。

  特此证明。

  填写人:xxx(签名)

  相关部门盖章:xx

  20xx年xx月xx日

死亡证明书4

  关于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的规定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

  死亡医学证明书是由医务人员对死亡者填写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其用途主要包括:

  1、是居民死亡的法定记录文件,属于法律凭证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记载死者的各项基本情况及死亡原因,有关部门据此注销户口,办理殡葬火化等手续。

  3、是死亡原因的原始资料,卫生部门利用它可以进行居民健康状况的专题研究,提出优先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为制定卫生工作方针,采取防病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用于保险、遗产等群众性、社会性凭证及公证,成为其必备的`文件。

  二、填写要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务必项目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楚,不得勾划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填写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患者死亡后及时向患者家属下发死亡(解剖)告知书(家属签字);

  2、由经治医生(执业医师)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

  3、将《死亡病例报告卡》送医院行政大厅,由《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人员核对患者家属、死亡患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后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盖单位公章。

  四、患方在患者死亡后3日内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患者家属应妥善保管死亡证明,自留复印件,丢失不补。

死亡证明书5

  死 亡 證 明 書

  病歷號碼: 死亡證字:

  註:死因將來如發現錯誤,惟錯誤係在當時難以避免情況下發生時,診斷者不負法律上之責任。 注意事項:一、請攜此證明死亡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

  二、為避免承受不必要的繼承債務,宜注意在法律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聲請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

死亡证明书6

xx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 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 ,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省

  市(或县)因 (死因)死亡。

  特此证明

  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相关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死亡证明书7

  (xx)xx字第xx号

  根据xxxx(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xxx,男(或者女),于x年x月x日在xxxx(地点)因xx(死亡原因)死亡。

  x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xxx(签名)

  x年x月x日

死亡证明书8

  新生儿姓名:雨鲁土子,20xx年1月20日13时25分,出生孕周:35+2周,体重2500g,身高:42cm,心率:90次/分。

  母亲姓名:阿芒古丽.沙塔尔,职业:老师,文化程度:大专,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排乡学校。

  父亲姓名:鲁合曼.牙生,职业:老师,文化程度:大专,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排乡学校。

  经医院检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于20xx年2月2日上午12点32分在我院新生儿科经抢救无效死亡。

  特此证明。

  住院单位(盖章):xx

  20xx年xx月xx日

死亡证明书9

  兹有我居委会户籍(常住)居民xx,性别x,年龄xx岁,身份证号码为xxxx,户籍地址xxxxx,现住地址xxx,死者家属自报于20xx年xx月xx日因(死因分类:疾病、年老、其他原因)在xxxx(死亡地点)死亡,家属对死因无异议,初步判断死因无可疑,请协助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特此证明。

  申报人姓名:xxx

  申报人与死者关系:xxx

  申报人身份证号码:xxx

  年龄:xx

  联系电话:xxx

  申报人签名:xxx

  出证人签名:xxx

出证单位盖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死亡证明书10

  新生儿姓名:雨鲁土子,20xx年1月20日13时25分,出生孕周:35+2周,体重2500g,身高:42cm,心率:90次/分。

  母亲姓名:阿芒古丽。沙塔尔,职业:老师,文化程度:大专,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排乡学校。

  父亲姓名:鲁合曼。牙生,职业:老师,文化程度:大专,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排乡学校。

  经医院检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于20xx年2月2日上午12点32分在我院新生儿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特此证明。

住院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

死亡证明书11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编号



死者姓名



性别



1 2


若是13~49岁的女性,问其属于哪种情况:1.死前一年内未怀孕 2.死时怀孕3.死时未怀孕,但死前42天内曾怀孕 4.死时未怀孕,但死前43天至一年内曾怀孕 5.不清楚死前一年内是否曾怀孕


民族 主要职业及工种 身份证号码


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户口所在地 () 街道() 村(居委会)


生前常住地址 () 街道() 村(居委会)


