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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销售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渠道销售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渠道销售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如下汽车销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一、交易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及发票
1、车辆价款: 人民币_____元整。
2、上牌费用: 按实际单据结算(按车管所及购置办开具的单据)。( )
3、上牌服务手续费已包含在车辆价款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
4、开票方式: 车辆价款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三、项目完成时间、地点、内容
1、项目完成节点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将车运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车辆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及内容提供相应资料以满足甲方办理车辆牌照需要。( )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将车运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车辆通过甲方初步验收;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完成车辆上牌手续(牌照所属地: ),车辆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并交付甲方。(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2、交付地点: ( )
甲方指定地点( )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3、交付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整车、附属设备、保修单、合格证明、购车单据、 、等。
4、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车证,则甲方有权全程跟踪办证过程。
四、车辆质量要求,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
1、乙方确保车辆为原厂正品。
2、保修及保养: 乙方按车辆《保修卡》提供的服务承诺条款进行保修及保养,法律、法规或乙方、厂家有更高或其他承诺的`同时适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签订合同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元;
2、车辆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甲完成车辆验收,甲方支付乙方元,在甲方支付该款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车辆交付甲方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上牌所需证照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
车辆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甲完成车辆初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元,在甲方支付该款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车辆上牌完毕,甲办理车辆验收车辆交接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设备验收单及车辆发票、上牌费用单据等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 )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逾期将车辆运至本合同指定地点、或因车辆质量问题致使车辆逾期通过验收,或乙方原因车辆逾期办理上牌手续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逾期提供办理车辆牌照所需的资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总合同款的0.8%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总合同款的25%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按约定谨慎、安全的使用车辆,若车辆交付前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总合同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渠道销售合同2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全权代理销售甲方项目事业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标的
1、代理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2、代理标的相关文件:
(1)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二、甲方责任
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上述项目“五证”复印件,甲方保证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如有不实,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2、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进场后3天内,甲方应将楼盘配套设施标准、装修标准及所用全部材料明细、物业服务项目及拟收费标准和依据书面告知乙方,作为乙方与购房户签订合同的附件。
3、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3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供乙方参照其与客户签订。销售价目祥见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使用标准售楼处(含装修)、项目沙盘、来电显示电话4部、饮水机3台、谈判座椅4套、办公座椅3套、办公电脑4台,沙发等物品;乙方向甲方出具接收单,如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上述物品归还甲方,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乙方照价(折旧后)赔偿;售房部水、电、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按揭贷款手续及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工作,并负责与相关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房两卖的误订情况。
7、所有售房款,必须存入甲方指定账户,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8、在销售过程中,如甲方该项目相关手续及证件未完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与工商、城管等政府部门的对外协调工作,双方应配合处理好相关税务事宜。
10、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利于房屋销售的其他相关工作。
11、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对乙方和销售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乙方责任
1、保证代理过程中各项商务活动完全贯彻甲方的销售政策(前提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合同相关规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负责甲方所交给乙方的财产及物品的完整性,如乙方有人为损坏乙方按照折旧后价格赔偿。
3、负责客户电话咨询及上门咨询客户的电话追访以及相邻楼盘市场走势的分析等。
4、负责售房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辞退,并负责人员工资和奖金及相关福利。
5、负责该项目全程策划、推广,策划费由乙方承担,但策划内容需交甲方审阅批准后方可发布。
6、有义务做好本和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对甲方和销售造成的不利影响。
7、本项目所有广告费用由甲方承担,广告宣传由乙方决定甲方审阅。
四、代理内容
1、代理周期: 本楼盘代理周期从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
五、代理销售提成(佣金)费用事宜
1、顾客缴纳定金并签订购房协议均视为销售成功(根据市场代理范围: 情况乙方可收取客户保留金 元及 元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
2、佣金提成: 乙方按售房款2%提取佣金。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乙方实际销售的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3、甲、乙双方同意客户购房有三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以全款付清。
(2)分期付款,以付清总房款的50%。
(3)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以20%-30%为首期款。
(4)结算标准: 以该套房屋实际付款金额结算,银行贷款部分只需客户在银行签字后,甲方给乙方结算该套贷款部分代理销售佣金,如不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最后一日起收取客户房款,补足乙方上月代理销售佣金。每月结算代理销售佣金1次(即每月28日为结算日,3日内付清)。
4、如有客户退房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退房,若甲方单方面同意客户退房,甲方须支付乙方该套房屋全额代理销售佣金,乙方有权在对该套房屋进行销售,并按约定提取代理销售佣金。
5、凡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所销售房源业主有退房事宜,由乙方负责,乙方结算的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在乙方下次结算的代理销售佣金中扣除。扣取客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与当月代理销售佣金一并结算。
六、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及手续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纠纷,由此产生的客户退房,由甲方独自承担。
