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租赁合同

时间:2024-08-27 07:45:0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吊租赁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吊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车吊租赁合同

汽车吊租赁合同1

  出租方:——————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

  盖章:______盖章:______

  代表:______代表:______

  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吊租赁合同2

  甲方(承租方):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______吨吊车一部,具体事项如下:

  1、租赁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施工地点及内容:

  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并且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动延续生效。

  4、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一台班(即8个小时)的按国家标准,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8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以签证单为准),非人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风等),按闲置台班计算。吊车使用签单,签单人姓名______。

  5、付款方式:乙方吊车进出费______元,乙方吊车进厂甲方预付现金______元,每工作______个台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车退厂前结清全部吊装费。

  6、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十不吊”原则,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具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应有操作证方能施工,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表一份)。由于对施工场地、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7、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8、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拖欠租赁费、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违约金。

  9、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吃饭、住宿。

  11、乙方吊车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因修车误工,可扣除台班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备注: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吊租赁合同3

  出租方:______

  货运公司承租方:______

  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______(盖章)承租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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