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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责任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执法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执法责任书1
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实施,签订本责任书。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下列规定:符合法定职权;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处理适当。
三、执法人员做到: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执法时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仪容整洁,举止文明,做到挂牌上岗,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监督。
四、搞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文书保管严密,执法程序运用准确,执法档案管理规范。
五、执法工作做到执法制度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结果公开,接受执法监督。
六、对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批评、调离执法岗位或者行政处分:
1、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责的;
2、不按规定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批和备案的;
3、出现错案或者行政赔偿的;
4、违反规定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
5、执法过程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
6、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不文明执法的;
7、拒不接受执法监督的。
交通行政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执法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执法责任书2
为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卫生行政管理的正确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继续实施和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永昌县卫生局(甲方)与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乙方)签订以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履行职责
(一)成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
(二)实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监督所与监督室签订责任书,执法责任分解落实,指标量化。
(三)建立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制度,开展干部职工每月学法日活动,加强卫生监督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全年举办卫生监督员培训班一期以上。
(四)积极贯彻执行“五五”卫生普法规划和“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到100%。
(五)卫生监督员正确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使用卫生部统一格式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六)根据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实施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统一使用市卫生局印制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七)建立罚没财物处理、管理制度。
(八)统一使用根据卫生部规定样式印制的卫生许可证和年度验证(验证签)标志。
(九)组织实施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按时完成法定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卡的汇总上报工作。
(十)建立卫生行政执法错案或过错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接受社会监督等制度。对执法过错或错案纠正率达100%。
(十一)公开各类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和制度。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类卫生许可证,合格率达100%。
(十二)依照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达90%。
(十三)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按规定组织
(十四)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达100%。
(十五)加强卫生监督员管理,卫生监督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管理相对人满意度达95%。并认真做好举报和投诉处理工作,对查实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
(十六)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开展卫生监督稽工作。
(十七)开展重大节日和重大。
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的卫生监督检查及安全保 (十八)因监管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食物中毒、放射事故、职业中毒及其它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
(十九)加大卫生执法宣传力度,向社会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结合“3.15”、《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县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卫生执法环境。
(二十)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完成对全县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与消毒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项整治及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卫生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卫生监督频次按省级卫生行政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加强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制度、着装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符合有关着装规定。
二、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和奖惩
(一)经过考核,成绩显著的,由县卫生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未实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或执法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县卫生局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三)未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能评为任何形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甲 方:永昌县卫生局乙
方: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执法责任书3
为坚决防止公路“三乱”等执勤执法不规范行为和涉案人员自杀、自 伤、因刑讯逼供致伤、致死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和日常执 勤执法办案工作,增强全体民警执勤执法办案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切 实促进全体民警养成“四实两高一快”的工作作风,正确树立人民警察核 心价值观念,进一步打牢“为民服务”思想基础,全力提高民警维护社会 政治大局稳定和警民和谐关系建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 法》、《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要求,以及大队整体工作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执勤执法应当按照《人民警察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 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 行为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在没有正式民警带领下上路开展交通管理工作, 交通协管员不得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等执法行为。
三、民警在执勤办案时,要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及音像记录设备,并对 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切实加强对民警自身执法保护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要使用规范服务用语、严禁呵斥、 讽刺当事人。
五、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进一步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杜绝公路 “三乱”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事故 现场调查、检验鉴定、证据公开、事故认定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七、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不得对运输鲜瓜果、 蔬菜、活的家畜家禽、水产品、生鲜蛋、鲜奶等6 种农产品的超限超载车 辆,进行、罚款,确保农产品运送及时。
八、严禁随意设点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严禁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的 道路上双向拦车检查,排队待查。
九、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不得站立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 不得有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爬车辆等行为, 不得在有发生险情的情况下追赶、拦截车辆。
十、严禁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处罚决定书、 票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十一、严禁违法信息不录入,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严禁私 自变更违法代码,降低处理标准,私自放车。
十二、严禁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处理执法办案、办理牌证等工 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获取非法利益。严禁参与或者 变相参与清障施救企业等营利性经营活动,否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对发生执法执勤不规范和公路“三乱”案件故意隐瞒不报、弄 虚作假、包庇袒护或者故意为查处案件设置障碍的,一律从重处理,并严 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在办理行政或者刑事案件时,不得少于两名正式民警或者一名 正式民警带领不少于两名交通协管员参与案件办理工作。
十五、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体罚、等变相刑讯 逼供行为。
十六、在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时,严格按照《县公安局关于办理 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执法指导建议》要求进行调查、取证,要统一对酒驾 人员酒精呼气检测,对达到标准的按照要求提取血样并检测,要落实督察 人员跟案办理制度。
十七、讯问(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大队讯(询)问室内进行, 严禁在办公场所或者其他非办案场所进行。
十八、讯问(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遇违法犯罪嫌疑人吃饭、 如厕、休息时,必须由民警负责看守,严禁只由交通协管员看守。
