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书

时间:2024-03-12 13:02:08 担保书 我要投稿

借款担保书15篇[精华]

借款担保书1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

  为促进保定经济发展,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担保的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对象

  保定范围内依法设立、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均属担保贷款的选择对象。

  第二条担保方式

  本协议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期间

  甲方的担保期间为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两年。

  第四条担保程序

  4.1甲、乙双方相互推荐项目,可以各自独立或联合开展客户评价及调查工作,贷款决定权在乙方,担保决定权在甲方。

  4.2甲方在乙方辖内的县级联社开立保证金帐户,甲方存入的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其担保额的20%,无最高额限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支用保证金专户资金。

  4.3贷(保)后管理。甲、乙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方式,相互交流和通报借款企业的信息资料,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4甲方根据被保证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及企业类型、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情况有权索取被保企业的资料,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同时将反担保措施通知乙方,被保证企业或其他担保单位是否提供反担保,不影响甲乙之间合作合同的效力。

  4.5担保责任范围。甲方承担担保贷款风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利率

  5.1对于甲方特别推荐的部分产品适销对路、科技含量高、效益较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乙方可在符合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及乙方信贷政策的条件下较同类企业给予相应的利率优惠。

  5.2具体贷款利率以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六条贷款催收及贷款展期

  担保贷款到期前十五天,甲、乙双方均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资金归还贷款。若借款人确因困难申请展期,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办理展期手续。

  第七条保证履行

  7.1信贷业务品种到期,借款人逾期未能足额还款,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保证金账户扣划,担保贷款逾期,甲方按约定条款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在贷款到期后十日内将扣划不足部分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担保代偿专户,具体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7.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九、三十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变更借款合同未经甲方同意;

  二、乙方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三、乙方允许借款人延长贷款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7.3甲方在履行保证责任后,就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原乙方对借款人的权利,乙方负责将借款人的全部资料和对借款人的权利转移给甲方。

  7.4对债务的追索以甲方为主,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行使追索权。

  第八条信用承诺

  8.1甲方贷款担保额度不得超过其自身净资产的5倍,且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并应通报如下事项:

  一、甲方遇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经营方针调整、与其他银行或政府机关及法人单位签订对本协议执行产生影响的法律文书,甲方须向乙方通报。

  二、甲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每季度向乙方通报一次其在各金融机构的担保余额、代偿率、损失率、保费收入、担保基金收益等关键指标;甲方在各金融机构办理担保贷款的总余额超过甲方实收资本的5倍时,甲方有义务通报乙方。

  8.2乙方承诺遵守信贷规则,规范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工作,及时地向甲方通报借款企业的资信及有关情况;

  8.3甲方承诺配合乙方进行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工作。

  8.4甲方、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具体担保合同所确立的各自的义务。如甲方发生被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涉诉及其他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其资产大幅减少或清偿能力降低的事项,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告知,并有权进行相关调查。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及具体项目签订的担保合同所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应自觉遵守、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约束的行为,即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协议及具体担保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相关附则

  10.1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基本框架,业务合作的具体事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具体担保合同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担保合同为准。

  10.2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比率、倍数、期限等可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10.4本协议及补充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0.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6本协议的有效期三年,自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开始计算。

  10.7本协议期满后,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借款协议及担保合同等继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

  10.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担保书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书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同事、亲戚、朋友

  借贷事由

  因宁波市镇海金亿机电有限公司车间员工刘虎家中生活困难

  协议事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壹万元(¥_________________)于20__________年7月7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无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从7月15日至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15日(共5个月)以_____________元/月的额度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款。五、(担保人)刘亮愿意为乙方贷给甲方刘虎人民币壹万元(¥_________________)提供担保:_________________若甲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乙方的.贷款,甲方担保人刘亮愿意无条件承担还清剩余贷款。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若双方违反以上协议,需向对方承担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可提交当地司法部门仲裁或裁判。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书4

  担保人:xxx,性别xxx,生日xxx,身份证地址xxx,身份证号码:xxx

  被担保人:xxx,性别xxx,生日xxx,身份证地址xxx,身份证号码:xxx

  担保人xxx,系被担保人xxx的xxx,担保人xxx,和被担保人共同出资购买了由xxx房地产开发的坐落于xxx单元楼号,建筑面积xxx的成套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备案号:xxx二手房:房产证号:xxx,土地使用证号:xxx)壹套,支付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大写)xxx元整,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xx,该房屋产权份额担保人占xxx%,被担保人占xxx%,现被担保人xxx准备向北川住房公积金中心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付上述房屋的购房余款,担保人自愿以该房屋自己所拥有的产权全额作为被担保人xxx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担保人对房产抵押的有关事宜保证如下:

  1、担保人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合同)的全部内容予以认可。

  2、担保人同意以所有的房产份额全部给被担保人抵押向北川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担保人自愿承担上述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并承担因抵押担保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如被担保人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处分抵押房产的,担保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担保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担保书5

  甲方借款人: 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籍贯: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同事、亲戚、朋友

  借贷事由

  因宁波市镇海金亿机电有限公司车间员工刘虎家中生活困难

  协议事项: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壹万元(¥xxxxx)于 20xx年7月7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无

  三、借款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从7月15日至20xx年xx月15日(共5个月)以xxxx元/月的额度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款。 五、(担保人)刘亮愿意为乙方贷给甲方刘虎人民币壹万元(¥xxxxx)提供担保:若甲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乙方的贷款,甲方担保人刘亮愿意无条件承担还清剩余贷款。

