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6 19:45:49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厂房租赁合同(精华)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厂房租赁合同(精华)

厂房租赁合同1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现乙方已对本合同项下所述的厂房作现场实地视察,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标准

  1、甲方将座落在 的厂房(房地产权证号: ,以下简称:该厂房),建筑面积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的范围仅限于上述厂房,除厂房外的其他空地乙方可以合理使用,但需遵守有关人员进出、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

  2、该厂房的用途为 ,如乙方需转变该厂房的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租赁年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如乙方续租或不续租的,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金

  1、首年该厂房租金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 元/㎡),即该厂房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 年开始每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的基础上每年递增百分之 捌 :

  即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 年,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上述费用均不含税,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须予以配合,税金由乙方负担。

  3、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租金开始缴交日期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缴交当月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给甲方,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届满且乙方付清水电费、税费、工人工资、租金及相关费用后的7天内由甲方不计利息原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

  1、甲方负责提供 千瓦电源,其余用电设备的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购买及安装甲方指定型号参数的水、电表、限流空气开关。乙方必须根据上述甲方提供的用电负荷之内进行安全用电,若因乙方安装及使用过程或超出负荷造成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自来水源,其余用水的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需增加水、电负荷,则由乙方为主导,甲方义务协助到有关部门协调,一切报装增容、安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间乙方安装独立电表和水表,发生的水、电费用甲方按照地方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按实代为向乙方收取,公共用水、电则按实分摊收费,缴交日期与租金同时向甲方支付。乙方逾期缴交水、电费或其他租赁费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之厂房作停水停电处理,造成损失、损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生产产生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费用和装运车辆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厂房,但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转租、分租给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七条 维修、养护

  乙方在租赁期间,保证妥善使用该厂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的结构。如乙方在使用该厂房过程中,对其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负责修缮或恢复原状,如乙方怠于处理的,甲方可单方面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不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按照实际向甲方作出相应的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厂房损坏或对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伤害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装修改造

  1、租赁期内乙方如需改建、增建,须向甲方提交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得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动工,否则甲方有权追讨乙方一切责任。租赁期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出租物原貌恢复原状。

  2、由于乙方擅自改建、增建项目的,给甲方或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一概责任由乙方负责。

  3、如涉及对消防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改造。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提交的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5、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租时,由乙方投入的可分割并可移动的属于乙方所有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由乙方带走;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水管等)及有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6、租赁期未满,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退租,属于乙方所有的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归甲方所有。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提前退租,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有资格的评估单位,对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进行评估,甲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厂房返还

  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须按甲方要求 天内迁出并将物品全部搬走,乙方无合理理由逾期不搬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日租金三倍的标准支付场地占用费,同时甲方有权将物业内的物品搬出,并不承担保管义务, 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除能用螺丝刀拆卸的器具乙方可自行拆走外,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属甲方所有,乙方如有损坏应维修及赔偿。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每月租金及相关费用给甲方。

  3、租赁期内,乙方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国、地税等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办理或不办理上述相关证照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因拖欠工人工资致使任何纠纷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在租赁期内,乙方须取得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合格证或资格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确保在租赁期间,其有关生产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安全生产。如有高度危险性机器设备进厂或参与生产,必须书面知会甲方并由乙方为主导上报有关管理部门核查并批准方可进入该厂房投入生产,并做好高度危险作业的`危险防范措施。乙方对该厂房的使用必须符合被核准经营的项目的安全标准,达到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在租赁期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安全生产责任或消防责任、环保责任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或任意第三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使用甲方电梯(包括客梯及货梯)造成的损坏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国家政策或政府部门规划要求改变厂房使用功能,或政府征用、征收、拆迁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发生上述情形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结清款项,甲方则在合同解除后7天内无息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

  3、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尚未使用租赁该厂房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将履约保证金双倍退还,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中途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租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履约保证金:

  (1)合同期内,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或随意改动经营设施和经营范围,经甲方警告仍不予纠正的;

  (2)乙方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让经营该物业书面,或将该物业作设定任何担保、抵押的;

  (3)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 日,或累计三次逾期交纳租金的,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拖欠总金额的 ‰计付违约金;

  (4)乙方不承担应由其承担的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物业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该物业进行装修的;

