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

时间:2024-06-29 13:27:0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1

  甲方工程主管部门: 负责人: 公章

  甲方工程项目区域: 负责人: 签字

  甲方安全部门: 负责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门: 负责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门: 负责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门: 负责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区域: 负责人: 公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精神,确保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项目施工(以下简称甲方)、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防火、环保、治安保卫管理责任,规范作业行为,使工程安全优质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协议。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双方签字加盖公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鞍钢集团公司、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施工安全、防火、环保、治安保卫等各项管理规定。

  2、从事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特种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特种作业的有关要求。

  3、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威胁安全的违章行为;对安全、火灾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

  4、严格执行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作业区域内安全、环保、厂容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5、所有施工设备(工用具)禁止超负荷运行(使用)。

  6、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非作业区域逗留,禁止随意动用非作业区域设备(设施)。

  7、需要配合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各自工作范围内的要求及相关规定。

  8、工程结算时,必须通过甲方安全、防火、环保管理部门审核验证,需乙方承担的事故损失费及各项罚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并保留追偿权利。

  9、开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与并由施工方负责人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0、此协议由甲、乙双方施工主管部门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安全部门签字盖章。

  二、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鞍钢集团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工程开工前要认真审查有关图纸和资料,并熟悉施工现场,依据施工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一图三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作业活动内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办理好一切开工手续。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提前到集团公司环保处及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办理施工占地(绿地)、占道、伐树等相关手续。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内容,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同时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建立互保对子。施工区域要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及安全护栏、安全网、夜间安全警示灯等防护设施,否则不予开工。

  4、在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设施及管道部位动火时,施工单位要提前一天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执行动火票制度)。切断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来源,并处理干净残余气体(包括长期闲置的易燃易爆气体设施)经取样分析含氧量≥20.5%,必须可靠方可动火。对动火周围的建筑物和设备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并且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时,可请消防车到现场监护。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票签发的时间、地点进行。

  5、乙方在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区域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识的教育(必要时可请建设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不乱窜,不动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设施及各种阀门,不准在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区域逗留、睡觉、更不准吸烟和点火烧废物,以免发生天燃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的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6、在天燃气(氮气)区域检修、抢修、施工作业必须携带煤气检测警仪(氧气检测仪)和防毒面具,特别是在天燃气设施或管道、容器内施工作业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如确因生产或施工需要,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所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监护。

  7、在拆除设备、设施时,特别是拆除天燃气设施,对于天燃气设施的动火,应采取封闭式,并备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车现场配合。拆除下来的物体要进行余火处理,确认无危险时,方可施工。

  8、在安装和拆卸构件(设备)时,施工单位要拟定好可行的方案,经甲、乙双方有关部门充分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防护措施,确认具备条件时,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要设专人指挥、专人监护,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构件和设备,不准在可燃气体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设备和其它构筑物上捆绑和设吊具,以免发生碰撞损坏其设施、设备。

  9、在高处(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时,施工人员要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高处作业搭设的跳板必须相互绑扎牢固,一处作业铺设不能少于三块跳板,同一区域多人作业时要设置围栏,不许搭设探头跳;高处平台边沿及孔洞处要设围栏和明显标志。上层施工要做好保护下层的'措施,下层人员(包括地面)受落物伤害,追究上层作业人员的责任,防止高处坠落和落物伤人及砸坏公共设施、设备,施工单位要指派专人检查和监护。如在铁路、公路段施工时,要提前与铁路、公路部门取得联系,办理好一切必要手续。并按上述部门要求去执行,否则不予施工。

  10、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如遇到各处障碍或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各有关部门进行会签,待障碍或问题处理后,方可施工。