(2)甲方如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每天须按应付代理销售佣金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如一月为支付代理销售佣金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收取客户购房款弥补乙方合同约定所得。
(3)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销售或自己销售,否则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若购买的房产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乙方:
(1)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有在甲方同意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书面承诺,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引起的客户与公司的纠纷费用及退房违约金由乙方承担。
(2)销售款项由甲方收取,乙方无权收取定金及购房款,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销售权,追回挪用款项,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为确认双方间的义务,甲方应出具相应依据给乙方。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商业销售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在税务部门开出代理销售佣金发票向甲方结账,不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收和其他费用。
2、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终止时结算付清相关款项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房源明细清单,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渠道销售合同3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为共同开拓、提高某某产品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四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丁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银行帐户,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渠道销售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农产品合作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销农产品、规格与价格等乙方提供指定农产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送货物。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将货物样品(每款一斤)保存在甲方,乙方送货时应严格按照该样品的质量、规格、包装等要求配送货物。农产品名称净重乙方供货价甲方售价备注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
二、协议范围
1、甲方提供贴牌,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____”牌农产品,采用甲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品牌标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贴牌生产,并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甲方利用自身的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证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配送整个过程,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乙方严格按订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
四、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提出交货、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单为准。乙方接到订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__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订单总额的_____%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五、价格与结算方式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______结。
六、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甲方帮助乙方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_____年。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若履行协议过程中涉及函件送达的,联系方式以本协议所列的为准。若一方存在变更,需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所有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渠道销售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传真: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传真:
电话: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资源优势,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乙方自愿成为甲方高品质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渠道。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授权文件,授权乙方为甲方渠道商,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与甲方产品与服务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3、乙方按照通过乙方售卖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获取经济收益。
第二条 订单
1、订单的形式(订单合同式样如附件):订单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
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运费承担等。
3、订单的送达: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签订方式确认并成交。乙方应使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向甲方发送订单,否则该订单对甲方无效。双方接收订单方式如有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具体每批交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4、订单的生效:订单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四条 产品、服务及价格
以甲方用来开展宣传推广的最新版本《产品手册》为准。
第五条 质量标准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同时附上与该合同原材料要求相同的其它产品的样品,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确认材质。以便验货时参照。
第六条 验收方式:抽样检查。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上述产品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按《_________》及附件规定,评估乙方就代理的甲方产品在该城市经营状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本协议,从而行使解约权。
(3)甲方有权按市场的统一规划,对该渠道运营商提出建设性的要求。
(4)甲方按照相关约定有权得到与乙方合作共同产生的利润。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开展统一的市场推广活动,为乙方在该城市的市场拓展提供业务支持。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就各项代理产品提供协调与指导,协助乙方进行市场运作,拓展客户。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商务指导,确保乙方能正确的进行商务运作、全面的了解产品技术,从而充分的产生经营性效益。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内按《_________》及附件规定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资源。
(2)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的网络平台。
(3)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合作所获得的收益。
(4)乙方有权按《_________》及附件所规定的获得甲方所提供的技术、业务等支持。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完成该城市市场拓展计划书,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组建到位。
(2)乙方有义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按甲方的市场统一规划,充实售后服务体系。
(3)乙方有义务按《客户服务及管理章程》服务细则,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
(4)乙方有义务按章程和附件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时送报相关数据资料。
第八条 渠道销售任务
乙方每月需保证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累计金额____元。年度累计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元或双方具体协商确定阶段性任务。
第九条 付款/结算方式
1、甲方成为乙方经销商并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3、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第十条 利益分配
