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4-10-22 07:56:46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施工合同合集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施工合同合集5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XX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人行道________、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m、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甲方工程

  2.1 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 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 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 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3.1 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 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 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 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4.5 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 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工期提前

  6.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

  享等;

  6.2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 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工期顺延

  7.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 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XX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9.1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 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

  11.1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1.2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11.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1.4 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_分之______计算。

  11.5 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1.6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11.7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保修

  12.1 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一年,水泥砼路面为三年。

  12.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2.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2.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2.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12.6 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银行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争议

  13.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13.2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违约

  14.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4.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4.3 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4.4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4.5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4.6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14.7 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安全施工

  15.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5.2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16.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

  16.3 因1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XX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

  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银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字地点:

  审查意见:经办人:审查机关(公章)

  年 月

施工合同 篇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商丘市开发区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安装内容:庭院管网及楼梯间的暖气管道安装。 承包价:元。

  三、工程期限: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结束后由工程部及公司主管领导验收。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终身维修。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三日内预付乙方工程款的40%,庭院管网铺设完后再付40%,工程验收合格后,留2%质量保证金,剩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七、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并有专人负责指挥。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完成协商的 工程,明确甲方和乙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质量:

  第五条:承包价款:

  第六条: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全部工程。

  第七条:工程质量以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图为准。

  第八条:其他协商事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承包方预先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甲方签字后方可隐蔽,否则,重新检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施工人员应有安全措施、文明施工,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验收前如甲方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需返工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甲方监理签字确认后,计入工程款。付款方式: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工程进度支付。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保修二年,二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在保修期二年内扣押总造价5%的保修费,等二年保修期满后结清剩余工程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 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 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 6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 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 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

  金 额(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2 附件

  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所属工程: 铺装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自己购买,但必须是合格产品。

  三、合同工期:于20xx年11月15日前完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若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另行派人维修,并根据所造成损失加倍对乙方罚款。

  五、工程做法及综合单价:

  1、挖槽、素土夯实密度大于92% ;

  2、150厚 3:7灰土 ;

  3、100mm厚C15砼垫层 ;

  4、30厚1:3水泥砂浆铺贴以下石板,并根据现行市场材料及人工费价格核定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如下:

  六、付款方式:工程垫层全部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合同总造价的20%,大理石板全部铺贴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以实际签证为准的工程总造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竣工验收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结算时乙方均需提供足额发票。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杜绝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不当不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及经济责任。

  3、乙方应杜绝出现工人上访事件,如有上访事件发生,按工程总造价的40%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及清理垃圾时负责地下管线的`保护,并保障管道畅通。如因乙方原因破坏,乙方应及时无偿修复。

  5、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6、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乙方应将现场临设、建筑垃圾等清运完毕,否则甲方将委托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

  九、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他问题由违约方承担。若因乙方在质量、安全、工期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者,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撤出工地,并扣乙方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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