  11、施工单位或人员进入要害部位施工时,必须办理要害证,要与所属单位签订要害部位补充规定,并按协议的要求落实,否则不准施工。

  12、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及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施工过程采取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严禁向排水系统、土壤中倾倒油类、酸类、碱类、化学品类及其它污染物,严禁火烧各种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中产生的废物,废物收集、运输要防丢散、防泄漏、防飞扬,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单位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不准放在室内使用,严禁放在易燃气体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区域使用。气瓶施工使用停止后,不许在作业现场放置应及时收集存放到专用库房,气瓶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静态状态下(未使用)气瓶间隔为5米,动态状态下(正在使用)气瓶间隔为7米,气瓶使用时必须单独从库房中分离开使用,不准在库房集中存放时开启使用。

  14、施工单位要保证施工所在区域的安全通道畅通,方便生产操作和正常巡检,维护工作。正常放置的备品备件等,在生产出现问题时,施工单位应将物件及时撤离为生产创造条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时,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会签,作业时,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电缆、管道等原有设施,一经发现,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商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16、需要停电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停电相关要求及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标志、操作牌管理办法》和停送电制度,停电的线路及设备要进行双方验电,待双方确认无电后,方可施工作业。

  17、乙方在吊运设备或构件时捆扎必须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标准,棱角部位必须加垫,严防抽签或吊具断落物伤人。施工单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绳索、材料、设备等均由施工单位自行保管,并确保其安全性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损坏、丢失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8、施工期间,乙方施工安全员,必须在每天施工作业前,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安全交底。

  19、施工动火作业前必需开具动火票,施工单位动火要自备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则不准施工动火。施工单位在当日施工完毕后,要彻底检查动火源是否熄灭,施工用电是否切断,以免发生起火,引起火灾。

  20、在电气、计量等要害设施上施工时,遵守上述协议内容的基础上,还必须遵守电气、计量施工、动火的有关规定,以保证安全施工。

  21、对检修、抢修工程施工的立体交叉、多层作业必须做到联系确认到位,上层保护好下层,特别是在在线生产运行的设备上方进行拆除、安装、切割、焊补等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22、在施工区域内,严禁非施工人员逗留,否则造成事故,后果责任由事故单位或个人负责。

  23、乙方施工用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要包扎,露天设置的临时用电设备应有防雨设施,临时用电设备要有接地保护,手持行灯、金属容器内部、地下室、潮湿地区等临时照明采用安全电压,电气开关处应设明显标志,

  24、乙方施工作业中对环境污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业中应优先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作业方式(方法),作业中禁止产生新的二次环境污染。要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种工程物资和设备,要按甲方工程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准随意乱堆乱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摆放不准占用安全通道,施工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废料、废弃设备要随时清理干净,做到施工结束废料清理结束,场地平整。

  25、施工过程中不准向厂区道路及硬铺盖地面区域、草坪里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污水、化学原料等废弃物。

  26、在现场油漆地面上不准拖拉任何对地面产生磨伤的硬件物品,在作业、搬运、吊运物品时将地面损伤,将按照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厂容、环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安全隐患时,有权制止或终止施工,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硅钢建设项目施工区域内作业的单位,均遵守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内容而发生安全、防火、环保人身伤害事故,由违规方负全责。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防火、治安保卫法律、法规,遵守鞍钢股份公司和甲方有关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安全防火管理、现场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环保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30、其它条款,按照具体施工内容填写 (补充内容) :

  三、乙方对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写)。

  1.开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如需要时必须同乙方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车、电动葫芦吊等起重设备,甲方应在施工前确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员严禁动用乙方的设备、动力线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时必须同乙方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须将施工区域内的水、电、风、等介质处在符合施工作业条件状态。

  6.甲方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工作票制,停送电甲乙双方要确认。

  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没有检修作业票及安全交底的作业项目;抢修作业甲方必须开具临时作业票并进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安全、防火隐患及整改意见,甲方应给予重视,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由于不能及时整改,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向乙方说明原因,确保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排放区域及存放地点。

  10.甲方制度与国家、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不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1.甲方必须执行设备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权拒绝无牌作业。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2

