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集锦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xx开发区xx村x号楼x单元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 个月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扣除应交水电气费后,将多余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卫生治安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水、电、气、卫生治安管理费。
2.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在一个月之前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用。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入住该小区应保持入住房屋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放电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与乙方无关。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要爱惜使用并妥善保管室内设施,若有损坏及时维修或照价赔偿。同时务必注意安全用电、用气和其他特殊设施如电(燃气)热水器、取暖炉等的安全使用,若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和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己位于**市白云区大坝幸福家园9栋 的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为:租赁时间为一年,即 xx年8月3日至xx年8月2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
三、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物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仟元整( 000.00元)作为押金。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发生故障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满,没有发生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情况,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部押金。
五、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延迟 5天未支付租金,视为提前退租房屋,适用第七条约定。
六、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给房租加价,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人。如违约,甲方支付乙方 000元赔偿金
七、乙方不得提前退租房屋,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如违约,应支付甲方 000元赔偿金。
八、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做违法乱纪的相关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房屋内留用物品清单:衣柜两个、床两张、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个、电视机一个、沙发一套、电子门钥匙一把、防盗门钥匙一把。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青岛市城阳区 路 号的房屋(其中厂房一个、办公室两间、厨房两间、宿舍两间)以及厂房中设备(详见设备目录)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乙方缴纳定金 元乙方投产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年剩余房租 元。第二年的房租分次支付,于第二年 月 日前支付。
四、乙方生产产品的出口、报关、商检等手续,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给予办理。
五、乙方产品出口所产生税费由乙方负责,海关退税到甲方帐号,甲方应当在退税后3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应当承担按日3%支付违约金。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和电力的供应,并负责为乙方另行安装水表和电表。由乙方按照电表和水表的计数缴纳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来乙方的车辆进出无阻。
3、甲方在乙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顶部。
5、上述房屋及设备符合出租使用要求,且保证产权明确无误。
6、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得扣留乙方设备、原材料以及产品,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出租房屋以及设备后,不得随意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房屋的改造装修以及设备的添加由乙方负责并出资,新增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当爱护建筑物及设施,如需改建、扩建,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安全情况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扩建的设施,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拆除,设备除外。空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3、合理使用电器、房屋及其它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房屋设施的损坏。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工作、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排装修施工。
5、乙方保证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不得利用甲方条件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当年租赁费的`10%作为经济赔偿,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1)甲方不得擅自终止未到期合同,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所接订单无法按期交货的经济损失、利润损失、聘请律师的费用损失,如以上损失难以计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两年总房租的 %作为违约金。
(2)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自由搬迁甲方不得阻挠,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1)项执行。
九、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执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终止和续约1、合同到期视为本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续约,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地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设备目录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原出租方):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南路xx年11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 原合同租赁期计至xx年9月30日,从xx年11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 自xx年11月30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 xx年11月30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 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 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 其他内容:
关于租房押金:
七、 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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