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担保书

时间:2022-02-01 12:58:30 担保书 我要投稿

诉讼财产担保书

诉讼财产担保书1

  担保人:______建筑工程总公司

  地址:______市_____区兴林街81号

  法定代表人:郑_______职务:经理

  被担保人:____建筑安装公司

  地址:____市___区宣智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古____职务:经理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_______建筑材料商店买卖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担保人银行账户内___万元人民币为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建筑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2

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诉被告________之间的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已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对本案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并保证所提供担保的财产合法、产权明确。

  担保财产(名称、价值、地址)如下:

  房产名称:___市___区____花园____栋____室

  权利人:____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

  特此担保!

  担保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3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ΧΧ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人民法院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xx年 x月x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4

xxxxx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xxxxxxxx诉xxxxxxxx借款纠纷一案,原告向贵院申请对被告位于xxxxxxxxxxxx住宅(面积xxxxxx㎡)一套房屋部分财产进行查封,对原告要求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xxxxxxxxxxx予以担保,xxxxxx愿意以xxxxxxxxxxxx(面积xxxxxx㎡)的住宅房屋作为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xxxxxxx元(xxxxxxxxxxxx元整),并愿承担原告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5

  申请人:xxxxxxxx公司

  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大道xxxx号

  被申请人:xxxxxxxx公司

  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大道xxxx号

  申请事项

  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银行存款x元或相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由于本案诉讼标的额较大,可能因被申请人的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因此,为了保证今后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望贵院予以准许。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申请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6

  担保人:______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____职务:总经理

  住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被担保人: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____职务:董事长

  住所:____市____区___北路____号

  被担保人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贸易发展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现担保人愿做如下担保:

  一、为被担保人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的全部金额,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请求提供经济担保;

  二、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三、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担保总额150万元人民币,担保财产清单(略)。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7

  担保人:xxx

  被担保人:xxx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ΧΧ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人民法院

  担保人:xxx(签字或盖章)

  20xx年x月x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8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1]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一、诉讼(诉中)财产保全

  1.概念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适用条件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二、诉前财产保全

  1.概念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2.适用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三、诉前行为保全

  我国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法院采取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停止实施有关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的行为,就是"诉前停止侵权行为",诉讼法上叫"诉前行为保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2]第9条、第10条规定,权利人有权对"非法缀附商标或商号"行为、"假冒原产地和生产者标记"行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补救措施,以有效地制止这些非法行为,其中就包含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停止诉前财产保全的权利。根据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我国20xx年修订的《专利法》第61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3]第93条至96条和第99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据此于20xx年颁布了《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xx年修正的《商标法》第57条、《著作权法》第49条也有类似规定。这些规定确立了我国知识产权法的诉前财产保全制度。

诉讼财产担保书9

  担保人:xxx(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xxx(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xx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xx市法院

担保人:xxx

  20xx年x月x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10

xxxx法院:

  申请人xxxx曾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人民币xxxx元的担保金。法院以xxxx年xxxx民保字第xxxx号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

  现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故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

  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二、请求退还人民币xxxx元的担保金。

  望依法从速裁定。

此致

  xxxxxxxx法院

  申请人: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11

  担保人:张xx,男,1982年xx月xx日出生,马来西亚人,身份证号码820321-12-xxxx。

  担保人就本人诉潘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本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在交通银行银行存款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账号:xxxxxxxxxxxxxxxxxx,开户行:交通银行第十三行路支行)为本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现金担保。如担保人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保全人因诉讼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名):

  日期:20xx年8月12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12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__市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13

  申请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对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裁定:查封申请人的____号轿车。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财产:货币担保3000元(叁仟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申请人被保全的车辆已经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责险,保单号:____________,保额足以承担____的相关损失。现申请人又提供相应的货币担保,将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财产担保书14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

  地 址:

  电 话:

  被担保人:

  地 址:

  电 话:

  担保内容:

  被担保人与 纠纷一案【案号为】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之规定,担保人自愿以 作为本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备注:

  1、 如用车辆担保,须提交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车身照片、担保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如用房屋担保,须提交房屋产权证原本及担保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在担保书上注明房屋的位置及房产证号码。

  3、 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应与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查封的财产数额等额。

诉讼财产担保书15

  一、诉讼保全的目的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诉讼当事人只有通过主动申请财产保全才能有效防止对方当事人抽逃或者隐匿财产以达到保障自身实体权益的诉讼目的。然而财产保全依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为当事人提供的这项服务就是为了协助当事人能够通过财产保全实现最终的诉讼目标。

  二、操作流程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3、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4、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三、需提交资料

  (一)案情资料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

  2、该案件诉状副本

  3、该案件证据材料副本

  4、需保全财产的线索

  (二)当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所需的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三)当申请人为法人时所需的资格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近期财务报表

担保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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