  作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方: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内容:将业主方安装所用组件(纸箱封装)从______号楼楼底调运至楼顶,并摆放至指定位置。本次调运由丰泰公司全权负责调运,业主方不派人参与调运。

  协议内容:

  1、丰泰公司用______个台班(____________元)将需要调运的材料调运至指定楼顶区域,摆放好。

  2、调运期间,____________公司负责安全问题,人员要戴安全帽,绳索要捆绑牢固,若因此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行承担,业主方不负责任。

  3、调运期间,____________公司要保证调运货物、施工楼楼顶和楼底建筑物等不受损坏,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货物或楼面建筑物出现损坏,丰泰公司需依价赔偿。调运结束后,业主签字后,出现问题,则责任不由施工方承担。此协议从施工方开始施工起生效。

  业主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3

  甲方: (设备管理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 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批复》( 文号)(审查批复文件)审查批复,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辖的运营线路施工,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地 点:

  4.影响范围: (指施工作业对甲方设备的影响)

  5.施工安全等级:

  6.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至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 〕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 〕 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成铁运〔 〕 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 〕 号) 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 (联系电话)任组长,甲方 (联系电话)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5.严格落实部、局施工安全规定,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即:

  ⑴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⑵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⑶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⑷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⑸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⑹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⑺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⑻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严禁在天窗点外进行天窗点内的作业项目,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杜绝不具备列车放行条件放行列车。临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做到“一机一人、车过机停”。

  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

  ⑴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⑵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⑶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⑷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安全监督制度,对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设备相关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6.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按照临近营业线A类、B类、C类施工要求进行现场监管。

  ㈢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和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3.临近铁路营业线A类施工,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4.临近铁路营业线B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对营业线采取“防抛、防落、防撞、绝缘”等的保护措施,所设计的防护设施必须经铁路局主管审查批准;对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及受铁路营业线限界限制,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施工计划管理,并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5.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划分工程机械的安全作业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标线,实行“一车一人”的专人防护,列车通过前停止作业;对路基填筑,基坑、孔桩开挖、电缆沟、水沟开挖及弃土堆放等施工,必须对铁路路基基础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专人进行监护;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必须对既有光缆、电缆等隐蔽设施进行探测,并须划定安全作业区,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下施工。必要时需对营业线运营设备进行迁改、过渡后方可进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组织正式施工72小时前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报施工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如甲方人员异地施工配合时需解决甲方人员的交通问题(解决方式由双方现场协商)。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违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设备 和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设备不满足规范要求或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予以及时恢复。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7.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设备和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对施工期间不能按期恢复正常状态的设备应采取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设备和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10.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开挖、爆破、封锁线路等影响甲方设备正常运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局外施工单位,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__〕481号)。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

  1.乙方必须安排专职防护人员与甲方配合负责人对口联系,分别在车站进行行车防护,办理施工手续,做好施工登消记,及时传递作业命令,担任行车防护,时刻传递列车运行信息。

  2.禁止进行带电作业,远离作业必须保持与带电部分足够的安全距离。

  3.站区内施工,特别是跨道运输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轨道电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车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为移动侵限影响行车。

  5.支柱基础开挖,开挖处所不得超过规定开挖数量,并采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6.如遇基础开挖中涉及爆破,必须按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办理,并由有爆破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飞石砸伤供电设施,并进行有效防护,在封锁点内进行。

  7.施工中涉及供电设备改变或施工范围内可能因施工发生变化的设备,每日作业结束前,必须采取响应的措施进行测量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列车放行条件和设备运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须认真开展工前调查,制定详实的施工方案,并做好应急处理方案,根据实际天窗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任务。杜绝延点影响行车。

  9.各点开工前,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工区,并组织车间、工区人员踏勘现场。乙方向甲方车间、工区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讲明对既有设备的影响,最后形成书面资料提交工区。

  六、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开挖、支柱组立、支持结构安装等接供电线工程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作业推进进度,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加强施工监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监理,做好施工配合记录。

