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季度年结算。每季1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1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附:
甲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区路号栋室房屋出租给乙方,户型室厅,面积平方米。
甲方提供的设施有。租期满后乙方须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条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计个月,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按照违约论处,违约方赔付守约方壹个月房租。
第三条租金为元/月,乙方必须一次性交付甲方个月房租,
共计元,其余租金按支付。房屋押金为一个月房租,乙方租期满后,自行结清水、电、气、有、有线电视、物管等相关费用。房屋无损坏,甲方无条件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在租住期内乙方应爱护该房屋内所有设施,若出现乙方人为损坏,乙方必须给予及时修复或赔偿。若因其它客观原因(如自然老化损耗等)出现房内设施损坏,乙方不承担修复赔偿责任。若乙方对房内设施或装修需进行改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作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若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同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乙方若需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与第三方所产生的租赁关系无效,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其他。
1、水表数据:
2、电表数据:
3、管道煤气数据: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2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__1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乡________村之库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金为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4.2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整)。
4.3支付方式为年付,协议生效后,第一个月为互相试租期,
_____年_月_日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整)____年_月_日支付剩余的租金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仓库使用
5.1甲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的安全,
5.2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经营责任
6.1如发生货物被盗、丢失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6.2乙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诈骗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终止合同
7.1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因经营、整体规划需要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款项,并经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乙方双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该商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44号二楼,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月租金价格为叁万贰仟元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改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租金价格改为月租金叁千元。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改为56平方米。
三、双方同意将该商铺原谢良军签定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作废,原谢良军欠缴的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税费共计9774.33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后税费由乙方负责按时缴纳。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其他合同条款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继续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及房间内所有的'货架等固定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租赁期叁年,自农历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租金一年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交款方式为年缴。
六、水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
七、甲方(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八、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金按市场同类定价。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其他未约定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字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总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承租其位于_____5幢2__室的住宅一套(以下简称该住宅),该住宅建筑面积41、52平方米。乙方需按本《房屋出租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一条:该住宅的租金为人民币9000元/年(合750元/月),由乙方分两期向甲方支付,首期房租人民币4500元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的签字日,第二期支付时间为20__年12月1日以前;
第二条:该住宅的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由甲方向乙方提前收取(与房租一并收取);
第三条:该住宅的电费、水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向乙方收取;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收取“住宅综合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本《合同》正常终止时,若未发现需赔偿或/和补收事宜时,甲方向乙方全额反还(不计利息);
第五条:乙方承诺爱护保护该住宅的.建筑主体、装修装饰、固定或非固定家具、以及相关的家电设备、卫浴设施及门窗地板等;乙方承诺不对该套住宅的墙面等部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污损(包括钉钉和刻画);
第六条:该住宅内的甲方财产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窃、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住宅发生重大事故(如火灾)等情况,导致甲方财产严重受损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相关损失(赔偿不仅限于“住宅综合保证金”额度内);
第八条: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已明确告之乙方应注意的相关安全事项,乙方保证其在使用该住宅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事故(含人身伤害及意外伤害)均由其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甲方有权对该住宅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乙方不得拒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该住宅的任何门锁;
第十条:应乙方要求,该住宅的电话由乙方自行向电信公司申请,其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乙方应使用甲方在该住宅装修时设置的电话线路,不得另行在该住宅内装置电话明线;
第十一条: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必须和甲方共同对该住宅内的装修装饰、家电家具、设施以及水、电表起始数据进行验收(根据本《合同》的附件:清单),验收完毕,共同在在《附件》上签字;
第十二条:甲方若急需使用该住宅时,应至少提前20天告之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一次性向乙方补偿200元,租金按实际时间计算;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或以上时,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即可终止本《合同》,收回该住宅的使用权,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赔偿不仅限于“住宅综合保证金”额度内):
1、乙方利用该住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该住宅用途的(如用作仓储);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住宅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4、乙方有严重损坏、破坏该住宅内甲方财产的情况;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拖欠房租和/或其他相关费用十天以上时;
6、乙方拒绝甲方对该住宅进行检查和/或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重大违约嫌疑时;
7、乙方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导致周边居民向甲方反映时;
第十四条:不论任何原因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均应无条件于本《合同》终止日或者提前清场(搞好卫生)退出该住宅,但“住宅综合保证金”将在本期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清算后多退少补。若乙方拖延清场时间的,每延后一天,甲方将在“住宅综合保证金”内扣除50元用于补偿损失,超过一周仍未清场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场,因强制清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强制清场而导致乙方相关财产受损或者灭失,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__年6月2日——20__年6月1日;到期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共同生效。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为生效;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均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该住宅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签字时间:20__年6月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20__年6月日
附件:____新村5幢2__室室内设施、设备及物品交接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发展业务,乙方出租南宁市北湖南路52号朱茵大厦8层808室(面积30㎡)。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期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一年。
二、租金及支付时间:月租600元,季租1800元。本着先交后用的原则,每季度交一次房租(即每季度末第25天交下一季度的房租,以此类推,付款方式)
三、定金为一千元整(¥1000.00元)。租赁期满后,甲方将无条件返还押金。不计算利息。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押金;如果甲方违约,押金将加倍。
4、在乙方租赁期间,在不破坏整体结构的原则下,乙方可以合理分割和装修房屋。费用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耗材的翻新和更换,因水、电、火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坏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自然灾害除外)
6、乙方应负责租赁期间的.水、电、卫生、税收和所有费用。
七、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房租逾期十天,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并保留收回所欠租金的权利,乙方无条件迁出,甲方可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八、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九、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但会重新签订合同
十、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乙方支付定金,并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合同生效。
