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11-16 08:22:03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10篇(优)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合同10篇(优)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郴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XX”小区项目配电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该小区项目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承包给乙方,现就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作如下规定,以兹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XX配电工程

  2、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过图审的配电施工图纸(低压配电房等必须有经过电力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的图纸)承包施工,负责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内所有配电设备及主材、辅料的采购、成套、安装、配电设备调试及负责协助办理用电相关手续。

  第三条 乙方的施工范围和主要工程量

  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负责该配电工程,从高压变压器的低压出线一侧起到各业主用户表厢的`(含用户表厢及电能卡表)所有供配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有供配电设备必须有合格证,电表必须取得当地供电及计量部门的检验认可。

  2、负责该配电工程的规划方案、查勘,取得通过管辖电业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配电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

  3、负责协助甲方与电业部门办理相关用电手续;

  4、该工程双电源外部电源引入工程由乙方协助甲方到电业部门办理。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该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即整个工程总包干价合计人民币:元整(含税价)。

  2、付款方式

  2.1本工程不拨付预付款,待材料、设备全部到达施工工地,经甲方代表、监理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个工程款的 (即;设备安装施工完毕经管辖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个工程的 40 %(即 元整);剩余 10 %作为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证金(即 元整),待合格送电满壹年时一次性支付。

  2.2工程的结算价格以签订合同价格为准,合同价格即为最终结算价格,在工程承包范围如遇政策性调整及材料价格涨跌,均不变更包干总造价结算。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用电相关手续,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协调现场工作,对施工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停工、返工直至清退。

  3、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施工人员的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 工程期限验收方式

  1、工程期限: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保证在年月日前完成施工调式合格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办理有关手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或电业局规范发生变动、调整以及遇到不可抗力,工程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顺延。

  2、验收方式: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组织部门对配电工程进行验收,以电力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为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凭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的相关文件送电,视为验收合格),在验收前甲方不启用任何设备。

  第七条 乙方质量承诺

  1、由乙方组织施工设计方案及配电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经报电力部门审查合格盖章后报送甲方认可备案,并作为验收及合同结算依据,作为同合附件一并使用。乙方保证:所有由其采购的配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如通过国家用电3C认证等),并保证质量可靠、使用率广、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的国内知名品牌;所有电线、电缆全部使用铜芯质材;乙方提供的控制设备是采用先进工艺制作的优质钢板及标准型钢,并严格按国家标准设计图纸。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清楚的,并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3、乙方对由其提供的所有配电设备和相关材料进行质量三包。质量保修期为一年(除人为事故和不可抗力外,质保期从工程竣工电力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送电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通知4小时内到场,否则,甲方有权请人维修,维修费由甲方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施工进度,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如因乙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工期,延误工期 10 天以内时,乙方按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延误工期超过 20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工程总价款 10 %的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配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符合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否则,甲方除有权按《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追究乙方产品质量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果逾期支付,则应当按照所拖欠金额的日 1000 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正本、附件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施工图纸由乙方根据祥龙郡现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电力局审查合格?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XX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以下称本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市

  三、承包范围:乙方按施工图纸及合同的要求,完成 工程施工,具体施工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结算价款:

  一、 按本工程的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小写):¥8000000。00元; (大写): 元整。合同价款的详细见后附报价表,本合同为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分项工程(除施工用水电费及税金)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二、 工程结算款=本工程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甲方安排乙方作其工作的款项;

  三、 结算程序:本工程在竣工验收通过后,由乙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给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结算 书及相关结算资料后3天内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对结算书收确认一致后,分别在结算书上签字盖章。

  第三条 工期

  一、工期为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所发出的开工令或通知为准。

  二、工期可顺延的原因

  1、天气下雨情况及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而延顺工期的。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场地,电源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及其他原因而影响施工;

  3、甲方修改施工方案、图纸未能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而影响施工。

  5、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提出要求乙方修改,而延顺工期的。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达到专业评定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二、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合同的相关规定等为依据。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竣

  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 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三、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2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 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甲方从此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责任。

  四、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由此发生 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所有隐蔽工程要求需中间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必须经现场工程师书面签字验收,当其要求对 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 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 承担责任。

