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合同

时间:2024-05-29 11:08:4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结算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结算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结算合同

工程结算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修建_________花园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以_________花园_________套房屋抵偿。具体房号、面积、金额见附件三。

  二、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有权立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或暂不办理登记手续时免费更名一次。乙方可用书面通知方式告知甲方,与第三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三、物业管理费用:1、如乙方或业主是在本协议书签订后12个月内入伙的,则以实际入伙时间计交物业管理费用;2、如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超过12个月入伙的,乙方或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税费、交易费用等。1、甲方必须随时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抵工程款房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书》,开具发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权证及其他各项工作;2、甲乙双方需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五、房屋销售1、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委托甲方或第三方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若委托甲方销售的,另行签订协议;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自行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4、不管乙方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甲方都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或购房业主的.要求,办理相应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预购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等)。

  六、违约责任如抵工程款的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按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能交付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提供其它房屋抵偿或赔偿一切损失。

  七、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抵工程款的房屋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为止。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结算合同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双方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_____________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补充协议约定的承包范围,

  该工程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并通过验收,双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均无异议,现就本工程的竣工结算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最终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结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照承包范围)。

  二、工程结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本结算造价为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结果,双方承诺不以任何原因和任何理由提出修改变更。结算造价明细见附表《工程结算造价明细表》。

  三、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协议共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_份,监理单位__________份。

  四、有关工程尾款的支付和工程保修问题双方另签协议。

  发包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结算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企业: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的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岳州帝苑住宅小区 工程的`安装工程的预结算委托给乙方办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拟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预结算事项:

  甲方同意将 岳州帝苑住宅小区 工程的预结算(包括安装结算)委托给乙方进行编制。具体内容包括:

  住宅楼A-Ⅰ幢、1楼 共10幢6层砖混结构;2楼1栋15层框架结构;别墅9幢3层框架结构。 甲方在20xx年10月20日前提供所要编制预算的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承包合同各一份,乙方按照其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承包合同等编制预算。预算书编制应认真、严谨,多与现场沟通,把漏项与漏算项目控制到最小,必须包含安装工程量计算式。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量签证单,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完整的资料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并负责与业主及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的校对,完整的完成工程整个结算核对过程。 ##

  二、委托编制时间是:

  1、结算:甲方负责在工程竣工 年 月 日后及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幢号提供工程全部工程量签证资料,乙方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将结算书交甲方。

  三、委托预结算费用及支付时间:

  1、编制预结算工资报酬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工程预结算总造价(与建设方对审后的预结算造价)的 10.0 ‰计算。

  2、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付5000.0元,过年春节前按已完成结算造价的 6.0 ‰付给乙方,余款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中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结算合同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审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审计项目名称、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审计的时间

  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委托审计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二)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委托的审计内容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书;

  (三)乙方有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审计报告书内容等进行保密的义务。

  五、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审计业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审计报告书;

  (二)甲方未同乙方协商而擅自变更或减除已签订的协议,不得索要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三)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支付乙方总协议收入25%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或未同甲方协商擅自变更、减除乙签订的协议,应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协议的25%。

  六、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按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定,由甲方预付乙方审计费_________元,待审计验证结束后一次结算。

  七、其他事项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审计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结算合同5

  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___________

  广州___________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名工程结算人员,在__年__月__日至月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__年__月__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__年__月__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__年__月__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承包人虽未能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但能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

  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__年__月__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__年__月__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__年__月__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__年__月__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广州xx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工作架构。

  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区。

工程结算合同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共同努力,于年月日完成该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双方同意就本工程结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结算协议书的签订仅代表甲乙双方就合同执行价款的最终核定,并不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及义务,除非该责任及义务已被乙方遵照合同文件完整无误的履行完毕(包含保修期内的所有责任及义务)。

  2、双方同意,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发生保修金扣款外,从本结算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互不向对方提出增减工程费用要求。

  保修期间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合同价:

  结算总价: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合同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与合同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相关规定为准。

  4、协议书原件与此结算书封面一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依据。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工程结算合同7

  本还款协议书(以下称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xx年xx月xx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

  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xx)

  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xx)

  鉴于:

  xx年xx月xx日,甲方与乙方就xxx(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xxx),建设工程总价款为:xxxxxx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xx年xx月xx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xx方验收,并于xx年xx月xx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xxx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xxxxxx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xxxxxx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xxxxxx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付款凭证;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