  2.甲方配合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有权停止乙方的违章作业。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两日报日停电施工作业计划。包括: 申请停电时间,作业内容及作业具体地点(含所涉及的支柱杆号)。

  4.由甲方派专人配合申请停送电命令,乙方指派专人任驻站防护员,传递停送电命令。

  5.由甲方派专人监护验电接地,乙方派专人验电接地。

  6.停电作业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撤出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及机具并确认,然后乙方驻站防护人员通知甲方配合人员消除停电命令。

  由乙方人员负责检查所有机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员和乙方技术人员对施工后的接触网参数进行检查,检调至标准。

  7.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 类施工纳入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管理,按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__〕379号)的要求: 基建项目施工单位归口各建设指挥部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其他项目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8.配合程序: 施工中凡有影响既有线设备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所属工区配合施工(如实指明配合时间、区间、里程、作业内容等)。甲方所属工区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施工配合,按营业线施工规定进行登记等。(甲方调度传真电话: )

  9.甲方配合及监管人员到达现场的交通问题由乙方解决。若因交通问题配合人员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施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甲方配合人员确需住宿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解决。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__]113号)执行。

  八、违约责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㈢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 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据本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增补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路内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或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各一份(Ⅰ、Ⅱ级施工报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路外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所、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协议原件返还甲方后方可开展施工配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 (盖章) 乙方主管部门: (盖章)

  代表: 代表:

  安监室: (办事处安监分室)(盖章)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4

  工程名称: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

  甲方单位: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根据本公司防火防爆生产特点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本公司防火防爆生产特点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负责签发在本公司生产区施工的动火、动土、用电等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施工使用提供便利。

  6、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8、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检查。

  9、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生产设备、化学污染、用电等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2、乙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向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手续。

  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甲方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4、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可设兼职)。乙方指派专职安全人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8、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9、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

  11、乙方进厂施工,须经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12、乙方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1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4、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8、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用电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若施工过程中发生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数额。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工程款。

  5、乙方人员不经厂级安全教育,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5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用电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六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国家相关法律部门。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所在地。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方。为确保施工中的人身、设备、电网安全,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各自遵守执行,各负其责。

  一、甲方安全责任:

  1、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102条规定,对乙方的资质(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全面审查。

  2、组织乙方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使乙方人员明确工程项目内容和工程施工环境。

  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指出重要、危险的施工及以下线路作业及其预防措施(双方参加会议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

  4、督促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包括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并监督乙方按措施组织施工;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编制《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报甲方备案,并督促、检查乙方按批准的《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组织施工。

  5、督促乙方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学习讨论施工措施和“标准卡”,使施工人员明确工作内容、作业工序工艺要求及安全措施、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工作环境。

  6、在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对施工机具和安全用具全面检查、试验,重点检查起重机具。对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器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标准进行预防性试验。

  7、在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对消防安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凡进行线路、配变检修等野外作业需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处于(靠近)林区的,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应告知动火作业地点所在地的县(区)林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攀枝花电业局内一二级动火区内动火时,按《攀枝花电业局防火重点部位动火管理办法》由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部门,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8、在工程施工中,向乙方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宣传作业前安全“三查”的方式方法和作用,并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详实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情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施工各项制度、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情况等方面资料,以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承揽相应的`工程

  2、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勘察,接受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名。

  3、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有针对性的学习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存档备案),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使施工人员能掌握相应的施工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讨论安全施工措施和《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重点告知施工人员危险作业及其预防措施,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掌握作业中应做的安全措施。

  4、开工前,对施工机具、安全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周期做好试验及记录,保证投入现场使用的安全用具和施工机具全部合格。