  六、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甩项竣工的,双方协商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第五条:工程质量保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如基础不是我方施工的需注明甲方基础原因则不在保修范围内)

  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凡属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坏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由于甲方人为、不遵循使用规范、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如客户要求或其时需改过来)

  保修期限: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属乙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天内派人维修。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合同不含税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收到乙方《工程款支付请款表》等请款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即付折合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

  2、工程完成基础施工后, 甲方收到乙方《工程款支付请款表》等请款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40%,即付折合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3、工程全部完成后, 甲方收到乙方《工程款支付请款表》等请款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27%,即付折合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

  4、留工程结算造价的3%,作为工程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甲方收到乙方《工程款支付请款表》等请款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即付折合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助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点;安排施工进度及协助乙方协调相关方的关系。

  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以及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责任:

  1、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均为合格产品。严格按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行业的相关施工标准等施工。

  2、服从甲方对工作的安排。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负责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的卫生、消防及安全、规范用电。负责教育和管理好本队施工人员,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做好安全施工作。

  3、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材料、设施的清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单方终止合同执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未支付工程款则每天按逾期支付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计付滞纳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一、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二、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三、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条 其他

  一、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有变更或补充,可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的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行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工程保修金支付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全称):(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苏地20xx-B-23地块项目外遮阳工程(一标段)(16#17#21#楼)

  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马运路北,滨河路东天之运花园 工程内容:外遮阳制作供货和安装

  二、工期要求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要求

  四、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质保期: 贰年

  五、合同价款

  单价:252元/㎡,图纸面积为2851.68㎡

  总价:(大写)柒拾壹万捌仟陆佰贰拾叁圆(小写)¥718623元整乙方组织生产前,须现场测量窗户尺寸,并向甲方出具实测尺寸清单,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生产,此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排产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苏州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结算审核 。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20xx年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

  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

工程合同 篇5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标函;

  3、2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3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3、4 附录:(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作出约定,附件内容略)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3、5 在实施过程当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 “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1 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3、2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5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3、6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1 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2、3(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5、2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6、1 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6、2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款已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__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_________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 当根据7、5款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9、1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9、2 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10、1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2 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10、3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0、6 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2、3(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7、6项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当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第三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 项目是:

  _________。

  1、2 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向客户提出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证明。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1、4 责任和提出索赔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尽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1、5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_____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2、1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

  2、2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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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付的货币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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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协议书 │ │ │ ┃

  ┃ 货币的汇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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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仲裁:

  应向_________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1、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2、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3、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4、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5、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6、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7、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8、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9、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_________%)的依据。

  10、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11、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12、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13、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6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_________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将本项目承包给乙方承包施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同等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渠县青神乡黄石村灾后重建

  2、工程地点: 渠县青神乡黄石村

  3、承包范围: 所有木工和相应的机械辅料

  4、建筑面积: m,图纸设计和变更为依据。

  二、承包方式与范围

  包木工、包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木模木方制作等工作。甲方每层提供总电源。临时搭接电源线由木工组自理。

  三、工期:

  1、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设计变更,规范规程要求施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均要达到合格。承担甲方与发包方签定质量约定的所有条款。

  3、在施工中,必须保护好工程的其他分项已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

  4、因甲方修改图纸等原因增加工作量,应由甲方付给乙方点天工资。

  5、甲方必须预留施工孔,不留者由甲方出点天工资来支付乙方多出的工时。

  四、承包价格:

  本工程承包单价均按实际建筑面积 65元/m计算面积大包干。甲方不另签证计时工。

  五、付款方式:

  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首月生活费由乙方垫资,从进场之日起每月付进度款百分之八十。待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甲方必须付清全部款项,如因非自然灾害等人力不能控制的情况外拖欠款项应每天向乙方交付所欠余款2%的滞纳金。

  六、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劳务承包款付清后劳务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 (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国家规定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贷款逾期不还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文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六条 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与银行规定加收借款方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xx诚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工程根据需要由乙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历天。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实行单价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格包括:a、工程实体施工费;b、施工队进出场费、施工人员伙食费; c、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及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出场装卸车;d、现场各种措施费;e、工人劳动保险费;f、建筑业税金;g、利润