  月xx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4、还款计划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北京市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强制执行申请》;

  (4)乙方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乙方已偿还/未偿还款项数额等情况);

  (5)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6)甲方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向乙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xxxxxx。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北京市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北京市公证处联系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6楼

  邮编:100020电话:65521188-6210

  承办公证员:李清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和北京市公证处,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事件。

工程结算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地面原建筑物拆除,所有拆除废料的外运,地下原建筑物砼基础及毛石基础,水池、砼化粪池拆除,拆除废料外运、处置等

  第二条:承包范围:

  都军区管理局第二服务处20号院原地面砖混住宅约4500㎡范围内所有建筑物。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进场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总工期为壹个月,为使拆除工程顺利进行,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乙方总拆除建筑物的30%工程款,乙方拆除完工后甲方在10内支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拆下来的钢筋和能用的砖都归乙方。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19.1元/m2,工程量约4500m2,结算时按实际拆除面积计算。

  二、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拆除工程费2.5万元。

  第五条:甲乙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保证拟拆除房屋建、构筑物的.完整性。

  4、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5、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仍任务,则按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天。

  第七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三、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四、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专业人员配合。

  第八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工程结算合同9

  被审计单位:xxxxx

  证明事项:xxx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原则

  资料来源:施工合同及协议、招投标文件、有关签证为了保证XXXX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审计法》、《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XXX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明确以下几点规定及审计原则:

  1、被审计单位应无条件地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各种变更签证、施工联系单、材料价格认证单等发生的量、价、费应根据审计机关核定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审计期间,各位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时间上服从审计人员的安排,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或经济纠纷应由责任者承担。

  3、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计价手册,否则不能计取相关费用。

  4、本工程工程量的确定方法: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实测实量为准。表面尺寸现场丈量,竖向结构尺寸待钻心取样后在定。

  5、材料价格的确定方法:工程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XXX同期市场指导价格执行,没有XXX县同期市场指导价格的依次参照XXX市、XXX省同期市场指导价格执行,XXX县、XXX市、XXXX省都没有同期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调查为准。

  6、各种规费及项目措施费的确定方法:套用《XXX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xx)及省市有关规定。

  规费:定额测定费费率按0.1%计算,安全生产监督费费率按0.06%计算,劳动保险费费率(返还部分)按1.08%计算,税率按3.33%计取。

  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有权部门的核定费率计算,临时设施费费率按1.0%计算,检验试验费费率按0.15%计算。

  7、本工程结算价=合同价+签证+设计变更(标内调整)

  合同价=工程量×合同单价

  设计变更(标内调整)执行合同通用条款第31条,即合同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执行;合同只有类似于于变更工程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执行;合同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可以重新组价。

  签证执行本审计证明材料4、5、6条。

  8、被审计单位结算编制人员、项目结算负责人均应提供本项目法人或其单位法人代表出具的委拖书,作为负责本项目审计工作的全权代表,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9、对于经审计确定的结论,被审计单位应及时签证,如果对审计结论有疑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依据或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否则,则认为结论合法,对提不出合理化的理由又拒不签证的,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设单位签名:

  施工单位签名:

  审 计 人 员:

  取证日期:

工程结算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资料及结算工作承包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所施工的工程水电安装资料及结算工作承包给乙方。

  1、水电安装造价结算:包括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合同、材料设备单价及签证、设计变更等造价范围的汇总结算工作;乙方将资料送达甲方施工员后,除工程量核对及造价核对外的其他工作如:材料审价、签字盖章呈送等由甲方施工员完成。

  2、水电安装资料:包括给排水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及防雷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不包括施工日记、竣工图整理、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如有需要乙方可协助),对工程技术资料全过程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归档(不包括其中发生的费用)。乙方将资料送达甲方施工员后,资料的签字盖章呈送等由甲方施工员完成,资料全部汇总完成后由甲方负责送档案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将上述23栋楼所施工的水电安装资料及结算工作承包下来,按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六收取服务费,现金结算。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该给乙方提供一切现场相关的变更,且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的施工人员应与乙方配合。

  2、乙方自备电脑、打印机及所需软件等办公设备、纸张及耗材、办公文具等。资料组卷及结算书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若需乙方完成时费用按收据向甲方报销。