  (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乙方出现上述情况的,本合同在甲方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并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段时,如有征收补偿的,一切补偿及赔偿按法律规定处理。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补偿之责,但乙方所交之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之一切文件的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准,从一方寄发信件之日(以邮戳为准)10日内,视为已收妥相关文件,任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均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怠于通知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厂房的有关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位置的部分面积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用时间:租用期为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租。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给甲方缴交一个月上期租金人民币:_____元及两个月押金人民币:约_____元,在租赁期内乙方违约的,甲方没收乙方所交的款项。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给乙方。

  (2)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每月的5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给甲方,若乙方逾期10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欠甲方租金金额按每天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缴交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

  (3)甲方提供乙方KW的配电使用,电费按_____元/度收取,与当月房租一并交纳。

  (4)甲方给乙方提供自来水使用,每户的水表均独立,水费按_____元/吨收取,与当月房租一并交纳。

  四、装修期限:甲方给乙方天装修期,签订合同起计算,即年月日起计算租金及综合管理摊销费;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不含税金,只提供收据收取租金。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须守法经营,在租期内负责维护好现有的厂房,爱护租赁物。不得随意改建,需要改建或增建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必须做好厂房围墙内的消防,用电,环保,卫生等安全工作,危险物品必须妥善管理,造成意外事故的',负上全部责任。

  (3)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负责工人的工伤,社保,医疗等。

  (4)合同期满后,乙方交还给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保证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水管设施,门窗玻璃等)。

  (5)甲方负责完善现在厂房的消防设施安装,并报批消防审核验收合格证,提供给乙方使用。

  (6)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合法经营厂房的相关手续,

  六、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政府规划需用此地,甲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向乙方支付贰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政府拆迁土地、建筑物等补偿归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确需解约的,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的租金作赔偿,及不退回押金。

  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免责,不可抗力指战争、地震、台风、水灾、自然灾害及不能防止的事故,双方免于责任。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九、乙方合同期满后,所有内部固定装修及电线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拆除。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厂房,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租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全年租赁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 元),每年的租赁费提前一个月一次_清。

  二、乙方在使用期间,厂房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一切票据保留)均由乙方自行交纳。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厂房完好无损,不得改变厂房主体结构。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按价赔偿。乙方向甲方交纳厂房抵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_,租赁期满时,如厂房没有任何损坏,则甲方将抵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注意厂房的安全防火、防盗,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厂房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乙方如不继续租用,应按时离开,并将厂房完好交给甲方,甲方将验收厂房的完好性。

  六、乙方不得利用此房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

  七、如因乙方原因院内水泥地面造成破损,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维修路面,否则立即终止本合同,抵押金不退。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

  手机: __________电表: 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为保护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_____

  第一条、位置:_____,该仓库面积约为平方米,物业状况良好。

  第二条、管理权转让期限:_____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车位使用功能要求:_____仅作为仓库使用,不得住人。

  第四条、管理权转让款项和付款方式:_____

  1、从月日至年

  2、管理费每月按/平方米计收。

  3、全年管理费合计为

  4、合同期内电费单独计算,按照政府规定的商业用电标准,由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

  5、电费于每月25日前缴纳,乙方逾期15天未缴纳者,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用电供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管理费按年度缴纳,本合同签订之日交清第一年度的管理费。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对地仓库进行封闭、装修——确保外立面颜色、款式、材质与地下车库其他墙体一致。

  8、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管理费及电等相关费用及钥匙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场地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载明的规格,为乙方提供地仓库场地。

  2、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及代收电费。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车位的情况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或妨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

  4、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卫生。

  5、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另签订契约。如不续用,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时,在到期日前将车位内属于自己的物品搬出。否则,视为放弃该场地内全部财产的所有权,由甲方处理。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将个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提供给甲方检验,甲方留存乙方个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合同期间,乙方仅将该场地作为仓库使用,不得住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的结构及用途。乙方若需对场地进行装修或增改设备时,必须征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期满退约时,乙方除制冷设备、库存设施等大件物品外场地内装修部分不得拆除。乙方造成使用场地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合同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及时足额缴纳管理费及甲方代收的电费。逾期甲方向乙方每天加收总应交额的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5天,向乙方收取应交额5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5天不交管理费或者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扣押场地内乙方的一切物品。甲方有权阻止或禁止乙方继续使用该合同场地。

  4、乙方将在合同期满时把该车位完好无损、适用的.情况下交还甲方,甲方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乙方持车位钥匙全部交还甲方,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5、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使用车位的,乙方应继续承担支付管理费的义务。如乙方确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以剩余期间内应交管理费总额的50%计算。

