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承诺书三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使用上承诺书的情况与日俱增,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放弃承诺书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放弃承诺书 篇1
放弃房屋产权承诺书
郴州XX改造项目指挥部:
我自愿放弃位于XXXX路XX小区第 栋 单元楼 号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契证编号 )的产权所有权,将在以后不主张对此房屋的`产权所有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全部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印章)
xx四年 月 日
放弃承诺书 篇2
郴州XX改造项目指挥部:
我自愿放弃位于XXXX路XX小区第 栋 单元楼 号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契证编号 )的产权所有权,将在以后不主张对此房屋的产权所有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全部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印章)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放弃承诺书 篇3
武汉市新出台规定要求,20xx年幼升小,学生入学就近原则,择校生则必须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
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市新出台规定要求,7月3日前,全市中小学完成《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对不按规定到“对口学校”就读而要求择校的.学生,入学前须与所择学校签《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下称《承诺书》)。
今年,武汉市有约7.8万名小学新生入学,约6.48万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符合“对口划片”就近入学的学生,对口学校将发放《入学通知书》。新规要求,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承诺书》,经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直到学生中考升学结束后。
择校生起始时间的认定,从20xx级起始年级新生开始,包括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20xx年以前已入学的小学生、初中生,暂不实施择校生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的政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或者转学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也不用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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