1、乙方所销售产品及服务相应款项均收归甲方账户,每月____日前,双方确认乙方上个自然月度甲方已到帐的乙方销售业绩,确认无误的,于每月____日前甲乙双方分配相应款项。
2、如果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相应利润率明显高于甲方常规产品及服务,或相应客户能为甲方带来显著效益,乙方相应分配比例可上浮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除
1、乙方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其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或无法改善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1)乙方同时作为与甲方同类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的。
(2)乙方连续____月未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指标的。
(3)经甲方评估考核不合格,次月再次考核仍旧不能通过评估考核的。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客户或甲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违法或严重违背道德准则行为的。
(6)乙方违法犯罪,接受国家法律制裁的。
(7)乙方行为严重影响甲方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8)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
2、甲方发生下列各项中任意一项,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协议:
(1)甲方超过约定期限____天不兑现乙方应得利益的。
(2)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对乙方开发的客户造成人身伤害的。
(3)甲方终止营业或转入其他与本协议约定无关联行业的。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可能影响到任何一方收益的商业条款,不得因己方原因泄漏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2、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乙方产品自身问题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 不超过甲方已为该软件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或丢失、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产品注册及其他服务项目的预定,直至取消乙方经销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全履行协议规定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方向对方提供必要的情况报告,合作双方可免除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处所所在区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渠道销售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共同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事宜,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及合作条件
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2、双方一致同意,合作项目对外以甲方现有的名义及“燕山”牌商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双方一致确认,开展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承担,与厦门南燕山工贸有限公司无关。
3、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所需要的产品配方及主要原材料中的 和 ,其他原材料由甲方按生产进度自行采购。
4、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回款工作,并保证年销售额最低不少于 万元.
5、双方一致同意生产用地租用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双方按每月元租金的标准向 支付租金,每月支付一次。
6、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外作为合作项目的代表,负责对外签署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法律文件,甲方所签署的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
乙方的认可。
第二条 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1、合作项目的出资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双方均应在 年 月 日 前将各自的出资额足额交付至双方共同开设的合作项目资金管理账户。逾期出资的一方应按出资额每日千分之一的利率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甲方所持股份比例为51%;乙方所持股份比例为49%。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盈余并承担亏损。
4、一旦项目终止,双方在按持股比例对外承担债务、弥补亏损及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的原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条合作资金的管理
1、为共同管理合作项目资金,双方以的名义开设合作项目资金管理专门账户,专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为 ,专门账户私人印签由甲、乙双方分别保管。
2、所有合作项目运作资金均应存入上述合作项目资金管理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3、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期间,如遇流动资金不足,由乙方负责对外筹措资金,乙方承诺所筹措资金的`资金利息费用不超过1%,在1%内的利息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
第四条 生产经营管理
1、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生产管理工作。生产所需设备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甲方负责采购。甲方在收到乙方安排客户下的订单后,安排工作人员,组织生产。
2、乙方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生产技术,并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中约定的原材料,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3、乙方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销售工作,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4、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乙方应保证及时回收销售款项,当未回收销售款项达到 万元时,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以生产的原材料可暂不计收材料款。
5、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合作项目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6、甲方应当按照行业标准严格进行产品生产的质量控制。因生产技术及乙方提供原材料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生产管理上重大疏漏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各种损失,则应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平的原则以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分担。
第五条 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1、生产过程中的人工费、相关税费及其他一切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费用均计入合作项目运营成本。
2、甲方安排专门人员每月对生产销售的情况汇总,制作专门合作项目财务报表,供乙方随时查看。
3、重大资产的采购及大笔费用支出需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生产过程中随时产生的小额经营管理费用则由甲方自行安排支出。
4、双方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核算项目运作成本及利润,双方将合作项目的净利润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按照甲乙双方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在经营需要时,双方可协商确认留存一定比例的净利润作为合作项目运作的流动资金。
第六条 特别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庄民与陈文平作为共同主体在本合作项目中出资、持股,并共同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乙方义务、享受乙方权利。除本协议特别约定
之处外,“乙方”均指乙方庄民与乙方陈文平两人。
2、除在领取利润分配款项等甲、乙双方重大结算事项外,乙方庄民均可作为乙方的代表,其与甲方确认签署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乙方陈文平的认可。
3、乙方陈文平承诺拥有合法使用有关“环保型鞋用粘合剂”技术资料及产品配方的权利。乙方提供的技术及原材料日后如涉及技术专利及知识产权类纠纷,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陈文平一人承担,与乙方庄民及甲方无关。
4、双方一致确认合作项目中需经双方确认的事项,可选用书面或本协议约定的传真、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送达,所有送达方式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改变协议中所约定的传真、手机及电子邮箱,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合作项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如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另行签定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到期未经签订新的合作协议而双方继续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本协议中约定的除合作期限外的其他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协议的补充、修改与解除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任何关于本协议项下条款的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修改意见或补充协议。