十九、要明确办案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严格落实案件主办民警和领导 跟案制度。
二十、严格按照规定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案件或采取强制措施。
二十一、严格落实督察对涉案人员采取继续盘问、刑事传唤、拘传、 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措施向局警务督察大队报备制度。
二十二、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后,要及时送交看守所羁押,严禁把 犯罪嫌疑人羁押、留置在办案场所、办公场所或者其他场所。
二十三、因辨认、提取证据和赃物等需要押解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两 名以上民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十四、在办案或者羁押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情绪、心理变化,对有过激反应苗头或者有疾病发生的,必须及时采取相应防范 措施。
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执法办案第一责任人凡因执勤执法不规范或 者违法违规办案造成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 一律上报局主要领导,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 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分管队长:
大队长: 单位负责人:
民 警:
执法责任书4
为加强依法治税,促进地方税收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区局率先实现更高水平“三个一流”,依据税收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特签订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执法责任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税收以及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2、依法组织实施对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源税户管理、发票管理等征收管理工作。
3、制定征管措施,落实征管制度,按照预算级次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不设税款过渡账户。
4、依职能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纳税人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5、依法办理涉税申请事项的.受理、调查、审批、报批工作,积极开展涉税行政审批改革。
6、按职能依法组织、督促查处税款、罚款、滞纳金及时足额入库。
7、依职能配合司法机关查处税收违法犯罪案件。
8、按税收法规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文书档案。
9、按要求做好信息数据及文件的安全保密工作。
10、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认真组织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
11、其他执法责任。
二、执法目标
1、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涉税政策文件及重大处罚案件按规定报送备查备案,备查备案率达到100%。
2、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操作程序规范。
3、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公示的及时、准确率达到100%。
4、依法进行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发票管理等税务管理事项符合法定要求。
5、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税务行政处罚正确率达100%。
6、依法实施职能范围内的税务案件检查工作,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移送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7、各类涉税申请事项办理准确率达到100%
8、按规定实施执法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各类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率达到100%。
9、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被市局、区局变更或撤销率为零;经复议案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10、依法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准确率为100%。
11、按规定执行错案追究制度,错案追究率达到100%。
三、执法考核
1、本目标责任书按照二级绩效考评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错案责任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
执法责任书5
为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职责,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 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考评机制,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
二、具体任务:
1、对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2、对医疗服务、血液安全、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防治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3、做好农村家庭宴席的卫生监督指导,做好重大节日(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5、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及处理。
(六)做好生活饮用水及职业卫生的监督督导工作
(七)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三、考核
20xx年年底,各级领导可对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若没有达到所制定的工作目标,可由上级领导商议并进行处罚。
1、信息档案建档率:查建档资料,要求一户一档,建档覆盖率100%
2、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率,查报告记录,报告率100%
3、协管员培训次数:查培训资料,
4、开展宣传教育:查宣传资料
执法责任书6
为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卫生行政管理的正确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继续实施和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重庆市卫生局(甲方)与 卫生局(乙方)签订以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卫生局:
(一)成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
(二)实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卫生监督机构、局执法科室、执法人员签订责任书,执法责任分解落实,指标量化,考核逗硬。
(三)建立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制度,开展干部职工每月学法日活动,加强卫生监督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全年举办卫生监督员培训班2期以上。
(四)积极贯彻执行“五五”卫生普法规划和“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到100%。
(五)卫生监督员正确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使用卫生部统一格式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六)根据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实施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统一使用市卫生局印制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七)建立罚没财物处理、管理制度。
(八)统一使用根据卫生部规定样式印制的卫生许可证和年度验证(验证签)标志。
(九)组织实施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按时完成法定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卡的汇总上报工作。
(十)建立卫生行政执法错案或过错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接受社会监督等制度。对执法过错或错案纠正率达100%。
(十一)公开各类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和制度。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类卫生许可证,合格率达95%。
(十二)依照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达90%。
(十三)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按规定组织听证。 (十四)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达80%。
(十五)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达80%。
(十六)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达100%。
(十七)加强卫生监督员管理,卫生监督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管理相对人满意度达90%。并认真做好举报和投诉处理工作,对查实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
(十八)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十九)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督机构、配置相应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执法工作。
(二十)根据卫生部和市卫生局的安排,开展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对餐饮业的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
(二十一)认真执行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告、调查与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予以行政处罚。严禁违反报告程序上报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
(二十二)因监管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食物中毒、放射事故、职业中毒及其它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
(二十三)加大卫生执法宣传力度,向社会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1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进行重点宣传。
(二十四)积极配合市卫生局完成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二十五)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卫生监督频次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加强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制服应在卫生部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企业制作;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符合有关着装规定。
二、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和奖惩
(一)经过考核,成绩显著的,由市卫生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未实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或执法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市卫生局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三)未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能评为任何形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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