婚姻状况 1 未婚 2 已婚 3 丧偶 4 离婚 9 不详


文化程度 1 大学及以上 2 中学 3 小学 4文盲或半文盲 9不详


生前工作单位


出生日期 死亡时间 实足年龄


死亡地点 1 医院病房 2 急诊室 3 家中 4 赴医院途中 5 外地及其它 9 不详


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联系电话


家属住址或工作单位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请填写具体病名,勿填症状体征)


发病到死亡的时间间隔


*


(a)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


(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d)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




*


其它疾病诊断(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无关的其它重要情况)


被调查者姓名


死者生前上述疾


病最高诊断单位:


1 省级医院 2 地市级医院 3 县区级医院


4 卫生院 5 村卫生室 6 未就诊 9其它及不详


与死者的关系


死者生前上述疾病最高诊断依据:


1 尸检 2 病理 3 手术 4临床+理化 5临床 6 死后推断 9不详


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


住院号 医师签名


电话号码


医疗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死因推断


调查者签名


根本死亡原因: ICD编码:


调查日期


备注:



死亡证明书12

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 ,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或县)因__________________死亡。

  特此证明

  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相关部门盖章:

  日期:

死亡证明书13

  第一联 出证单位

  保

  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三联

  户籍管理部门保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联出证单位定期送县区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保存第 四 联

  殡 葬 管 理 部 门 保 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亡证明书14

  一、 相关概念:

  1、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导致死亡的原因可以有多个,包括疾病、损伤中毒及外因; ·不包括临死时的表现形式。

  只有一个死因时可以直接填写;

  超过一个死因时则需按照ICD-10的要求填写; 选择根本死因需按照ICD-10的有关规则、注释进行。

  2、 死因链:可以认为就是导致死亡发生的一系列疾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可以合理解释。

  “顺序”一词是指分别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第Ⅰ部分逐行上的两个或多个情况,每个情况都是记在其上一行的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

  例:疾病 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损伤中毒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死亡原因 发病致死亡之间大概时间间隔

  I (a)颅内损伤 1小时

  (b)颅骨骨折 1小时

  (c)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1小时

  意外被卡车撞倒

  3、根本死因: (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 (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内涵: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死亡。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 例:Ⅰ a.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b.肝硬化失代偿

  c.慢性乙肝

  a、b、c均为死亡原因

  c为根本死因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项目填写要求:

  1、基本要求:

  ①按照统一格式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②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③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④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

  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⑤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

  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2、具体要求:

  (1)编号:由公安和卫生部门统一编号; (2)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

  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以备调查;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

  老人:儿子名字或女儿名字;

  (3)性别:生理性别

  如果是女性,填写死亡时或之前一年是否怀孕; (4)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5)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填写职业和具体的工作。不

  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

  (6)身份证号码: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7)户口所在地: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 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8)生前常住地址:按照生前居住半年地址. 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 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9)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

  不详5种情况划记。

  (10)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

  大学含大专。

  (11)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2)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 (13)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 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

  未满l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

  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

  (14)死亡地点:按照《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6种情况填写;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

  中或赴医院途中;

  (15)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和电话: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

  (16)住址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常住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工作单位。

  (17)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指第Ⅰ部分报告的主要疾病最高级确诊的单位。

  (18)最高诊断依据:按实际确诊的各项依据划记;如实行诊断分级,取最高级别的诊断依

  据,B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一栏; (19)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

  (20)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医师签名。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签名,

  村医签名到调查记录里的“调查者签名”栏里; (21)医疗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22)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一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

  应予以说明。

  三、《死亡医学证明书》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填写要求

  1、第I部分:是该表的主要内容,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①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a)由(b)引起,(b)由(c)引起,(c)由(d)引起;

  ②)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

  ③ (a)行至少要填写一个疾病;如果填写临死方式/情形,例如“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身衰”等,一定在(b) 行上填写引起原因。

  ④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尽量填写,询问不清,可以不填

  长短:(c)病最长,(b)病次之,(a)病最短

  单位:分、小时、天、周、月或年

  ⑤如果在一系列事件中只有一个步骤,则在I(a)行上记入一条就足够了。

  *主要原则:

  1、每行只能填写一种死因;

  2、有明确的死因链应按顺序报告 ;

  3、没有明确死因链按严重程度报告;

  4、应尽可能报告特异性的诊断;

