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28 21:49:5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劳动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关于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观点主要来自最新的《劳动合同法》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两种情况:

  一、针对新员工签订合同的情况,只要你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实务中主要是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针对老员工续签合同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即劳动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且补偿的情形)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邮编□□□□□□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邮编□□□□□□

  联系方式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二OO八年一月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完成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时间制度。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执行下列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工资执行下列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元。其中,试用期月工资 元。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一)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

  双方应当签字确认。

  九、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本单位工会,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3

  甲乙两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从事 工作(岗位)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 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 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

  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 .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甲乙两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两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两方约定的事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两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应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

  也可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九、甲乙两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

  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没有订明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两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如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 自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 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 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x元(大写)

  3. 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20xx年xx月xx日止。

  4. 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 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注:此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劳动合同 篇5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只要员工愿意即可。(但要留有相关证明)

  三、企业编制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对员工调岗情况的描述。注意要给企业自身留出空间;要有相应的规定条款(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要体现出相应的制度约定)。

  四、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岗前培训”、“培训期”、“见习期”等仍然可用,不被禁止;用人单位如想延长试用期,职工待遇不被降低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的。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

  五、企业在编制劳动合同时,为防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延迟、延误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最好在合同最后加一条款:“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劳动合同自动顺延。”以免以后忘了,职工找麻烦。

  六、国家规定加班标准以一小时为起算,超过一小时即为加班;一小时以内,用人单位可自己规定是否为加班(需要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体现出这方面的条款)。 七、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单方与其解除劳 动合同。

  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定来鉴别是否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与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使用以下几种方法:

  1抓住劳动者的过失。(优点是省钱、省事、企业的责任轻;缺点是企业要有举证)

  2通知对方协商解除。(优点是企业不需要举证;缺点是必须双方无异议,协商一致。)

  3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理由可以是:该劳动者个人能力不够,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期无所谓长短,但要有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

  4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采用这条时,企业需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对其支付一个月工资。

  企业的市场发生变化、转产、由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带来的人员岗位变动等,如涉及人数超过20人,可裁员;如涉及人数低于20人,可使用这条解除合同。

  八、企业在执行规章制度时,要留有证据,程序要合法。

  九、夜班津贴不支付,不违法。

  十、综合工时制:每天8小时,或每周40小时,或每年20xx小时。如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但每周不超过40小时,是合法的。

  或一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但全年不超过20xx小时,也

  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无需对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但在合同中

  须明确:综合工时制并需要申报。

  注:非综合工时制,企业没有调休的,加班费仍然要给。

  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

  工 作 日:250天÷12月=21.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一年20xx小时)十一、年薪制与工资制的区别:

  年薪的特点:

  1. 工资按年计算按月支付;

  2.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工资制的特点:

  1.按小时或按计件方式计算劳动工时;

  2.小时工最长15天发放一次工资。

  十二、工资支付手续要保留2年以上备查。

  十三、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接触劳动合同,工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费支付。

  十四、对于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可按工伤保险条理来办,原则上可停发工资,也可支付工伤津贴,工伤人员的工资主要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

  十五、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可停发;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照发,可按基本工资或岗位工资标准支付。(那么基本工资的定义及具体额度要求企业有相关的制度标准,否则要参考其岗位工资标准或全额支付。)婚假一般额外照顾,全额发放。

  十六、对于职工探亲假,四小时内到达的不给探亲假。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奖金企业自己掌握。十七、职工在企业组织的活动中受伤,按工伤处理(重点看活动的组织者是企业还是个人)。

  十八、职工与企业产生法律纠纷时,“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年限”这三方面由用人单位来举证;所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对待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年限等问题上一定要留有证据。

  十九、“经济补偿金”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谁承担责任。

  二十、工伤鉴定是由工伤保险部门举证,企业只是协同举证。

  二十一、劳动合同到期,不想续签的,一、二次时企业有权力,第三次员工有权力。

  二十二、劳动合同到期前,要书面通知给员工,如没有文字通知,口头通知但要双方达成一致。

  二十二、如果没有《规章制度》,那么就把企业的《员工手册》视为你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在手册中要注明)

  二十三、企业制定《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时,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参加职代会的职工代表人数不能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二十四、职工个人没有过失时,对于老、弱、病、残员工都可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五、不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可不支付加班费(要求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单位安排加班时的审批制度)

  二十六、法定节假日,计件工资按职工计件单价倍数支付,法定节假日计件定额任务为“零”。

  二十七、“同工同酬”不是同岗同酬。“同工同酬”是指在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同样等量的劳动、同样的业绩获取同样的劳动报酬。(侧重点是反歧视) 二十八、20xx年3号文件规定“制度工时制”与“计薪工时制”有差异。(之前是无差异的,都是21.75天)

  现在是:制度工时制的计算工资时间为20.83天/月;

