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3-08-08 12:56:4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租赁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

  一、 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承租方职责:

  1、因承租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五、出租方职责: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出租方允许(出租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承租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7、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给出租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车主)的________品牌车(车牌号为_______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3

  租 赁 方(甲方):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 车辆情况

  1.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汽油。

  二、 租期及租金

  1.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甲方按月租金 ___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押金______万元,签订本合同后,三个月内支付租金 _______元,车辆使用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 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 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 帮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 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 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 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 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 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 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 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 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3. 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 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 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 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五、 其他

  1. 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租 赁 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车辆归还及续租

  4.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车辆维修

  5.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车辆保险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违约责任

  7.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2)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3)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权代表人: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地址:

  电话:010-58209***

  传真:010-58209***

  联系人:手机号码:

  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交付地点:xx,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p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_____(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p违章p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p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p违记p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p出借p典当p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p过桥费p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p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p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p灭失p诈骗p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p纠纷p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驾驶证档案号: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

  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并且出租方每一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

  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

  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职责。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公司 承租方(乙方):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三、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六、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 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 处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9

  出 租 方:

  地 址:XXXXXXXXXXXX 邮码: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 壹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 2年 ,自 20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 年 12 月 31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承 租 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XX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中介方代表:

  (或盖公章)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 上海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 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 , 座,车号:沪 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 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

  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上海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汽车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码: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共计元(大写:)押金:元(大写:)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三、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四、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五、起始地点:返还地。

  六、甲方的权利: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七、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八、乙方的权利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九、乙方的义务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范本)使用租赁车辆。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十、免除或减轻责任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十一、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1)提供虚假信息;(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十二、担保条款: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十三、补充条款: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十四、其他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车 叁 辆作为交通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车辆保险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每一辆汽车的价格为¥5800 元/月,租金累计为:陆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元整(小写:¥626400 )乙方按照年度方式支付给甲方租金,第一年支付40% 贰拾伍万零伍佰陆拾元整(小写:¥250560 ),第二年和第三年均支付30%壹拾捌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小写:¥187920 )每年10月16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 甲方账户:732 661 018 280 005 312 6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新站支行,户名:合肥徽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四、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因乙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违章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按规定支付甲方租车费且配合甲方完成车辆年检;

  3、乙方租赁期间调度公司驾驶员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5、乙方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了解车辆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日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发现问题立即按照4S店要求补充更正使车辆符合随车手册规定的要求再使用。

  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车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严禁车辆参加竞赛及测试使用,严禁用于营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违禁物品否则甲方不负责后果。

  7、乙方驾驶员必须取得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否则甲方不负责后果。

  8、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的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损坏车辆或者更换车辆零部件。

  9、车辆在租期内丢失,在保险公司赔偿前,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随车工具和各项证件附件齐全有效;

  2、甲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车辆意外险、三者险、车上人险)及交强险、且在有效期以内(附保险单);

  3、甲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乙方能正常用车;

  4、甲方按车辆4S店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甲方必须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给乙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

  8、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9、对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10、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事实情况予以补充附件。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

汽车租赁合同14

  合同编号: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租赁汽车____辆,车型号: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颜色: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底盘号: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租赁汽车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三、甲乙双方商定由驾驶员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专人驾驶租赁汽车。

  四、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期限。

  1、租赁期内每辆车每一天租金________元。每一天可用________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元。每超一小时加收___________元。起租按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租金。包月车辆按每月30天计算,包月价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每月可用________公里。超出30天的部分按日租算。超公里部分按所超公里数加收租金。

  2、办理租赁、还车手续须在甲方营业期内。营业时光为每一天8:00-20:00。

  3、租金能够现金或者承兑汇票支付,使用承兑汇票需待款到甲方账户后,乙方方可提车。

  4、租金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先预付人民币________元,于还车之日结清。租赁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于每月________日(节假日顺延)结算支付一次。乙方应将租金按期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认可付款。

  5、乙方租赁甲方的汽车,须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含违章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租赁期满无其他意外情景,由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违章押金在还车两个月后,查询用车期间无违章时退还。

  6、对租金、修理及其他费用,乙方逾期支付的,逾期款除按5‰每日计算滞纳金外,乙方逾期支付任一期租金,甲方有权无条件地将租赁汽车先不经通知而收回,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收回车辆过程而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租赁车辆出租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并与乙方书面交接清楚。

