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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倡议书,在写作上,倡议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为了让您在写倡议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1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品味,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我们发出“文明交通、我们行动”倡议:
一、从规范停车做起。
机动车在道路两侧停车时,应当在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
临时停车时,均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严禁在道路交叉口、应急通道口等法律明令禁止的地点乱停乱放。
非机动车也应在指定区域或不妨碍通行的`地点统一摆放整齐。
二、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正确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灯,各行其道不影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体现文明交通新风尚。
三、摒弃交通陋习。
机动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接打手机;开车、乘车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行人过街不随意穿行走人行横道线。”
四、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城市文明看交通,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造我县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2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
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
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不翻越护栏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
1、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
2、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法》第38条,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
4、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法》第93条第2款、《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
5、开车打手机,违反了《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6、不系安全带,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
7、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三是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
1、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法》第35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2、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3、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法》第37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50元。
4、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5、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口头警告。
6、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法》第89条,罚款20元。
7、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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