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协议书

时间:2024-06-22 05:49:3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顾问协议书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顾问协议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顾问协议书4篇

顾问协议书 篇1

本协议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利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_________。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_________。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①他们的报酬;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业主(签字):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服务范围(略)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略)

  附件c报酬和支付(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有资本市场的并购需求,乙方为甲方推介了多家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以实现甲方被部分或者整体并购之目的,非乙方介绍的并购方不受本合同全部条款之约束。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在北京市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一、释义

  1、甲方:本协议中涉及的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78。

  2、乙方: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营业至少注册号为:3101428。

  3、本项目: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按照与乙方推介的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签订的企业收并购协议的条款出让。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款在内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企业并购投资顾问,乙方根据甲方的企业经营需求选择适合收购甲方的公司并制定合理的企业收购方案和计划,搜集和整理本项目的信息资料,协调安排甲方与第三方会晤及商务谈判。

  2、乙方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恪守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企业收并购咨询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整的沟通与并购方的沟通进程,要求乙方利用其资源为甲方提供并购渠道。

  2、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促成本项目的实现和交易的达成,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企业收并购顾问、咨询服务;参与项目谈判、负责项目尽职调查;设计合理的企业收并购方案并提供项目信息、资料、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

  2、参与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商务谈判,帮助甲方在投资交易中尽可能控制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

  3、考虑到甲方资本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与并购交易条款的多样化与不确定性,乙方将为甲方推介多家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香港、美国等多个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以达成甲方的并购需求,在甲方首次与乙方推介的并购方会面之时,甲方需签订本协议之附件《财务顾问服务确认书》(见附件),作为对乙方服务的确认。

  4、协助甲方,促使第三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企业收并购协议,按时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5、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五款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顾问费用。

  五、乙方顾问费用

  1、乙方的顾问费用,将以甲方与并购方所达成的并购协议的甲方的整体估值为计价基础,按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详见本节第2条),以甲方被收购或并购的股权比例为基准进行折算。

  2、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其相应义务,且甲方与并购方的并购事实发生以及并购合同条款全部完整履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1)若甲方与第三方并购交易的企业估值在11亿元人民币以下(包含11亿元人民币)。

  (1)顾问费:按照甲方估值的3%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顾问费分为现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现金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现金方式收取总顾问费对价的30%,即甲方估值的0.9%,

  ___计算公式为:现金部分=甲方企业估值X3%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收取甲方的.股权(因并购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该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得的并购方的股票)为形式,甲方将按照与并购方的估值为基础,出让顾问费对价的70%所对应的股权(股票),即甲方股权(股票)的2.1%。

  (3)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与并购方并购事实发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购方相应比例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与所收到并购款项对应比例的顾问费现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顾问费股份部分应在甲方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完全履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人名下。

  2)若甲方与第三方并购交易的企业估值在11亿元人民币以上(不包含11亿元人民币)。

  (1)顾问费:按照甲方估值的5%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顾问费分为现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现金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现金方式收取总顾问费对价的30%,即甲方估值的1.5%,

  ___计算公式为:现金部分=甲方企业估值X5%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收取甲方的股权(因并购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该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得的并购方的股票)为形式,甲方将按照与并购方的估值为基础,出让顾问费对价的70%所对应的股权(股票),即甲方股权(股票)的3.5%。___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与并购方的并购事实发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购方相应比例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与所收到并购款项对应比例的顾问费现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顾问费股份部分应在甲方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完全履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人名下。

  3、凡涉及外币的,以中国银行当日折算价为汇率基础进行人民币换算。

  4、甲方应将现金收益划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户。具体账户信息,乙方将向甲方出具公函确认。

  5、甲方应将股份收益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名下。具体信息,乙方将出具公函确认。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乙方支付顾问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的金额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而未付的金额×0.05%×逾期天数,违约金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本协议第五款乙方指定的账户。

  2、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退给甲方。

  八、保密条款

  1、乙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通过甲方提交资料、口头陈述等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披露向甲方递交或双方共同制作的文件、材料,以及在工作中获悉而甲方尚未对外披露的信息。

  3、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包括由保密信息权利人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信息;

  2)由保密信息权利人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

  4)保密信息权利人声明为非保密的信息。

  4、除非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直接及/或间接采取披露、泄露、转让、许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若根据有关法律、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在披露有关保密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应配合甲方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依法避免或限制对保密信息的披露。

  5、保密信息部分公开,乙方仍有义务对保密信息的未被公开部分履行保密义务。

  九、陈述与保证

  1、甲方就本项目的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2、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3、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资产的背景及公司的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4、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十、不可抗力和责任的免除

  1、如发生下述情形之一,则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发生不可预料且不能为任何一方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而致使任何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十一、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对于本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除非生效判决另有规定,双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事项以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部分的义务。

  十二、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应遵照补充协议执行。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顾问协议书 篇3

  文件号:

  甲方:

  地址:

