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介绍信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使用介绍信的机会越来越多,借助介绍信我们可以同有关单位或个人联系,商量洽谈一些具体事宜。那么一般介绍信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积金介绍信,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积金介绍信1
xx银行xx分行: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xxxxx)经办人员王彬(身份证号码:xxxxxxxx),前往你处办理领取园区公积金会员卡事宜,请接洽!
希协助为谢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介绍信2
兹有我单位李敏同志,女,身份证号:37010219850327378X,前往你处为孟令森同志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事宜。 请予以接洽。
山东三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20xx年 10月 14日
公积金介绍信3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原单位名称
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介绍信4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介绍信5
兹有我单位李敏同志,女,身份证号:3701021985XXXXXXXX,前往你处为孟令森同志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事宜。 请予以接洽。
XXXX
20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立业务办理流程:
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3、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1、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3、目前执行的规定比例为市内四区执行单位个人各10%-15%,区市县执行单位个人各7%-15%。
公积金介绍信6
XX派出所:
兹有我单位 公司职工 同志 ,符合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集体户口迁入条件,请贵处予以接洽办理手续为盼。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办理公积金的介绍信范文四
XX派出所:
兹有 等 位同志,因 前来办理迁入、迁出、出生、复退落户、死亡、参军、逮捕注销户口手续,请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一、介绍信的`结构和写法:
1.标题
在第一行居中写介绍信三个字。
2.称谓
另起一行,顶格写收信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姓名后加同志、先生、女士等称呼,再加冒号。
3.正文
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正文,一般不分段。一般要写清楚:(1)派遣人员的姓名、人数、身份、职务、职称等。(2)说明所要联系的工作、接洽的事项等。(3)对收信单位或个人的希望、要求等,如请接洽等。
4.结尾
写上表示致敬或者祝愿的话,如此致 敬礼等。
5.单位名称和日期
二、介绍信的写作要求
1.接洽事宜要写得具体、简明。
2.要注明使用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天数要大写。
3.字迹要工整,不能随意涂改。
公积金介绍信7
x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于xxxx年x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分公司
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介绍信8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x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xx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xx〕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xx〕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xx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9
xxxx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xx,于xxxx年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xx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名: 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 xx支行
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介绍信10
x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于xx年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xx
单位账号:xx
开户名:xx
帐号:xx
开户行:xx
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介绍信11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原单位名称 时间日期
介绍信 字第号: 兹介绍 同志等名 到你处 请接洽 (有效日期 天)年 月 日
公积金介绍信12
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xx,身份证号码:xxxx,于xx年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单位账号:1xxxx
开户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x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介绍信13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由于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原单位名称
xxxx年xx月 xx日
公积金介绍信14
xxxxx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于xxxxx年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单位账号:19041778
开户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14001850008050501544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xx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x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介绍信15
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xx,于xx年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19041778
开户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14001850008050501544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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