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劳动合同集合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工资…元/月。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经济补偿金。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劳动合同 篇2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员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______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乙方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工资,并可根据造成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根据乙方提供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甲方应按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规定保护乙方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 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或自动离职,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_____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性质:_
甲方:_乙方:_
名称:_姓名:_
用工形式:_
鉴证编号:_编号: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工人.遵照国 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用乙方从事,某某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月),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2 至××××年×月×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住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条件;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
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劳动合同 篇5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一般工伤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劳动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别: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厂址: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孝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劳动合同 篇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合同的形式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 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3)、续订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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