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书格式

时间:2024-10-31 12:09:28 担保书 我要投稿

担保书格式

担保书格式1

  承包人履约保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就承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你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内。 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人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你方的损失。

  四、代偿的安排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你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约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符合主合同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如加重承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你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担保书格式2

  本担保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以下双方在_______签定:

  1、(以下简称“委托人”)住所:_____

  2、(以下简称“担保人”)住所:_____

  签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与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定编号为_____(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期限为_____年的。编号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1、在本担保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以外经债务人、担保人双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担保方式:是指对债务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或者保证。

  2、本担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时间上的规定均指公历下的该年、该月、该日和该季度。

  二、合同基础

  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担保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并签定相应的反担保合同。

  1、经担保人认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并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向担保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 %,人民币万元作为偿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冲抵债务,该保证金所生孽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定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质押合同;

  (4)、其他财产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担保人负有保密义务。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3、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委托人保证不使担保人因为委托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6、委托人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署的合同;

  7、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委托人保证接受担保人对担保期间内委托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决策等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审,如果发生审计费用的,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此予以积极配合。委托人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的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保送担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担保人保送财务报表;

  8、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偿后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担保人声明和保证如下:因担保人自身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

  六、违约事件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1、委托人在本担保合同签定后,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担保合同的规定;

  2、向担保人签发的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或者质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质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担保人签署了抵押或者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的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手续;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时,担保人被迫履行担保义务,而或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以及参与保证的第三人有绝对的追索权,该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约束和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垫款费用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垫款后七日内,无条件的向担保人清偿全部垫款本金、利息及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的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时,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纳因增加或延长担保金额而必须对担保人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调查费评审费等),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相关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合同时,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的确定。根据委托人与贷款人签定的借款合同所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为担保人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

  (2)收取担保费标准的确定。根据担保人为委托人担保的总金额和总期限,以及担保费年率确定为担保人对委托人最终的担保费用。

  (3)根据委托人和担保人本次担保所确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计算,委托人应在担保人开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用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

  2、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延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延迟交纳总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3、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偿所有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若逾期,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担保费用。逾期担保费以委托人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5%每月计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延迟交纳逾期担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4、其他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违约,除承担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

  十一、本合同适用法律

  本担保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担保合同一式_____份,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各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备制。

  本合同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双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授权人:_____

  联系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传真:_____

  担保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授权人:_____

  联系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传真:_____

担保书格式3

  债权人:

  债务人: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

  是指根据上述债权人单独或者任何组合与债务人之间因履行《合作协议》、买卖合同、订货单等(以下简称:主合同)而形成的单独或者任何组合的债权,包括形成于本保证书签署时及其前后,每个债权人享有的.主债权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保证方式

  本保证未经债权人的同意不可撤销。只要债务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或者出现可能无履行能力的情形时,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付款义务。

  第三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债务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

  第五条争议解决

  1.因本保证而造成的任何纠纷,如果债权人为多个的,债权人有权授权其中一个债权人,在本担保书签订计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代表所有债权主张权利。

  2.因主合同或者保证人过错造成本保证书无效的,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1、保证人:(正楷) (签字)______________ (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2、保证人:(正楷) (签字)______________ (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3、保证人:(正楷) (签字)______________ (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保证人财产线索

  房屋:

  (1)【填入产权证号】【填入房产地址】

  (2)【填入产权证号】【填入房产地址】

  2.车辆:

  (1)【填入车牌号】【填入车辆品牌】

  (2)【填入车牌号】【填入车辆品牌】

  债务人在此确认:

  本担保书是由债务人提供,保证人的签字属实。

  债务人:(盖章)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书格式4

  甲方(担保权人):乙方(担保人):丙方(被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就被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提供担保,签订如下担保合同:

  1、乙方自愿为丙方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1)丙方所发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2)甲方与丙方之间出现协议终止或被解除等情况;丙方出现时,乙方仍然应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以上情况不发生免除乙方担保责任的后果。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违约金后终止。

  4、若丙方出现权要求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乙方和丙方都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并追究乙方和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5、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需经甲、乙、丙三方再次共同达成相关协议,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方可撤销。

  6、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7、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担保合同8、乙方、丙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手印或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书格式5

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愿为贵公司______岗位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按下列条件向贵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范围

  (一)保证被担保人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

  (二)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不以盗窃、挪用公司资金、收赂等任何手段侵犯公司或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情;

  (三)保证被担保人不出资经营或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营业,不做任何兼职工作;

  (四)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守公司商业机密;

  (五)保证被担保人因其工作失职、渎职以及损害公司财务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六)保证被担保人离职前向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账务和相关资料,并办理公司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

  (七)保证被担保人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者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接明细并交接清楚;

  二、若被担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未能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统一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期间

  本担保书保证期间,自担保人签字确认生效日起至办理完离职手续时止。

  四、附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五、担保人概况(本项由担保人自行填写或被担保人协助填写后请担保人签字确认,若填写错误或故意隐瞒实情,仍需负人事保证责任)

  与被担保人关系:□父子□母子□夫妻□其他________

  工作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

  家庭详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我保证上述内容正确无误,并欢迎就上述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我声明,我和贵公司达成的协议完全是自愿的。

  担保人签名:________

  被担保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书格式6

  一、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第91号令)、《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概念解释

  1、投标担保指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 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或保证金担保方式, 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预付款担保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但需由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担保。

  3、工程履约担保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以经过协商,业主从新开标,中标的承包商将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最后造价超出原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担保人承担;如果对上述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4、履约保证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 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