3、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合作的条件已发生重大改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
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双方应友好合理地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在双方合作期限内,除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外,双方均不得另行经营与合作项目同类竞争的业务。一经发现,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一切分歧与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无法就分歧与争议协商并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渠道销售合同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 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朗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两种文书写以下标记: 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
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朗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
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书就,两种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购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甲方:
乙方:
渠道销售合同8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 的字号 的店铺,经营范围为: _____ ,法定代表人为 ____, 系该店铺的 。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 为人民币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 其他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五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日期:
渠道销售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融设备(自动柜员机)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在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为对方当事人在本项目中的唯一合作伙伴。如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就本项目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则本合同终止,违反义务一方应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2、 在合作期间内,乙方应该协助促进甲方产品CRS(存取款一体机)在本项目中的销售。
3、 甲方承诺,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包含其下属企业邮储银行)就本项目的统购而签订采购合同发生的销售额(包括但不限于型号为 H68N/NL 标准配置的产品,不包括该等产品未来的维护费用)均作为乙方的合作业绩,甲方应基于该合作业绩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
4、乙方竭力为甲方的前款所述产品在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中取得较大比例的采购量,。自本协议签订日开始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若无销售,甲乙双方协议自动终止。
5、由甲方直接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
6、甲方负责提供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自助设备产品,并做好相关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工作。
7、甲乙双方构筑畅通的沟通渠道,对乙方在促进销售过程中所遇问题甲方立刻响应并给予解决。
二、 双方合作的方式及结算方式
合作方式:
A、合作期限内,甲方依照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①甲方在本项目中中标的CRS产品占本项目CRS产品招标总量的比例小于20%,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甲方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包含其下属企业邮储银行)就本项目签订的采购合同总价款的10%的金额,作为甲方向乙方结算的技术服务费;
②甲方在本项目中中标的CRS产品占本项目CRS产品招标总量的比例大于或等于20%,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甲方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包含其下属企业邮储银行)就本项目签订的采购合同总价款11%的金额,作为甲方向乙方结算的技术服务费;
③甲方在本项目中中标的CRS产品占本项目CRS产品招标总量的比例大于或者等于30%,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甲方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包含其下属企业邮储银行)就本项目签订的采购合同总价款12%的金额,作为甲方向乙方结算的技术服务费。
B、甲乙双方应依照以下方式就A中所述技术服务费履行本协议:
① 甲方应自收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包含其下属企业)首次付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A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② 乙方收到上述费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
三、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到 截止,合作期间每一次邮政的招标选型后,如有必要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
四、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不能正常履行本协议时,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五、 保密条款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执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资料和信息,除甲方作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论本协议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永久有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执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乙方相关信息渠道及技术服务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乙方的信息和资料, 均应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论本协议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永久有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六、 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依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如期支付技术服务费,则从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以当时应支付的技术服务费 0.5%/日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 其他事宜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针对其它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渠道销售合同10
合同编号:委 托 人:被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 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 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 代理内容及标准
1. 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 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 ,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 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 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 销售价格的确认
1) 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 甲方权利及责任
1. 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
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臵标准、项目位臵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 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 乙方权利与责任
1. 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
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 合作期内,乙方将项目销售的具体情况,作登记和统计,定期及时向开发商汇报工作
进展情况。
