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目标责任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明确应该承担的任务的文书。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质量目标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产品质量目标责任书1
根据市局与永嘉县质监局的目标责任书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永嘉县质监局的重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全年目标,特制订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公共目标
、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局
2、大力推进五型机关、和谐质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创建目标;积极参与和谐质监建设,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3、落实
4、完成信息化任务。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
5、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四率”达00%。落实安全责任,本部门全年无火灾、重大失窃、重大伤亡、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发生。
二、业务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抽查计划的有效性和产品(行业)覆盖率,并及时上报;进一步提高所属技术机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力度,确保后处理工作的及时性、到位率和有效性。涉及群众健康安全、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达95%以上,健康安全类产品为重点的产品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90%以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率达00%。
2、不断探索质量预警工作机制和完善“重点产品行业质量安全风险预测分析制度”,建立产品质量通报制度,强化重点产品的质量预警;结合本辖区实际划定重点区域,确定重点产品,明确重点行业,掌握重点企业,及时开展质量安全隐患预测分析,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实现质量水平再提高。
3、建立完善县级区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积极推进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基层质监
4、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5、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做好许可证受理工作;完善对重要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6、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档案建设工作,建立辖区内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
7、完成信息工作目标考核达标准分0分以上。
8、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
永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永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
20xx年xx月
产品质量目标责任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关文件,全面落实《xx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分段监控,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完善监管责任制和监管
二、工作责任
、建立和完善水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2、加强组织
3、积极开展水产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采取办宣传栏、橱窗和印发宣传资料、上街宣传等宣传方式,宣传和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4、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开展水产品安全监管的
5、积极推进健康养殖模式。主动开展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扩大无公害水产品和养殖示范基地范围和面积,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
6、加强鱼类养殖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养殖生产记录”、“养殖用药记录”、“产品标签”三项制度。
7、加强水产品源头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鱼药、饲料等生产投入品的市场监管,严格控制违禁鱼药、饲料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与使用。
8、认真落实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办证条件,对外地购进的苗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9、认真落实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开展水产品的检疫和检测工作,在通羊城区内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10、定期参加与水产品安全工作有关的会议和活动。
xx县水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产品质量目标责任书3
为切实监管好酒类流通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用酒品安全,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方(酒类办)、乙方(辖区各酒类批发户)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酒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对应台帐实际流水,每月25日前将进、销货台账报甲方。
三、乙方增加代理酒类品种,必须向甲方提交《准入酒品申报》,同时附带向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酒类商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酒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酒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酒类商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酒类商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酒类商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酒类商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酒类商品:
(一)没有酒类商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酒类商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酒类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酒类商品;
(三)没有酒类商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酒类商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酒类商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酒类商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酒类商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酒类商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酒类商品;
八、乙方在进购酒类商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酒类商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酒类商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酒类商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酒类商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酒类商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和变相买卖《酒类随附单》,如有发现由甲方取消其使用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二、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三、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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