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30 17:28:4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动合同锦集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劳动合同锦集十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昊博国学幼儿园 地址:张家口市张北县西华西路昊博国学幼儿园性质:民办教育机构 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田雨春 电话号码:xx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自日起至月1—3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为昊博国学幼儿园。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六天,工作时间参照具体作息时间表。

  四、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重视乙方在园内的安全。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领导力与执行力 元/月,班级管理 元/月,遵守园规/月,业务考核(包括教学质量奖,含备课) 元/月。 目标奖:安全奖 元/月,满勤奖 元/月,出勤奖元/月,家长评价奖元/月,班级效益、贡献奖 元/月。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作违约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继续聘用乙方,应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须严格遵守园纪、园规,并按本幼儿园教职员工奖惩方案执行奖惩。

  2、各教职员工签订本合同后,需交纳押金800元/人,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后退还,如续签可不退(双方自愿)。如违约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仔细阅读,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地址 :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邮编:户口所在地: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户口性质(农业/非农业):e-mail:联系电话: 家庭固定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约定遵守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工作地点为食品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经营所在地。

  2、乙方从事 岗位或与该岗位类似的、相关的其他岗位的工作;乙方应按甲 方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目标。

  3、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臵变化及乙方的能力、健 康状况和工作表现等,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职责范围,调整后的工资执

  行新的岗位薪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权依据业务需要或公司发展做出灵活安排。

  2、超出甲方工作时间要求,乙方额外申请加班或者甲方要求乙方额外加班的,以甲方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的《加班申请单/加班确认单》为依据。

  3、甲方实行 不定时 工时工作制。如乙方所在岗位在签订本合同后执行特殊工时制的,自劳动部门批准之日起执行;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担任的具体岗位发生变化的,自岗位发生变化之日起,执行新岗位的工时要求。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1、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甲方薪金按月支付,每月 24 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灵活调整。工资发放形式为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代发。2、月工资(含个人所得税):日考勤薪点为每天 元人民币,绩效奖金标准为每月 元人民币,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3、加班工资的计算以日考勤薪点为基数。

  4、乙方如对工资发放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甲方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甲方相关责任部门应对此予以说明。若乙方工资发放之日起一月内未提出异议, 视为甲方已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5、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因乙方未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甲方制定的福利待遇。

  7、服务满一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金。在奖金发放之日前,乙方已与甲方结束劳动关系的,则无权享有年终奖金。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3、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法律法规约定的时间向乙方

  所在部门人事负责人递交书面辞呈。为了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转,在乙方递交辞呈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内部调整。如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业务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在招聘乙方时所支出的费用、工作期间的培训费用以及由于乙方离职所带来的损失。

  2、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岗位等方面进行的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3、合同期内,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甲方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4、除非全日制用工外,乙方承诺在和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时,和其它非雨润集团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劳动关系;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自营、兼职其

  他工作或与另一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否则,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劳动关系。一切由此而带来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乙方涉及下列行为之一,甲方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制度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1)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工作安排的;

  (2)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日(含以上),或未按规定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任何性质的偷盗行为;

  (4)散布诋毁同事、诋毁公司言论的行为;

  (5)违反保密规定或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

  政处分或者5次(含)以上严重警告行政处分;

  (7)未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私自介绍或接收与公司内员工存在“三缘关系”的人(亲戚、朋友、同学)进公司;

  (8)打架、斗殴、滋生事端者;

  (9) 未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二次进厂者;

  (10)甲方制度及员工手册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条款外,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1)民意调查分数低于85分的;

  (2)月度目标责任书平均完成率低于80%的;

  (3)旷工1天及以上的;

  (4)月度内迟到或早退2次及以上,或试用期内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及以上的;

  (5)伪造或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

  6、若乙方存在以下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情形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并可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1)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年度内累计损失5000元(含)以上的;

  (2)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造成媒体负面曝光的;

  (3)发生职务侵占或贿赂行为的;

  (4)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篡改公司文件记录的。

  7、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离职管理办法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其使用的所有甲方财物及其在任职期间所掌管或获得的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业务有关的记录、报告、手册、绘图、设计方案及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复印件及影印资料)归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物品:部分或全部的设备、软件、办公钥匙、停车卡以及乙方任职期间持有或控制的甲方机密专有信息,包括书面信息或其他形式(含复印件及影印资料)的信息。若乙方未办理工作交接的,视为乙方主动放弃尚未领取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的各项经济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予以赔偿,甲方视其情节严重,追究责任。乙方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不再享受甲方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甲方亦不再承担乙方劳动关系方面的义务。

  8、本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之日并未提出终 (6)乙方一年内存在2次(含)以上记大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3次(含)以上记过行止本合同要求,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

  七、其他约定事项

  1、除本合同外,乙方已仔细阅读并了解甲方《员工手册》、薪酬制度等其它相关制度。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作经历、教育背景、通讯地址、联