  3、本工程发生的所有检测及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如因检测所造成的工作延误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负责现场材料质保资料的提供(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相关资料等)。

  5、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甲方在办公地点需提供一张办公桌及电源插口,以备乙方需要时可工作。

  6、甲方施工员负责把已施工完成的工作及工程部位发送给乙方,乙方就此作为资料编制依据,按有关管理部门验收要求及时准确编写资料。

  7、工程进度报送:甲方提前两天将材料设备单价发送给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单价编制好进度送至甲方施工员。

  8、甲方在本项目委托后,负责收集本项目所需的文件、纸质图纸、电子档图纸等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编制结算计量及核对。

  9、乙方在工程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当中,应做好保密性和安全性,确保甲方的利益和权益不受损失。

  四、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5号前支付生活费书总款的80%(在结算书出来之前若已支付至80%的,停止支付),结算书核对完成后甲方在一周内把所有服务费用全部结清给乙方。

  五、本协议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20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结算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的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关于________结算及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望共同遵守:

  一、经双方结算总工程款为________元,已付款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元尚未支付。

  二、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权利,甲乙双方再无纠纷。

  三、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全额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为维护权益向甲方追偿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为方便接收催收函、法律文书、文件等现约定以下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通过邮寄方式未能实际被接收退回的,相关文书及文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邮件接收地址: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乙方邮件接收地址: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结算合同12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甲方原将奉节县五马镇厂河坝双溪家园附属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交乙方来完成,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共识条款:

  一、结算编制内容:

  奉节县五马镇厂河坝双溪家园附属工程的合同约定甲方所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

  二、承包方式:

  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奉节县五马镇厂河坝双溪家园附属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采用按总价承包形式包干,总价款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三、结算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编制完成的结算与建设单位(甲方)核对认定结算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结算书电子文件(EXCEL格式)并交付全套纸质资料2份。移交结算书时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四、甲方责任:

  1、 按时准确地提供乙方完整的'结算备查复印件资料:合同及补充条款、竣工图、材料价格核定单、工程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2、 原件在上报建设单位时自备查、交乙方整理装订完善,并负责所发生的资料费用。

  3、 按约定时间付给乙方费用报酬。

  五、乙方责任:

  1、 必须保证编制结算的准确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整个工程结算的编制、核对工作。

  2、 负责结算备查资料的收集装订。

  3、 保证在甲方与审计单位约定时间内进行认真核对工程量及工程计价完成审定报告。

  六、其他:

  乙方领到甲方支付的费用报酬,以出据收条为准;若甲方要求开正规发票,所缴的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执行;双方帐款结清后,本协议自然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日

工程结算合同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结算(预算)的审核(编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委托项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业务范围、内容:所有项目内的结算审核

  第一条受托人依委托人的委托,对项目的结算(预算)进行审核(编制)。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公平、公正。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月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预算编制或者施工结算审计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3、因委托方原因影响审计审核(预算)工作时间的,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受托方结清服务费。

  第五条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有将委托项目实施情况向委托方通报和报告的义务;

  2、依照法律、法规,对委托项目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3、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行业准则,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

  4、非委托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证;

  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业务,出具相关报告书。

  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委托项目审核后的工程造价的‰计收基本审核费,按该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核减(核增)总额的%计收效益审核费(编制标底、预算时,按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无‰计收标底、预算编制费);

  2、双方签定本业务协议书时,委托方须预交无元审核费(标底、预算编制费),在受托方交付审核表及资料时委托方付给受托方审核费的80%(含预交审核费),其余部分待出具报告书时一次结清;编制标底、预算时,在受托方交付标底、预算书时委托方一次付清受托方标底、预算编制费。

  3、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为转帐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式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因不可抗力或出现不可预见的事项,致使委托项目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完成的,或者需要提前出具报告书的,双方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十条本业务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托方出具报告书,委托方结清服务费后终止。

  本业务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单位执三份、受托单位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结算合同14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

  广州___________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名工程结算人员,在__年__月__日至_____月_____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__年__月__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__年__月__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__年__月__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承包人虽未能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但能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

  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__年__月__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__年__月__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__年__月__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__年__月__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结算合同15

  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

  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结算人员,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 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1.2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 年 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1.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 月 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1.5承包人虽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但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1.6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1.7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

  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 年 月 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40.1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结算工作架构。

  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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