  5、在工程开工前,对消防安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凡进行线路、配变检修等野外作业需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处于(靠近)林区的,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应告知动火作业地点所在地的县(区)林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攀枝花电业局内一二级动火区内动火时,按《攀枝花电业局防火重点部位动火管理办法》由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部门,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按工程施工措施和《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组织施工作业,认真开展安全施工分析活动。教育、检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监督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认真开展安全“三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措施、查安全工器具),以“严、细、实”的态度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中不发生人身、设备、质量事故。

  7、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指导,对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甲方汇报整改情况。

  8、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对危险的施工作业(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必须按现场实际编制施工“三措”报甲方备案,按“三措”组织作业,

  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9、工程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应按有关规定报告,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并邀请甲方参加事故调查。

  三、责任划分:

  在工程施工中,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安全责任中的各项条款,发生事故后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认定责任方,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在分析认定责任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呈请攀枝花市安全委员会协调仲裁。

  四、其他

  经双方协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工程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后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6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1. 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 乙方施工前,必须经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4.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6.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7.乙方施工牵涉动火,必须向甲方专业人员申请并填写施工动火单;

  8.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施工中发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7

  甲方:**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工程分公司

  乙方:**快顺有限公司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双方就**鲁台经贸中心--会展中心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乙方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外地来城务工管理办法和公司的劳务用工制度,坚持先办合法手续后用工的原则,严禁私招乱雇及使用童工、残疾人员。

  3、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专职安全文明施工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印件报予甲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护目镜),违者视同无证操作。

  4、乙方进场前,必须按照《**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报送甲方。

  5、乙方根据现场的.施工人数合理配备安全文明施工员。安全文明施工员要全脱产,人员要固定,并于每日在项目部报到,统一管理,佩带公司统一袖标上岗巡查。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各项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以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以及本队人员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并跟踪落实,做好记录。

  7、乙方对在施工过程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发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自行搭设的固定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9、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必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现场机、电、架子以及各类防护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拆改,确实需要改动时,经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同意,交由专业人员实施完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完毕后,应将拆除的安全保护及时恢复,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10、乙方应自行负责为所有施工人员办事各项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人员职责:

  1、现场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私拆该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电防护设施。

  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件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抛、防止物体批击伤人。

  4、施工现场所有机电设施和机械设备均由甲方统一管理,经甲方同意,各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有专人看管。乙方若无专职电工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派专职电工操作和指导,不听劝导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5、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脚下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点分类摆放,严禁超高,材料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三、事故处理:

  1、由于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善造成的伤残事故,乙方应按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甲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甲方或甲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由乙方自行处理。

  以上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或拒不执行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防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促进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一条 双方共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公司和甲方制定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双方都有做好员工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纠正不安全行为的责任。

  甲方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 应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相关资料。

  第四条 应当为乙方提供防治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和安全施工所需的水文地质、地勘等资料。

  第五条 对乙方涉及安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批并备案。

  第六条 对乙方人员的身份、特殊工种证件、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项目进行检查。

  第七条 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责令其及时整改。

  第八条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通知事故波及范围内的乙方人员撤离险区,并尽力为乙方抢救伤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乙方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按照甲方划定的作业范围施工,并搞好施工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十条 开工前,到甲方办理入井安全资格证和人员定位卡,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在开工前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并备案。

  第十二条 施工期间使用的电、水、气源,应按照甲方指定地点接入,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水、气源。

  第十三条 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施工期间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处理,若没有能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涉及高危作业、高风险作业,在作业前,由甲方进行作业许可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第十五条 应在施工范围安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第十六条 施工期间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七条 制定本施工单位的现场处置方案,参与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第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的'人员应当立即向甲方调度室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责任区域划分与安全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划分。

  1.乙方承担甲方管路、电缆安装回撤等机电安装工程任务时,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如下 :

  从管路、电缆安装起点至管路、电缆安装作业点以外50米范围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从管路回撤点向前50米,向后30米范围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

  第二十条 安全责任追究

  乙方在服务期间,在自身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在甲方管理区域内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伤亡事故的,安全责任主体为乙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罚。

