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1-02-27 13:18:4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品】安全协议书四篇

  现如今,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写协议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安全协议书四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一、协议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目的:

  甲方将 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承担,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确保作业安全和不污染环境,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与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章。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3、双方要明确该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4、乙方所有人员在入厂(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厂(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签订《人员安全承诺书》,同时根据工期和所承包项目情况,按每人500元交纳安全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违章者如数返回,如有违章,在其中扣除。

  5、乙方人员进入厂区,应持有总经办保卫科签发的入厂证,严禁携带烟火进厂。

  6、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煤制油化工公司下发的现场管理十个标准及我公司各项规定。

  7、乙方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 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向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申请《用火作业许可证》,特、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由甲方生产厂长、安全管理部门签发。

  (2) 如需动土作业,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如需破路、占用道路必须按规定办理《占道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3) 如需使用电器设备或工具作业,应到甲方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写清用电量、用电计划、时间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决不允许随便接用电源。

  (4) 如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由有限空间所属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5) 作业中如需拆卸与系统连接的设备(包括管线、法兰、阀门等)时必须办理《拆卸作业许可证》。

  (6) 作业中进行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需进行15米以上(含15米)的高处作业时,乙方应与作业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明确双方的责任后,方可施工作业。

  (7) 在生产区域如需进行除上述特殊作业以外的其它作业,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

  (8) 作业如需使用风、水、蒸汽等要报生产部调度批准后使用。

  (9) 作业如需使用消防栓(水),必须到工程部(机动部)、安全健康环保部、生产部办理使用手续,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10) 运送材料、机具的车辆如需进厂,需向总经办保卫科提出申请,办理车辆进厂证。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时,必须到区域所属单位办理《装置进车票》。

  (11) 如需要运出一般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到厂(场)外,由乙方所在单位负责到相应管理部门办理货物出厂(场)审批表,经批准后按规定要求存放;如需外运工程废物出厂(场),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出厂(场)审批表。

  8、乙方人员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准在生产厂区或禁烟区内吸烟或用明火为生活提供方便。

  (2) 进入生产厂区人员,严禁携带手机、呼机、手电筒、收录机等非防爆小电器,随身带的小电器可交甲方门卫保管,出厂时取回。

  (3) 机动车辆在厂(场)区进行运输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行车路线、速度行驶,进入生产厂区行驶必须配戴防火帽。

  (4) 在生产装置区域检修作业,作业人员不得乱动设备、阀门、仪表和电气开关等设备、设施。

  (5) 作业场所用电器、机械设备及工机具的防爆等级要符合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有专人负责,防雨设施和接地保护应符合规定。

  (6) 工程废物要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及时运走。

  (7) 易燃易爆物料应设专用仓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8) 所有作业场地不允许随便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确因施工需要占用消防通道时,应提前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办理《占道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9) 危险作业区域(大型设备吊装对接、设备试压、探伤作业、爆破作业等)应按规定正确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警戒。

  (10) 作业时,乙方应划定作业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并禁止抛扔工具、材料和杂物。

  (11) 严禁在作业现场随意排放"三废"。含油或超标污水须引进含油污水系统;对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和噪声污染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消除对环境和人员健康的影响。

  (12) 乙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应急处理程序、指定集合地点、逃生路线和在事故中清点人数的办法等;应对其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13) 乙方要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接受甲方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在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9、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处理,按公司奖罚规定执行。

  10、作业中发生事故的处理:

  (1)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违章或个人安全意识不强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发生事故由乙方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2) 乙方应向安监、技监、环保、建设部门报告所有与乙方现场工作有关的事故和未遂事件。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直接和间接原因、管理或计划的缺陷、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表。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与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1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各持二份。

  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后,乙方应速办理离厂手续(安全保证金、许可证押金的清退要在工程结束后半月内结清),本协议书即行终止。

  15、补充条款:(可另附专项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促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甲乙双方关于 *****小区棚户改造工程安全作业环境条件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应确保各项手续齐全,施工现场应达到“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应确保施工所需水、电、道路等提供到施工现场,以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甲方应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甲方应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甲方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的保护工作,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6、乙方应对周围的高压线、行人通道等进行安全防护。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维护,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公、生活、临设的场地,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降低对周围环境及道路的污染,做好污染处理工作。

  9、为了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乙方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坚持早6:00至晚9:00进行施工作业。

  10、乙方应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11、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古树古木,文物及保护建筑物、构筑物。

  12、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卫生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规定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自负。

  13、乙方应确保施工场区内道路畅通、场地硬化,保证生活区与施工区隔离措施。

  甲方:

  乙方: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了丰富广大车友假期娱乐生活,**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至**日主办“连南连州”自驾游活动。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凡参加者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 此次自驾游属于自发性非赢利制游览活动,,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本活动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方可离队,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九)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惩罚):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落后于技术保障车(尾车)。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队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队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危险灯示警。

  5. 油箱过半,应向领路头车发出加油需求。要求统一加油,减少加油次数。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一)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和尾车的通讯。

  (十二)活动期间履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

  (十三)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并详细了解以上协议内容!本次活动者需签署后才能参与,未签署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敬请谨慎选择参加本次活动。

  参加活动者签名: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本人】姓名:

  【身份证】

  所购房号:X座X单元X层X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住户提供便利,在不影响安放设备的前提下,给乙方提供适当露台空间,由乙方阶段性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免费使用买受人所购住宅所对应的露台,分摊露台上人屋面工程费人民币500元/平方米,面积为XX平米,总价为XXX元人民币,乙方应于20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二、甲乙双方确认,该露台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对露台进行使用管理。该露台面积不办理产权登记,不计入土地权属证书,乙方对此表示知晓及确认,并明确表示不会因此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未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露台的外观、形状、结构和用途,不得在其露台内搭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四、露台的交付标准为上人屋面。 如因客观原因须占用露台(消防、通风、空调等),乙方须无条件让出所占空间,按实际退还的露台面积退还乙方分摊的屋面工程费500元/平方米。

  五、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为检查或维修物业内任何共用设施设备,或履行保修和管理责任需要进入露台时,有权在事先通知乙后或第三人见证的情况下携一切必需设备、机器及材料进入露台,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六、如乙方违反约定在露台私建乱搭,致使露台受损危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