  计薪工时制的计算工资时间为21.75天/月;

  二十九、重视企业《规章制度》中对职工约定条款的制定。

  三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理,用人单位可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严重违反”的界定权在于企业。首先着重看企业《规章制度》中是否约定了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和量化标准。其二,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对违纪责任的处理。

  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视为严重还是不严重,是由企业来定性的,关键看制度中是否规定。

  学员提问:某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工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打出勤卡,月或季度累计次数超过XX次,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公司可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企业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另外,请老师明确企业如何界定“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衡量标准。

  老师解答:首先要肯定的是,企业这样做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企业在规章制度中界定旷工三天就解除(法定是连续旷工15天),那么到三天后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在具体操作这类事情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你的企业所执行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要合法,必须经职代会通过。(并要履行告知义务,要有职代会出席人员的签到,会议记录要保留。)

  2. 企业执行的《规章制度》要下发至员工本人,保留员工领取时的签字。

  3. 员工所触犯的条款为《规章制度》中约定的“严重违纪”条款。

  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也可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1994年289号文件规定,这个“严重损害”标准由企业规定。比如企业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为重大损害,就合法。

  5. 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可有如下约定条款:“如员工XXXX,企业将与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等这些都是合法的。比如在合同中约定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或在工作时间出现酗酒、赌博等行为,企业将与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但使用这条时注意企业要承担举证责任,要留有员工违纪的证据) 三十一、劳动合同中有必要声明对与员工与其它企业存在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三十一、劳动合同中有必要声明员工对公司使用欺骗手段,伪造证件或个人履历、个人业绩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三十二、希望企业抓紧时间完善你的《规章制度》;制度中的某些处理方式要更改(开除、除名、末位淘汰这类名词不能再用,企业以后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三、人力资源部门在处理违纪职工时要注意的三个半原则:

  1. 事实掌握要清楚 —→ 证据

  2. 法律运用要准确 —→ 依据

  3. 程序执行要合法 —→ 流程

  (劳动法第43条,企业单方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要告知工会,处理通知必须送达)

  4. 看对象 —→ 看对方是否属于精神病患者(如员工违)

劳动合同 篇6

  那种把企业倒闭和经营困难的原因归结于对劳动者保护太得力的观念,事实上是本末倒置南辕北辙的。

  国务院法制办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实施条例草案明确回应了此前对《劳动合同法》的种种误读,尤其对此前争议的焦点“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草案不惜笔墨指明了14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似乎想以此告诉人们,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并没有因为《劳动合同法》而丧失,所谓“铁饭碗”只是误读。

  此前,不少专家和企业界人士,都对《劳动合同法》存在明显误读,比如20xx年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认为无限期合同将造成“大锅饭”,影响企业自主用人权,因此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众多专家学者在此前和此后也都发表过类似观点。5月初,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卫平更是指称,20xx年珠三角有8000多家企业倒闭或转移,这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成本大幅增加有关。

  现在回过头来反思一下持续近一年的这个争论,会发现把企业倒闭潮归结于《劳动合同法》不仅是一个误读,而且是本末倒置。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并不比1995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多,而据知情人士的估计,像珠三角地区,90%的企业13年来都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自然也不能指望其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另外10%的企业,多是跨国公司的代工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比《劳动法》的要求更高,《劳动合同法》并不成为其发展障碍。

  造成珠三角某些企业经营困难甚至转产、倒闭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太得力,而更大原因在于原材料涨价、产业升级、人民币升值乃至于美国次贷危机等的影响,尤其是人民币升值和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大量出口加工企业原本利润就低,千辛万苦换回的美元一到国内转眼就贬值。更糟糕的是,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最近透露,由于次贷危机,美国等国的金融系统收紧了对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支持。各国金融机构在资金上的收紧措施,直接导致了部分高度依赖银行资金运转的外贸企业,在资金流动上困难,最终,在周转不灵之后,很多美国企业直接宣布企业倒闭,把企业负担甩给了下游的制造企业。而接下这最后一棒的,则是中国国内的那些刚刚起步或起步不久、举步维艰的中国制造企业。

  当前,很多外贸企业因为难以消化内部成本上升和外部人民币升值压力,纷纷“出口转内销”,但内销市场长期没有培育,状况并不好。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一份调查分析报告显示,49.2%的纺织企业希望转投其他行业。企业纷纷逃离制造业奔向房地产,几乎成为一个共同的时代特征!

  这个事实,是对中国企业的一个提醒,也是对中国当下外向型经济的一个警醒。培育国内市场,已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艰巨转型任务。这方面,除了需要政府的减税计划,对企业自身来说,提高劳动者权益、增加劳动者的薪酬和其他福利保障,恰恰是培育内需的必要举措,这不仅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也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那种把企业倒闭和经营困难的原因归结于对劳动者保护太得力的观念,事实上是本末倒置南辕北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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