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终止劳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终止劳动合同1
一、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吗
由于《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所以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补偿金,这是不对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对此劳办发[1996]243号复函,做了明确规定,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国发(1996)77号《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即“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此规定执行。
二、过期终止劳动合同无效吗
当前,有不少企业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有的逾期一年多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这在程序上是不符合规定的,也是无效的。劳部发[1996]354号文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二十四小时为准”;第十四条还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而且还要承担一定责任。所以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是合同期限最后一日,手续应制作终止劳动合同四联单(单位、个人、劳动保险、失业保险各一份)或者行文通知职工本人,同时办理其它手续。只有这样终止劳动合同才会有效。
有的企业在精减人员和规范下岗职工时,按照中发(1998)10号《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下岗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只限于不与职工续订合同,而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其它手续,也不通知职工本人。这里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企业管理人员不懂得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程序,片面认为,只要不续订劳动合同,就算是终止合同;二是由于企业欠职工工资、集资、保险等数量较大,又无力偿付,怕终止合同后职工索要或闹事,而故意拖着不办,以作缓兵之计”。事实这种做法只是自欺欺人的短期行为,最终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为引发劳动争议埋下了大量隐患。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此时不一定就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因此此时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就是不确定的。严格来讲,只有在因为单位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单位才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给劳动者。
终止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于20xx年x月x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20xx年x月x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年月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xx元。(大写:万仟佰拾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20xx年x月x日 时间:20xx年x月x日
收款收据
今收到xx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xx。
(大写:万仟佰拾元)
收款人:20xx年x月x日
终止劳动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更名前公司)签订了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现甲、乙、丙、监理公司四方就解除上述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原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关联方针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中甲方的担保责任等内容,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三、乙方、丙方必须按业主、监理要求无偿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乙方负责完善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丙负责完善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后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资料由丙方负责检查和接受,并负责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监理公司对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________等)工程造价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部分:按________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_______公司________造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结果下浮________%,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间完成部分:按________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丙方必须对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项工程款(含针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给乙方冷却塔工程前期施工单位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按其财务要求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2、本协议第五条第________款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2.1该部分工程现存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合计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元),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减后代为支付给相关单位。
2.2本协议第________条质量整改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款________%(本款项分两个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余________%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整体工程验收完两年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余款无息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在乙方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后,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3、本协议第五条第________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3.1按甲、丙双方新合同及联合声明等约定支付条款支付。
3.2乙方承诺一次性返还丙方前期管理费、钢筋、资料完善等有关费用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元),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扣减后直接支付给丙方。
4、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财务规定进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的确认并提供发票,且必须在乙方补齐前期已支付的各项工程款发票后才予支付后期各项工程款。
六、“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无息返还。
七、乙方前期代付临时场地租赁费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由乙方提供相关票据后同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乙方前期代付司法鉴定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承担比例(即双方各承担一半)同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八、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后,施工的________等工程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九、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十二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丙方三份,监理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止劳动合同4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鉴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_(签字)
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5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法条内容: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引导用人单位的有效手段,是一类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重大经济利益。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围绕着经济补偿问题各种观点激烈交锋。根据常委会委员和各方面意见,本法对经济补偿做了明确规定。
一、经济补偿的性质
各方面对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
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种社会责任,国家承担的多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少一点,国家承担的少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多一点。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往为用人单位做出贡献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贡献不完全体现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用人单位的经营效益、持续发展能力和资产的积累都有劳动者的贡献。研究,我们比较认同对经济补偿性质的第二种观点。经济补偿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减失业者的焦虑情绪和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社会互助的良好氛围。经济补偿不同于经济赔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
另外,经济补偿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谨慎行使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避免支付经济补偿,就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劳动合同法基本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满足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一增加规定有利于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实践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通过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待劳动合同终止时,再结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以起到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防止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按照企业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的范围
(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做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做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本法制定过程中,本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有的意见认为,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此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有些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较长时同,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不合情理。为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外,也做了一定限制。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增加规定。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规定是增加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例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于20xx年被废止,但20xx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工作之日起至20xx年的生活补助费。在本法施行后,劳动者仍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生活补助费。
终止劳动合同6
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年月日
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
一、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_________
二、合同费用结算:原合同的设计费总额为元(为_________人民币)。根据乙方设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和原合同中对设计费的约定,甲方应付
共计元,甲方已付元,甲方应付未付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拥有包括设计成果在内的本项目资料的`著作权。甲方保留在本项目
中继续使用、深化该设计、或将设计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设计单位参考的权利。
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原合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终止劳动合同7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但是,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原有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
