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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证书精选12篇
财产公证书1
甲方:XX
乙方:XX
甲、乙双方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自愿对各自婚前财产作如下约定:
1、房产
甲方拥有座落于XX路XX弄XX号XX室房产XX处,面积XX平方米,为XX权房,由XX方式取得。(已付XX元,贷款XX元,月付XX元,年还清)
乙方拥有座落于XX路XX弄XX号XX室房产XX处,面积XX平方米,为XX权房,由XX方式取得。(已付XX元,贷款XX元,月付XX元,年还清)
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重置财产中如包含该部份财产价值,仍属原产权人,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若对该房产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2、动产
货币存款
甲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XX元,外币XX元,股票市值XX元。
乙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XX元,外币XX元,股票市值XX元。
婚后,货币存款不因存单到期另行转存而视作共同财产,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归原存款人所有,购买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亏损均视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归原股票持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贵重物品
甲方拥有:XX
乙方拥有:XX
婚后若对该部分财产变现,现金归原所有人。
3、其它约定
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或股权而取得的收益归知识产权人或股权人所有;
婚后双方继承或接受的赠予归各自所有,被继承人和赠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财产公证书2
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20xx年X月X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
甲方的财产有,爱丽车轿车一部,行车证号码:******,发动机号码*******;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年××月××日
财产公证书3
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爱丽车轿车一部,行车证号码:******,发动机号码*******;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
二O××年××月××日
财产公证书4
男方:
女方: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责任、权利与义务,维系家庭和睦,规范夫妻财产关系,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特对婚前双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1、双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财产:详细财产清单
(2)女方婚前财产:详细财产清单
2、由于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3、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4、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财产约定,逃避债务的,视为无效。
5、根据国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如果不经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拥有个人财产。
6、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7、该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经公证,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立协议人:
日期: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 ×××(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婚前财产协议,并在婚前财产协议上签名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协议双方的行为和协议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xx条的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杭州xxx公证处
公证员:xxx xxx(签名)
×年×月×日
财产公证书5
兹证明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财产分割协议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年月日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财产分割公证书是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公证书。财产分割是指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一项法律行为。
财产分割公证的必备材料
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书公证,动产的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分割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动产与不动产均有的以主要财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⑴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⑵共有财产的产权证明。
⑶分割协议书草稿等。
财产分割公证的流程
首先,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
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
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财产公证书6
男方姓名:王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上海海事法院,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女方姓名:奚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上海机床厂,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上海____区____村____号,户主姓名:奚____,黎____(奚___之母)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责任、权利与义务,维系家庭和睦,规范夫妻财产关系,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特对婚前双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1.双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财产:(无)
(2)女方婚前财产:
①婚前女方及其父母所买一套150平方米的按揭房(见房屋买卖合同文书)43万元(首付15万,婚前月供每月20xx元已经完成3年计7.2万,合计22.2万)已付款22.2万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永久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婚后按揭房余下月供款20.8万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婚前女方父母所买电冰箱1个3800元、彩电1个1.2万元、柜式空调机5500元、1.5匹壁挂机3个(2500×3=7500元)7500元、微波炉;个1200元、录像机1部3500元、摄像机15000元,合计4.85万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永久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
③婚前女方与男方所买床、柜、电风扇等计5400元属于夫妻婚前共同财产。
2.由于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3.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4.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财产约定,逃避债务的,视为无效。
5.根据国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如果不经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拥有个人财产。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该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经公证,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立协议人:奚____王____公证员:谢______张____
___年___月___日(上海埔东区公证处)
财产公证书7
(____)字第____号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调查材料等),兹证明________(?性别,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在本公证日拥有以下个人财产:
1、房产:?
2、机动车:
3、银行存款:
4、__________
…………………………………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公证书8
申请人:
董,男,×年7月10日出生,现住xxx。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继承人:董,男,19xx年6月1日出生,生前住。
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董因继承被继承人董遗产,于20xx年5月28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董现民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董于19xx年7月2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董死亡时在(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建筑面积为81.12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董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董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董妻子李已于20xx年3月27日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董和女儿董。李自董死亡后未再婚。
五、现女儿董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董遗产,董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董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上述个人财产为董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董绍文的妻子、父亲、母亲均已死亡,现其女儿董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董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董一人继承。
公证处
公证员
二O××年××月××日
财产公证书9
提出公证申请人:
男方姓名: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市____区________,户主姓名:____,____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责任、权利与义务,维系家庭和睦,规范夫妻财产关系,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特对婚前双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1.双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财产:
(2)女方婚前财产:
2.由于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3.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4.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财产约定,逃避债务的,视为无效。
5.根据国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如果不经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拥有个人财产。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该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经公证,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立协议人:____,____
公证员: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_公证处)
财产公证书10
甲方: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自愿准备结婚,(甲乙双方各自所有财产(债务)情况,例如:该房产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小区14号楼1402室(本协议中简称“此房子”),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混合(钢筋混凝土)结构,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市房权证_______区字第____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后此房子使用权、房产归属权、以后增值赢利权都夫 妻双方共同共有。有任何财产及其它纠纷都与夫
妻双方协商解决。
二、婚后其它再购商品及财产权并共同拥有。
三、(其他约定条款)
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公证书11
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xx,身份证号码:xx,
乙方:,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xx,身份证号码:xx,
甲乙双方于20xx年××月××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爱丽车轿车一部,行车证号码:,发动机号码;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xx市xx区路号居民小区x号,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年××月××日
财产公证书12
申请人:
董××,男,×××年7月10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被继承人:董××,男,19xx年6月1日出生,生前住×××××。
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董××因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于20xx年5月28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董现民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董××于19xx年7月2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董××死亡时在×××(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建筑面积为81。12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董××的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董××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董××的妻子李××已于20xx年3月27日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董××和女儿董××。李××自董××死亡后未再婚。
五、现女儿董××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董××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的上述个人财产为董××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董绍文的妻子、父亲、母亲均已死亡,现其女儿董××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董××的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董××一人继承。
××公证处
公证员
二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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