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05-07 12:19:2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苏州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苏州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苏州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

  2.租住期限;

  第三条租金。

  1.支付租金方式;

  2.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第五条房屋押金

  1.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作为押金。租期届满,房屋及设备无损坏遗失且水电气费用缴清的情况下,甲方全额退还押金。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负责赔偿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之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苏州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03-06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03-22

商品房房屋租赁合同03-21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15篇03-26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15篇)03-28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集合15篇04-01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汇总(15篇)08-21

(精)商品房屋租赁合同15篇08-08

现代商品房屋租赁合同书05-06

商品房三楼房屋租赁合同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