  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

  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4、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投标保证金金额偏少时,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还要补交。有些采购机构对询价采购方式规定,经采购人特别要求,可以在询价标段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不高于成交额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未作特别要求的,一般将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成交额的1%,如不足可以要求补缴。

  5、对政府采购的定点企业,有些地方规定通过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制裁措施。有违规行为的,一经调查属实,第一次通报批评,并扣履约保证金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第三次扣全部履约保证金;第四次通报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标活动。

  6、有些地方规定把履约保证金等同于定金。有些地方规定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政府采购中的履约保证金不属于定金。不论供应商是否同意和自愿,采购主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发生争议时援引定金罚则缺乏法律根据。

  四、建议与对策

  1、履约保证金收取数量及标准目前很难有准确的说法。笔者认为,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多少取决于采购项目的类型与规模,但大体上应能保证中标人违约时采购人所受损失能得到补偿,通常为合同金额的5%-10%左右,当然采购人要求高于上述额度时,也不能说不对,但不能高得太多(为合同价的15%还是可以的,如果为合同价的25%就太高了)。因为有关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数额没有特别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本人认为以5%~10%为宜。

  2、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交付给谁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比较合理。集中采购机构作为中间方,能站在公正立场上正确处理合同履约问题,同时也便于对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有效控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

  3、 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履约保证金收取时间一般情况应该在投标保证金退还之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具体的时间规定应在标书中明确注明,便于中标人操作,目前的投标文件一般会规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几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授予另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等。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投标保证金金额偏少时,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还要补交,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做法不再符合规定了,办法规定五日内退还,按照标书规定,又必须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退还履约保证金,这样来回折腾,影响效率。笔者认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 ,不足部分再补齐,这样做比较合理。

  4、在工程合同中,招标人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工程完工后,即直到工程最后验收为止。在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中,招标人也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安装或调试之后。 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参见《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从仍然有效的其余投标中选择排序最前的投标为中选的投标,但招标人也有权拒绝其余的所有投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5、也有些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笔者认为,收取履约保证金目的就是保证供应商诚实经营和防范风险,收与不收要区别对待。对于一直从事政府采购业务,诚信度高的供应商可以不收,如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了供应商的诚信体系与档案,确立了综合考核与评估制度,就能对供应商的诚信等级作出正确的评估。随着诚信体系与评估制度的完善,对诚信度高的供应商不收履约保证金也是合理可行的。

  6、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采购主体一般都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招标采购文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保证金条款,通常又分为缔约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顺利进行,政府采购国际规则和各国的政府采购法中,都有资金担保的规定。然而,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中却寻找不到一个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招标投标法中对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额度也没有作出规定。政府采购中的履约保证金应该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数额比例、返还日期、权利义务等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从而才具有可操作性。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完善立法,即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应该明确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务必加强履约保证金的监管力度,使履约保证金真正发挥其确保工期和质量、防范风险的作用

  五、履约担保业务流程

  (承包方A)通过招投标取得(发包方B)工程的承包建设权并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B为了增加A的违约成本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按期完工,B会要求A寻找(银行C)为其提供《履约保函》,C同时也会要求A寻找(担保公司D)为其出具的《履约保函》提供担保,B与D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委托担保公司D与银行C签订《保证合同》。

  六、涉及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

  《履约保函》银行开具给发包方

  《委托保证合同》承包方与担保公司签订

  《保证合同》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

  七、反担保措施

  附件:《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天津工程担保管理办法》

  第八条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余额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该担保公司净资产的50%。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四条

担保书格式7

  致: (发包人名称)

  鉴于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保证按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工程及合同名称)工程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该工程(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本银行统一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本银行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元)的责任,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保修责任证书发出后28天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书格式8

  借条

  说明:本借条是个人借贷的借款凭证,同时也是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注:出借人即资金出借

  人、债权人,将约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即资金借用人、债务人),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该笔资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担保人即借款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二、借款信息: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元(大写) 。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借款人承诺如果到期不能按约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则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逾期壹天支付人民币元(大写),直至偿还全部债务

  给出借人止,并自愿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起诉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误工费及其它手续费等)。

  三、担保人确认条款:

  担保人确认: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担保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本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保责任之担保。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特立此据为凭证!

  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担保书格式9

  财产保全

  担保人:_____(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_____(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书格式10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一、担保人 愿意为 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 在*****有限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侵占、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违反公司保密协议书规定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 手机: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请担保人提供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房产证明复印件及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后

  六、担保人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附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请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担保人应为贵阳市户口及有固定房产和收入;

  4、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盖单位公章

担保书格式11

  担保人: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 。

  被担保人:_____,住所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该公司董事长

  担保人愿为被担保人向贵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

  保:

  担保人以自己所有的_____作为被担保人对_____提起的.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

此致

  贺兰县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书格式12

  担保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民族)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籍贯)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民族)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籍贯)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如下财产担保:

  担保人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被担保人申请诉讼保全的担保财产,如被担保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导致被申请人损失,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财产权属证件复印件;

担保书格式13

  债权人(全称):

  保证人(全称):(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特许经营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担保合同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银行承兑汇票、减免开证保证金、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保证人承诺

  1、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债权人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

  4、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发生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保证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3)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5、保证人采取以下行动,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

  (2)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6、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保证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他事项

  1、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保证的主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持一份,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对本合同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债权人(盖章):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担保书格式14

  担保人:________,姓别:_____,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姓别:_____,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________纠纷一案,对其向贵院申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自己的.以下合法财产(财产权属凭证见附件)为被担保人所提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书格式15

  担保人:××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被担保人:××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物业管理公司债务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担保人银行帐户内××万元人民币为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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