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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使用倡议书的机会越来越多,倡议书本身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有关人员可以表示响应,也可以不表示响应。倡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日,我市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坚决打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特发出如下倡议:
1党员干部带头
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2倡导文明过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3广泛宣传教育
各级文明单位要深入所联系社区、生活小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红旗渠报、林州电视台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是顺应群众呼声、保护人们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避免火患发生的现实需要,是移风易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必要动作。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践行倡议,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林州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2
宝山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为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力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做宣传劝导的传播者
带头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讲解《条例》规定和要求,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禁放禁然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禁然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的正能量。
二是争做遵规守法的践行者
严格遵守禁然规定,不违规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文明单位要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禁燃规定,主动劝阻违法燃放行为,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践行者。
三是争做城市安全的守护者
积极参加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社区安全管控工作,主动举报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踊跃参与居民区巡查工作,守护城市安全。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的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幸福祥和的绿色年、文明年、安全年!
倡议人:
日期: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3
市民朋友们:
春节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为此,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津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倡议内容如下:
一、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三、正月初五、初八、十五等传统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时,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五、自觉遵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天津市民。
六、节日期间多采用公交、地铁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为建设美丽天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 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4
全县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每逢春节,有些市民朋友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欢乐之情、营造喜庆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现特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从我做起。
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气球、喜庆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共同守护大荔的蓝天白云,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
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微博、抖音、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觉劝阻和监督亲朋好友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勇于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及对身体健康的危害。
三、强化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商业点、婚庆公司、殡葬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储存、销售、操作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美丽大荔”建设,以实际行动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为协同共建大荔绿色生态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xx年1月18日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5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民朋友们: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在普天同庆的时刻,我国有燃放烟花爆竹欢庆传统节日的习俗。如果不分时间、场合、种类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尘、噪声不但污染空气,而且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如果燃放不当还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欢乐、祥和,现就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1.广大市民朋友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携手创建和谐文明城市。
2.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少聚集燃放烟花爆竹。
3.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4.党政机关、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放烟花爆竹、文明绿色过节。不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等,同时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5.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和禁止的地点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6.要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7.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
市民朋友们,慈溪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我们的倡议能够得到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用实际行动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慈溪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我们也真诚欢迎广大新老市民积极配合。
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慈溪市文明办
20xx年1月21日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6
各位公民: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一项传统民俗,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愿景。为倡导文明新风,为进一步营造浓厚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传播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揭阳市应急管理局诚挚地向全市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共当烟花爆竹的安全员
安全生产,从我做起。全市每一位公民都要行动起来,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员,让安全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树立安全意识,吸取经验教训,把安全理念渗透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许可,不得私自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全市社会各界朋友,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未经依法许可,严禁运输烟花爆竹或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都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共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监督员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安全监督,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负起监护人的相应责任。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共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员
揭阳是我家,安全靠大家。全体市民都是这座美丽城市的主人,大家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基层公共安全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带动共创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我们提倡理性购买符合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号召动员我们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站在助力“平安揭阳”大发展的高度,推动全市所有家庭、学校、企业、各社会组织都立即行动起来,让安全融入家庭,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让安全走进社会各界,成为一种工作需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家庭的和谐平安,为了揭阳市的安全发展,为了人民的幸福安康,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携手并肩、砥砺前行,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理想与信念,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让我们居住的家园更加美丽!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7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打响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提出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做一个践行者,过低碳环保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二、做一个监督者,过安全祥和年。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做一个宣传者,过文明健康年。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渭南建设。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xx年2月10日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8
全体业主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业主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 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业主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祥和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万秀区:东至云龙桥与紫竹大桥连线,西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环路)。
温馨提示:恒大山水城小区内属于禁放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长洲区:东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西至玫瑰湖公园西侧(三龙东一路)延至竹湾路以西500米连线及机场路,南至浔江外江南岸,北至龙腾路与舜帝大道连线(外环路)。
龙圩区: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区域。
三、关于处罚规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对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告知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9
全县居民朋友们:
金牛追冬去,福虎报春来。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特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持续落实全县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守法,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规运输、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争做守法公民,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形象。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要崇尚新风尚、打造新民俗,坚持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汝阳是我家,保护环境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及他人的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一起呵护你、我共同的生活环境,让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同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汝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23日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0
全镇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庆祝氛围,现就执行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要求,向全镇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家人成员、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好处,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其它安全、绿色、环保的过节方式开展喜庆活动,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守护好我们的碧水蓝天。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全镇广大居民朋友要主动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四是遵纪守法,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法者”。在我县范围内未经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发展,多一些环保空间。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城关的空气会更加清新、城关的天空会更加蔚蓝多彩!
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吉祥如意!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9日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1
各村、各单位:
太平是我家,美丽靠大家!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禁燃禁放”工作,让太平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太平镇镇政府向全镇各村、各单位发出倡议:
争做遵规守法的行动者
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家庭、守法模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太平女性和家庭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
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
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争做宣传劝导的践行者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宣传普及的志愿者,让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蔚蓝天空,是我们的愿景,繁星闪烁,是我们的追求。让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告别烟花爆竹,倡导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让太平镇的环境更优美,生活更舒适,城市更文明,社会更平安。
倡议人:
日期: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2
各位市民朋友:
岁末年初,春节在即。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建美丽家园,确保春节安全祥和,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守法者。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临街摆卖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生产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储存烟花爆竹。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和春节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3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二、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三、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110);
四、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清城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区人民: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xx年1月18日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4
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
为积极贯彻落实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人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诗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5
全体教职工:
20xx年新春佳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落实《德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绿色环保的春节。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二、自觉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劝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方式,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四、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
让我们从禁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争做文明市民。
中共齐河县委党校
20xx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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