  2、负责对租赁汽车进行正常维修及定期保养。车辆的间隔里程为5000公里,正、负不得超过200公里。

  3、负责对租赁汽车在扬州市区境内非人为路抛的急修,乙方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

  4、负责对租赁汽车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强制险、□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及其他随车保卡载明的险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协助乙方处理使用租赁汽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有关的索赔手续。

  6、甲方跟据乙方需要可配备驾驶员一至两名。向乙方供给有偿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法定证件、公章及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伪造、失效或者冒用的,由乙方对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及法律职责负全部职责。

  2、乙方应认真了解、检查和掌握租赁汽车的各种性能及操作方法。凡因乙方使用、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赁汽车损坏及附件遗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各类机件故障及事故车修复,须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理,不得自行送外厂修理。归还车辆时,经检验因乙方自行送外厂修理,换了非正宗零部件,车辆修理需重新进行的,乙方承担所以造成的修理费用和重新修复的搁车损失费用。

  4、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管部门、当地保险机构和甲方报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异常通知的,应当按照甲方或者保险机构通知的要求处理。

  5、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必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次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将处理机关的处理结果及证明材料送交甲方,以利甲方处理保险索赔手续。因乙方原因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车辆发生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款赔付之前,修理费及处理事故、医疗等费用由乙方先支付。保险公司赔偿后,由甲方领取赔偿金返还乙方,但乙方须按车辆修理费(与事故职责无关)以如下比例补偿甲方:修理费用在六万元以下按20%补偿;六万元以上的按30%补偿。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的,乙方按重置价向甲方赔偿。造成破坏的,乙方向甲方承担租赁汽车从损坏至修复上路期间的搁车损失。

  7、乙方自备驾驶员,须持法定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并有____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非本合同注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租赁汽车,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驾驶员需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补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所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严禁酒后驾驶租赁汽车,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营利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以乙方对租赁汽车上的特性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亦不得私自拆装、附加它物于租赁汽车,否则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租赁汽车车体(件),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如乙方私自拆装里程表,造成租赁车辆无法计费,甲方除正常计费外,每日加收500-1000公里超公里费用。

  12、此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抵押、倒卖、被设置留置权或其他权利负担,否则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光里归还租赁汽车,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超过规定的还车日期7天,乙方未还到上述指定地点,甲方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该车或上报有关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乙方归还汽车时,必须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第一页还回日期上注明,需由甲方接车人签收后方可归还,否则视为乙方未归还车辆。

  14、乙方还车时车况必须与《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甲方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时,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15、乙方超月使用租赁汽车的,须于每月底最终一日将租赁汽车运行公里如实报给甲方,以确保租赁汽车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级别保养。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保养、检测要求及时将租赁汽车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或者检测。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脱保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每脱保一次,赔偿400元,每超500公里,增加100元。逐次、逐公里累计由乙方承担经济职责。

  16、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车辆须妥善保管,停放地点安全可靠。甲方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光,有权对租赁汽车的使用与保养,保管情景进行检查,乙方须给予配合。因保管、停放不善造成的租赁汽车丢失及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

  17、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七、其他约定

  1、乙方注册名称、地址、通讯电话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七日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或法院寄给乙方住所地的`送达材料被退回,则视为已送达乙方。

  2、乙方使用租赁汽车的全部费用(含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自理。还车时,存油低于提车时的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已使用的燃料费用。

  3、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有聘用驾驶员或者非甲方配备驾驶员的主观故意职责,发生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及其他惩罚性损失。

  5、租赁期间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景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作相应的调整。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还须填写甲方的相应附件表格及车辆交接清单。所填写的表格及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需延长租赁期的,应于租赁期满7天前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延期合同,未签订延期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收取超时费用。

  8、乙方聘用甲方驾驶员的,须支付甲方驾驶员工资福利费用_________元日,按天支付。甲方驾驶员每周工作为40小时,每一天为8小时。每超一小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加班费用,按月累计交纳。其他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9、乙方必须保证租赁汽车每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车辆例行保养和性能情景检查。逾期不参加检查的视为乙方违约。

  10、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需要更改资料,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补充或者修改。

  八、违约职责

  1、如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所以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承担前文违约职责外,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汽车,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乙方仍应承担违约的赔偿职责。

  九、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住所地。甲方的车辆在__________交付给乙方。

  十、本合同自签订盖章时发生法律效力,至车辆归还,费用结清之日终止。但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发生的未了的经济职责情景,乙方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免责,仍由乙方对相应后果承担职责。

  十一、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已由甲方充分说明,乙方已逐字看过并对以上条款全部理解。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_x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合同的,本合同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合同,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合同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合同单方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合同解除生效日。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合同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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