  乙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国际大厦1007室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私募融资财务顾问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在甲方私募融资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组织相关资源和机构为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范围如下: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并进行论证。

  3、协助公司编制商业计划书、盈利预测和管理层分析。

  4、为甲方设计私募方案并编制私募融资计划书(包括融资定价、融资方式、资金用途安排等)。

  5、向潜在的投资人披露融资信息。

  6、为甲方寻找、选择、确定合格的投资者,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7、协助甲方完成投资意向书的条款分析,并与投资人签订《投资意向书》。

  8、协助甲方完成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

  9、协助甲方通过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预测的复核或审计工作。

  10、协助甲方与投资者进行商业谈判,保障公司老股东的利益。

  11、协助甲方和第三方机构完成最终的《投资协议条款》分析、签署最终的投资协议,相关的资金操作安排。

  12、乙方可对甲方直接投资。

  二、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关情况和资料,并且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私募融资过程中,甲方应密切与乙方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项目小组人员的联络和沟通。

  3、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方案和材料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甲方承担因泄密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由乙方组织其资源和机构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及时、勤勉尽责的专业服务。

  2、乙方应及时将私募融资的进展情况通告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市场的变化及时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3、乙方成立专业项目小组负责与甲方、中介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部门机构的日常工作协调与配合。

  4、 企业员工工资制度(最新精编)(27个doc 4个ppt)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企业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乙方承担因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 如何打造高绩效团队建设(11个ppt 3个doc)费用

  (一) 财务顾问费用

  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融资服务的对价,甲方在私募融资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私募融资资金总额5%的财务顾问费用。该融资总额包括现金、技术、资产、设备及其他资源等,上述费用应按乙方的要求以股权或现金的方式支付。如果私募融资资金分期到位,甲方应在每期私募融资资金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比例的财务顾问费用。

  (二)特别说明

  1、上述财务顾问费用不包括甲方私募融资过程中需要聘请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任何费用,乙方因为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报销。

  2、除非乙方特别通知,所有款项应汇到乙方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户名称:高能天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0118014170014423

  四、特别约定

  1、因甲方私募融资造成甲方企业性质、股权结构、公司架构、融资主体等发生变化不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或使用乙方现有或离职员工,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甲方不得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签署协议,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费用。上述约定同样适用于未来两年内甲方或甲方公司其它股东、关联人或委托人与乙方介绍的投资人或该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的所有合作。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过程中,甲方与其自行寻找的投资人达成合作,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费用。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义务,如果甲方延期支付费用,甲方须按照全部顾问费用的0.08%每日向乙方额外支付滞纳金。除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按本协议顾问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帮助甲方完成私募融资后终止。

  2、如对本协议有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的修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顾问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技术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 技术顾问 ,负责公司的技术培训、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等。

  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1、为甲方要启动的软件项目,提供意见和技术咨询。

  2、根据甲方项目的技术需要,为甲方的项目组员工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以使其适应项目的开发需要。

  3、根据甲方的授权委托,对甲方的技术部门提供技术后援和指导,包括并不限于:技术部门员工招聘、管理细则制定,工作标准流程制定,离职员工技术交接,入职员工技术对接......等有利于技术部门发展和工作需要的工作项目。

  4、根据工作需要,为甲方技术部门设计相关表格和文档模板,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接明细表,工作日报,项目任务书,保密协议,项目WBS(工作分解结构)表,项目进度计划表,项目风险管理表项目沟通计划表,项目状态报告表,项目变更管理表等......

  5、协议期间,乙方有义务承担两个甲方自有项目的'项目管理和项目技术保障的工作,乙方不参与具体开发和编码工作,但对于技术难点,乙方有义务写出范例程序,并为项目组成员讲解原理及使用方法。

  6、甲方对乙方在工作中应提供方便和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为乙方提供办公设备和其他用品。

  7、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每周应到甲方至少一次,参加甲方的有关会议或工作讨论,

  8、原则上乙方不参与出差,但必要时可双方商议解决,若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出差,甲方必须承担乙方出差期间的一切食宿费用,及用于工作的其他花费,包括请客吃饭,送礼招待等......除上述工作花费开销外,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也不承担工作之外的其他费用,如购物、会友等。

  9、工作期间,乙方的工作汇报人为职务: 联系方式: 。

  10、合同中未约定的工作项目,届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1、聘胜时间总计为期一年,自年日开始,

  至 20xx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如需续约的,由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2、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不坐班,但需保持通讯畅通。甲方提前三天召集乙方开会,乙方无特殊原因,须按时出席。

  三、聘用报酬及工作费用、社会保险

  1、乙方的薪资待由固定报酬和项目奖金两部分组成,

  固定报酬为为每年 元(人民币),由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户名:王xx

  项目奖金为:项目标的总金额的 5-10%(具体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协商)。项目完成、客户验收之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任何社会保险,乙方也不享受甲方员工的任何福利。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1、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2、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3、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4、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保密责任

  1、乙方兼职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八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完支付手续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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