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诚信承诺书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诚信承诺书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诚信承诺书 篇1
中国移动湖州分公司:
根据贵公司开展严厉打击通信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我公司予以以下承诺:
1、 承诺我公司资质等级必须达到承接贵公司相关专业的要求,不超资质承
接贵公司工程,同时积极配合贵公司对公司的资质审查,及时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 保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履行义务,
3、 承诺所有承接贵公司的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 承诺我公司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特种作业人员均具备相
关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 承诺我公司将按照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提取相关安全生产费用,并按照安全生产规定使用和管理,用于安全生产的六大方面,如下:
a)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b)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c)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d)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e)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f)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同时我公司接受中国移动湖州分公司对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全责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诚信承诺书 篇2
为增强我院毕业生的诚信意识,营造诚信就业的良好氛围,充分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按照学院要求,本人郑重签署《诚信就业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我在就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学院的就业政策;
二、我在应聘过程中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推荐表、成绩单、协议书上所有信息和各类证书、材料都是真实可信的;
三、我已认真听取了用人单位关于单位性质、就业岗位、福利待遇等招聘情况的介绍,对用人单位已经做了全面的了解,经过慎重考虑,我同意到该单位就业。
四、我在提交自荐书前已将拟就业单位的情况向家长、亲朋好友仔细介绍过,并取得了同意和支持。
五、我将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顶岗实习,实习期间我将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虚心学习、注意安全,保质保量的完成实习任务。
六、我会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办理离校手续;按时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七、我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达成就业意向后决不违约。
承诺人班级: 姓名:联系电话:年月日
招生就业处备案:
诚信承诺书 篇3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中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提供有关家庭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本学期已经得到 单位(个人)资助金 元。
四、承诺自己所受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上学所需的生活费。
五、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
六、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2.在校期间如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取消助学金资格。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停止助学金资格。
4.高中未毕业,但终止了学业,取消助学金资格。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本人郑重承诺:本篇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内容不存在剽窃、抄袭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不存在篡改、伪造实验数据,如有违规行为发生,我接受学校相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专业 年级
签 名: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5
采购人:东营市黄河水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市采购中心: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本次由市采购中心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东营市黄 河水城管理委员会城市之舟和黄河路广利河桥头绿化养护(项目编 号:DYZCT20xx-4#)政府采购活动,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问题发生,如果我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出放弃成交结果,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等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外,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市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缴纳的保证金。
二、市采购中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三、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谈判期间承诺的所报服务方案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市采购中心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诚信承诺书 篇6
甲方:xx镇镇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及小组成员共 人。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承诺书: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和县民本计生工程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
(1)依法生育的双女户顺产后在3个月内、剖产6个月内自觉落实节育手术,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农村夫妇政策内生育二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000元(其中,两女户在规定期间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500元);对政策内生育一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上环的奖励500元;对节育手术失败,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1000元;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宜上环、不宜结扎)导致以外怀孕的夫妇,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500元。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子女满16周岁。
(3)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55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子女伤残、死亡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49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奖励扶助金。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奖特扶对象,除上级奖励外,县财政每人每年增补120元;独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增补240元。
(4)对年满45周岁的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或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等以上)的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100元补贴;对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50元补贴,直至60周岁。
(5)对独女和二女户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子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在医院分娩的每人补助500元。
(6)对夫妻双方均为晚婚或晚育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期内新婚、再生育对象怀孕90天内主动上报孕情信息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7)农村计划生育独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录取县公办高中,独女户减免择校费的50%,双女户减免择校费的30%;对农村独女户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
(8)在农村土地集中整治整村推进拆迁安置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和主动放弃再生育指标户,每户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9)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延长产假30天,同时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女子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3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
(10)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困难群众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适当提高生活保障金。
(11)镇、村居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困难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1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承诺书、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13)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免费参加农业、科技、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举办的养殖、种植技术培训。
3、提供优质服务:免费办理《生育健康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4、对计生家庭户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统一免费发放《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减少育龄妇女孕环检次数。对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0周岁或一方已采取绝育手术、患不孕症或不育症对象户及其他不可孕育(含无配偶的)的,采取访视服务,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一次;对夫妻一方或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在职干部,以公职作为担保,承担计划生育连带责任及生育一男孩和放弃再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每年开展二次孕(环)检服务。对40周岁以下生育一女孩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或二多孩未结扎、初婚待育、再婚夫妻有子女且未实行结扎对象,每年开展四次孕检、二次环检服务。
(二)乙方承诺
本人自愿加入诚信计生小组,并承诺做到以下: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及时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顺产生育后3个月内,剖宫产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上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按时落实长效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做到一胎持证生育,二胎持证怀孕。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导致政策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督促其按法定年龄结婚、按政策生育,并负有在1个月内将子女新婚、怀孕信息告知镇、村责任。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省内免办),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主动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在外期间每年不少于3次向村(居)反馈孕环情情况。
7、诚信小组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出现政策外怀孕行为的,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违法生育行为的,收回《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之前取得的所有奖励。
8、补充承诺:
二、违约责任及承诺效力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再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原享受的相关优先优惠予以追回;同一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承担违约连带责任。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在承诺书有效期内,承诺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承诺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组其他成员可留复印件。
甲方: 村委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签字):
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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