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集合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除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解除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有限(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币______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解除劳动合同2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我单位与您签订的[ ]期限的劳动合同(编号: ),
现因 原因,[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 ]年[ ]月[ ]日,公司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征求工会意见,工会已经同意。
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金按照本人 月工资 元人民币整,工资待遇按照正常发薪日,停薪日为[ ]年[ ]月[ ]日。
请于[ ]年[ ]月[ ]日到公司人力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本通知书原件一式两份,公司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单位: (签字盖章)
时间:
签收页
本人于 年 月 日收到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签名: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3
甲方: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租房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合同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解除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约定:风险提示:
请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双方具体权利义务的.处理: 如双方之前已约定竞业限制义务,请贵司确认是否要求其离职后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无需履行,可考虑增加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条款,如解除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乙方无需遵守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就此支付乙方任何竞业限制补偿等费用。
一、甲乙双方于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乙方按照甲方离职规定及要求办理离职手续。风险提示:
请注意,如有具体离职手续,且之前未经对方确认,可将相关离职手续在本协议中列明。
三、需要结算的事项如下:
1、工资结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社保、公积金交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元。风险提示:
请注意关于经济补偿金双方如何协商,如采取劝退形式,由员工提出解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及甲方制度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相应离职证明。
五、本协议系解决双方劳动争议所有安排,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5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编号: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与(身份证号: )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项规定予以(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 (章) 员工(签名)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20xx年xx月xx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如下:
一、解除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签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于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乙方自签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承诺在签定协议书后的当天内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乙方于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入职,在公司工作________________天,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标准和具体金额为:
(1)依据相关法规定,支付给乙方1个月的工资,合计金额: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于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一切离职手续,在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公司发薪时,已经将补偿金和12月份的薪资一并结清。
(3)乙方离职甲方实际还应扣除乙方应承担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的'个人部分、乙方个人所得税部分。
三、此经济补偿涉及工作期间的所有劳资权益含合同、工资、休息休假、补偿、加班等。双方费用已结清,无任何劳资纠纷。同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表明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已经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事项。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8
第一部分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二部分
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则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部分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部分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解除劳动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2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的工资,共3000元,于20xx年1月31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20xx年1月16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诬陷、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____元。
1、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
(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1200元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快熟悉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若在乙方离职期限截止时,接替其岗位的员工还不能独立主持工作,经甲乙协商双方约定可适当延长离职期限,但不超过一个月。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合同,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10、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11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条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劳动民法典》条款规定:
第一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解除劳动合同12
爸爸因为身体原因休假了一段时间,康复后与之建立十年关系的单位便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明说,想让雇用人自己提出离职,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离职的话用人单位应如何补偿??请资深人士提供专业意见!
最佳答案
1、“想让雇用人自己提出离职”:如果你父亲能工作,只是***自己提出辞职的,不会再有补偿了,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你爸不自己提出辞职:单位无权解除与你爸的.合同,除非是:你爸不能再从事原工作,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时,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你爸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却不让干、或者是你爸虽然不能再从事原工作单位也没有给安排新工作的:单位强行解除合同,就是违法解除合同。
3、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你爸双倍经济补偿金(本来工作十年的补偿金是10个月工资,但违法解除合同时应给20个月工资),另外,如果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爸的,还可以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合同范本《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是:《劳动法》第26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申诉人:农民合同制工人邱某某。
被诉人:某养鸡总场。
案情
邱某于1986年4月被某养鸡总场招收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至1996年10月31日届满。邱某于1997年3月份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休病假超过 3个月。按该场规定,休病假超过3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场方于7月份解除了劳动合同。8月份场方又通知邱某上班,上班按临时工对待,不签合同。邱某上了几天班后,因病不能胜任工作,自动离岗。场方称,邱某是违纪,不能发给补偿金。邱某不服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诉。
分析意见
邱某与养鸡总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10年,即从1986年3月起,至1996年10月31日。邱某患病是1996年3月,被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正是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的精神,邱某要求养鸡总场发给补偿金是合法的,仲裁委予以支持。
仲裁结果
养鸡总场故意制造理由,不发邱某补偿金是违背劳动法的。因邱某确是因病于1996年7月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应及时发给补偿金。但养鸡总场于8月份又通知邱某上班按临时工对待,又不签劳动合同。邱某因病未愈,上了几天班就自动离岗了。该场抓住邱某自动离岗问题不发给补偿金。
仲裁委员会多次到养鸡总场找有关负责人宣讲有关劳动法规,使其充分认识到劳动法的权威性。并指明不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会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