十一、如果本合同不适用,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标物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租赁建筑面积约为㎡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乙方不能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
二、租赁合同期限
1、租赁期为年。从21年10月1日起至21年10月1日止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其中从21年10月1日起至21年10月1日由乙方装修为免租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产,乙方如期归还。
三、租金及付款
1、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2、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发票,则因此而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按交付甲方租金,签合同之日乙方需支付第一季度租金给甲方,且分别在将每季度的租金以转账的方式付款至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收款人姓名:
银行账号: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对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或转租权,结清租赁期之前的一切费用,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需要。
2、甲方将所出租房屋的现有设施及所有门锁、钥匙给乙方使用,待本合同期满退房时,乙方应将甲方交给的设施及门锁、钥匙完好无损交回甲方,如有遗失或乙方人为损坏(自然损耗及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应无条件折价赔偿给甲方。
3、租赁期间,如有政府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甲方应得知信息3日内通知乙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并按租住的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如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寻找替代房屋,甲方除需退还全部押金外,还须赔一个月租金给乙方。
4、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为满足居住或办公而添附的附属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装修好的房屋本体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刻意损坏。
(二)、乙方有下列情行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的。
2、擅自改变承租房用途。
3、拖欠房租租金累计达1个月。
4、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2、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宽带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一切涉及到该房屋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并按时交纳。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4、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包括用电、用管道燃气、热水器等),在租赁期间因不慎造成的损失或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不能在甲方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要认真爱护楼房建筑物,不得任意改变楼房结构,以免危及楼房安全,乙方确需改动的应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装修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7、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提前退房,必须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不能要求甲方退还房屋押金。
8、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押金。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往来文件的签收与送达
合同期内,双方发出的通知、信函等书面文件满足如下方式,即视为已签收并送达:
1、以快递形式将通知寄出(地址以协议中列明的地址为准。如地址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影响向本合同列明地址发送通知的有效性);
2、现场负责人员签收。
八、装修
甲方提供的房屋为毛胚房,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隔及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内部承重结构,投资由乙方自理。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2、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6、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电话:电话:日期:21年10月1日日期:21年10月1日
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号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结算。每______月日前交下月租金。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须向对方交纳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路____号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___;居住面积平方_________米;
2、室内附属设施:
(1)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vcd()
(2)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地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相关事宜如下:
一、甲方将______铺面出租给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房租一次性付清,不得拖延。
二、房屋租期为______年,期满后续订合同。
三、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不能未经对方同意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期满后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四、所租的房屋______间,出租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租金每年为______元整。租金随着市场价调。
六、乙方不得在出租的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
七、房顶的维修(如漏雨)由甲乙双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一方不能擅自更改。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丙方):________
性别:_____,所属部门: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房屋(□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_____人民币_____元整(:)。
其中元整(:)由乙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甲方,剩余差额_____元整(:)由丙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甲方。
租金支付方式: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__元整(:),由丙方支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丙方可代为维修,
2、因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使用方(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 达成协议,特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出租房屋地址:
2、租用期限:甲方同意租用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3、租金计算标准:每季度租金: 元;即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
4、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先支付四个月(即至月 日)租金即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押金 元,押金待乙方退租时还清。
5、乙方必须履行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提前10天支付甲方租金(以租赁起止时间计算),今后每季度以此类推,不得延误。乙方如未能及时交租,逾期一天加收年租金1%滞纳金,逾期十五天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租权,收回另行安排,同时,双方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6、甲方必须保证所出租全部产权归其所有,并有义务为乙方经营提供相关的场所证明。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建筑、消防和二次装修规定,严禁破坏建筑主体结构。乙方承租该写字楼所需的`维护、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对其经营活动行为负全部责任,同时做好治安、安全、防火等工作。
8、乙方承租写字楼经营所产生需交纳一切税费由乙方交纳,并承担用水、用电、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甲方需承担房屋租赁税,并于乙方每季度交纳租金时提供等额租金发票给乙方。
9、乙方终止租赁协议后,该房屋内属于不可分割的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应交清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10、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中途随意解除租赁关系。租期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11、甲、乙双方应信守协议,违约方要付无违约方违约金。
12、未尽事宜,经双方确定,制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三阳路5―7号办公楼 壹栋 ,使用面积210平方米。
二、租赁期为壹年,即甲方从xx年3月13日起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年3月12日止。
三、双方约定年(月)租赁2200元,按季缴纳,先缴款后用住房。乙方于每季3日前必须将当季租金交付给甲方。
四、租用前乙方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本,留存身份证复
印件,应交2800元押金,待合同终止结帐退还押金。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工作用电、用水。电费乙方每月按实际使用度计算,每度按壹元结算;水费按实际使用吨数计算,每吨按2。60元结算。以上各项费用按市场调整增减而增减。其它费用、门前三包、卫生费等均由乙方直接向有关管理部门缴纳。
六、乙方应保持租赁租赁房屋原有建筑结构不变,若因经
营业务需要,需对承租方屋进行改造、装潢、装修时,应出具正式施工图,改造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认可,方能进行改造施工,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时,所有权即无偿属甲方,乙方不得折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防火规定,对大额款项,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乙方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或从事违法活动,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如乙方逾期未付房租和水电费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收回租赁房产中乙方的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不允许合租,不允许娱乐性经营,不允许居家,或改变其他用途。
十、对于甲方转让房屋的行为,乙方予以认可同意,并放弃购买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前30天,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需提前告知对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二、乙方原则上暂定五年,合同在每年签订壹年基础上续定,前提是同等竞争条件下优先,如另方高于乙方则以另外为主。
十三、合同执行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
行时,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负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租赁期内,如甲方因经营需要,需转让本合同项下房屋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 天内腾退房屋,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互不负担违约责任,其他相关问题均参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如乙方逾期不予腾退,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五、本合同一式叁份,各执一份,经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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