一、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二、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还包括: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还补充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公平的。毕竟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如果劳动合同还不能尽可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用人单位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的侵犯劳动者的权益。
终止劳动合同8
用人单位:
劳动者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
因以下第 项
1、劳动者辞职或自动离职;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4、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5、其他原因劳动合同终止的(辞退、开除、
除名) 。双方合同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工作岗位: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年 ,本人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年限 年 月,自年 月 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现报去备案。
职工:(签字)
单位:(盖章)
劳动人事局(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解除或终止合同均应填写本备案书,备案时单位应持《劳动合同》文本作为审查依据。
2、本备案书一式五份,单位二份,本人档案一份,社会保险处、劳动就业办公室各一份。
3、此备案书不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的申诉权利。
4、解除合同书备案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档案转移和保险手续的办理情况及进行失业登记的`事宜。
终止劳动合同9
【案情简介】
前不久,我所在的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不顾我已有四个月身孕的事实,单方宣布与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案例评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34条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规定,不适用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企业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据此,你所在的公司单方宣布与你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对公司的这种行为,在公司拒绝改正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比较有利于你,并且不违反劳动法的方法是:
你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然后赶紧怀孕,劳动法规定,公司企业不得解聘拒聘孕妇,所以你能得到合同。
然后你会有孕期反映,到医院看病,最好找熟人后门关系,让大夫给你开病假条,然后就这样看病休假。直到生孩子,你又开始休产假。总之,如果你在单位里有后门,在医院里有朋友,那么,你将休息至少一年半。
我看了太多这样的例子,给你描述一下,不作推荐,休假有风险,怀孕须谨慎,后果自负。 保胎期间工资
如果你怀孕了,企业不能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更不影响你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建议你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优生优育,祝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34条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规定,不适用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企业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下列劳动: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的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5)工作中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6)《高处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7)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一、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它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三、保胎休息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其病假时间应与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时间合并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10
xxxxxx:
我们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xxxx年xx月xx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xx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前到xxxxxxxxxxxx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终止劳动合同11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从而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应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
(三)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即可以预见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预谋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把本单位主观制造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例如,机构合并、人事调整等。
(四)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因为不同性质的生产性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遇到的情况在一些经营单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约定条款根本出现不了,约定的终止条件就失去了意义。
(五)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由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既要把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情况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也要把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行为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例如,企业聘用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有的业务能力不差,工作业绩尚佳,也没有违纪问题。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风与其他员工不合,多数员工都不肯与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现出离职倾向。对于这种情况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职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可以考虑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具体条款可表述为:乙方(员工)履行职责期间,经年度工作总结或职工民主评议,有一半以上员工不肯继续接受其领导或与其共事,其履行职责出现危机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是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不管在什么时候对劳动合同做出处理都要双方协商一致。在每个阶段都有需要双方格外注意的地方,这关系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终止劳动合同12
xx先生/女士:
本单位与你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xx项规定,决定不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按下列第情形办理手续:
(一)请你在接到此通知后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二)因你现处,按照规定请你在该情形消失时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终止劳动合同1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确定终止合同的时间,于是很多人也不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究竟可以终止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一样吗?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仅是“无确定终止时间”而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终止的。
显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的,只是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相对不太确定,期限相对比较长。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理论上都可能是终身雇用的劳动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签到劳动者退休的时间,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是劳动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实际上这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等同了。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一样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制”、“铁饭碗”。
终身制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劳动者一旦与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要对职工负责一辈子。职工退休后企业依然要负责,直至职工死亡还要负责殡葬和遗属的生活等问题。
随着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所取代,随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这种“终身制”、“铁饭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并不是“终身制”,它只是有明确的建立时间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是相对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有条件的长期雇用制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的就业年限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在劳动者没有严重过错、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企业没有严重经营困难的情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保证劳动关系相对长期稳定,甚至到劳动者退休。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终止的,且它不同于“终身制”。更多具体的劳动合同问题会出现在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当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难题时,请咨询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
终止劳动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鉴于:
一、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已经部分执行,建设方(公司)已经事实上停止该工程项目的建设。
二、双方确认,乙方已经完成原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量,甲方已经按原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设计费。
三、双方已经充分认识到终止原合同的法律意义,并同意严格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据上,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正式终止原合同事项特订立本协议:
1.甲方确认已经收到乙方移交与原合同约定之工程项目相关之所有的.工作资料和成果文件给甲方。如甲方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未移交的乙方在履行原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与合同项目相关的一切函件、资料或档案,甲方保留向乙方索取的权利,乙方不得拒绝。
2.乙方已履行了原合同规定的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止的义务和服务工作,乙方自本合同签署后,不再继续提供原合同规定的服务。
3.本协议签署后,双方之间不存在原合同约定的任何权利和责任。
4.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原件一份。
5.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15
甲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方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工资,共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补充说明: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如下: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项原因,决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6、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乙方主动提出辞职;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其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甲方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月工资合计_____元。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终止劳动合同06-17
有关终止劳动合同11-18
【优】终止劳动合同07-13
[必备]终止劳动合同08-10
终止劳动合同[优]07-14
[推荐]终止劳动合同07-13
终止劳动合同【精品】07-14
有关终止劳动合同12-19
[优选]终止劳动合同04-11
终止劳动合同经典【11篇】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