  三、承包方式:包清工(或包清工,包辅材、消耗材料,包机械、工具)。

  1、甲方提供材料如下:(或见甲供材附表)。甲供材料之外其它材料为乙供。

  2、乙方提供材料如下: 等(或见甲供材附表)。

  3、甲供材料现场损耗量参照20xx定额消耗量进行控制,超出部分乙方以甲方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四、付款方式

  1、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0%支付。下月5日前核算出工程量,15日前支付进度款。

  2、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现场收量,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结算。结算书确认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款的95%。

  3、甲方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个月内付清剩余工程款(质保金不付利息)。

  4、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支票。乙方每次收款时出具收款证明(收条),并提供发票。不能提供发票情况下,甲方代扣代缴,税率为 2 %。

  5、工程进度款必须由合同签约人进行领取。

  五、变更及签证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照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但原则上不能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如用乙方零工以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签证数量为准,按 元/工日(10小时)计算。

  六、甲方责任

  1、按国家颁发及图纸要求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工程。

  2、提出施工进度计划及要求。

  3、提出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及文明施工的程序和要求。

  4、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5、管理和监督乙方施工,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6、协调各施工队间的交叉施工工作。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图及国家颁布的规程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颁发的质量评定标准的优良标准并在合同期内完成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生活费、交通、医疗、进出场费用自理。

  3、在甲方的联系协调下乙方自行接通水电管线。

  4、遵纪守法,遵守厂规、厂纪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由于乙方引起的不良行为后果自负。

  5、按甲方要求完成进度计划,创建文明工地。

  6、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向甲方全面负责。

  7、派驻现场负责人为: ,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作。施工代表的行为即代表乙方的行为,行使除领取工程款外的其他签字权。

  8、服从建设单位和甲方对现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9、应与其他施工队伍密切配合,不得耽误安装的正常施工。

  10、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事故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11、乙方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

  12、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的领料、厂区内装卸车及材料厂区内保管。施工中,乙方提供甲供材用量计划,由甲方批准后采购。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乙方实领量参照乙方提供的甲供材用量计划与竣工结算用量对比,施工用量超过竣工结算量(含损耗)部分,按市场采购价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回。工程结算时,甲供材部分及甲方承担的工程内容,乙方不计取保管费、配合费等一切其它费用。

  13、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14、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乙方所完成的工程,甲方不付任何费用,且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和建设单位派驻代表的监督,确保工程达到优良等级。

  2、施工中如发现与图纸或建设单位要求不符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后,由监理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不得擅自处理。

  5、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承包方不得随意降低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缺陷,承包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工或返修,直至达到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罚款起点500元。

  6、工程竣工后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7、在质保期间发生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指定其它施工单位进行返修并从质保金中扣除双倍的返修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按乙方违约处理,扣除乙方总造价的3%。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2、乙方不得向他人转包本工程。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提供施工人员不能满足工程需求且经甲方督促不能及时补充情况下,甲方有权安排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新入场队伍的施工费用在乙方承包范围结算款中双倍扣除。若乙方被清除现场,所完成工程甲方不付任何费用,且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期一天,甲方扣除乙方合同价1%工程款。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石家庄市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规范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执行甲方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一、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竣工、工程款结算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建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付利息,承包方按合同施工并结算确认后返还。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或建设单位下发的文件指令,如乙方对其有异议可在二日内以文字形势澄清,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中建设单位指“xx诚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本合同附件:(1)安全协议

  (2)项目管理规定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xx诚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 乙方: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徐庄新村东3排2号加层

  1.2工程地点:徐庄新村东3排2号

  1.3工程内容:加层砖混结构

  第二条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xx年6月6日 ;

  计划完工时间: 20xx年 7 月 6 日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期。

  本工程按图纸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2合同价款(大写):肆万陆仟元整¥:46000 元

  第五条 甲方项目负责人及甲方义务

  1、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入

  第六条 乙方义务

  7.2.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保证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妥善安全措施,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柒条 材料和设备

  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采购,产品质量必须合格。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工程分包

  本项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均应由乙方完成,不得分包。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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