1.依照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的第十七条规定,按邱某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1个月标准工资。邱某在本企业工作10年,本人标准工资260元,应发给邱某补偿金2600元整。限仲裁调解书生效之起,15日内付清;
2.仲裁处理费200元,双方各付100元。
解除劳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均同意双方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乙方的离职费用如下:
1、工资发放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元(税前)。
3、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在职期间的所有未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提成款等)__________元(税前)。
三、基于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乙方本人确认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离职费用是其在职期间以及离职的最终和全部的核算费用,除此之外,与甲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乙方本人同意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并将在乙方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30天之内发放离职费用。若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含三天)未到甲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且不支付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离职费用。
乙方本人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乙方不向任何公司或个人泄露甲方支付的离职费用明细及金额,否则因此引起的甲方一切损失乙方应当予以全额承担,若甲方的损失无法估算的,按照不低于__________元的标准计算。
四、乙方本人同意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向甲方归还所有甲方之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客户清单、技术资料、钥匙、电脑及各类财务文件等。
乙方本人同时承诺,如果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中因未偿还甲方资产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税后的离职费用中扣除。
五、乙方本人承诺:无论是否签署过《保密协议》,对于与甲方或任何甲方之关联公司有关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战略方案、市场及销售策略或任何其他保密信息均不予以披露、使用或者与他人联合使用,否则因此引起的甲方一切损失乙方应当予以全额承担。
六、自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6个月内,若乙方重回甲方工作,或到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资公司工作的.,入职前须退还本协议第二条所列之经济补偿金。若乙方在重新入职或到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资公司工作后又辞职或因违法被辞退的,则甲方不再向乙方返还前述经济补偿金。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内容是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解除的全部条件,自甲方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离职费用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动、经济或法律纠纷。乙方确认本协议的签订是在双方熟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劳动法律的情况下,经双方真实意愿所做出的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八、本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于甲方盖章并且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14
xxx:
因你离岗多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我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你尽快到水电分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单位,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公司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第十六工程局
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
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15
企业与员工一旦签署了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作为用人单位具有绝对的用工权利,甚至开除、解雇一个员工全凭个人喜好,主观决断,任意性非常强。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将为其任意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一个企业如果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其最后的结果不是被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是要付出相当大的经济赔偿,无论哪种结果都是企业不愿面对的。
要避免此类情形,企业就必须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客观情形,依法、合理地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需要认识到,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企业和员工的权力差别是非常大的,员工在合同期间内,不用任何理由,也无需企业批准或同意,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3天),特殊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但企业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不能像员工一样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法律对员工的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有服务期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除外),而对企业则非常严格。
一、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过失(即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等情形)、同时企业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经济性裁员)时,企业只能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双方不能协商解除,企业强行解除或终止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
1、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且要在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即是双方协商解除还是单方解除;
2、 协议中需要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企业提出的,则应当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提出的,则企业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另外,员工如主动提出辞职即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也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企业应当保留员工主动辞职的证据。
如果协商解除仅仅是口头的话,员工一旦反悔,则企业因无法提供相应证据,就会处于被动。
二、 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三类情形即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有过错的员工)、特定情况下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在后两种情况下,对一些特定情形下的员工,企业也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业作了一些程序性规定,企业也必须遵守,否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这一点企业需要特别注意。
1、 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六类情形)
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实际上就是辞退有过错的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形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用提前通知员工,也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
(1)、在试用期内辞退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很多企业误解了该条规定,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让员工离职而不用承担相应责任,事实上,在试用期内,企业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也不是由企业任意决定的,必须用客观证据来证明。因此,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试用期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 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告知员工;
3、 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考核,并在试用期内将辞退决定送达员工。
(2)、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
对于一般违纪的员工,企业并不能一概辞退,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严重违纪的员工,企业才能辞退。因此,什么才是严重违纪以及员工是否构成严重违纪,对企业就至关重要了。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应当以合法、合理、完备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一定要做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并且上述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必须合理,否则会产生相应不利的法律后果。规章制度制定完毕以后,要使其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如让员工参与讨论、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协商、向员工公示等民主协商、公开、公示等程序。
2、企业应当有证明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如果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来证明,即使员工有严重的违纪行为,企业也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更不能将其辞退。因此,企业必须有较强的证据意识。
3、企业应将解除或开除通知事先通知工会,同时应将通知送达员工本人。
