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2020-11-29 08:01:06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在生活中,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责任书是写明责任,明确应该承担的'任务的文书。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化市场安全有序,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法定代表人对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责任,确定专兼职消防员佩带巡查标志并携带强光手电和便携式应急广播器材、负责安全检查和营业生产期间的防火巡查。

  二、营业生产期间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营业生产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和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四、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每日营业生产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培训,确保员工熟知必要的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五、落实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重大节庆前组织开展一次演练,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会组织安全疏散。

  六、娱乐场所营业时,不超过核定人数。

  七、卡拉OK厅及包房内设置声音、视像警报装置保障在火灾发生初期各房间内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八、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承诺履行上述义务和责任,保证严禁下列行为:

  (一)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营业生产期间场所工作人员及消费者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烟花制品。

  (四)营业生产期间进行设备维修、电气焊、油漆粉刷施工。

  (五)营业生产期间超负荷用电,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经营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