  六、违约责任: 若双方违反以上协议,需向对方承担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借款担保书6

xx分行:

  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xxx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xxxx)元。本保证人同意 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xxx元 整(大写) ,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xx字第xx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保证人地址:

借款担保书7

  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

  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执_________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8

  债权人:

  住所(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手机:______________ 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 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甲方与(以下简称当户或者债务人)订立的______________号《典当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甲方债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当金(典当借款)形成的全部债权,当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典当期限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届满。期满可续当,可以连续续当。

  三、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债务人没有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4.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当金本息(含罚息)、典当综合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主合同约定由债务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2、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甲方通过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方式向债务人或者乙方请求履行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信费、公证费、诉讼费、申请财产(诉前)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

  五、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从本合同项下典当期间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六、声明与承诺

  6.1、乙方已经全面了解主合同的内容,并充分理解本合同订立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6.2、乙方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订立本合同,已经按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批准手续。

  6.3、乙方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6.4、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6.5、保证期间,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乙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经乙方书面同意变更的,乙方对变更主合同后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6.6、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的,不论物的担保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人,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担保责任,乙方和物的担保人均同时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6.7、被保证的债权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均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责任。

  6.8、主合同解除后,乙方仍然承担主合同项下债务连带担保责任。

  6.9、债务人没有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乙方在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乙方不履行债务,甲方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者仲裁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6.10、保证期间,乙方发生经营范围变更、重大诉讼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履行保证义务的情形的,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七、其他约定

  7.1、甲、乙双方可以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电话、传真、短信息、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向对方送达有关本合同(主合同)的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只要一方提供了发出有关通知、文件的证据,对方不得以没有收到为由进行抗辩。一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通信方式等变更事项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没有及时通知对方,造成不能收到或者迟延收到对方发出的通知、文件的,责任自负。

  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7.3、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形成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7.4、本合同附件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清单。

  7.5、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7.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甲方已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向乙方作了详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全部知晓、理解、接受。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担保书9

xxx农行:

  xxx县xxx乡(镇)xxx村号村民xxx在你行申请“双联农户贷款”有关资料,经我公司初审,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双联农户贷款”有关政策,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具有还款能力,我公司自愿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借款人按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自愿归还此笔贷款本息,并郑重向贵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人愿为债务人以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公司担保得主债权是借款人在农行申请的“双联农户”贷款人民币xxx万元,期限xxx年。

  三、本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一切费用。

  四、本公司郑重承诺: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本公司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代偿缓冲期(自贷款逾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满后仍无法偿还时,授权农行从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五、根据《担保法》规定,本公司在该笔贷款保证期间,自愿与债权人约定保证责任期为该笔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六、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借款合同》并对合同条款作了充分理解,本人同意放弃抗辩权。

  七、本承诺书一经本公司签字或盖章即对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xxx

  x20xx年xx月xx日

借款担保书1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同事、亲戚、朋友。

  借贷事由:(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事项: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无

  三、借款期限: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从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个月)以______元/月的.额度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款。

  五、(担保人)___愿意为乙方贷给甲方___人民币壹万元(¥________)提供担保:若甲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乙方的贷款,甲方担保人___愿意无条件承担还清剩余贷款。

  六、违约责任:若双方违反以上协议,需向对方承担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可提交当地司法部门仲裁或裁判。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担保书11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

  附件(合同号:- -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

  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

  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

  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让给他

  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身份证号:):保证人签章:电话: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保证人签章:电话: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保证人签章:电话:日期:致: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现谨承诺: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

  附件(合同号:- -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

  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

  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

  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让给他

  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日期:

借款担保书12

xxx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与贵司的借款合同,贵司同意向xx公司借款xx元,本人同意为该借款担保。特开立本担保书,向贵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二、担保内容:包括借款本金(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贵司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担保期限:保证期限为还款期限到期后两年。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承诺:当公司不论何种原由,不能按与贵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还款及违约金等有关费用时,则由我个人承担xx公司应履行的借款合同义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即我保证在接到贵司书面追偿通知后,3日内负责归还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等。

保证人:xx

xx年xx月xx日

借款担保书13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第一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还款_______元;

  第二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还款_______元;

  第三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还款_______元;

  第四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还款_______元;

  第五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还款__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____%,按____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保证人保证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_计收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___份。

  2、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3、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担保书14

  致: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现谨承诺: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 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合同号:xx)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 让给他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 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合同号:xx)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 让给他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公司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日 期:

借款担保书15

  借款合同

  兹有 因购车资金紧缺,今借到(名字)人民币(大写) 元(¥ 元)。借款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间内 承诺每月 日按时偿还人民币 元,共分 次偿还完毕。如到期未还款,借款人按5分利息(月息)还款,如还款期超过10天未还款,(名字)有权收回车架号 ,发动机号 的车辆,借款人无任何异议。

  本人已充分了解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本人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

  销售部门签字: 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 保 书

  …………..自愿作为借款人 的担保人,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当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欠款时,给担保人10期限,如到期未还担保人负责还款。

  二、对于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欠款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及赔偿,承担连带担保偿还责任。

  三、对借款人未偿还完毕的欠款余额,本人愿意负责偿还欠款。

  四、在借款人所签署《借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担保人地位或解除担保条款。

  五、本人已详细了解《借款合同》,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及其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和抗辩权。

  六、本担保书一经签字盖章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担保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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