六. 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计提佣金的前期条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荐的购房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2. 乙方计提佣金的基数:乙方所介绍的购房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认的房款总额。
3. 合同服务期内,以乙方实际销售套数为准,每月销售1-4套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
例(总金额)1.5%计提;每月销售5套及以上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2.0%计提。销售套数不论住宅、商业均有效。
4. 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间: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销售结算清单;,
乙方核对及确认,并出具合法的发票,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5. 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需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滞纳金。乙方可书面请求甲方在20天内给予调整,若期满甲方仍未调整,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解约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于合同期间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务费,并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6. 合同签订后退房的处理原则
1) 退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退房,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佣金提成不应结算;若佣金提
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 换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换房,该笔交易的佣金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3) 其他销售政策(包括认购定房、签定合同等)与甲方销售政策同等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 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在提前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
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八. 合同的解除
1. 甲方有权利根据销售情况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推荐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前,乙方推荐客户均有效。
2.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承诺并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 2) 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从事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活动; 3) 乙方单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 乙方涉及刑事诉讼。
3.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荐客户签约时提供合法销售手续; 2) 甲方涉及刑事诉讼。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渠道销售合同1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均依照合同法律规定及特别约定享有或承担。
鉴于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查及市场明确定位后,自愿成为甲方提供产品的销售商,愿意按照甲方销售模式开展业务以维护产品商业形象和销售渠道。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标法》,甲乙双方就甲方提供的MOODOO(摩多)品牌产品(和服务)实施销售事宜,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框架
1、甲方同意乙方成为甲方提供的MOODOO(摩多)品牌产品(和服务)在下列区域范围内的的销售商: 省市/县区路号 ;邮编: 。
2、乙方指定地址: 传真: 邮件:
3、甲乙双方在购销产品时按照款到付货原则执行,乙方订单应以双方认可的格式出具。
4、双方确认,甲方依据本合同提供有关乙方销售商品的便利、优惠或销售条件,仅仅基于乙方的销售商身份而提供,不应当被认为是双方货物销售关系的一部分,有关具体货物销售关系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实际履行、订单或特别签署的书面约定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自有产品(和服务)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甲方的'产品商标、外观、结构进行添加、修改、仿制,如有违反将被视为对甲方产品的侵权。
2、甲方应根据双方每一笔定单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
3、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可随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销售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为提升品牌形象与乙方效益,甲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广告宣传,作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应提前通过甲方网络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保证在第一时间向乙方通知其最新产品(及服务)价格。
6、在合作过程中,因为业务流程或内外部环境之变化,甲方有适时公布各种业务新流程或营销新政策之权力、业务新流程或营销新政策一经公布,双方必须遵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销售权,并享受营销中的各种优惠。
2、甲方以专卖价向乙方提供商品。
3、乙方须向甲方及时通报产品销售统计资料,以便甲方及时组织产品生产,统一协调市场行为。
4、乙方应当建立完整的成本财务帐册,在乙方违法经营或者故意规避前述监督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合同金额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有权随时了解甲方产品变化更新情况,有权享受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6、乙方应自行承担销售所需之一切资金及经营上之盈亏,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
7、基于甲方企业宗旨是做人人买得起的品牌,采取的是薄利多销之原则。甲方基于此原则制定货品基准供货价,甲方按货品基准供货价向乙方供货。乙方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当地零售价格,但须报请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8、首批购货支持: 自由购货制或由配货师配送。
9、乙方可免费参加甲方的销售技巧、商务礼仪、产品使用、店面营销与策划、店面人事管理、店面财务管理、店面货品管理的培训,乙方差旅食宿费用自理,具体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报名和同期开班情况统筹安排。
10、乙方按甲方的经营政策和营运规章,执行甲方营运指导手册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销售商及店面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维护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开业后,乙方应在每周一向公司上传上周销售数据,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最高罚款不超过100元),罚款直接从购货款中扣出、双方每月10日前核对上一个月帐务往来。
11、乙方店内不得经营非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不得通过甲方其他代理商进货或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如发现前述情况,无论何种销售方式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可在该区域重新发展经销商。
12、乙方应及时在当地办理相关的营业手续,合法经营,因乙方未办理合法经营手续而被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四条、进货、退换货和运费的承担
1、乙方应提前将购货计划按照甲方认可的订货单格式以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为避免配送延误,乙方应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2个工作日内甲方确认订单处理情况,在确认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货,对具体执行过程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另行作出特别安排的,按照特别约定执行。
2、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事宜,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应进行数量、质量验收,乙方在收货时如发现货物与随行的装箱单内容不符或质量上有异议,应于收到货后两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甲方,并发一份确认函,否则将视乙方接受该货品。由于运输途中导致货物受损或丢失,由乙方自行向承运方索赔,甲方有协助义务。
3、甲方实施退换货政策。合同有效期内,首批货品由甲方统一配货的,换货率100%,(赠送的除外),换货时间自发货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自选货和后期进货的,换货率为当月进货量的10%、乙方调换货款甲方以货物形式返还,不返现金。
①属于生产质量问题,甲方应进行调换,属人为因素甲方不予调换;
②甲方给予乙方特价、赠送产品不在调换范围之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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