  5、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诊断;

  6、对肿瘤致死者应明确报告肿瘤的原发部位及形态学情况; 7、对后遗症情况致死者应明确报告时间间隔; 8、对先天异常致死者,应优先报告严重的先天异常; 9、对围生儿死亡,应优先报告围生儿本身严重的疾病;

  10、对损伤/中毒致死者,应同时报告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及外部原因。

  2、第II部分:如果没有,可以不填

  ①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其他有意义的疾病; 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1、调查范围:

  《死亡医学证明书》根本死因复杂,难以与直接死因建立因果联系,无法作出选择或修饰归类者。

  《死亡医学证明书》仅填写疾病的拟诊、待排而未明确诊断者。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呼吸衰竭、循环衰竭、中毒、感染、休克、昏迷、出血、胃出血等直接死因而未填根本死因者。

  《死亡医学证明书》仅填“来院已死”、“死因不明”及“猝死”等而未填报根本死因者。

  因伤害死亡,未报告外部原因者。

  仅填高血压、败血症、尿毒症、肺部感染、消化道出血、心脏病、肝硬化、营养不良、动脉硬化、尿路感染、消化性溃疡及肝胆综合征等而未填报根本死因者。

  肿瘤未明确良性或恶性、未特指部位及转移。

  精神病、肾脏病、胃病、心脏病、先天性病、孕产妇病等而无明确具体的疾病名称者。

  漏项、错项、所填情况有疑问者。

  2、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即病历摘要和家属提供情况,内容应包括:

  (1)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原因、急缓、病程、症状、实验室检查结果、治疗经过及其转归、以及临死前的表现等。

  (2)治疗史死者生前在医院所做的检查诊治: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治疗措施和效应、药物使用等。(不用填其具体数值) (3)发病时间

  (4)诊断单位

  (5)诊断依据

  (6)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等。以及死者生前的起居饮食、生活习俗、烟酒嗜好等。

  3、被调查者姓名:指接受死因调查的对象的姓名;

  4、与死者的关系:指受调查者与死者的关系,如直系旁系亲属或邻里同事等关系;

  5、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指被调查者的具体地址和所在工作单位电话号码;

  6、电话号码:指被调查者的联系电话号码;

  7、死因推断:应为明确的疾病诊断名称,不应填写为症状、体征或来院已死等情况;

  8、调查者签名:由填写调查记录的医师签名,填卡村医签名:

  9、调查日期:对死亡病例的凋查时间。

  注意: 正面 A、B、C等死因链填写的疾病要与调查记录一致。

  例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长期慢性咳嗽约40余年,长期吸烟,20xx年前与就诊于县中心医院,被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5年前县医院诊断为肺气肿,作过X线透视。无其他疾病史。X年12月31日起突然不停咳嗽,咳脓痰,气急,送县中心医院急诊医治。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次年1月死于家中。

  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形式:

  (a)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

  (b)肺气肿 5年

死亡证明书15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是由医生对因病伤死亡者填写的法定证明材料,在我国由公安部门与卫生部门保存,它具有双重用途:

  1.是居民死亡的人口管理记录,记载死者的各项基本情况及死亡原因,公安部门据此办理注销户口,还可作为殡仪火化部门

  进行尸体焚化的依据。

  2.是死因统计的原始资料记录,卫生部门据此计算一系列的死亡统计指标,可以进行居民健康状况的专题研究,提出优先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为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3.可以作为一种法律证据提交公安、司法部门。

  4.目前越来越多地用于保险、遗产等群众性、社会性凭证及死亡公证。

  值得注意的是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加盖医疗单位公章后方视为有效。

  四、我国的居民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

  我国的'居民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是卫生部在1990年8月正式发文通知全国各地遵照执行(见附表)。1992年三部委联合发文(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重申了我国《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我国采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其核心部分完全采用了“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其余内容,则尽量保留并吸收了我国各地以前使用的死亡报告单(卡)合理的部分。我国使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共分四联。第一联为出证单位存根;第二联用于计算机录入,由出证单位直接报送至所在县(区)疾控机构;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第四联为殡葬火化凭据。各联样式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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