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明书

时间:2024-09-16 20:45:44 证明书 我要投稿

身份证明书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证明吧,证明的作用贵在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什么样的证明才是规范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身份证明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明书1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________主要负责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单位全称,加盖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书要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职务的证明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所谓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证明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3)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情况,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活动依然有效。

身份证明书2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单位名称)任(厂长、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XXX年XX月XX日

  (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填写说明】

  其他组织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同上。

身份证明书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身 份 证 明 书

  志,性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盖单位公章)

  二O XX年XX 月 XX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住 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4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条)。

  法定代表人特征: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

  法定代表人职责:

  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身份证明书5

  委 托 人 姓 名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 □ 不同意 □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 □ 不同意 □ 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 □ 不同意 □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年月 日

身份证明书6

  单位名称:四川省欧荣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55号20-1幢1-3层16号

  姓 名:李长武 性别:男 年龄:职务: 总

  经理系四川省欧荣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日期:20xx年1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龙潭工业园内

  姓 名:高世科性别:男年龄:职务: 总经理系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20xx年11月21日

  授权委托书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有关的工程项目的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与之有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证明。

  被委托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

身份证明书7

  证明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明书8

  致:

  兹证明,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其签名/私章式样为 ,特此证明。

  公司全称(公章):

  日期:

  附:该代表人住址:

  电 话:

  备注:非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使用本证明书时,则法定代表人为该非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9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单位全称,加盖印章)

  年月日

  兹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印章)

身份证明书10

  1、 成立申请书

  发起人自制:说明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理由(必要性)、现具备的条件(可行性)、已开展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成立之后要达到的目的(宗旨、目标)、业务范围、如何运作(初步工作思路)。

  2、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批文

  业务主管单位制:(1)批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同意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2)批文的形式须是正式编号红头文件,函件、便签不予受理。

  3、 举办单位或举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基本情况介绍

  发起人自制:身份证明:(1)公司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有工商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2)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编制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3)民间组织提交民间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民政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4)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基本情况介绍:说明举办人或举办单位在本行业、本领域的业务范围、工作业绩、实力及影响情况,是否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4、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发起人自制: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用的提交借用证明并附借方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5、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民政部制:(1)筹备组织负责人、筹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栏须由本人签字认可,如已在筹备申请书上签字盖章的`可不再重复签字。(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主管单位盖章认可。

  6、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政部制:

  7、 办事机构备案表

  民政部制:办事机构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办公室、财务部、联络部等内部办事机构

  8、 章程核准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9、 章程

  发起人自制:参照民政部印发的章程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作。为规范和阅读方便快捷,请按照范本的顺序起草,不要打乱顺序,条款不能减少。一式二份。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待民政部门出批复后,到质检部门办理后再提供)

  11、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制:持民政厅同意成立的批文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说明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请勿出现“股东”“公司”等字句。

  12、 理事会和监事会(监事)名单

  举办者自制: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电话、在理事会或监事会中的职务。

  民办学校民办职业培训站成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教育部门或颁发职业培训许可证的劳动部门盖章认可。

  2、 教育或劳动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职业培训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业务主管单位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规定.

  3、 章程

  发起人自制:提交向教育和劳动部门申办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民办学校或培训站在向教育或劳动部门申办时应提交章程.同时提交民政部门备案.

  4、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政部制: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材料清单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3、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据章程履行变更程序的原始记要。

  4、变更住所应提交新的住所使用权证明(租期一年以上的承租协议复印件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5、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和离任审计报告;

  6、变更注册资金应提交新的验资报告;

  7、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新、原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材料清单

  1、 注销登记申请书;

  2、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3、 清算组织提出的清算报告;

  4、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5、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和财务凭证;

  6、 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身份证明书11

  【制作依据】

  共同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文书样式供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时使用。

  共同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共同诉讼案件中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推选的诉讼代表人证明身份的资格凭证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由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共同诉讼的代表人的推选,只是存在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中,何谓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只有在这种情况,当事人推选代表人才有实际意义,才能真正起到节省人力、物力、时间,简化诉讼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两便”原则,

  即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审结案件;同时,还可避免法院对同一或同类案件作出矛盾的判决。推选代表人分二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人数确定;二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人数不确定。无论何种情形,推选代表人可以在起诉前,也可以在诉讼中。

  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是根据当事人的推选或人民法院同当事人商定的;诉讼代表人既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又承担当事人的诉讼义务;诉讼代表人既是以当事人的名义,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既是为当事人的利益也是为自己的利益进行诉讼;其诉讼行为的后果既及于被代表的当事人,也及于代表人自身。因此,诉讼代表人一经选举或商定而产生,便享有诉讼代表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全体当事人发生效力。诉讼代表人的权利包括两类:一类是诉讼代表人作为一般诉讼当事人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另一类是代表人作为其他集团成员代表所特有的权利,即不经授权而代理其他集团成员为诉讼行为,该种诉讼行为不仅对代表人本身有效,而且其效力及于集团所有成员,甚至包括那些在起诉时尚未确定的人员。但是,共同诉讼代表人无权代替其他共同诉讼成员行使实体处分权,如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代表人如进行上述行为,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否则由代表人自己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

  诉讼代表人一经选举或商定而产生,就应当履行其作为代表人的职责,直到诉讼终结。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发生代表人的中途变更,如代表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死亡或不尽职责等。代表人发生更替、更换前的代表人所为的诉讼行为继续有效。

  【文书样式】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我等共同推选 为我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其诉讼行为,对全体推选人(或单位)发生效力。

  特此证明。

  附:代表人住址:

  电话: 推选人(或单位)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首部

  标题,即文书名称,写明“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字样。

  二、正文

  说明共同推选的代表人以及代表人代表诉讼行为的效力。全文可表述为“我等共同推选

  为我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其诉讼行为,对全体推选人(或单位)发生效力。”其中的空白处写明共同推选的代表人的姓名。

  另行起写明“特此证明”。

  三、尾部及附项

  1.由全体共同推选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写明制作本文书的日期(年月日)。

  2.附项。填写代表人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身份证明书12

  单位名称:宣城市建设总公司

  单位性质:集体所有制

  地址:宣城市区西林二村B幢302室

  成立时间:1992年8月18日

  经营期限:长期

  姓名:徐国梁性别:男年龄:41职务:总经理

  系宣城市建设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日期:20xx年7月4日

身份证明书13

  在我_______任________职务,是我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国籍:

  住址:

  电话:

  电传:

  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

  XXXX年XX月XX日

  (公章)

身份证明书14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盖单位公章) 二○年月日

  注:①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②请随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如签约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请再随附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企业与贵公司签署《》。

  特此授权。

  委托单位: 年月日

  附件3:签约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明书15

农合办: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__性别___,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此照片同系一人,情况属实,特此证明,若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村书记或村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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