(3)、辞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
企业以该条的规定辞退员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严重失职或有营私舞弊的行为,二是因上述行为造成了企业实际的重大损失。同样,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怎样才构成重大损失,对企业是非常关键的,企业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相应行为和标准,否则处理起来就会缺乏依据。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企业也必须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对于员工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以及企业因此受到的重大损失,企业也必须要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否则不能对员工进行相应处理。无依据、无证据进行处理,则属违法。
(4)、辞退违法兼职的员工;
对于员工的兼职行为,法律区分了两种情形,一种是企业不禁止员工兼职的,因员工的兼职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情形较难把握和证明;另一种是企业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禁止员工兼职,一旦发现员工有兼职行为,经企业提出而员工拒绝改正仍然兼职的,企业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5)、辞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员工;
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形是员工采取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使用假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资质证书、健康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明的,一旦发现或证实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企业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证明是假的仍与员工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则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同时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对无效合同进行解除,似乎是有些矛盾的(中国的法律就是那么有意思)。
(6)、辞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依据现行《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企业在此期间仅可以暂时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员工如被劳动教养的,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最好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员工被劳动教养的,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特定情况下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三类情形)
前面提到员工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3天),但作为企业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况下,才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还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有可能误解该规定,认为只要提前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金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理解其实是错误的。除非员工同意,企业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对员工提前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金、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这几种情况是: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企业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而不是员工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时间。医疗期一般为3~24个月,主要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条件确定。
企业需要注意:
1、员工在医疗期限满后,即使不能从事原工作,企业也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另外给员工安排工作,如果另外安排的工作该员工还不能从事的话,企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2、只有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才存在医疗期,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时不适用上述情形;
3、企业应准确理解医疗期的含义,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各地相关规定为患病的员工正确核算医疗期。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对于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的,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企业需要注意:
1、企业不能随意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在规章制度中应明确细化岗位职责和标准,否则很难确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
3、在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后,还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如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一旦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什么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相关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从实践中看,一般是指因不可抗力或企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无法避免的情形,如企业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改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也可以是员工的资格证被吊销等等。在上述情况下,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企业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需要注意,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程度时,要注意固定客观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证据,并且,做好与员工进行协商的记录、保留协商不成的证据。
3、 经济性裁员(四类情形)
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才是经济性裁员。
为了保障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律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实体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
(一)、实体性条件
重整是指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其破产前,经申请,不对其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制定重整计划,由其与债权人达成协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企业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企业可以继续经营业务。在重整期间中,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经济性裁员。
1、 何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一些地方则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这里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只有在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才可进行经济性裁员。但就个别员工而言,变更劳动合同与员工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2、 条件 履行的。
本条规定为兜底条款。在发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形时,企业首先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企业在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下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下的,可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超过上述人数的,企业必须依据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处理。
(二)、程序性条件
1、企业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2、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经济性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公司签订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4、重新招用人员,被裁减人员具有优先就业权;
5、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也就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情形。
企业需要注意,经济性裁员时企业应承担以下义务:
1、 企业应依法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工作年限的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 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 在上述2、3类情形下,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六类情形)
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上述1、2、3类情形)时,企业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对企业在上述2、3类情形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作了限制,规定在以下六类法定情形下,禁止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职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企业在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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