  6、乙方使用场地内在合同期间的安全、保卫、消防、防水、综合治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场地内卫生)。

  7、乙方不得在使用场地内放易燃易爆物品。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凡因其他原因造成火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造成火灾方赔偿。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2、擅自改变该场地结构和约定用途的。

  3、擅自将该场地转租他人的。

  4、乙方逾期5天不交管理费的。

  5、电费逾期超过1个月以上的。

  乙方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视为当天解除租赁合同,场地内所有财产充抵合同有效期的全部期限的管理费。

  第八条、甲方有下列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场地设施出现因甲方责任引起的重大问题,甲方不及时修缮的。

  2、甲方不按时接收乙方管理费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合同规定应当解除合同的。

  甲方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须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在十五日内全部赔偿,超过十五日视为放弃索赔权。

  第九条、合同期内,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该场地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管理费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现行《合同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5

  出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1. 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费支付

  5.1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7.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8.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2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合同范本《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9、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10.1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0.2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2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1.3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 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 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 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2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 免责条款

  14. 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4.2款执行。

  14. 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 广告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

厂房租赁合同6

  厂房位置: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为坐落在**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租赁物业: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位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停车场:指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16)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月:指日历月。

  18)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租赁物业状况

  1、租赁物业位置,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3、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共计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支付方式:

  租金按每支付一次,乙方以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定金及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6、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同意将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如果允许的话),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转载自百分网http:

  第十一条承租人限制

  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路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或作价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的),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位(详细位置及设计须由甲方最终审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负责安装、修护或拆卸人员除外)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7、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7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倍支付违约金。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保险

  1、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2、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赔偿限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

  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通知送达

  1、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

  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

  (7)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保密

  1、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其他

  1、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出租厂房用途

  1、用途:。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厂房。如违反约定擅自改变用途,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日起,至月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月年日止。租赁期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

  3、租赁方式为先付后租,支付周期为

  4、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租金应预付六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周期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5、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6、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乙方的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及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6、 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由甲方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8、 乙方必须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并将上述材料及乙方工商登记材料交甲方存档。因乙方违反本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甲方有权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0、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加强对所聘人员的`管理,对所聘人员施工安全工作及所聘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直接负责。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收回厂房,并不再退还所收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4、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协商达到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工作地点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乙方实际占用面积有变化的,以实际占用面积为准。

  二、厂房租赁日期和期限

  1、厂房租赁自_年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价格为每年人民币_ 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自租赁开始日每隔叁个月提前一次性预交,以转账或者现金的方式付清;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4、租金按整月计算,乙方退租交付厂房逾期的,实际使用天数不满一个月,当月租金仍按一个月计算支付。

  5、乙方自租赁开始日之前向甲方缴纳相当于3个月房租的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押金除扣抵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_15_天内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场所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_3天内向由甲方缴清相关费用,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后_3_天内向乙方提交相关发票或者收据。乙方逾期或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采取停供措施,由些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厂房、机械、设备等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附属建筑物有损坏或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3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维修费用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建筑物的附属机械、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验,使用中损坏或者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物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2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需要维修或者增设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进行装饰,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退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将该厂房转租,如果擅自中途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且未到期的租金、押金不予退还。

  2、乙方不再承租归还该厂房时,乙方应当负责拆除租赁期间乙方新增加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并恢复甲方厂房、机械、设备至租赁开始时可正常使用状态。

  3、乙方退租时应于交付厂房前付清全部租金及违约金。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租赁期未结束时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_3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_3_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搞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如因此造成损失,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房租,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加收滞纳金外,还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单方终止租赁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或者相关安全事故将厂房毁坏,乙方应按照厂房造价予以赔偿。

  6、乙方实际租赁期结束,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乙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不再出租,应至少提前_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授权代表: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

厂房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所属厂房 3500 平方,每月租金¥120xx 元,租用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缴纳甲方定金 ¥24000 元(以收据为准)。

  三、乙方每月租金定要在当月5日前交齐给甲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用厂房,定金不作退回乙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他人;不得擅自改建厂房内、外建筑及装修,乙方需要转让、改建、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收回乙方租用厂房,定金不退回乙方。

  五、乙方租赁期间,应要爱护甲方固有财物不得损坏,否则按现行物价赔偿甲方。

  六、水、电、税务、工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交纳。

  七、乙方要做好防火工作及环境卫生,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各一份,自双方签名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有权作出补充和解释。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厂房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厂房。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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