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房合同

时间:2024-07-14 10:09:21 购房合同 我要投稿

商品房购房合同锦集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房购房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品房购房合同锦集4篇

商品房购房合同 篇1

  一、何时进行商品房认购

  商品房认购,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预售契约或者买卖契约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法理上,一般称之为预约合同。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约束双方订立本约。关于认购的法律性质认定问题,从认购书签订的过程和约定的内容看,认购书是当事人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是约定当事人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签订买卖合同,不是对行为结果的直接确认,所以,认购书尚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即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当事人交付的定金为立约定金。

  认购的形式现实中常见的有:认购书、定购协议、预定协议等等。无论哪种形式,一般都意在对进一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出约定,直接约定商品房的实质内容的不多见。

  商品房认购一般在开发商已经办妥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开发项目已定型,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间内签订。

  二、哪些商品房认购协议是购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规范相互之间行为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为明确详细的写明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规范商品房的交易行为,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一般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拟订的格式合同文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依据本条规定,认定商品房认购书实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认定预约实为本约,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条件一、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条件二、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

商品房购房合同 篇2

  甲方(出售人):_____________

  乙方(认购人):_____________

  丙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

  乙方经过了解,有意向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其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认购价¥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认购书时,乙方愿意支付¥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作为认购该物业的订金。

  2、乙方应于本认购书签订后______日内(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____________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

  (1)本认购书。

  (2)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订金退还与不退还的约定。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金抵作购房价款。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内,甲方已将物业另售他人,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订金。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前来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金不予退还,甲方可将该物业另售他人。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文未能协商一致的,甲方应将订金退还乙方,甲方可将该物业另售他人。

  4、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5、乙方如对所购物业了解清楚,有购买意向,甲方或乙方均可要求与对方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6、甲方如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的,经纪机构应作为丙方在本认购书上签章。

  本认购书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丙方持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商品房购房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属_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层,地下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

  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份,买受人___份,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购房合同 篇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房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______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

  第七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__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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