  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对原单位存续义务等)均真实有效。乙方同意本合同内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为甲方今后送达所有文件的地址。此地址如有任何变动,乙方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动信息书面通知所在部门人事负责人。甲方只要把文件寄往乙方所提供的地址,则可视为送达。因乙方提供的错误信息或过时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法律规定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与甲方签订有培训协议,对服务期有约定的,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离开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参照甲方的实际出资额,按已服务的年限逐年递减。

  (2)乙方透露甲方商业秘密或由于乙方个人的失误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将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或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无法估计的,将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赔偿金额=乙方总工作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20000元人民币。若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如实告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已理解并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本合同必须是乙方本人签约,不得代理签订。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务必清楚,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联系方法: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a)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日止,共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试用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有权通知对方是否转正或续签合同,如甲、乙双方通知对方不续签合同,则通知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日。试用期满后,如甲方同意乙方转正,即办理有关的转正手续;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详见"岗位职责";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七条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四、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九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按时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元,津、补贴___元。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事假、病假扣除标准按国家和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财务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五条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有兼职情形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者对履行本合同造成严重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向甲方提供虚假应聘资料及虚假介绍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甲方无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符合法律规定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乙方具备法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依法解除合同,否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具备法定终止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其未了事务,结清所有帐目,并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7日之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和资料。

  八、经济补偿、赔偿、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六条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九、保密条款与竞业限制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以后,乙方均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商业秘商的泄露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话,乙方须按其年薪的2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将继续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保密费用已包含在其工资内,甲方不再为乙方的保密义务另行支付费用;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第三十条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到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以及不得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由本单位进行劳动争议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二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均属于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乙方确认本人的通信地址为本合同登记的家庭地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及通知,均以以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为准,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有效证明该通知已送达乙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用人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一年七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七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上海市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解除条款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条款。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预的关系,导致司法实践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纠纷更是困惑着司法实践,文章围绕此方面展开探讨。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首先应当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有正确认识。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因此其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位的悬殊以及社会发展的利益衡量,对劳动关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调整,所以是《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生的法律,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作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仅体现了私法性的内容,也体现了公法的理念。当私法上的原则不能确保实质正义的时候,就要用公法的强制手段进行弥补,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应当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国家公法干预的统一,这是我们正确审理劳动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续等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构成前述条件,便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因此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谈不上违约金的问题。我们应当注意到下面情况:

  第一,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为此规定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但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则予以调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应主动调整,应当由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抗辩。

  第三、用人单位以提供住房、汽车等特殊待遇为条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因为住房、汽车等返还问题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争议的案件予以受理,具体审理时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二、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向劳动者送达或者在送达不能时没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于众的,该决定对劳动者不发生约束力,劳动者请求撤销该决定,法院应当予以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仅应当对解除合同的事由负举证责任,而且应当对决定告知或者书面告知的负举证责任。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原工资标准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如果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判令一次性支付劳动者自劳动合同届满之日至判决之日的必要生活费。

  劳动合同解除后纠纷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争议,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当查验解除劳动证明,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审核的一个条件。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文,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之间仍然有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的时间等内容,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及时作出判决,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影响劳动者就业,劳动者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支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证明涉及对当事人人品等评价的,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有侮辱当事人人格等内容,如果用人单位证明的内容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当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诉,不属于劳动争议。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双方没有结清欠款或劳动者未支付有关赔偿金为由扣置劳动者档案或不办理有关手续,劳动者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如因用人单位的行为直接导致劳动者无法就业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问题。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我国竞业限制的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中。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外。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劳动者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最后一个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结清帐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根据欠条、还款协议、合同解除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双方对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等提出抗辩的,如果双方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纠纷,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决。法院如果受理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当提起劳动争议。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认定为有正当理由,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劳动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一年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20_年月 日 ,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服务工作需要,担任司机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或服务要求,对乙方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按照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月末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 元,试用期1—3个月,转正后工资 元。

  另:车公里补贴,每人每月按 0。2 元/每公里,另加每 300公里计 1 个误餐,每个误餐元误餐补贴计算,由甲方按月度审核据实结算。

  五、保险福利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测算缴纳,由公司统一购买。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委托组织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或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甲方与服务委托组织合同,协议发生变更、终止,甲方应积极安排乙方到同类型岗位工作,乙方因客观原因或主观原因上不了岗,本合同终止解除。

  第十七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解除。

  第十八条、甲方委派乙方到甲方所属机构同类岗位工作、任职的,一方主观原因不能到任的,至命令下达之日起二日内未能到岗的,视其放弃履行合同,本合同立即终止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侵占甲方财产,破坏、损失甲方工具设备或生产资料的;

  7、乙方主动辞职,未按正常离职程序的;