  乙方在服务期间,在甲方管理区域内,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责任主体为甲方,乙方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管理区域内,由于甲方的人员或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责任主体为甲方,乙方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罚。

  乙方在服务期间,在甲方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且管理责任不明确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给予双方相应处罚。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仅为模板,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在乙方施工期间有效。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9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方将沈阳生态水城总部基地项目桩基础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桩基础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3、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安全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

  调查、统计上报。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要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安全费用(包括:成品桩的保护、安全措施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5、开工前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包括签字)。

  6、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7、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9、乙方应在需要设置安全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的地方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三)、施工安全处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等安全事故,按进行处罚。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

  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在毕业典礼舞台搭建和汇报演出能安全顺利进行,施工单位 与 幼儿园签订本协议。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谁搭建、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舞台搭建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应对台上汇报演出幼儿安全负责。

  3、因天气或舞台质量造成舞台设施损坏,责任由乙方 负责。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于乙方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11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签署本协议。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工作。

  2.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协议价格,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上述工作,图纸范围内如有错项、漏项,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及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虑到现行的有关规定和行业等现状、 (总承包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承包范围、工地周边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包装运输及二次搬运、人员、材料、机械、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及节假日施工、外地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垃圾自行清理、施工期间的气候影响、甲方对工期和质量的要求、设计及工程变更、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工程管理、工程保险、所有税费的规定和缴纳等因素。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维护、包风险、包验收合格、包质保期维修。

  1.5.本工程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乙方若拟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须上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实行分包对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负责的责任制。由乙方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2.工期及施工进度

  2.1.本工程绝对日历工期为日,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以上日期如有变化,以监理单位的进场通知或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以上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除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外各种外部不利因素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等。

  3.协议价款

  本协议为固定总价协议,协议总价为元(大写:)。

  4.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附则

  5.1.本协议采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5.2.本协议适用中国内地现行的法律、法规。

  5.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甲乙双方公章,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5.4.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主管领导:主管领导:

  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一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甲方责任:

  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制定防范措施(包括应遵守的规范、作业人员的资质、保护用具、相关设备、周围环境、电源开关等)、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报后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第二条乙方责任

  2.开工前,将施工人员的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有人员调整时,要及时通报甲方,施工现场不得录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3.施工前,应如实将工程计划、工程概要、紧急联络图、重点危险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报备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一览表。

  4.下达施工任务时,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指导,给予施工人员配置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安排监护人员,并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劳防防护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取得安全使用证,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动用任何规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7.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标准施工。按规范接临时线,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8.施工产生的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品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不在通道、升降口、灭火设备、救急设备等处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由于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顿,并向甲方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在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重新施工。

  11.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12.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3.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无条件的整改。

  14.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现场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施工的安全检查与评审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对条款遵守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审。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13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盛泽欧尚超市

  第二条施工地址:西二环路与烂溪二桥交叉口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14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为保证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

  二、双方权责

  1、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项目的资质,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队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条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将安排参与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备案,凡已提交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补、调配人员,乙方应在日内重新递交甲方处登记。若乙方未按时备案、未将全部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备案、提交施工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或增补、调配人员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记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权并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4、乙方对其指派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佩戴好工作证(卡)、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期足额发放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类补贴。乙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乙方与人员的劳资纠纷等造成甲方对外赔偿担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内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自带的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出厂说明、安全技术检测证明等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前对乙方自带或外租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通知甲方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必须撤离施工现场进行更换。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定安全防护设施、遮栏、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和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纠正,乙方应当立即整改。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偿事宜。

  8、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约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项目,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有权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双方确定以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 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xx)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确保在 20xx 年12 月 15 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20xx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相关文章:

施工安全协议书05-26

安全施工的协议书10-27

施工安全协议书06-12

安全施工协议书03-01

安全施工协议书05-15

装修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05-20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范本07-22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06-22

安全施工协议书【优】06-16

工程安全施工协议书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