  8、不能胜任本合同的工作内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9、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本合同期内,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甲方按照第十九条9、10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生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乙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立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应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期限内提出可、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培训,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一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协议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九条、甲方的岗位工作制度,考勤考绩制度,奖惩制度等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制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___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季节)工。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___________车间(部门)从事临时性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四、工资、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甲乙双方根据《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商定,执行____________工资形式(日工资、月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百元含量包干等),工资金额为____________;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甲方应按日付给乙方待工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按《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4.乙方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医疗期为三个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法令,甲方依《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七、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其中一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给予赔偿。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向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当地劳动行政机关鉴证部门鉴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需及时申报鉴证机关。

  十二、本合同不得代签,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人: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为农民轮换(农民合同制)工人。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或熟练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_________车间(部门)从事_________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需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提出如下要求:

  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需要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四、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和政治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或熟练期内的工资待遇与同工种固定工相同;试用期或熟练期满后的工资待遇,高于本单位固定工。定为_________级 _________元。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均与固定工相同。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工作年限(农民轮换工年出勤满250 个工作日、农民合同制工人年出勤满270个工作日)每满一年由甲方加发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

  2.乙方的劳保用品、福利待遇、生活补贴等与甲方同工种固定工的标准相同。

  3.乙方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可享受15天(包括路程在内)的探亲假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按下列规定处理: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以三个月为限,医疗费和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因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被解除合同的,企业发给两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乙方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医疗终结(一般以六个月为限),经医院证明,并经甲方所在地的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由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县或乡送回原所在村安置,由甲方按有关政策规定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3)乙方非因公死亡,甲方一次发给两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三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救济费。

  (4)乙方因工死亡或因工致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回乡安置后死亡的,由甲方一次发给三个月本单位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时止。

  (5)乙方患病的医疗和生活待遇,按照甲方固定工的办法处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是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

  3.乙方触犯法律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政策法令,甲方亦比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七、户口、粮食关系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农民身份不变,户口、粮食关系不转。

  八、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其中一方确有适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给予赔偿。

  十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乙方所在乡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现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别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开始时,同其他单位之间已经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同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义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甲方无涉。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年,从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需满足职工手册中规定的以及以下的录用条件:

  ①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等较大疾病; ②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和记录; ③提供的身份证、简介等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④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⑥符合录用岗位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试用期内,若甲方认为乙方符合甲方的劳动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若甲方录用乙方后,发现乙方隐瞒上述录用条件中①②③事项的,视为乙方欺诈,甲方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试用期内,若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上述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职工手册中对相关工作岗位有要求的,则需符合)是:

  ①

  ②

  2、乙方在上岗前对甲方的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已约定的工作岗位)已全面了解,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在合同期内根据工作需要、规章制度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可以对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职务)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服从,不再另行书面变更劳动合同。

  3、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者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其他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若遇甲方经营地址、办公场地变更,乙方同意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无需另行协商。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时制度按标准工时工作制确定,若甲方依法审批综合或不定时工时制后,

  按审批后的工时制执行。

  2、休息、休假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决定加班。 3、

  四、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3、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 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乙方转正后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相应调整),加班加点工资以慈溪市最低工资为基数计发 。

  2、甲方在次月底前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每月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中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社保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或费用,乙方应当予以核对,若有异议应当在接收当月工资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上述全部工资报酬每月实际发放金额一般

  。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如乙方的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可相应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乙方依法缴纳,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七、 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中相关的规章制度,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处罚。

  3、乙方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依市场价格赔偿。

  八、 教育与培训

  (一)甲方应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乙方的教育与培训。

  (二)乙方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三)除本条第(一)项约定的正常教育与培训外,甲、乙双方可就乙方脱产或由甲方出资参加的培训学习,签订专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九、 其他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自愿承诺解除合同会提前三个月通知

  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1、接受甲方指派的相关任务,由于对外合同履行需要不能离开的;

  2、掌握甲方商业秘密,调离原工作岗位未满六个月的;

  3、担任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

  4、从事财务、购销、设计开发工作的。

  十、 商业秘密保护

  (一)、商业秘密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产品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标准、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对上述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密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5、乙方在聘用终止时,应交出所持有或本人控制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资料(包含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个人的笔记与复印的材料),乙方充分理解如果不遵守本款规定,即可被扣发报酬和福利,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晓本协议甲方的上述商业秘密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乙方承认承担保密义务是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在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和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仍同意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四)、乙方违反甲方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乙方未按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或提出申请后未办妥离职的相关交接手续,均按私自离岗处理并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若属于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已经就之前劳动

  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含加班加点工资)、福利待遇、报酬等所有费用结算完毕,互不拖欠。如有误差,互不相找。

  (三)乙方确认:

  1、乙方承诺本次签订劳动合同系乙方自愿提出与甲方签订本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乙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甲方已经将该情形告知乙方,乙方自愿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项变更事宜,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依据本合同首页乙方所述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将视为已经送达。

  3、签订本劳动合同时,乙方已详细阅看,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其他附件一起,与劳动合同同等有效。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二〇年 月日

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三、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____元,每月5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四、乙方应定时保养所用车辆,如更换机油、检查轮胎等,要经常检查并保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保持车内外整洁,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职业危害及教育培训的相关约定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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